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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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致:XXX(领导/相关部门)自XX年XX月XX日起,本单位负责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审查工作情况做如下报告:一、审查工作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领导要求,我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和下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指导性文件、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性导向的文件等。

二、备案审查流程1. 制定备案审查流程:根据文件备案要求,制定了备案审查流程,明确了审查所需材料、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收集备案材料:积极与各部门沟通,要求其按时提交备案材料。

同时,对于涉及重要政策、法规或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审查备案材料:通过对备案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核对其内容是否合规、合法,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或疑点进行调查和核实。

审查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备案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4. 撰写备案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我们对备案材料提出了具体的审查意见,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出了改进建议。

并在意见中指明了备案材料是否通过审查以及对材料进行备案的建议。

三、审查结果根据审查结果,我们共审查了XX份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其中通过审查的有XX份,不通过的有XX份。

不通过的备案材料,我们已经向相关部门说明了不通过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根据审查工作中的发现,我们总结出以下问题:1. 部分备案材料存在内容不清晰、表述不准确等问题,建议在备案前加强对材料的仔细审查和磨合,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部分备案材料缺乏法律法规的依据或未按程序制定,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备案材料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并依法依规进行备案。

3. 部分备案材料与其他部门制定的文件存在冲突或重复,建议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合作,避免冲突和重复。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3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3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3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精选3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报告篇1必须认真贯彻监督法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不少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对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一项工作仍处于空白状态。

虽然20__年11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了我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备案,但由于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偏少,政府在这一项工作上也不强调,致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没有得到落实。

一、存在的问题(一)认识不足,等待观望。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

作为备案审查机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据了解,目前部分市、县两级无论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关,还是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都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

因此,对这项工作都没有引起重视,有等待观望的思想。

(二)意识不强,工作滞后。

备案审查是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规范性文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

但部分市、县(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没有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来认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的重要性,基本上还是沿袭过去那种工作方式和方法,没有报备的概念和意识,由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没有主动报备,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又没有主动要求报备,使规范性文件失去了监督。

这与部分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备意识淡薄有关,同时也与部分市、县(区)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关宣传力度不够有关。

(三)人员不够,难于开展。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篇一: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并备案的函参考格式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并备案的函参考格式××局(委、办)关于提请登记并备案的函×××字〔××××〕××号××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将我单位制定的《×××》(×××〔××××〕××号),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的规定,报请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一并备案。

附件:1.《×××》拟印文本2.登记并备案说明3.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单位印章)年月日(×××电话:×××)注:适用于县(市)区部门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书面报送登记并备案。

市级部门直接向市政府法制办网上报送其中的附件内容,无需此函。

篇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2010年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

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多方努力,现向您汇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备案审查目标和意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定程序和制度,旨在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以达到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实施监督的目的。

审查能够保证规范性文件的高质量,避免不正当的法律风险,并可加强行政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

二、备案审查工作模式为了确保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公正性,在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时,我们先对待审核文件进行初步的评估,然后组织内外部专家进行评审,并制定了备案审查意见报告,对备案把关。

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规范备案程序,确保备案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审核高效顺畅。

三、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自今年年初以来,备案审查工作进展积极。

我们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审核进程。

截至目前,我们共收到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3,500份,完成审查1,900份,其中审查批准1,800份,审核未通过仅100份,处理率超过90%。

四、备案审查问题点经过此次备案审查,我们发现许多草拟编写人员在备案文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规范性文件文本不准确、不清晰、无具体实施方法,或是缺乏足够的量化估计,并且表述晦涩难懂,难以读懂。

这些问题可能会对起草单位,备案立法委员会和公众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五、备案审查改进方案为提高我们的审核质量,我们将加强对草稿备案文件的注意、并且细化审核指导流程、加强专家把关并加强沟通和协作,以确保备案文件审核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加强对备案名单的追踪和管理,及时更新已审查过的文件,公示备案清单,确保备案审核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六、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加强行政管理,保证其合法规范,并促进政府与市民良性互动的重要制度。

作为一个新兴的体系,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化对问题的分析,完善评估机制,并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工作要求,现将我司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如下:一、备案文件的名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单位:我司财务部三、主要内容:1. 总则:明确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 预算管理:详细规定了公司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公司财务活动按照预算进行,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3. 会计核算:详细规定了公司会计核算的准则和方法,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的确定和计量方法等,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4. 内部控制:明确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规范了财务内控各环节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5. 资金管理:详细规定了公司资金的筹措、运作、支付和监督的具体办法,确保公司资金周转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6. 成本管理:规定了公司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确保公司产品成本的准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

四、备案依据:公司法、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五、备案理由:1.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该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减少了管理冲突和不必要的纠纷,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效率。

2. 规范公司财务活动:该文件对财务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项财务管理的要求和流程,使财务活动更加规范,有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

3. 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该文件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准则和方法,确保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4.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该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帮助识别和管理财务风险,保证了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 标准化公司财务管理流程:该文件规范了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流程和工作,便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提高了公司财务管理的整体运行效果。

六、备案结果及意见:经审核,备案文件符合相关要求。

我司建议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纳入正式执行,并安排相应的培训,确保全体员工有所了解和掌握。

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十

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十

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1. 引言
•背景
•目的
•范围
2. 规范性文件概述
规范性文件是组织内部制定的,以规定特定流程、政策或标准的文档。

该文件对组织的运作起到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按照预定的标准进行。

为了能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规范性文件,本报告将对备案流程进行规范化,并详细说明备案流程和报告的要求。

3. 规范性文件备案流程
•3.1 备案申请
•3.2 文件编写和审核
•3.3 文件备案
•3.4 文件更新和废止
4. 备案报告要求
•4.1 报告格式
•4.2 报告内容
5. 超过规定字数即将结束
6. 结论
备案报告的编写和管理对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流程非常重要。

通过本报告对备案流程的规范化和报告要求的明确化,可以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能够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

本报告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来规范备案报告的编写和管理,并希望能够作为组织内部备案工作的参考。

通过严格遵循备案流程和报告要求,可以确保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提高组织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引用文献1
2.引用文献2
3.引用文献3。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8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9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乡(镇)或者××局(办、委)××××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XX 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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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格式规范性文件制定说明格式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登记表注:本表适用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登记8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审查表注:本表适用于备案审查机关登记下级政府或所属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及审查情况9附件5: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备案格式××乡(镇)或者××局(办、委)××××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篇二: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XX 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

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公布实施、上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规范。

三是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其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

四是突出行署法制办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行署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执行前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把关。

同时要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行署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

(二)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和质量行署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重点。

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对于以行署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要经行署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再经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由专员签署发布。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还要在相关媒体或行署网站予以公布。

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

行署要求法制办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

制发部门不接受整改建议的,由行署下达责令通知书,限期纠正。

三是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

行署法制办认真履行报备职责,对行署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报备。

县市人民政府和行署所属各工作部门及时向行署报备。

并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送正式文本、制定说明各四份,备案报告、相关依据或材料各一份,统一格式,统一时限,使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登记和监督管理我们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先行登记制度和正式登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

在部门建议行署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行登记,由行署法制机构审查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然后再由牵头起草部门组织起草,经法制办进行审查后,提交专员常务会议研究。

在正式行文后由行署法制办进行登记,纳入正式目录,有关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本、资料也一并归档,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也就方便了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及时清理。

(四)加强学习培训,培养锻炼专业队伍行署十分重视加强对全区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业务素质和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贵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毕节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部门法制工作人员、机关文秘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的操作程序,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感。

同时还把规范性文件制作与备案审查纳入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范围,注重从理念上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努力营造执法守法氛围。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有三点体会:第一,提高认识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我区正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时间不长,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的领导和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还不够了解,认为这样做太麻烦;有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重视,往往追求简单化,在送审时只提交规范性文件文本,不提交相关的制定依据、制定说明,也不按规定的格式报告。

这实际上是个县市和部门领导的认识问题。

为此,行署在各类会议上,只要涉及到依法行政问题都强调规范性文件报备问题,通过常务会议、专题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县市政府和行署部门对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思想认识。

在行署常委会议上对各部门提报的规范性文件,首先由法制办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对于没按报备程序上会的,责令其重新按程序提报会议。

第二,专业化水平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在审查中,往往会涉及到大量带有专业性的规范性文件,这对行署法制机构是个挑战。

为此行署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到法制机构,另一方面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送到法学名校进修学习,努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一定的法律专业基础。

第三,制度约束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保障。

制度是一种规则,无规则,事难立。

我们根据省政府71号令,结合实际细化了有关制度。

特别是操作程序上简明具体,便于掌握和实施。

同时,还结合工作需要,制作了规范性文件的报告格式和审查格式文书,利用格式文书这一形式,固定有关工作程序,使这项工作具有更强的规范意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我们近两年来的备案审查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备案审查制度的层级监督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行署及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制统一,保证了国务院、省政府决策在我区的贯彻执行。

但由于我们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进展很不平衡,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仍有一些部门没有篇三: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

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

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

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

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

由于内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

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对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会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供文件起草单位和领导参阅,绝大部分意见均会得到采纳。

为提高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年初,县法制办专门派员参加了由省法制办组织的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并到省内有关兄弟县市法制机构进行学习考察,借鉴他们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规范性文件出台以后,随着国家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原本合法的会变得不合法。

或者虽然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但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县政府都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中“市县政府和部门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理。

现正开展对XX年9月1日以来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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