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笔记 第三章 选举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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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校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校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校考研真题一、名词解释1.政党制度(2008年、2010年武汉大学研;2010年南开大学研;2010年四川大学研;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研;2014年中国传媒大学研;2014年河南师范大学研)答: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关于政党的社会政治地位、作用,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定。

政党制度具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包括:①政党制度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而设立的,其最大原则是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利益实现,因此,统治阶级可以根据自己利益和统治需要而随时改变政党制度。

②政党制度可以是成文法规定的,也可以是宪法惯例规定的。

政府制度一般具有法律明确、具体和特定的规定,而政党制度可以在宪法中作原则性规定,也可能按照宪法惯例而形成,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③政党制度不仅规定着政党本身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式,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国家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社会成员的政治活动方式。

2.国家结构形式(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研;2005年、2009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0年河北大学研)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主要是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一个整体,具体地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包括地域的、行政的、民族的,等等)之间的权力关系。

国家结构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决定了调整和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和权力划分的基本原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纵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般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3.民族的含义(2007年华中师范大学研;2010年山东师范大学研;2012年首都师范大学研)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一般来说,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共同地域作为生存空间和自然环境,是民族其他特征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

共同经济生活是形成民族的物质基础。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辅导学习资料每章节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考辅导学习资料每章节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每章节重点第一章1.政治制度的涵义与特征P1-22.根本的、起决定作用的制度是哪些?P2其中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体现在哪里?P33.我国的基本和根本政治制度?P54.行政机构改革的原则P85.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P96.改革开发后,我国政府制度改革的成果有哪些?P8-97.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P58.为何要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P6第二章1.支配国家整个政治生活的制度P112.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P123.国务院与政务院的区别P154.56年-66年期间政治制度发展的特定P175.11届三中全会后政治制度的建设有哪些?P21-226.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和任务P25-27第三章1.国家行使的内涵、与国家本质的关系P28-29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P29-303.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P314.中国人大制度的内容和特色P325.中国实行单一制的原因和特点P33-346.我国的国家机构、组成及其设置原则P38-40 (三个原则,具体体现)第四章1.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式、发展和完善P44-47(即选举法和修正案)2.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怎样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P47-513.主持直接与间接选举的机构P51、554.选区划分的三个基本要求P525.直接选举的程序P51-556.人大代表的职权有哪些?P60-617.罢免人大代表的规定有哪些?P62第五章1.什么是人大制度?为何认为它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P66-672.全国人大的地位与职权P68-693.全国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P69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与职权P73-745.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实行三审制P786.全国人大专委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P82-83第六章1.县级与县级以下的人大机构设置与上级有何不同?P892.可以制定地方性发光的机构有哪些?P85、903.改革开发20年来,人大制度得到的加强与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P1034.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区别P97-1025.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P104-10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重点整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重点整理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一、普遍原则
(1)中国公民,只有年满18周岁,方可成为选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平等原则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四、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五、差额选举原则
第五节继续完善选举制度
一、改进提出和确定候选人的方式
(二)提名权。
(三)建议、批评权。
(四)询问权。
人大代表在审议议案或报告时,有向本级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的权利。
(五)质询权。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开会期间,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被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六)视察权。
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通过实地观察和调查,监督并促进有关机关、单位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选举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选举和选举制度
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选举制度的涵义,可以从三个不同的层面加以理解。从广义上说,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
惯例等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从中义上说,直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从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1.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2.有利于发展经济。3.有利于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4.有利于祖国的统一。
二、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和职权
(一)地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行政区域分别设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考试复习笔记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考试复习笔记

1.政治制度的基本概念: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2.影响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因素1.以马列主义学说为理论依据2.从历史经验中得出结论3.仿照苏联模式构建行政体制4.战争时代打下的基础5.现实国情的制约6.中国封建主义传统的深刻印记7.国际环境的影响8.受经济体制变化的制约3.中国政治制度各时期的变化1.初创和形成阶段1949—195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到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2.探索与发展阶段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前1954—1957第一部宪法发挥了显著功效,1957年以后出现左倾错误,政治体制高度集权化60年代大调整但未能继续下去3.遭受破坏阶段1966—1976文化大革命使政治制度严重扭曲和破坏,原有的政治体制高度集权的弊端得以恶性发展4.恢复与改革阶段政治制度的全面恢复和政治体制的改革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本政治制度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

⑶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

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

⑸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

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

当前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色(1) 民主的基础更加广泛(2)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利。

(3) 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呈现出一定的特色。

(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人大制度紧密相连。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读书笔记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读书笔记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读书笔记篇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学习笔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重点提示导论1.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验生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

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历史性。

第二,阶级性。

第三,权威性。

第四,层次性。

第五,稳定性。

2.人民民主专政是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

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

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限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

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定和实施。

3.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圣才出品】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圣才出品】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一、名词解释(每小题8分,共40分)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秘密投票原则3.行政规章4.政治协商5.首长负责制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中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3.如何继续推进国家行政体制改革?4.简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三、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1.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请论述我国的政党制度与西方的多党制有什么区别?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务院机构经过六轮改革,形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体系。

但现行行政体制仍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地方,于是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了有关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方案。

请论述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内容,并评价。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每小题8分,共40分)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①民主的基础更为广泛;②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③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呈现出一定的特色;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人大制度紧密相连。

人大制度遵循的主要原则包括: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

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实现形式,反映着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它直接关系到中国政治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政权的行使问题。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第三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第三章
3.从国际共产主义的经验来看,共产党在各国执政 的规律也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
第一节 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
二、革命党与执政党的区别 革命党和执政党的主要区别如下: 首先,任务目标不同 其次,运用的手段不同 其次,组织方式不同 再次,阶级基础不同 最后,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不同
第一节 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 政党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
杨光斌

第一部分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
• 第一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 质与原则
•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与领导体制 • 第三章 政党与政党制度
第三章 政党与政党制度
• 第一节 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 • 第二节 党与人民群众团体 • 第三节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
第一节 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 党
第二节 党与人民群众团体
一、人民群众团共青 团、全国妇联、科学技术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 、工商业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青年联合会 。这些群众性团体由特定的成员组成,有各自的章 程、组织机构和政治任务,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参与 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二节 党与人民群众团体
二、党与人民群众团体的关系 在中国,很难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团体 视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因为它们的建立者是党和政 府,并且跟党和政府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1.利益表达与综合
2.政策执行
3.社会监督
第三节共产党与民主党派
一、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与一党专政不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主要 有以下两个特点:
• 允许一个以上的合法政党存在,允许它们参 第一 政、议政。
• 其他的合法政党以某种形式与共产党联合, 在中国则为民主协商制度,这样就排除了政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重点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重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重点第一章1、行政管理在国内外学科属性的划分管理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2、法学---政治学(政治学理论本国政治比较政治公共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国际政治)3、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原属政治学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已归入新设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4、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政治现象及其规律;国家政权及其延伸部分5、制度的定义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的特性:客观性、稳定性、强制性6、政治制度的定义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7、为什么要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国以来的惨痛教训;以史为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8、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内容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9、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战略意义: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力保证;政治体制改革为现代化提供新动力;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冲破既得利益集团;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政企彻底分开。

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力保证。

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具有正相关的关系。

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能够为推动民主政治创造良好的条件。

首先,经济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他们能够推动社会的必要分化,有助于提高各阶层的知识水平,这是民主化的一个社会基础;其次,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民众从传统意义上的“臣民”变成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公民意识的觉醒是实现民主化的一个前提条件;再次,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稳定的规则和秩序,而法治和秩序恰恰是民主化不可缺少的重要要素。

课程体系: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机构体制:国家元首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国家结构形式:民族区域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经济特区制度政党制度、军事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0、关于政治的几大主流观点①道德政治论代表人物: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主要观点:道德是政治的基础;政治的目的是使人过上有道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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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选举制度
一、概述
1.选举与选举制度
(1)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这一定义包括五层含义:
①“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组织等;
②“全体或部分成员”,涉及到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哪些人有资格参加选举,亦即选举主体问题;
③任何选举都必须预先设定某种方式(如投票、举手、鼓掌、起立等)和某种程序(如划分选区、提出候选人、投票、计票、宣布投票结果等);
④选举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有被选举权的人员中的任何人,这是任何选举的必要条件和关键所在;
⑤任何选举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即为了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

选举的基本要素是主体(选举人)、客体(被选举人)、目的、方式、程序、结果;选举的根本特征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从而实现公民的选举权这一现代民主社会中基本的政治权利。

(2)选举制度的涵义,可以从三个不同的层面上加以理解:
从广义上说,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
从中义上说,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
从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本章讲的是狭义上的选举制度,其内容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选举所遵循的原则、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的方式和程序、代表与选民的关系等,这些内容一般都在各国的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中得以明确的规定。

2.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
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发展而来的,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革命政权,实行了革命政权的选举制度,为新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建国大纲——《共同纲领》中规定,新中国实行普选制度。

(2)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当代中国第一部选举法,《选举法》对中国实行普选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从而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的正式形成。

(3)形成于1953年的中国选举制度,有个明确指导思想,即既强调发扬民主,又坚持从实际出发。

选举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与保障,自然必须强调发扬民主,然而,民主的实现程度又离不开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历史的条件,无视诸条件的制约,急于追求“高度的民主”,只能流于形式而于实质无益,甚至会陷于形式主义而有碍民主实质的体现。

3.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
自1953年选举法实施后的最初十余年间,中国选举制度的贯彻还比较正常,总的来说,各级人大尚能按期改选,但在“文革”时期,中国的选举制度受到了严重破坏,全国几乎没有进行过真正的选举,人大制度亦名存实亡。

(1)1979年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县级,并规定选举各级人大代表,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

与此同时,在全面修改1953年的《选举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选举法》。

新《选举法》进一步扩大了中国选举制度中社会主义民主的程度。

新《选举法》主要有以下9个方面的变化:
①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级;
②规定一律实行差额选举;
③规定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
④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选区;
⑤任何选民或代表只要1人提出,3人以上附议,都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⑥候选人名额过多时,可以进行预选;
⑦候选人须获全体选民或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票始得当选;
⑧规定每个少数民族至少要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
⑨规定可以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候选人。

(2)1986就以下方面对《选举法》又作了进一步修正:
①规定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②选民或者代表须有10人以上联名方可推荐代表候选人;
③取消预选;
④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差额;
⑤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改为不超过3000人;
⑥规定每一选民接受代为投票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⑦规定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1995年又对《选举法》作了修改与补充、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①规定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总名额主要由“基数”与按人口情况而定的“增加数”构成;
②规定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均应选出全国人大代表;
③调整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的比例;
④规定各级人大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⑤调整了选民名单与候进人名单公布的日期;
⑥恢复了间接选举中的“预选”;
⑦完善了“另行选举”、“代表辞职”及“罢免代表”的具体程序;
⑧调整了乡级选举委员会隶属关系。

二、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
1.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即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权利。

这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宪法和《选举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和《选举法》对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限制仅有两条:
(1)中国公民,只有年满18周岁,方可成为选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可见,从法律到实践,中国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均具有极大的普遍性。

2.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即指每个选民,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选民有任何特权,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受到任何歧视。

就选举权而言,《选举法》规定:“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就被选举权而言,在选票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按照得票情况决定当选者。

中国的选举制度并不强调形式上的绝对平等,而是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作了一些变通性规定,现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省、自治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人大代表的名额,均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又如,在少数民族代表方面,《选举法》规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应有全国人大代表1人。

这些规定在形式上似乎不平等,但却反映了中国现实的城乡发展状况和民族状况。

这种实质上的平等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体现,只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程中的阶段性现象,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我国将逐步实现城市化并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来逐步减小城乡差别民族差别,社会主义民主也将在内容和形式、理论与实践上不断趋于统一。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就选民的角度讲,由选民直接通过投票等方式,选举产生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称直接选举;由下一级代表机关代表选民的意志,选举产生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的,称间接选举,前者是选民意志的直接表达,后者是选民意志的间接表达。

当代中国从实际出发,一直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1953年选举法规定,各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县和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间接选举产生。

1979年选举法扩大了直接选举的范围,规定县(自治县)人大代表也由直接选举产生,
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1)广大选民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比起以往只是直接选举乡、镇人大代表来,扩大了直接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有利于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和责任感,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

(2)以往县人大代表对乡、镇人大负责,受乡、镇人大监督,现在,他们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则应该直接对选民负责,直接受选民监督。

(3)县一级政权在中国整个国家政权的组织系统中是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加强了县一级政权的建设,就能推动乡、镇一级的政权建设,同时,能为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奠定坚实的基础,有助于省和全国一级政权的建设。

4.秘密投票(无记名投票)原则
秘密投票即无记名投票,是指选举人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在选票上只注明自己选中的人,而不签署自己的姓名,并亲自将选票投入密封的票箱,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候采取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选举行为。

1979年,中国已基本具备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选举的条件,新的《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5.差额选举原则
差额选举,即指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差额选举给选举人提供了较大的选择余地,其民主程度较等额选举(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等于应选代表数)更高。

中国从1979年起确立差额选举原则。

为了确保差额选举原则的贯彻,《选举法》作出两项保障性规定:
(1)经费保障,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选举经赞,由国库开支,从而为广大选民和代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提供了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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