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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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立工程根本建立程序建立工程根本建立程序是工程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

按照建立工程开展的在联系和开展过程,根本建立程序可分成假设干阶段,这些开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规律。

公路根本建立程序是从事公路建立工程建立管理都必须遵守的工作准那么。

一、公路建立程序概述公路建立一般可分为工程决策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运营阶段3个大的阶段,对于政府投资的公路建立工程,具体建立程序如下:1、根据规划,编制工程建议书。

大中型工程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高速公路网工程可直接进展工程可行性研究。

2、根据批准的工程建议书,进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可阶段还要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包括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地质、地震、防洪、文物、通航论证、银行承诺等。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于特殊复杂工程,必要时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包括施工、监理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展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申请质量监视和施工许可。

7、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组织工程实施。

8、工程完工后,完善竣工图表和档案资料、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工程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工程后评价。

二、公路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公路建立要遵循法制化原那么,做到依法建立,依法管理,依法监视。

目前,我国公路建立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建立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1、?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公路建立监视管理方法?;4、?公路建立市场管理方法?;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方法?;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那么?;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假设干意见?。

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流程

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流程

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流程公路基本建设程序:1、根据公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进行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5、编制项目招标文件;6、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8、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并按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9、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的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10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其中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预可阶段流程: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基本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作为推荐一个拟建设的项目初步说明,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初步方案,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的必备文件。

主要流程如下:1、委托其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多个编制单位共同承担项目时,应确定一个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负责协调有关参加单位承担的工作,使各部分工作相互衔接,内容统一。

2、编制单位通过踏勘现场,结合地形图,通过多方面认证确定路线的起终点、推荐路线方案和主要控制点。

3、编制单位在此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预测交通量,确定技术标准和路线方案,估算投资和经济评价。

4、报告编制完成后,经编制单位内部审核后,经项目负责人、编制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单位主管签字后报送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上报主管部门。

注:项目建议书报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准后,经项目负责人、编制单位的项目可靠性研究工作。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根据所编制的工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一般发改委指定咨询公司)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是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勘察设计招标阶段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勘察设计阶段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发布监理、施工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报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评审预算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许可证;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确认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建设用地进行征地拆迁;开工前财务审计进入交易中心开展招标工作,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监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按项目隶属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所属质量监督单位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按项目隶属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项目开工建设施工阶段质监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作为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的代表,高速公路对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每一个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都有一系列的基本程序需要按照特定的规范和流程进行。

本文将介绍高速公路建设的基本程序。

项目前期1.市场需求分析:市场需求分析是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必不可少的步骤,主要是针对现有交通状况、未来交通需求和经济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和分析。

2.勘察初步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是搜集区域内地形地貌、水文气象、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情况,以确定高速公路的路线,包括初步选择路线和路线大致位置。

3.设计前期工作:设计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道路设计范围确定、补充勘测、设计依据及设计检查等。

设计阶段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勘察、调研数据,通过多方考虑和分析,确定最优路线及桥梁隧道等设计方案,为下一步详细设计提供基础。

2.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依据方案设计结果进一步细化、确定高速公路各部位的结构和技术要求,包括路面、桥梁、隧道、排水系统等。

3.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是根据施工图设计和用料单等资料制定的,是工程实施所需物料、劳务的概算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工作量等。

4.投标文件编制:提供施工和监理服务的单位按照工程公告的要求编写的,为参加招投标工作准备的文件,其中包括投标商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施工阶段1.机械设备调拨、出动、验收:机械设备包括各种建筑机械及设备,调拨是指把机械设备从存放地点进行调动至施工地点,出动是指开始进行施工,验收是指对机械设备的性能、能力进行检查和测试。

2.土方开挖:土方开挖是指对高速公路路基地基的开挖工作,主要包括清理地面障碍物、开通施工通道、减缓路基地基的振动等。

3.路基填筑:路基填筑是指按照工程设计的规定,将挖填运来的物料进行填埋和压实,形成高速公路的路基和路面基层。

4.道路基础与路面施工:道路基础与路面施工是高速公路建设中比较重要的步骤之一,主要是依据工程设计要求,对道路基础和路面进行建设。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2007-07-03发布 2007-10-01 实施人民交通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主编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实行日期:2007年10月01日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北京交 通 部 文 件交公路发[2007]358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 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的通知各省(区、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现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36号)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00七年七月三日主题词:公路设计办法通知抄送:北京市政局、上海市公路处交通部办公厅 2007年7月9日印发前 言前 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5〕1036号)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对指导全国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理念不断提升,技术不断进步,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也对设计质量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利用公路勘察设计新技术、新成果,提高设计质量,建设“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的公路工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公路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水平。

为此,根据交通部《关于下达2006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439号),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原编制办法的基础上,吸收了近年来勘察设计的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反复斟酌修改,完成了修订工作。

简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应的造价形式

简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应的造价形式

简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应的造价形式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验收等环节。

1. 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前期准备是公路工程建设的第一步,主要包括确定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勘察和测量,确定投资预算等。

2.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经济性以及社会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该项工程建设。

其中包括市场调查、技术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3.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

方案设计需要考虑道路线形、纵断面布置等因素,预算编制需要根据方案设计结果确定所需材料数量及价格。

4.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包括详细规划道路线形及各种构造物(如桥梁、隧道等)的具体尺寸、材料、施工工艺等内容。

5.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需要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等步骤。

最终确定中标方案,并签订合同。

6. 施工和验收施工是公路工程建设的核心环节,需要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同时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

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包括质量验收和安全验收两个方面。

二、公路工程造价形式公路工程造价形式主要包括总承包、分部分项和成本加酬金三种形式。

1. 总承包总承包是指将所有的建设项目交给一家企业或机构,由其统筹设计、采购材料、组织施工等全部过程。

在总承包模式下,业主只需要与总承包商签订一个合同,并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和进度款即可。

2. 分部分项分部分项是指将整个建设项目按照不同的构造物或者不同的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并对每个子项目进行独立计价。

在分部分项模式下,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承包商进行合作,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掌控项目进度和质量。

3. 成本加酬金成本加酬金是指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计算,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承包商的报酬。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计任务定义第三章设计依据第四章设计内容和设计范围第五章工程概况描述第六章工程地质和地质灾害勘察第七章工程地质和地质灾害评价第八章工程勘察与勘测第九章桥梁设计第十章隧道设计第十一章路面设计第十二章路基设计第十三章排水与防水设计第十四章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系统设计第十五章边坡设计第十六章施工图设计第十七章设计报告第十八章工程量清单第十九章资料目录第二十章设计文件归档第二十一章技术交底第二十二章工程图纸质量要求附件:附件一:设计任务书附件二:工程概况报告附件三:工程地质报告附件四:工程地质灾害评价报告附件五:工程勘察与勘测报告附件六:桥梁设计图纸附件七:隧道设计图纸附件八:路面设计图纸附件九:路基设计图纸附件十:排水与防水设计图纸附件十一: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系统设计图纸附件十二:边坡设计图纸附件十三:施工图设计图纸附件十四:设计报告附件十五:工程量清单附件十六:其他相关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路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 监理合同:指由业主与监理单位签署的监理工程合同3. 施工图设计文件:指基于施工方案,对工程施工图纸进行设计和编制的文件4. 水工布置:指与水利工程相联系的路基、控制水流、蓄水和排水工程的布置5. 交通组织设计:指基于交通需求调查和分析,对路段交通流分布规律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交通组织措施6. 设计阶段验收:指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和验收的过程7. 形象进度计划:指综合考虑施工工艺、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编制的有关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的计划8. 技术交底记录: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施工质量的交底记录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地质灾害风险提高:中途遇到地质灾害风险增大的情况,应重新评估设计方案,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简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应的造价形式

简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应的造价形式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应的造价形式引言在现代化社会中,公路工程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造价的合理控制,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应的造价形式。

本文将从程序和造价两个方面对公路工程进行探讨。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在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和验收等环节中,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要求进行的一系列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

1.规划•制定公路网络规划•制定公路线路规划•制定道路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2.设计•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制定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编制概算和投资估算3.招标•制定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开展投标工作•评标和中标4.施工•设备进场和施工准备•土方工程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完工验收5.验收•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二、公路工程造价形式公路工程的造价形式是指公路工程在不同阶段和环节中涉及的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下面将按照不同阶段和环节介绍公路工程的造价形式。

1.规划阶段•规划编制费用:用于公路网络规划和道路线路规划的费用,通常由相关部门承担。

•规划设计费用:用于制定道路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费用,通常由设计单位承担。

2.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用于工程地质勘察和制定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费用,通常由设计单位承担。

•概算编制费用:用于编制工程概算和投资估算的费用,通常由设计单位承担。

3.招标阶段•招标代理费用:用于制定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以及开展投标工作的费用,通常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监理费用:用于评标和中标的费用,通常由监理单位承担。

4.施工阶段•施工总承包费用:用于设备进场和施工准备,以及各阶段的施工工作的费用,通常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用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通常由政府承担。

5.验收阶段•质量验收费用:用于工程质量验收的费用,通常由验收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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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 . . . .下载可编辑. 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三)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 . . . .下载可编辑. 2010 年 12 月新修订, 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编制。 目前:一般按项目立项的权限划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即国家立项的建设项目,由水利部审批,省发改委和省直部门批准的项目由省水利厅审批,其他项目由市、县水务局审批。 (四)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 . . . .下载可编辑.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保部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三级以上等级公路、1000 米以上的独立隧道、桥长度1000 米以上的独立桥梁等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级以下等级公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公路工程要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编制 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目前:一般按项目立项的权限划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即国家立项的建设项目,由环保部审批,省发改委和省直部门批准的项目由省环保厅审批,其他项目由市、县环保局审批。 . . . . .下载可编辑. 同时,《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都对环境影响评价做出了相应规定。 (五)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8年第42号)第四条规定了审批权限: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即由有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政府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对预审的实施阶段,第五条规定: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对预审的有效期,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六)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 . . . .下载可编辑. 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 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通知》规定,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压覆石油、 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1/3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 (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004年3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 地质灾害易发区 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 . . . .下载可编辑. 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各级政府公布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明确) (八)文物调查 (九)洪水影响评价 《防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围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 . . .下载可编辑. 在蓄滞洪区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十)地震安全性评价 《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本法所称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本法所称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十一)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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