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号角支教团规章制度【初稿】
支教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支教团的组织结构、工作原则、活动内容、经费管理等方面,确保支教团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支教团成员,包括支教团指导老师、支教团成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支教团全体成员共同商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支教团设指导老师一名,负责支教团的整体规划、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支教团设队长一名,负责支教团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
第六条支教团设副队长一名,协助队长工作,并在队长缺席时行使队长职权。
第七条支教团设秘书处,负责支教团的文档管理、财务管理、宣传等工作。
第八条支教团设志愿者小组,负责支教活动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九条支教团以服务社会、关爱青少年成长为己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支教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十一条支教团注重支教团成员的选拔和培训,提高支教团的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支教团注重支教活动的安全、健康、有序,确保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三条支教团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展支教活动,为贫困地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二)组织各类培训课程,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四)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
(五)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四条支教团经费来源包括:(一)社会捐赠。
(二)政府资助。
(三)支教团成员自筹。
第十五条支教团经费使用范围:(一)支教活动经费。
(二)支教团成员培训经费。
(三)支教团活动宣传经费。
(四)支教团日常办公经费。
第十六条支教团经费管理:(一)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专人负责。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三)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支教团成员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支教团全体成员。
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支教团全体成员共同商议解决。
支教队队伍规章制度范本

支教队队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支教队队伍的行为,提高支教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团结意识,保障支教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建与管理1. 支教队队伍由支教队长负责组建和管理,支教队长由支教团领导选派或自行推选产生。
2. 支教队队伍成员名额不得少于5人,应包括教学、医疗和心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也可招募志愿者。
3.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支教活动,并接受队长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活动安排1. 支教队队伍应提前确定支教地点、时间和内容,并制定详细的支教计划。
2. 支教队随时准备接受支教团领导的调配和指挥,听从支教活动的安排。
3.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全程参与支教活动,不得擅自离队或缺席。
第四条行为规范1.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得言行不检、影响支教活动的进行。
2.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不得互相攻击或挑衅。
3.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保证身心健康,不得擅自熬夜或饮酒作乱。
第五条纪律处分1. 支教队队伍成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暂停支教资格等。
2. 支教队队伍成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支教队长有权决定取消其支教资格,并向支教团领导作出报告。
第六条奖惩机制1. 对支教队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支教团领导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支教队队伍成员因擅长、工作积极的,将被列为支教队的骨干成员,并享有相应的待遇和优先选择权。
第七条其他规定1. 支教队队伍成员在支教活动中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向支教队长汇报,并听从其指挥和安排。
2. 支教队队伍成员应保护好支教队的财物和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修订,应经支教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支教队队伍成员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支教团领导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
如有其他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报告支教团领导。
支教章程(管理制度)

支教管理制度一.支教规章制度1.作为一名支教志愿者,应无私奉献,要有一颗责任心和爱心。
2.志愿者应按时到课,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切实保证将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3.志愿者要树立好良好的团队精神,成员间相互协助,团结一致。
4.志愿者应树立端正工作态度,展现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严格遵守支教制度。
5.每学期中旬会进行一次支教考核,优秀志愿者有优先评优资格,如有不遵守制度者,按情节轻重进行警告,情节重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二.相关支教准备及其他1.志愿者于每周日前上交教案一份(交与相应负责人处)2.支教期间用具安排I.公交卡①如次日有支教活动,需提前一天于相关负责人处领取,当日使用完毕请及时归还。
II.教学用具①如次日有支教活动,需提前一天于相关负责人处领取。
②课时完毕请清点数目,保证用具完好上交。
③如需其他教学用具,可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三.教学要求1.在保证课堂纪律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教案进行授课,同时保证学生能学到新知识,如2名志愿者同时上课应做好沟通协调,分配好工作。
2.教学过程中不得给予学生物质奖励,可实行精神鼓励等。
3.突发情况处理事宜四.请假及代课制度1.①代课制度:提前1个半天向负责人请示并与代课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②请假制度:应至少提前一个半天向相应负责人说明请假缘由。
2.与校方关系处理①如志愿者遇校方不公平待遇(如上其他课),可第一时间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取得帮助。
五.支教负责人制度1.定期与校方联系,校方如有临时活动,负责人应提前一个半天通知志愿者,并做好安排调整工作。
2.每周一前整理好各自负责的志愿者上交的教案。
3.负责人要做好教学用品收发工作。
4.支教听课,做好听课问题记录及支教志愿者表现。
支教队员守则

支教队员守则一、服从队伍安排,遵守队伍纪律1.不得中途退出队伍2.往返路程必须与队伍同行3.不得无故缺席与支教有关的训练与会议,积极参与支教的每一项活动,不懒惰,跟支教人员相处融洽,互谅互让,互助互爱,团结友爱。
4.队伍在外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队伍,如需外出,应提前向领队说明,获得批准后方可离队。
5.不得参与威胁人身安全的任何活动(如下水游泳等)6.不得拒绝领导检查备课情况的要求,谦虚接受领队及其他队员的监督与意见。
7.未经领队允许,任何队员不得以学校、社团或队伍的身份接受他人赠送的任何物品。
二、为人师表,注意个人形象1.不得在队伍及支教活动中说脏话,做侮辱性的动作、手势。
2.无特殊情况,不得因个人原因进入异性宿舍。
3.无特殊原因,不得在宿舍外的其他地方过夜。
如操场、教室等。
4.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学员或当地其他人员赠送的价值超过5元的物品。
5.支教活动期间,穿着得体,端庄大方。
三、认真负责,提高授课质量1.每位有课程安排的队员,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备课工作。
2.上课期间,不得因个人原因中断课堂,如发短信、接电话等。
3.不得无故拒绝授课。
如确有其他原因应提前向领队说明情况。
4.如课堂纪律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应及时向领队反应情况。
5.不得体罚或间接体罚学生。
6.每堂课要检查到课情况,确保学生的安全。
如有无故缺课现象发生,应做出及时的调查和相应的处理。
如支教队员违反以上守则,由领队和队伍协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此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停课审查处分。
情节严重者可建议其退出队伍。
注:1、本次支教报名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
2、此次支教活动,志愿辅导团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支教队伍也不得向队员收取费用,一切所需费用由队员个人承担。
支教人员安排规章制度

支教人员安排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支教人员的活动,保障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支教人员指的是由志愿者或参与支教组织的成员组成的团队,前往贫困地区开展教育支援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支教活动地点包括农村学校、贫困地区、偏远地区等需要帮助的地方。
第四条支教人员应当尊重当地的习俗和风俗,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礼貌、谦和有礼。
第五条支教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知识技能,做好支教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支教工作要以帮助当地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增强自信心为目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传教活动。
第七条支教人员要保持团结和友爱,相互尊重,共同为支教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努力。
第八条支教人员要注意个人安全和健康,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和防护措施,做到安全第一。
第二章:支教人员招募和选拔第九条支教人员的招募应当面向全社会,避免地域歧视和性别歧视。
第十条招募支教人员应当注重选拔具有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一条支教人员应当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奉献,并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第十二条支教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支教工作。
第十三条支教人员在选拔过程中,还应当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确保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第十四条支教人员应当签订支教协议,明确支教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制定支教计划和具体安排。
第三章:支教活动组织和实施第十五条支教活动应当由支教组织牵头组织,明确支教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安排。
第十六条支教活动需提前调研当地教育情况和学生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十七条支教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的工作,不得私自更改教学内容和方式。
第十八条支教人员应当与当地教师和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传授知识、提升能力。
第十九条支教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教学反馈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支教人员在支教活动中需保持团结合作,共同努力,互相协助,共同完成任务。
学校支教活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充分发挥学校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参与和支持的支教活动。
第三条支教活动应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爱农村学生成长为目标,坚持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智力扶贫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支教活动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支教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由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支教活动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支教活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支教活动方案,包括支教对象、时间、内容、方式等;(二)选拔、培训支教教师,确保支教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三)协调解决支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支教活动顺利进行;(四)对支教活动进行监督、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第六条支教教师选拔原则:(一)自愿原则,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支教活动;(二)公平公正原则,选拔程序公开透明;(三)专业对口原则,优先考虑与农村学校学科需求相匹配的教师。
第七条支教教师培训内容:(一)农村学校教育教学现状及特点;(二)农村学生心理特点及教育方法;(三)支教活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四)教学技能提升和教学方法改进。
第三章支教活动实施第八条支教活动形式:(一)短期支教,时间一般为1-3个月;(二)长期支教,时间一般为1年以上。
第九条支教教师职责:(一)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二)关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三)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四)遵守支教学校纪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条支教教师待遇:(一)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享受与原学校同等待遇;(二)支教教师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支教补贴;(三)支教教师支教期满后,可优先推荐到农村学校任教。
第四章支教活动评估与总结第十一条支教活动评估:(一)支教教师自评,包括支教期间的教学成果、学生评价、自身成长等方面;(二)支教学校评估,包括支教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满意度、学校管理等方面;(三)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对支教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大学生暑期支教实践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生暑期支教理论团队管理规章制度大学生暑期支教理论团队是由一群热心公益、热爱教育的大学生组成的团队,他们利用暑假期间赴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活动,为当地的孩子们提供教育帮助。
为了保证支教活动的顺利开展,团队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来标准团队成员的行为和工作。
下面是一份针对大学生暑期支教理论团队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团队成员的入选与退出1. 团队成员选拔原那么:热爱教育、责任心强、具备一定教育才能和沟通才能的大学生。
2. 团队成员选拔流程:1) 报名:根据征集公告报名参加暑期支教理论团队。
2) 面试:由团队指导教师对报名者进展面试,考察其教育才能和沟通才能。
3) 入选:根据面试结果,在团队内部进展评议,确定入选成员。
3. 团队成员退出条件:1) 个人原因:申请退出支教理论团队。
2) 团队决定:团队成员在支教活动中违背规定或行为不端,经团队成员会议决定,将其劝退。
二、团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 参与决策:在关系到支教活动的决策中,享有参与讨论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2) 学习与提升:获得与支教理论相关的培训时机,进步自身的教育才能。
3) 平安与保障:享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个人的平安。
2. 义务:1) 服从管理:尊重团队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团队指导教师和负责人的管理。
2) 完成任务:按时完成支教活动安排的任务,为当地的孩子们提供优质教育效劳。
3) 公平竞争:保持公平竞争的原那么,不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损害整个团队的利益。
三、团队运作管理1. 团队及组织构造:设立团队指导教师、负责人、组长等组织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利范围。
2. 任务分工与管理:根据支教活动的需要,进展任务分配和管理,确保每个成员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3. 会议管理:定期组织团队成员会议,讨论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和方案。
4. 评估与反应:根据支教活动的情况,对团队成员进展评估和反应,进展工作总结和改良。
四、团队活动与经费管理1. 活动安排与预算:制定支教活动的详细安排和预算方案,确保活动可以顺利进展。
大学生暑期支教实践团队管理制度

大学生暑期支教实践团队管理制度大学生暑期支教实践团队是由一群大学生组成的,在暑假期间到农村或者贫困地区开展教育支援活动的团队。
为了保证支教实践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团队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大学生暑期支教实践团队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一、团队组织架构1. 团队组长: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整个支教团队的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和管理,以及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沟通。
3. 教学组组长: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安排和教学资源的准备。
4. 心理辅导组组长: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疏导工作,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
5. 宣传组组长:负责团队宣传工作,包括活动宣传、媒体报道和宣传材料的制作。
6. 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团队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住宿、饮食、交通、医疗等方面。
二、团队管理原则1. 任务导向:团队成员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2. 合作共赢:团队成员要互相支持、合作,并且倾听和尊重彼此的意见。
3. 诚信守约:团队成员要遵守团队管理制度和活动安排,诚实守信。
4. 安全第一:团队成员要注意安全,在活动中保证个人和团队的安全。
5. 公正公平:团队成员要公正对待他人,不偏袒,不歧视。
三、团队成员管理1. 招募要求:根据项目需要,招募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爱心的大学生作为团队成员。
2. 团队培训:在活动开始前,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支教知识、教学方法、心理辅导等。
3. 工作分配:根据团队成员的专长和兴趣,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团队成员充分发挥所长。
4. 个人督导:由团队组长负责对团队成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支持。
四、活动管理1. 项目策划: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活动目标、内容、安排和预期效果等。
2. 教学计划:由教学组组长负责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和教学资源准备等。
3. 活动安排:由团队组长负责制定活动日程和安排,确保支教活动的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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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中特理论研究会
号角支教团规章制度(初稿)
第一章财务部分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需采用透明制度,保证每一笔财产的输出和纳入有详细的登记记录,需有支出人或纳入人签名确认后,方可支出或纳入。
第二条、每笔超出100元的支出费用,需由团长和副团长或者更高层次的管理者签名确定后方可支出。
第三条、关于财务等的详细报表应每周定期通过官方网站或官方媒体进行透明公布,接受每一位成员的监督。
第四条、有关进行捐助的具体费用需记录好每一位捐助者的详细信息,并通过支教团使用的每笔费用需对捐助者进行及时的反馈,并记录在案。
第二章有关宣传部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负责支教团一切的宣传工作。
第二条、通过支教团官方网站以及QQ等媒体手段对支教团的工作等进行宣传,以此给其对支教团以全面的认识。
第三条、负责支教队员的工作日志等的整理,并向学院内各中媒体进行投稿宣传,
第四条、并负责支教团活动期间的一切板报、宣传单、视频、PPT等的制作和宣传。
第五条、负责支教队员招募时的一切宣传的工作。
第三章有关内外联络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联络包括对内联络与对外联络两个部分,对内联络包括对学院内部的联络,对外联络包括支教地点联络等。
第二条、对内联络:
1.负责联系学院内可以与其合作的各个组织,包括大学生心理协会,青年志
愿者协会等组织,处理好与各组织的关系
2.与学院内各个系团总支学生会联络,实时动态的掌握支教队员的基本情
况。
第三条、对外联络:
1.负责支教地点的选择与考察,与支教地的学校进行联系以及实时的反馈工
作。
2.与其他学校的支教联系,并实时关注有关支教的信息,如某组织进行的有
关支教团队的交流活动等。
3.与各个资助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及时的联系。
4.并负责支教期间走访贫困家庭的资料的获取。
第四章对于日常事务的制度
第一条、负责对支教团工作人员的通知,事务的传达。
第二条、负责活动策划,新闻稿件的撰写,以及会议记录的整理。
第三条、负责支教团支教队员的人事管理。
第四条、负责协调活动安排,人员安排
第五章关于会议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教团内部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其个别事项会议,视情况而定。
第二条、如开会期间,有事缺席者需提前一天的时间向团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交由更高层次的领导进行决策,三次事假算一次无故缺席。
第三条、会议期间需遵守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中特理论研究会的会议制度。
第六章关于每期支教队员选拔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支教团本着自愿,不求回报的原则招收新一期的支教队员,并承认支教团组织的存在性以及承认支教团的章程规则
第二条、队员选拔条件:
1.为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学生;
2.承认本支教团章程,愿意并主动参与本支教团的公益活动;
3.具有爱心与感恩之心,愿意无偿付出;
4.具有责任感,能坚持完成自己在支教团的支教工作任务;
5.具有一定的纪律性,遵守支教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6.学习成绩合格,课余时间充足,服从支教团的组织安排。
第三条、支教队员选拔的流程:
1.支教团提前出具选拔的策划案,并将由支教团讨论后决定实施,进行宣传。
2.有意向者需向支教团交申请书,并根据支教团策划案进行接下来的选拔
3.由支教团队进行选拔的队员进行择优录取,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条、选出的支教队员需进行支教培训,本期支教结束后,其本期支教队员予以解散,但支教团会对其进行工作的反馈。
第七章关于支教团规章制度的修改制度
第一条、由支教团团长和副团长提出,或更高层领导人提出,并由支教团内部宣布进行修改。
第二条、由支教团工作人员提出,并一半及其以上人员同意,进行修改。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中特理论研究会号角支教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