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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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事厅•【公布日期】•【字号】闽人教[1996]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闽人教[1996]8号)各地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继续教育基地:为使各地、各部门更好地贯彻执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有关概念、规定的内涵,现将《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印发你们。

在贯彻执行《条例》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我厅培训教育处联系。

关于《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一、为了便于《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顺利施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第四条和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对《条例》具体应用问题进行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二、《条例》第二条中的“本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系指本省所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属及外地驻闽企业、事业单位。

《条例》的适用对象系指《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含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具体操作:凡有专业技术职称都属继续教育对象;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但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担任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也属继续教育对象。

参照施行《条例》的中央属或外地驻闽企业、事业单位须向本省业务管理部门和福建省人事厅备案。

三、《条例》第三条明确了继续教育的概念和主要任务。

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业务技能、创造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知识更新包括科学知识更新、技术知识更新和知识结构更新即学习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信息。

业务技能提高系指在接受继续教育中选择比较合适的形式,提高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或工作任务所需的业务技能。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姓名填表说明一、本档案是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的记录。

共有十种独立表式。

二、本档案由组织填写,或由个人提供情况,组织审核,填写。

三、本档案随人员调动一并转移。

四、本档案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五、表不够填写,请单位另附页。

基本情况表一1、“文革”期间入学的大、中专生暂时按大专、中专学历填写。

2、“学历情况”栏内填写中专以上内容,工作前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工作后又取得其它学历的清分别填写。

3、“文化程度”按最高学历情况填写。

4、外语能力可填写通过制成外语,及其它考试情况。

5、计算机能力可填写通过职称计算机,及其它计算机考试情况。

工作单位变动情况表二“所属系统”系指工作单位的上级局或相当于局的单位。

职务变动情况表三1、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连任行政职务的按职务变动处理另填一行。

2、“行政职务”包括技术行政职务,如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

主要技术工作经历表四主要技术工作经历表四1、包括兼职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

2、技术行政职务系指担任该任务中的技术行政职务如:课题组长、主任设计师、指认工艺师、总体设计师等。

3、技术专业职务系指担任该任务时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国内培训、进修情况表五1、“所学课时”应写出教材名称,编著者姓名等。

2、本栏目也可填写较系统的专业培训、岗位培训。

3、备注栏注明课程属于相当于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等程度。

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进修、考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表六1、“去向”应填写国(地区)名,单位名称等。

2、“成果”填合作研究的项目,发表论文的情况等。

专业技术工作奖惩情况表七培养人才情况表八1、“课程水平”系指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等课程,不包括零星讲座等;2、“培养(指导)”系指由培养、带教计划的;3、“培养对象”系指培养的层次,如指导研究生,培养见习生等;4、“培养结果”系指被培养者的实际效果。

论文、著作情况表九1、“性质”系指所属于专著、论文、翻译、编著、研究报告等。

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完整

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完整

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初级)单位:姓名: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年度:福建省卫生厅制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单位天津市××××姓名×××填表时间:2021 年7 月11日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制说明1.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为首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使用。

2.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除“部门领导核实意见”和“单位考核评语”两个栏目外,其它栏目均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

3.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中“单位考核评语”栏,由部门领导核实后报单位业务负责人,经组织考核写出评语。

4.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创造发明、重大科研成果和受奖情况”栏要写清日期、主要内容和批准机关;“著作与论文”栏要写清出版或登载刊物名称、日期和内容提要;“国内外进修、出国考察及参加国际学术活动情况”栏,国内外进修要写清单位名称、学习时间和时数、科目,出国考察及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要写清国名、地点、单位、出国起止时间;任何职,考察交流内容;“培养人才情况”栏要写清起止时间、指导研究课题或培养主要内容及成果。

5.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勤登记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勤卡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言简意明。

6.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基本情况-1-主要经历注:1. 从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2.“任何职”栏包括何年在何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和行政职务。

-2-担任过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3—业务自传注: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成长过程。

目前达到的水平,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措施等。

—4——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单位:姓名:现有专业技术资格: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基本情况培训进修学习情况登记本人述职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其它考核测验登记考核鉴定- 5 -填表说明1.本表供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使用。

《〈企事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企事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现将《〈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以便你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做好经常化评聘工作。

附件:《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1991年5月20日《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发出以后,一些地区和部门就如何贯彻执行《暂行规定》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就这些问题说明如下:1、关于《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职称改革已进行了五年,我们按照“正确的加以坚持,不足的加以完善,失误的加以纠正”的精神,制定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逐步完善聘任制的具体措施,纠正某些不符合聘任制的理解和做法,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顺利地转入经常化的轨道。

其中有两个主要的内容:一是做好聘任前的岗位设置,二是严格聘任后的任职考核。

2.关于转入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必须具备的几个前提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具备几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一要对首次评聘工作进行检查并验收合格;二要清理好首次下达的指标;三要设置好岗位并经过批准;四是建立了考核制度并进行了1990年的年度考核。

这四个条件必须都要具备,缺一不可。

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什么时候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什么时候就可开展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全国发展不平衡,不搞一刀切。

3、关于做好设岗工作根据这几年许多地区许多单位做好设岗工作的经验,首先,要根据需要和可能来设岗。

2023年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导处的一项基本工作。

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学校审查。

业务情况登记表由教导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其中学习培训情况、论文、科研教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由本人及时准确填写。

三、业务情况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由校长和填档人员共同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调档情况一栏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实行专柜存放,每人一袋,由教导处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导处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年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务工作记录。

3、每学年的教学业绩。

4、每学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9、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统一管理。

具体由教务主任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

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导处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印发《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人职〔1994〕9号各市、地纪委、监察局、人事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单位):现将《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四年七月五日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为了维护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厉查处违反评聘政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保证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在评聘工作中,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擅自制定“土政策”、“土章程”的,必须立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地区、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还要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销);自查实之月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三、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给予负有责任的组织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年内不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对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对不该评聘而被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一律予以取消。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铜陵有色职工总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部门
姓名
年月日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工作简历
表三、业务自传
表四、组织评语
表五、主要专业技术及科研工作业绩登记
表六、著作与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表七、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表八、培养人才情况登记
表九、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
表十、考核登记
填表说明
一、业务考绩档案记载科学技术干部的工作成就、技术水平和
业务能力,共有十种独立表格。

二、本档案一律用钢笔认真、如实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工作简历
注:1. 从参加工作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2. 技术职称也要填入。

业务自传
业务自传(续)
组织评语
主要专业技术及科研工作业绩登记
注:奖励系指经上一级机关批准的表彰奖励
著作与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包括参加学术活动、学习、培训、外出进修等)
培养人才情况登记
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登记
考核登记。

判断题

判断题

判断正误题1、C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2、C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3、C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解除,无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 )4、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C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6、C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7、C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由上级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

(× )8、C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 )9、C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 )10、C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1、C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2、C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3、C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保管。

(× )14、C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15、C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虽然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 )16、C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劳动合同不再履行。

( × )17、C一般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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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姓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目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工作单位变动情况
表三、职务及工资变动情况
表四、主要技术工作经历
表五、国内培训、进修情况
表六、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进修、考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表七、专业技术工作奖惩情况
表八、培养人才情况
表九、论著情况
表十、考核情况
填表说明
一、本档案是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的记录。

共有十种独立表式。

二、本档案由组织填写,或由个人提供情况,组织审核,填写。

三、本档案随人员调动一并转移。

四、本档案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

五、表不够填写,请单位另附页。

基本情况
表一
1、“文革”期间入学的大、中专生暂时按大专、中专学历填写。

2、“学历情况”栏内填写中专以上内容,工作前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工作后又取得其它学历的清分别填写。

3、“文化程度”按最高学历情况填写。

4、外语能力可填写通过制成外语,及其它考试情况。

5、计算机能力可填写通过职称计算机,及其它计算机考试情况。

工作单位变动情况
表二
“所属系统”系指工作单位的上级局或相当于局的单位。

职务变动情况
表三
1、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连任行政职务的按职务变动处理另填一行。

2、“行政职务”包括技术行政职务,如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

主要技术工作经历
表四
主要技术工作经历
表四
1、包括兼职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

2、技术行政职务系指担任该任务中的技术行政职务如:课题组长、主任设计师、
指认工艺师、总体设计师等。

3、技术专业职务系指担任该任务时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国内培训、进修情况
表五
1、“所学课时”应写出教材名称,编著者姓名等。

2、本栏目也可填写较系统的专业培训、岗位培训。

3、备注栏注明课程属于相当于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等程度。

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进修、考察、
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表六
1、“去向”应填写国(地区)名,单位名称等。

2、“成果”填合作研究的项目,发表论文的情况等。

专业技术工作奖惩情况
表七
培养人才情况
表八
1、“课程水平”系指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等课程,不包括零星讲座等;
2、“培养(指导)”系指由培养、带教计划的;
3、“培养对象”系指培养的层次,如指导研究生,培养见习生等;
4、“培养结果”系指被培养者的实际效果。

论文、著作情况
表九
1、“性质”系指所属于专著、论文、翻译、编著、研究报告等。

2、“完成方式”系指独立完成或他人合作完成。

3、“排列名次”系指合作完成的排列在第几位。

4、“字数”即要填论文著作字数,还要填自己所完成部分的篇章字数。

考核情况
表十
1、考核结果可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年度考核和任期考
核的结果须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

考核优秀者可以低职高聘或续聘;
合格者可以续聘;基本合格的,可以短期聘任或高职低聘,但要提出瘠土要求,限期改进;不合格的应予高职低聘或解聘;任职期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并符合《试行条例》其它要求的,可以申报晋升;考核结果不合格又不服从单位安排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形式”系指所采取的考核方式,如定性定量相结合、群众评论打分法、专
家鉴定等。

3、“考核意见”系指组织对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意见。

考核情况
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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