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必清案起诉之律师意见书
律师意见书样本

律师意见书样本【标题】律师意见书样本【正文】尊敬的客户:经过对您提供的案件材料的审阅和分析,本律师事务所经认真研究后认为,您在此案中拥有一定的诉讼优势。
以下是本律师事务所对本案的详细意见。
一、案件背景您向本律师事务所咨询了有关您C先生于2022年6月欠您5000元借款一事。
据您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您有合法借条以及对方的转账凭证,证明了借款行为的存在,但对方拒绝偿还欠款,给您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您可以基于现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
根据您提供的借条,双方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和方式,因此C先生拒绝偿还借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违约行为。
三、您的权益和救济措施1.追偿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并可催告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借款;在对方仍拒绝偿还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司法程序予以追偿。
2.索赔权益:鉴于对方的违约行为给您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烦扰,您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建议和解决方案鉴于您所提供的借款证据具有明确性,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1.书面催告:请您书面向C先生发送催告函,明确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归还借款。
同时,建议您在催告函中提及对方拒绝偿还借款的事实和法律后果,以引起对方的重视。
2.起诉申请:如C先生在催告函期限内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建议您向当地法院递交诉讼申请,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归还借款并承担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
3.证据准备:在起诉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来支持您的主张。
建议您整理、保存好相关文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确保能够足够证明您的借款事实。
五、风险提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可能产生的风险:1.逾期追偿:虽然您在此案中拥有一定的诉讼优势,但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您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来追偿债务,这可能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起诉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件名称:[原告姓名]诉[被告姓名]民事纠纷案案号:[法院名称]民初字[年份]第[案件序号]号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原告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住址[住址]。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住址[住址]。
原告与被告因[纠纷事由]产生民事纠纷,原告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二、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原告与被告于[时间]在[地点]签订了一份[合同名称]合同,约定[合同主要内容]。
2. 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具体违约行为]。
3.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未予理睬。
4.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具体损失]。
(二)理由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本案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具体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5.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
三、诉讼请求1. 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具体义务]。
2. 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3.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结论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
刑事案件庭前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案件名称]被告姓名:[被告姓名]案号:[案号]起诉书编号:[起诉书编号]被告单位名称:[被告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辩护人:[辩护人姓名]辩护人单位:[辩护人单位名称]一、案件背景[案件背景简述,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
]二、案件事实[详细陈述案件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2. 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关系;3. 案件发生的过程及造成的后果;4. 相关证据材料及证明力。
三、法律分析1. 犯罪构成要件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梳理,分析案件是否满足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分析被告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是否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犯罪客体:分析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如财产权、人身权等。
(3)犯罪主观方面:分析被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是否具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4)犯罪客观方面:分析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非法占有目的、暴力手段等。
2. 证据分析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审查,分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1)证据合法性:审查证据的收集、固定、保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证据真实性: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形。
(3)证据关联性:审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是否足以证明被告的犯罪事实。
3. 量刑情节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析案件中的量刑情节。
(1)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
(2)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如被告的悔罪表现、被害人谅解等。
四、辩护意见1. 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意见(1)[具体分析被告是否具备犯罪主体资格,是否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具体分析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
](3)[具体分析被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是否具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案件起诉风险法律意见书(2篇)

第1篇尊敬的[客户姓名]:我作为[律师事务所名称]的律师,受[委托人姓名]委托,就[案件名称]一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一案,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之间因[简要案情]产生纠纷。
原告于[起诉时间]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请求]。
二、案件风险评估1. 被告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被告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移送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 被告可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中,如果原告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被告可能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 证据问题(1)原告提供的证据可能存在瑕疵。
例如,证据来源不明、证据内容不完整、证据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
(2)被告可能提供相反证据,削弱原告的证据效力。
4. 法律适用问题(1)法律适用错误。
原告在起诉时可能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准确,导致起诉依据的法律适用错误。
(2)司法解释适用不当。
原告可能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
三、风险应对建议1. 管辖权异议应对(1)加强证据收集,证明原告的起诉符合管辖规定。
(2)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诉讼时效抗辩应对(1)核实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已超过,建议与被告协商解决。
(2)如未超过诉讼时效,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 证据问题应对(1)加强证据收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完整性。
(2)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及时提出质疑,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本(标准版)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本
【标准合同范本】
甲方:XXX公司或XXX个人
乙方:XXX公司或XXX个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范本
尊敬的______市人民检察院: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师______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了涉嫌抢劫(致人死亡)案件_________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如指控__________罪名成立,__________或许被判处死刑、死缓。
给辩护人增加了巨大压力,辩护意见有必要提前。
一、辩护人努力工作,争取让受害方拿到一定的赔偿款,争取刑事谅解。
二、辩护人依法会见__________后,得知受害人手持铁锹,往死里打曹______,不让__________逃跑。
案卷中,是否有铁锹?受害人有能力将__________“扭送”至公安机关,为何动“私刑”用铁锹打__________该情节公安机关应侦查到案,或建议补充侦查。
三、关于量刑的证据,辩护人依法提取了一份《会见笔录》、两份《调查笔录》、______份照片。
证明___________曾经救过一个人的生命,酌定量刑参考。
如公安、公诉机关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建议补充侦查。
此致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的辩护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三
条的规定,本辩护意见书敬请公安、公诉机关依法附卷。
审查起诉律师意见书

审查起诉律师意见书律师意见书是一份律师在审查起诉案件后,就案件的可行性和法律问题提出建议的文书。
以下是一份审查起诉律师意见书的范例,共计700字: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已经仔细审查了与本案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并就您是否适合提起诉讼给予了认真的考虑。
现将我的意见如下:一、案件背景本案源自一起名为XX公司违约的民事纠纷。
您作为原告,指控被告违约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您所提供的文件和证据,您与被告签署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拖欠了合同约定的借款并未按期归还。
基于这些事实,您决定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相关损失和利息。
二、法律问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我主要关注了以下法律问题:1. 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对借款合同法律规定的了解,借款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其效力与其他合同相同。
你们双方签署的合同具有明确的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明确性及可执行性,使得该合同具有较高的效力。
2. 被告的违约行为:根据您所提供的证据,被告确实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构成了明确的违约。
在法律上,被告的违约行为给予原告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根据您所提供的损失计算和利息计算公式,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您请求的赔偿金额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诉讼中,您有权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利息。
三、建议基于对案件的审查和对法律问题的分析,我向您提出以下建议:1. 诉讼的可行性:考虑到您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我认为你们提起诉讼的可行性较高。
根据目前的情况,您有理由相信您可以在法庭上得到一份有利的判决。
2. 在诉讼中收集更多证据:尽管您已经提供了一些关键证据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但为了增加诉讼的成功率,我建议您在诉讼前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3. 寻求和解及和解准备:虽然您有权起诉被告并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调解或和解来达成一致,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纠纷。
对案件的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由:[案件名称]致:[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姓名]地址:[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地址]日期:[撰写日期]尊敬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姓名]:关于您委托我们代理的[案件名称]一案,我们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案件事实及您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分析,现就本案的法律意见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在此部分,简要概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起因、争议焦点、涉案金额、涉案人员等。
]二、案件分析(一)案件事实分析1.关于[争议焦点一]的分析[在此部分,对争议焦点一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
]2.关于[争议焦点二]的分析[在此部分,对争议焦点二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
]3.关于[争议焦点三]的分析[在此部分,对争议焦点三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依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等。
](二)法律依据分析1.关于[争议焦点一]的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争议焦点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
]2.关于[争议焦点二]的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争议焦点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
] 3.关于[争议焦点三]的法律依据[在此部分,列举与争议焦点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分析。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争议焦点一]的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争议焦点一,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如何进行诉讼策略调整?(二)关于[争议焦点二]的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争议焦点二,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如何进行诉讼策略调整?(三)关于[争议焦点三]的法律意见[在此部分,针对争议焦点三,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如何进行诉讼策略调整?四、诉讼建议1.关于证据收集与固定[在此部分,针对案件证据情况,提出证据收集与固定的建议。
律师意见书模板

律师意见书模板律师意见书主题:提供律师意见书的模板尊敬的各位先生、女士:在进行法律文书的撰写过程中,许多律师常常面临恼人的问题,即如何编写一份清晰、准确、全面的律师意见书。
因此,我将为各位提供一份模板,以便律师在撰写律师意见书时,能够更加简便和高效地进行工作。
I. 简介和摘要意见书应包含一份简介和摘要。
简介部分应阐明我方为提供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什么资格和经验。
摘要应概述咨询的问题和提供的建议。
II. 背景信息在这一部分,我们应该提供足够的背景信息,使读者可以清楚地理解此次咨询的背景和目的。
因此,我们应该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文件等文件,并解释其与此次咨询有关的方面。
III. 分析问题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详细分析咨询中提出的问题,并列举所有的事实和证据。
这应该是一份细致的、有条理的的分析。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建议。
IV. 结论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总结所有的事实和证据,并得出结论。
我们的结论应该是清晰、准确和完整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明我们建议的行动步骤和时间框架。
V. 解释和声明在这一部分,我们将解释和声明本次咨询所涉及的一些法律规定和手续。
同时,我们还需要声明,我们不对客户所采取的任何决策或措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VI. 结束语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回顾整个意见书的内容,并可能提供有关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进一步说明。
此外,我们还将为客户提供进一步的联系方式和未来咨询的建议。
总之,我们的律师意见书需要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并根据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供清晰、准确和完整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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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必清涉嫌受贿一案的
律师意见书
南律意字(2009)第001号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接受受贿犯罪嫌疑人唐必清家属的委托,指派本所高级律师郑维民担任唐必清受贿一案的辩护人,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以及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和勤勉精神,现就唐必清涉嫌受贿一案提出如下律师意见,供贵院审查起诉时参考。
本律师认为:常检反贪移诉(2009)01号《起诉意见书》指控唐必清收受桃纺工作组贿赂50万元及收受陈正军贿赂98万元不能成立,依法不应认定为受贿。
一、唐必清收受桃纺工作组50万元属不当得利,不应认定为受贿。
1、唐必清不清楚该50万元为何人所送,其主观上没有收受贿赂的故意。
唐必清的供述及刘春林的证言均证实:刘春林送钱到唐必清家时,唐必清问:这是什么钱?刘春林答:你不问,你不管咯。
唐必清推理认为这是桃纺清算组的统一行动,市里
和其他相关领导都会得到钱,是桃纺工作或者经委对其在桃纺工作的辛苦报酬,其根本不清楚该50万元为何人所送。
据此可知,唐必清主观上只有接受工作辛苦报酬的故意,而无收受贿赂的故意。
2、桃纺工作组没有提出请托事项,唐必清也没有利用职权为其谋利。
刘春林送钱时,没有代表桃纺工作组提出请托事项,没有讲清该款来源,唐必清也不清楚该款是谁所送。
唐必清作为常德市政府助理巡视员,受时任副市长杨光宏安排,与刘克云一起负责指导桃纺破产的指导工作,其所作的工作为正当履行职责,没有利用职权为桃纺工作组谋利。
3、唐必清收受50万元人民币不具有受贿罪构成所必须具有的“权钱交易”性质,故不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的本质特征为“权钱交易”,本案中,唐必清不知道该款为何人所送,送钱人刘春林也未提出请托事项,唐必清利用职权为送钱者谋利,明显不具有受贿构成必须具备的“权钱交易”性质。
因唐必清收受该5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应认定为不当得利。
4、现有证据涉嫌被人为技术处理,且证据显示收受桃纺工作组现金的有多人,如仅仅对唐必清进行处理,显然有失公平。
证人王吉亚等人证言显示,桃纺工作组送钱的对象远远不止唐必清一人,但是该证言却没有明确提及其余送钱的对象。
按照常理,侦查机关应多次对桃纺工作组涉案人员王吉亚、刘春林、李育贵等人进行询问,且应该收集桃纺工作组送钱资金来源的证据,但是,起诉卷宗里却只有6名涉案证人中三人的证言,且证言均只有一份,该一份证言中故意回避了给多人送钱的事实,甚至隐匿了关键证人即桃纺工作组财务负责人李育贵的证言及证明送钱资金来源的有关证据,
导致唐必清所收50万元到底从何而来成谜。
据此可知,侦查机对有关证据进行了技术处理,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全面收集证据”的法律原则。
面对同样的事实,如出于某些原因仅对唐必清进行处理,不仅有失公平,且极大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二、唐必清与陈正军属挂靠合伙开发房产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所得房产开发利润198万元有合同依据,不应认定为受贿。
1、唐必清与陈正军等人挂靠合伙开发“海利公寓”的事实清楚。
唐必清与陈正军、陈正清、胡继东等人合伙开房海利公寓前有明确的口头协议,该协议内容体现了合伙开发的内容:唐必清出资40万元,负责协调湖南化工研究院关系,房产开发的图纸审定及与陈正军共同确定销售价格,陈正军与陈正清兄弟同样出资,负责房产开发的报建、销售等具体工作,胡继东负责垫资施工,不足款项由合伙体借款。
房产开发所得在支付工程款后的剩余利润,唐必清与陈正军兄弟对半分。
“海利公寓”开发后经结算扣税后约有400万元利润,唐必清与陈正军按事先约定对半分配,实际分配198万元,该挂靠合伙开房房产的事实清楚。
2、陈正军出资180万元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其一、证明陈正军出资180万元的事实仅有陈正军的证言,陈正军与唐必清合伙开发房产后,他们之间就利润分配曾有分歧,属利害关系人,其证言可信度低。
且证明陈正军出资180万元的证据仅有陈正军的证言,属于孤证,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其二、陈正军的证言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
海利公寓开发中,陈正军不需要出资180万元,且陈正军也没有出资180万元的能力。
按照陈正军与唐必清口头协议,前期各出资40
万元,总计80万元足够前期拍地和报建的费用。
拍卖土地仅交保证金68万元,拍到该宗土地后即予返还,挤占巨额开房资金的土地出让金、报建费全免,挂靠开发合伙体仅支付土地补偿金、征地拆迁等费用21万元。
根据约定,施工由胡继东垫资,合伙体无须支付更多资金。
后期资金不足,唐必清借款20万元,陈正军出面先后向工商银行、信用社两次借款68万元,总计前期投入按口头约定应为188万元,足够房产开发预售前的资金运作。
此后,房产进入预售阶段,销售形式看好,资金回笼及时,也无须陈正军投资。
陈正军合伙开发的68万元借款,根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合伙体借款,不应认定为陈正军个人投资。
因此,陈正军证言中所称出资180万元与客观事实不符。
再说,陈正军作为公务员,虽有承包印刷厂经历,按理也无180万元的投资能力,卷宗里面也无证明陈正军投资能力的相关证据。
3、唐必清不具备利用职务便利谋利的条件。
合伙开发海利公寓是以湖南化工研究院名义进行的,化工研究院认为该宗地块过小,无开发价值,以合伙开发体安臵职工住房14套和支付40万元回报为条件,同意由陈正军等合伙挂靠开发,此系化工研究院自主决定的行为,其间虽有唐必清穿针引线,但仍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挂靠开发民事法律关系,与唐必清所任市政府副巡视员的职务没有直接关系。
免除土地出让金、报建费用及减免相关税费,是市政府明确下文决定给湖南化工研究院的优惠政策,上述合伙开发及税费减免,亦与唐必清所任市政府副巡视员的职务没有任何关系。
“海利公寓”项目开发之利润来自市政府给化工研究院的优惠政策及门面价格上涨等因素,唐必清因没有在湖南化工研究院任职,无权决定挂靠开发事宜,也无法利用职务便利控制房市起落,故不具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的
条件。
4、作为公务员的唐必清与陈正军虽不得参与赢利性活动,但合伙开发房产所得利润仍属合法收入,依法不应追缴。
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十三项以及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虽有“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赢利性活动”的规定,但上述法律及法规亦同时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见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
该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唐必清与陈正军作为公务员,虽然有任职期间参与盈利性活动的行为,但只能依照《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公务员法》予以行政处分,而上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处分中并无追缴公务员赢利性活动收益的规定,而是只能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处分。
且至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界定公务员参与赢利性活动所得收益为违法所得,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法律适用原则,唐必清与陈正军合伙开发房产所得应认定为合法收入,依法不应追缴。
以上意见,请予以重视。
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