思想品德: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人教新课标八年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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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政治人教版八年级下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初中政治人教版八年级下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课时训练一、选择题1.8岁的小英是一个有残疾的孩子,因大小便不能自理而常常受到母亲的打骂。

一天,小英又将大便拉在了裤子里,就被母亲赶出了家门。

小英从此流落街头,靠乞讨度日。

小英的母亲()①不对小英尽抚养义务,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②不对小英尽抚养义务,就要受到刑罚处罚③不对小英尽抚养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裁④这样做既是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③④2.下列针对下图的说法,错误的是()A.这是一种不关爱他人的行为B.不还钱不放人,这是人之常情C.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D.这种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网民新编《中国人民过马路战歌》:“雄赳赳,气昂昂,冲到路中央;有中年,有儿郎,大爷老大娘;迎着红灯亮,不改变方向;凑够一撮,随波逐流向前闯……”各地的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行动有利于保护公民的() A.生命健康权 B.人身自由权 C.人格尊严权 D.批评建议权4.近日,校园暴力成为网络热议话题,群殴、羞辱以及烫烟头等校园暴力频发,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远离校园暴力,作为中学生,我们要①懂得控制情绪, 宽容他人②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③提高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A.②③④B.①②④C.①②③④D.①②③5.2016年4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并施行。

《决定》加大了处罚及问责力度,明确指出,发生重大疫苗安全事件,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对此下列认识错误的是()①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②是通过正义的制度保障公民权利③说明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会受到刑罚处罚④可以从根本上禁绝疫苗安全事件的发生A.①②B.①③C.③④D.②④6.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标志线”。

下列属于关爱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标志线”是()①横穿马路的斑马线②银行窗口的一米线③火车站台的候车线④施工现场的警戒线A.②③④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7.同样的权利,同样的保护。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新知探究 为什么要制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素材 新人教版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新知探究 为什么要制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素材 新人教版

新知探究:为什么要制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什么要制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⒈未成年人各方面都很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不应有的侵害。

大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说明,国家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强化全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

⒉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所以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⒊在我国原有的法规中,虽然有些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条款和规定,但是面对社会性很强,具有特殊性的青少年群体,却难以发挥整体效应。

因此,无论从加强法规建设需要还是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出发,都需要制定一部专门保护青少年的法律,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保护青少年的法律体系。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政治)·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政治)·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学习目标与重难点:作业:红色部分
1、人身权利的地位与分类?P24 2、人格权的含义、内容?P25 (重点) 3、人身自由权的含义、地位(作用、意义)? P25 4、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有哪些?P25 5、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地位(作用、意义)?P25(重点) 6、国家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难点)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P27
相关链接
14岁的小云为了挣钱帮妈妈治病, 2005年3月17日,来到重庆粟云飞纱网 厂打工。她每天要工作13个小时,中 途没有任何休息。“哪怕是动作稍微 慢一点,就会遭到老板的谩骂。”虽 然每天工作这么长的时间,但平时只 能吃南瓜,喝稀饭。 然而,干了4个月,老板才支付了 95元工资,被严重拖欠“工资”的小云 日前到劳动部门投诉,这才暴露出这家 非法使用童工的窝点。
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 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 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 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 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 都伴随着我们。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阅读P24这三种情景,思考: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 利?
生命健康权
人身自由权
法律知识探究
P25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 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查、非法禁闭、 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 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P25
P25
&.个别企业 实行“严格管 理”,工人下班 被搜身后方可出 厂门。 &.自选商场 与保安拘禁偷窃 嫌疑人。
上述行为侵害了
人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是

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人教版)

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人教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 定: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 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 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 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宪法》 《刑法》 《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民法通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
•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下列之一的,不用搜查 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 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 紧急情况。
寻人启示
妈妈:你在哪?
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 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 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 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 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 觉……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 康权 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 与健 康的 权利
法律捍卫我 们的生命健 康权
单选练习 1.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 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 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B ) A.财产所有权 B.生命健康权 C.自主消费权 D.人格尊严权 2.一位4岁女童在超市偷吃了一颗巧克力糖,商场保安 为了教训一下这个女童,将其关在保安室长达 7个小时。 在这个案例中 ( D ) A.保安的做法是合理的,是在行使自己的职权 B.保安的做法没有违法,他只是为了教训一下女童 C.这样的后果只能由偷吃东西的女童自己负责 D.保安的做法侵犯了女童的人身权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 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 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 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 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为法律所 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 制裁。

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第三课复习提纲

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第三课复习提纲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2、人身自由权是一项重要的。

它包括: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法律禁止类似非法、非法禁闭、非法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3、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是公民最根本的的人身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

我国宪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保护。

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不容,情节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保护。

P27(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关爱生命健康,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

除了为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因为人具有_ _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___________。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___________。

若公民伤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_______。

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______,与法________。

6、辨析:“大义灭亲,为民除害”。

“正当防卫中防卫过度”P28。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和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和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做一个既遵守,又乐于助人的人。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学案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学案

ZHENG ZHI 政治八年级(下册)主编常天杰(政)1480201校训:志存高远天道酬勤校风:厚德博学和谐创新教风:修身立范敬业奉献学风:弘志勤勉求实自主(政)1480201目录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3)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5)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7)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9)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1)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3)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5)第五课隐私受保护第一框隐私和隐私权 (17)第二框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9)第六课终身受益的权利第一框知识助我成长 (21)第二框珍惜学习机会 (23)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一框财产属于谁 (25)第二框财产留给谁 (27)第三框无形的财产 (29)第八课消费者的权益第一框我们享有“上帝的权利” (31)第二框维护消费者权益 (33)第九课我们崇尚公平第一框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 (36)第二框维护社会公平 (38)第十课我们维护正义第一框正义是人类良知的“声音” (41)第二框自觉维护正义 (43)(政)1480201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主备:李厚玉同备:李银霞董少龙张亚莉审核:常天杰【学习目标】1.通过自主学习,能说出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

2.通过团队合作,归纳出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以及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3.通过延伸迁移,能说出法律保障公民权利重要意义。

【学习内容】一、自主学习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领导的、以为基础的_______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人民的构成。

3.公民权利指的是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________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___________的权利。

4.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的保障,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5.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__________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全册教案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全册教案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第一框公民的义务★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道德义务含义,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能力目标:增强对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这一道理的理解能力,提高对履行道德义务重要意义的认识能力,提高践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明确履行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重要意义,明确忠实履行应尽的义务的要求;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集体、对他人的责任意识,做负责任的公民。

★重点和难点重点:公民为什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教学方法:课前调查法;情感激励法;小品表演法;设疑讨论法★授课过程导入新课:从活动“小明履行了哪些义务?”导入(帮助学生认识义务来自亲情、道德、法律等各个方面,法定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1、请学生仔细阅读图文资料2、经过思考,分四组分别讨论其中的一个方面,将相关内容分别填在表格中。

3、几个学生介绍自己填写的内容后,教师对此发表自己的见解。

4、小明的上述活动,分别履行哪方面的义务?哪项是法定义务?哪一项义务是我们必须履行的?小结:我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

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强调)。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今天我们就要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公民的义务的问题新授:公民的义务(板书)一、我们的法定义务(板书)(一)我们为什么要履行法定的义务。

案例分析:小珊应该纳税吗?1、小品表演2、在思考,小组辩论(甲方认为小珊是未成年人不要纳税;乙方认为小珊是中国公民要依法纳税,这是公民的义务)基础上,在班上交流见解。

(辩论中论述精彩的学生加5分,参加辩论的加3分,获胜团队每人加1分)3、教师小结(相关链接)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八年级(下)思想品德第一、二单元复习教案

八年级(下)思想品德第一、二单元复习教案

八年级(下)思想品德第一、二单元复习资料第一课国家的主人广泛的权利1.我国的国家性质(P4页第一句话)答: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页第二段)答: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3、人民和公民的区别(P6页第一段)答: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例如: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共产党被称为“共匪”,是属于敌人。

但现在共产党是我们的领导者。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所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公民只要看他有没有国籍就可以了。

中国人:只要是在中国出生的,父母又有中国国籍的就是中国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中国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所以,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2)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3)分裂国家的人。

(4)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4、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P7页)答: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5、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P9页第一段)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人格权是不是最基本的权利?是,书上没有明确写出来,但是在所有权利中它是居于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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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第一框题: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一、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

2、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二、教学重难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是本框的重点;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是本框的难点。

三、学生分析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

所以教学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四、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体验教学法、案例分析法五、综合思路设计(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1、生命健康权、人格权活动:情景分析目的:通过对三个情景分析,使学生从感性上认识生命健康权。

要求: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以上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2)补充最近煤矿爆炸新闻(北京讯)就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强调煤炭生产安全之际,山西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吕梁交城县煤矿在3月8下午6点半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至9日下午3时为止,已确认有16人死亡,11人仍然下落不明,伤者6人已送医院抢救。

事发当时井下有83人工作,54人成功脱险。

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于山西,山西也因矿难频发而出名,官方数字显示,2004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5起、死亡497人。

教师小结: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自由权等。

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不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而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学生看P25“相关链接”的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体会生命健康权的地位看法。

提问:人格权对我们公民来说有什么的重要意义?学生可根据教材P24的内容回答。

2、人身自由权(板书)活动: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情景分析目的:使学生初步了解人身自由权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要求:(1)学生仔细阅读材料,分析讨论:下列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2)教师依据P26页的内容讲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

教师小结: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也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活动:使用童工的案例分析目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明确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实行特殊保护。

要求:(1)阅读P26页案例回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2)教师可以出示有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3)教师可根据P27 “相关链接”的内容,讲解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提问:你知道我们国家有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的吗?教师归纳: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课堂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五、教学反思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关爱一、教学目标1、通过教学,让学生懂得尊重、珍爱生命健康权,不仅是行使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引导学生自觉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权利,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2、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让学生明白在关爱他人生命、助人救人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理智处事的能力。

3、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

二、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教学重点: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三、学生分析现实生活中,中学生自杀、自残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健康意识,任意挥霍自己的身体资本,他们只认识到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却没意识到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所以加强生命健康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由于暴力文化泛滥,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做事容易冲动,加之部分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使得他们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常会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仅伤害他人生命健康,也易伤害自己,所以加强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的教育,有助于避免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四、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体验教学法、案例分析法五、综合设计思路1.歌曲导入活动内容:课间听、唱《健康歌》,并做做运动,放松放松心情。

设计意图:随着音乐做运用,调动学生情绪的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起学习的兴奋点,不仅让学生体味了生命健康的快乐,而且也让他们初步感受到锻炼身体也是一种行使生命健康权利的方式。

教师行为:课前播放《健康歌》MTV,鼓励学生一起唱。

如空间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带领学生适当地跟着音乐做运动。

导课:生命健康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又神圣的权利。

2.结合教材图片讨论分析:我们在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得出结论:三种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1)体育锻炼:(2)患病就医;(3)正当防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并结合相关链接,介绍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该注意的事项。

3.讨论分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权利,可以随意抛弃吗?教师引导:组织讨论,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懂得关注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项权利,而且还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4.列举学生日常生活中不珍惜生命健康权的表现,结合教材中活动二,加强学生的认识,提高珍惜自己生命健康的自觉性。

“行使权利,我有我一套”。

让学生说说自己在生活中是怎样行使生命健康权的。

设计意图:通过活动二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学生的生活感受和体验,意在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将维权落实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教师组织讨论,适时地加以引导和点拨,对一些好的行为和方法也应及时给以表扬,并可向其他同学推荐。

小结:注意保护并积极争取自己生命的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免受他人侵害,应落实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5、分析教材P30的案例分析。

引导学生对小哲进行讨论分析,让学生明白每个人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

小结: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这个案例的讨论与分析中,教师还可以有意识地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某些暴力倾向展开讨论,引导学生远离暴力,理智处事,懂得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6.案例评析:——学会关爱与自护活动内容一:生活中,我们不仅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还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你看到过、听到过这样的例子吗?你亲身体验过被人关爱吗?当时是何种感受?设计意图:鼓励学生寻找身边的事例,通过有关“关爱”的交流,尤其谈自身被人关爱的幸福体验和感受,使学生从情感上理解“得到”与“付出”,从而落实到生活中,主动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乐于助人,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

活动内容二:出示案例(结合教材P32案例),引导学生对三种不同表现进行评析。

并设问:如果你面对有人落水,你会怎么办?设计意图:选取未成年人面对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的不同表现作为案例评析,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理性思维,培养学生理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两难情境中学会正确选择,让学生懂得在助人救人时要学会自我保护,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教师行为:在前面学会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助人为乐的基础上,呈现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懂得面对突发事件或危险处境时,学会理智应对,既要助人,又要自护,珍爱生命。

小结:我们在救助他人生命与健康的同时也要懂得自我保护,学会理智地救人。

小结:其实,我们不仅要关爱我们自己,我们还应关爱我们身边的其他生灵,它们也享有自然界赋予的生命健康的权利。

让我们做一个既遵纪守法,又懂得关爱,乐于助人的好公民。

六、教学反思1.我们强调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爱护事实是对自己和社会负责,认为自残、自伤者与社会道义相悖,不值得同情;但从道德情感上我们又教育学生应该关爱他人,尊重并保护弱势群体,那么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街头流浪、肢残乞讨的人,究竟该指责鄙视他,还是同情关爱他,抑或是无视无睹、置之不理?如果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现实可不可能容许学生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我们既要引导学生重视、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又强调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所以将“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但事实这个“智为”怎么界定、怎么把握?在危险中他为保护自己“见义不为”或他“见义有为”却并未得到良好结果,怎么评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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