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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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意见书

项目法律意见书一、背景介绍本项目是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某市中心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00亩,计划建设多栋住宅楼和商业综合体。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就项目的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和提供法律意见。

二、项目法律问题评估1. 土地使用权:根据我们的调查和研究,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获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70年,属于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符合项目规划。

2. 建设许可证:我们已核实该项目已获得建设许可证,符合建设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应在此期限内完成项目的建设。

3. 建筑规划:项目的建筑规划符合城市规划和建筑法的要求,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绿化率等。

建筑设计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能够确保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

4. 施工合同:项目已与一家知名的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5. 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评估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并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6. 售楼合同:项目已开始进行售楼工作,已签订了多份售楼合同。

合同明确了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法律意见根据对项目的法律问题评估,我们认为该项目在法律上具备可行性,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然而,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建议以下几点:1. 合规性审查: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应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的各项事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权、建设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应加强监督和管理。

2. 合同管理:对项目中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和售楼合同,应进行严格管理。

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避免纠纷的发生。

同时,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应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2)法律意见书;(3)律师函;(4)律师见证书;(5)尽职调查报告书;(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7)法律论证报告;(8)代理词;(9)辩护词;(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

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CMIS)运行维护管理细则》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CMIS)运行维护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2年12月24日12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制度文号 制度版本 主办部门 法律事务部 所属业务类别 法律事务管理/合同管理 会签部门 发展计划部/集团财务部/股份财务部/科技开发部 下位制度制定者 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 审核部门 企业改革管理部 信息系统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 法律事务部签发日期 废止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中国石化法〔2009〕299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部机关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石化法〔2009〕300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合同事务管理办法》(中国石化法合〔2009〕34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员管理办法》(中国石化法合〔2009〕35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检查办法》(中国石化法合〔2009〕36生效日期31 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1.1 规范内容的界定1.1.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和股份公司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包括具体的合同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框架协议、备忘录、意向书、传真、数据电文等)以及即时清结的口头协议。

1.1.2公司总部机关合同主办部门应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企业合同主办部门应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1.3公司将合同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

1.1.3.1公司总部机关各职能部门主办或委托企业办理,以公司名义订立的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等合同为重大合同。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_0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_0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2)法律意见书;(3)律师函;(4)律师见证书;(5)尽职调查报告书;(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7)法律论证报告;(8)代理词;(9)辩护词;(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

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

技巧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注意事项

技巧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注意事项

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注意事项文/刘进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基础篇1、沟通事实无遗漏撰写法律意见书之前一定要与客户充分沟通,全面、准确地把握基础事实,否则,法律意见书肯定不准确,甚至错误。

如果分析问题所需的材料不全,应当请客户补充,而不能仅凭不完整的文件或客户的只言片语进行推测。

建立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律师在法律意见书的前言部分,应当全面列举客户所提供的资料,包括邮件及其附件、书面文件、聊天记录、截图等。

全面列举的好处在于,律师可以通过该种方式梳理案件事实,避免遗漏,确保法律意见书的准确性。

2、法规援引有讲究首先,要保证全面收集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收集的法律法规适用于该法律意见书所针对的问题,具有相关性,避免出现适用法律错误。

其次,注意法律法规的更新问题,及时收集和整理最新的法律法规,把握监管的最新动态。

此外,在使用法律法规简称时,不能过于简单,要能体现出该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比如,《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不能仅简称为《通知》,可以简称为《代销业务通知》或《银行代销通知》等,以便读者能够通过简称了解法规主旨。

3、声明事项不可少在法律意见书的前言部分,一定要注意加上声明事项。

如前所述,声明的内容一般是明确法律意见书成立的前提、法律意见书本身的局限、法律意见书的使用限制和律师的免责事项,其目的是更好地保护律所和律师自身的利益,避免执业风险。

声明事项是法律意见书正式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法律意见书与备忘录、尽调报告的重要区别。

4、善用图表文优秀为了说明交易流程、交易结构、股权结构等,撰写法律意见书时,可以通过画图使之更加直观。

在画图时,首先要保证准确性,充分理解客户提供的每一份资料,不能出现错误;其次,有时客户可能会提供一些自己制作的图片,我们可以直接使用,有时需要对图片做必要的处理,或节选其中的一部分,或改变图画中的一些表述;最后,在涉及主体较多,名称较为复杂时,可以在画图前制作主体简称表,以简称的方式指称有关主体,以利于简洁美观。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2)法律意见书;(3)律师函;(4)律师见证书;(5)尽职调查报告书;(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7)法律论证报告;(8)代理词;(9)辩护词;(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

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

法律文书的要求

法律文书的要求

法律文书的要求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2)法律意见书;(3)律师函;(4)律师见证书;(5)尽职调查报告书;(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7)法律论证报告;(8)代理词;(9)辩护词;(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

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

法律文书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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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2)法律意见书;(3)律师函;(4)律师见证书;(5)尽职调查报告书;(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7)法律论证报告;(8)代理词;(9)辩护词;(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1 、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XXXX公司并尊敬的XX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XX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 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

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

代理词和辩护词的,推荐使用“此致”。

第五条署名署名应当至于正文的右下方,与祝愿语所在行间隔两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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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加强监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论证,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监管企业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根据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企业)及重要子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法律意见书,是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就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企业领导、决策机构或上级主管单位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审查、分析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或解决方案的法律文书。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为自治区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确定的法律服务机构。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重要子企业”、“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投融资项目”、“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根据自治区国资委有关文件认定。

第二章法律审核论证第六条监管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一)重大经营决策;(二)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三)起草、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四)分立、合并、解散、申请破产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五)投融资、发行债券、对外担保、产权转让、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活动;(六)处理重大法律纠纷;(七)其他应当实施法律审核及论证的事项。

第七条实施法律审核,应当对审核事项所涉及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

第八条法律审核论证由外聘法律服务机构或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进行。

第九条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法律事务的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对本规定第六条所列事项进行法律研究论证,提出法律审核意见。

第十条监管企业在决定本规定第六条所列事项时,应当安排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提前参与,全面掌握信息,进行合法性、合规性论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第三章法律意见书第十一条法律意见书要求一事一议,格式规范,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结论明确。

一般至少包括:(一)标题;(二)主送对象;(三)正文;(四)附件;(五)落款。

第十二条法律意见书正文一般至少包括:(一)问题缘由,包括论证事项来源及所掌握信息、资料的声明;(二)基本事实,包括尽职调查的情况及相关证据资料;(三)法律依据,包括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四)法律论证,包括对重点问题法律分析、风险评估及相关论证;(五)结论性意见或建议,包括审查结果、对现有状况及可能状况的判断、存在的风险、同意或否决意见、处理建议、注意事项等;(六)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第十三条法律意见书的附件一般应包括相关证据资料、法律文书或规范性文件等为法律审核论证提供相应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必要的书面材料。

第十四条监管企业报送自治区国资委的下列事项,应当事前进行法律审核论证,按不同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否则自治区国资委不予受理:(一)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破产、解散、增减注册资本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二)企业章程制订与修改;(三)企业重大投融资项目;(四)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五)企业核销资产损失项目;(六)重要子企业改制方案;(七)请求协调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八)应当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法律意见书可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出具。

涉及非货币出资、并购重组、合作合资项目、对外担保、转让国有资本的企业改制方案、产权处置或重大资产处置方案、核销债权投资类的资产损失项目、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由外聘法律中介机构出具。

第十六条报送自治区国资委的法律意见书,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的,须由持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的法律顾问制作并签字确认。

由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制作的,须由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责任律师签署,并以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名义出具同时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报送自治区国资委的法律意见书,应经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和企业总法律顾问审核,并由企业总法律顾问签署意见。

尚未设置总法律顾问的,由分管法律事务的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对法律意见书中提出的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监管企业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的法律意见书,除一般格式、内容外,还应当对有关重点事项进行调查论证,分析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与控制措施,并有明确的结论。

第十九条监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或外聘法律服务机构起草法律意见书,根据授权可以查阅本企业相关资料、了解情况,企业有关部门、个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监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并对其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协调和监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可以对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提出不同意见,供企业领导、决策机构和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参考。

第二十一条监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对法律意见书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并负责将法律意见书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存查。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自治区国资委聘用的法律服务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管企业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法律意见书应当重点论证的事项2。

几种法律意见书格式附件1法律意见书应当重点论证的事项一、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改制方案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以下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论证:1.企业改制的形式;2.改制企业的主体资格;3.企业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方式;4.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安置方案的表决情况;5.企业改制方案制订、决策、批准程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情况;6.企业重大经济纠纷和重大担保事项;7.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

二、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产权处置方案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论证:1.产权持有单位的主体资格;2.受让方的资格或应当具备的条件;3.被处置产权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法律障碍,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4.被处置产权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5.处置产权的内部决策和批准程序;6.拟报文件资料是否齐备有效。

三、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规定的核销资产损失项目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论证:1.资产损失项目的实际情况;2.审核确认资产损失项目的法律、政策依据;3.该债权(投资)所有人的主体资格;4.相关责任人员和涉及单位的责任。

四、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重大投融资项目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论证:1.投融资项目是否符合企业投融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2.项目投融资规模、资金来源与构成、股权结构变化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3.项目合作方的资产情况、资质背景、财务状况、知识产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或有风险等;4.有关合同协议、公司章程;5.区外、境外项目所在地与投融资有关的法律问题。

五、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公司章程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论证:1.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2.企业出资者及出资额;3.出资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4.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设置,议事规则;5。

经理层的设置及职责;6.公司章程的制订、修改程序;7.依法应当由自治区国资委批准或决定的事项。

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公司章程修正案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可以仅就修改内容进行审核论证。

六、向自治区国资委报送协调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附带的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论证:1.案件主要事实;2.案件发生后企业采取的主要措施、诉讼方案;3.案件涉及的主要证据和法律文书;4.案件结果预测、相关风险及对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影响;5.需要自治区国资委协调处理的主要事项及法律依据。

附件2几种法律意见书格式企业改制方案的法律意见书致:×××公司××律师事务所(或××法律事务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下称“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改制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1。

《企业国有资产法》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专项法律顾问特作如下声明:1。

法律依据。

(参考: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法律事实以及《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出具。

)2。

履责声明。

(参考:专项法律顾问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企业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改制方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审查判断。

(参考:专项法律顾问已对与出具本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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