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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证办理制度范本

居住证明证办理制度范本

居住证明办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我国流动人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居住证明,是指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权益的证明。

第三条居住证明的办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便捷、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部负责全国居住证明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明的管理工作。

二、居住证明的办理第五条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领居住证明。

第六条申请办理居住证明,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居住地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等;(三)就业证明,包括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四)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材料等。

第七条居住证明的办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第八条居住证明应当载明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证件有效期等信息。

三、居住证明的使用和管理第九条居住证明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权益。

第十条居住证明持有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居住证明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居住证明,不得涂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第十二条居住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应当重新办理。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办理居住证明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持证人个人信息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住证Microsoft Word 文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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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居住证享受待遇一、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可享受的政策待遇1.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知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

在技术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可参与本市科技成果的申报,并按规定获得奖励。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由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免费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和健康咨询服务,其随带的7岁以下子女可在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免费接种计划免疫基础疫苗。

4.在户籍地未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可参加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筹资金额按当地当年筹资有关规定执行。

5.自愿咨询检测者可在设立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享受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服务,对患有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减免相关检查和治疗费用。

6.享受孕产妇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

7.对符合免杂条件的子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具有学籍的新居民子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在我市公、民办义务教育段初中就学并达到初中毕业的,均可报考我市所属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入学以后同等享受国家助学金。

8.已婚育龄夫妇享受计划生育服务“三免费”:免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基本项目费、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每年2次查孕查环的B超服务。

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可享受相应的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救助等政策。

9.对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在嘉兴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包括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

10.可按规定申领本地机动车驾驶证和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

杭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杭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杭州居住证办理指南杭州居住证办理指南杭州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以下内容是应届毕业生小编整理的杭州居住证办理指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1居住证居住证在杭州相当重要!申请条件杭州新型居住证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拟在杭州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依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流动人口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且在市区连续就业满一年以上,或进行投资办企,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等从业形式满一年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指自购房或在杭州市区租住满一年以上并能提供相应证明。

3)连续就读,应以在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一年以上进行认定。

在2017年1月1日前已经领取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的,在证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符合新的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免费换领新型居住证IC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携带哪些证件?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有啥联系么?有点乱答居住登记是三天以上半年以下进行登记,自居住登记半年之后满足条件就可以办居住证。

居住证享受杭州的相关待遇。

请看原文居住证用途请问这个证能摇号么?我之前办的临时证明不让摇号!!答可以。

因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自7月1日施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已取消,根据现有政策,7月1日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且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已失效的,暂不能参加小客车摇号申请。

目前属政策调整期,待市政府明确《浙江省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后,如本人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并申领后才能参加。

办理居住证证明范文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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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证明范文标准模板1. 概述居住证作为一种新型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取得合法居留、工作及社区生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方便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居住证,下面提供一份居住证证明范文标准模板。

2. 居住证证明范文2.1 居住地点证明经我单位查证,XXX先生/女士,因工作需要在我单位工作。

其单位地址为:XXX,住址为:XXX。

现在,该单位为其在我辖区租赁居住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XXX先生/女士符合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特此证明。

XXX单位盖章年月日2.2 就业证明我单位XXX,经营范围为XXX,现就职于本单位的XXX先生/女士,职务为XXX,证件号码为XXX,因此在我单位享有其应有的覆盖范围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

现函证明如下:XXX先生/女士自XXX年月日起,在我单位工作,月工资XXX元,在职状态良好。

她/他在我单位的工作岗位是XXX,每周工作X天。

此致证明。

XXX单位盖章年月日2.3 税务证明XXX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WFOE),经营范围为XXX,已经在中国境内缴税XX年。

XXX先生/女士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于XXX年月日起入职我公司,月薪XXX元。

XXX先生/女士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经缴纳完税并购买完合法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按照中国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XXX先生/女士在中国境内缴纳了所有应缴纳的税款,税种包括XXXXX等。

现将该纳税证明开具如下:XXX先生/女士的姓名:XXX税务登记证号码:XXX税务登记地址:XXX税种名称:XXX应税项目:XXX所属税期:XXX征收品目:XXX缴费金额:XXX元此证明仅用于证明XXX先生/女士已缴纳了其应缴纳的纳税义务,XXX先生/女士的其他纳税记录包括其个人和公司的税务申报材料等资料存储于税务机关。

财务章年月日3. 结束语以上就是居住证证明范文标准模板的相关内容,为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居住证提供了参考。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发放申领条件及优惠待遇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发放申领条件及优惠待遇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发放和申领条件、有效期及所享受待遇一、《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申领条件年满十六周岁、拟在本市县区居住三十日以上的非本市县区户籍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公安机关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一)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2.有固定住所;3.有稳定工作;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已在本市区(县)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6.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7.无犯罪记录。

(二)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荣获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

三、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以下待遇:1.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享受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知识等方面基本常识的培训。

在技术职称的评定、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等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根据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或随同转移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其随行的7周岁以下子女可与当地儿童一样享受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

4.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享有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免费政策。

5.已婚育龄夫妇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6.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

7.可报考汽车驾照。

8.符合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条件的,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居住证登记表填写说明

居住证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5:xx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相关表证填写说明一、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的填写说明1、编号: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唯一标识号,由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2、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常住户口登记机关为相对应人员编定的公民身份号码,无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出生日期,前后以数字“0代”替。

3、出生日期:按照公历填写相对应人员出生的年、月、日。

4、姓名:填写相对应人员(流动人口、出租人、随同的人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等,下同)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的姓名。

5、别名:填写相对应人员姓名以外的名字,包括曾用名、化名、艺名、绰号等。

6、性别:根据相对应人员的情况选择“男”或“女”。

7、民族:填写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

8、常住户口省县:填写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

9、详细地址:填写相对应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街道(镇、乡)、社区(村、居)及街(路、巷、自然村)、幢、单元、号、室。

10、文化程度:根据流动人口的学历选择。

11、婚姻状况: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2、政治面貌: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情况不明或未加入任何组织的选择其他”项。

13、居住事由: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4、从事职业:是指相对应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业,根据我省流动人口职业特点,我们概括了以下十四种情况:(1)生产制造加工:指从事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制造和加工的人员。

(2)工程施工:指从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采矿工程、水利工程等工作的人员。

(3)运输服务:指从事用各种交通工具进行货运、客运服务的人员。

(4)装饰装修:指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装修等行业的人员。

(5)餐饮服务:指在饭店、宾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

(6)休闲娱乐服务:指歌厅、舞厅、美容美发、足浴浴池以及其他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行业从业人员。

(7)家政服务:指从事家庭保洁、保育以及钟点家政服务的人员。

(8)保安物管:指从事各种保安服务、物业管理、以及社会巡防工作人员。

海宁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须知

海宁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须知

海宁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须知1.申领的基本条件在海宁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2)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学历;(3)有固定住所(包括购买或自建的拥有所有权的房屋、用人单位分配给流动人口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房屋,也包括租住、借用拥有使用权的房屋等情形);(4)有稳定工作(是指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合法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的情形);(5)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6)已参加本地基本养老保险;(7)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海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待遇,其落户海宁的条件另行规定。

属于在海宁投资创业或当地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办法及可以享受的待遇另行规定。

2.审批程序新居民事务部门接到申领人提交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浙江省居住证》由镇(街道、开发区)新居民事务所受理审核,市新居民事务局审批、签发。

3.相关管理(1)取消居住证年检制度,自10月1日起停止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的要求来获悉。

(2)流动人口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注销并收缴其《浙江省居住证》,并按《条例》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浙江省居住证》被注销后,流动人口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收取费用,也不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请携带以上条件的有关证明性材料(需加盖有关部门的公章),就近到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新居民事务所,或者到新居民事务局办证服务大厅(长埭路268号)前去办理。

【推荐下载】萧山居住证办理流程-word范文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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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萧山居住证办理流程萧山居住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萧山居住证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萧山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的浙江,201X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较早建立居住证制度。

《萧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1X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流动人口在萧山居住30天以上的,就应该到公安机关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拿到了临时居住证,在萧山连续居住满3年,符合“有稳定工作,在萧山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就可以申请有效期为9年的《浙江省居住证》。

萧山警方介绍,拥有《浙江省居住证》,起码可享13项权益。

包括: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就业扶持;在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相关政策;不再在本市就业,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可以享受特殊困难救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可以在市区惠民医院或者本市医院爱心门诊就诊,享受医疗费减免;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11月10日,萧山下城区石桥派出所发放了萧山市第一张《浙江省居住证》,领证人是来自甘肃兰州,在萧山工作、生活6年的市公交一公司司机张煜。

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的办理新居民需要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新居民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以内,办理居住登记。

新居民办理居住登记时,原则上已满16周岁人员,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新居民事务部门应当发给《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1、《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的基本条件萧山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2)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3)有固定住所;(4)有稳定工作;(5)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6)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7)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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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居住证办理须知
浙江省居住证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知道要了解需要哪些材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好的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申领我市《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
(一)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如有中断,不得超过1个月,中断时间不计入居住时间;
(二)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近期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参保证明。

有欠费情况需先行补缴,不计算异地转入。

由义乌市社保处开具证明或者在人社局网站上查询打印。

2、持有我市营业执照六个月以上证明以及六个月以上银行资金流水(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在册情况证明,营业主体的银行资金流水);
3、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应提交已办理就业登记满六个月的劳动合同(各镇街劳保所、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签订并履行农业承包合同期限六个月以上证明;(经镇街认定或公证的承包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住所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居住自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
2、居住在用人单位内部宿舍居住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员工及居住证明;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证明;(义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地址:江
滨北路218号904室)
4、租赁房屋的,提供村(居)、社区等部门核验的租房协议,以及镇街居住出租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或镇街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管理办公
室与出租人签订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居住出租房屋管
理责任书》;
符合连续就读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
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
3、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或其他人才(以最新发布的紧缺人才
导向目录或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为依据);
4、在我市投资开办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且累计纳税40万元以
上的人员;
属于我市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人员,除提供身份证原件外,还应
当分别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信网.cn的
学历证明(201X年之后毕业的,可到学信网上注册账号并查询、打印学历证明,如查询不到相关学历信息,则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201X年之前毕业的,需提
供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机构与所需流程详见学信网“学历与成绩认证”专栏);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同时需提供我市人社部门的认定材料。

3、符合紧缺人才导向目录或职业工种目录规定的相关要求(以我市最新发
布的紧缺人才导向目录或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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