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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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夹河镇初级中学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郧西县夹河镇初级中学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

郧西县夹河镇初级中学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方案按照《郧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郧西县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教发〔2017〕1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工作方案。

一、监测领导小组组长:钱庆福〔县督学〕宋方国〔校长〕副组长:陈传艾〔副校长〕陈洪宝〔黑虎中学校长〕成员:曹祥春柯贤坤吴永海邓居全张吉祥二、监测基本情况〔一〕监测样本我校八年级学生共288人,由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随机抽样30名样本学生参加测试〔抽取的学生名册由国家监测中心下发公布〕。

〔二〕监测对象1.学校2016—2017学年度的八年级学生288人;2.学校校长宋方国;3.学校2016—2017学年度八年级班主任黎珍、贺德利、吴远香、王传林、陈新、陈苗;4.学校八年级物理教师刘钦、吴兴富、吴永海、陈勇、陈洪宝,地理教师徐玉山、熊德田,生物教师高红、柯星、陈晓娟;—0—5.学校八年级思想品德教师吕大新、刘艳。

(三)监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科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1.科学学习质量:重点测查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地球与宇宙等知识的了解、理解和运用,科学问题的探究、解释、解决,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2.德育状况:重点测查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日常生活中道德行为标准的掌握,基本国情、地理和历史常识、安全和法律常识等的了解,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四〕监测工具1. 学生科学测试卷:题卡别离;6套题本,分别对应6套填答卡。

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进行测查。

2. 学生德育测试卷:题卡别离;2套题本,分别对应2套填答卡。

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进行测查。

3. 学生相关因素问卷:学生科学相关因素问卷,题卡合一,1套题本;学生德育相关因素问卷,题卡合一,2套题本。

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进行测查。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义务教育是我国基本国策之一,也是国家和社会为下一代提供优质教育和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确保学生受到统一、全面、多样、个性化的教育,国家实施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指对全国各地义务教育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进行定期、全面、科学的检测和评估,旨在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新型教育体系、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执行机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执行机构为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计划制定执行方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监测方案和标准。

三、监测范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范围为全国各地的义务教育教育机构,包括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监测的阶段为小学毕业年级、初中毕业年级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年级,监测的范围覆盖了全国各地不同类型、不同制度的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确保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参照性。

四、监测内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础学科的学科素养监测。

学科素养监测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由于学科的不同,监测的内容也有所不同。

语文监测主要包括阅读、写作、口语、听力等方面;数学监测主要包括数与代数、几何与空间、数据与图表等方面;英语监测主要包括听、说、读、写。

(二)非基础学科的学科素养监测。

主要包括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的学科素养监测,以及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思维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三)教育能力的评估。

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评估和家庭教育的评估,从不同角度评估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

(四)课外活动和综合素质评价。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将非学科的活动纳入监测范围,对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个性化评价,更全面评价学生成长的综合质量。

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市向阳路小学——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为确保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校的顺利实施,按照《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精神和市教育局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对象、学科和形式(一)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学生,四年级班主任、品社、科学教师,校长。

(二)监测学科与容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品社、科学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三)统一测试时间和形式:5月25日(星期四)对样本学生进行品社和科学测试和问卷调查;对校长,四年级班主任、品社、科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保平副组长:波郭庆书成员:忠源、桂芹、绍东、宴明波、王飞鉴、荣兵、卢生国、王开萍、发春三、现场测试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一)工作人员及职责安排责任督学1人由样本县委派督学或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

校长 1人组织本校测试,对本校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性和测试工具性负总责;配合责任督学处置应急事件;核查测试卷袋封装,确认无误后签字。

副校长 1 人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性和测试工具性负相应责任。

主监测员 1 人由非样本校的非科学、德育学科教师担任,负责组织完成学生科学、德育测试和学生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填答工作。

监测员 1 人由样本校的非科学、德育学科教师担任,配合主监测员完成学生科学、德育测试和学生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填答工作。

司时员 1 人由样本校教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医护人员 1人由校医担任或由样本县协调配备,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

安保人员 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周边环境的治安保卫。

员 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负具体责任。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

港门初中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真实、客观地向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我校学生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信息数据,配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成我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为了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手册》为指导,通过科学监测,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真实、客观、科学的决策支撑,提高教育决策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相应职责组长:主监:副主监:物理监测员:政治监测员:地理监测员:生物监测员:保卫人员:司时员:医护人员:保密员:信息联络员:主要职责:组织做好本监测点教育质量测试工作。

责任督学检查督促样本校测试工作,对监测工具的安全保密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组织教师和校长问卷填答;主监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和填答校长问卷;物理监测员负责学生物理测试和问卷填答;政治监测员负责政治测试和问卷填答;地理监测员负责学生地理测试和问卷填答;生物监测员负责学生物测试和问卷填答;保卫人员负责测试场地周边治安保卫及门卫管理;司时员负责按时发出测试指令;医护人员负责学生身体不适、运动损伤等问题的临场处理和送医交接;后勤工作人员(联络员)负责协助监测人员完成监测工作。

三、质量监测的内容、对象、监测时间(一)监测内容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科领域为物理、地理、生物、政治。

(二)监测对象1、学生对象监测目标群体为我校16-17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八年级学生。

2、教师对象八年级科任教师及班主任(岑华得、叶伟才、梁泽才、林亦盛)。

现任校长陈春。

(三)监测时间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四)准备工作1、做好师生的宣传与教育在监测年级(即本学年八年级)全体学生中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意义,并组织监测年级学生及全体教师在正式测试前观看视频《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测试现场操作程序和规范》,以帮助师生们认识其重要性,认识到被抽测师生的光荣责任,应积极、认真、如实填答测试卷和问卷。

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细则

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细则

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细则
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是指学校自主进行的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的检测和评价活动。

为了确保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的有效实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检测目标和范围
二、检测标准和指标
三、检测方法和工具
四、检测周期和频率
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测周期和频率。

周期可以包括每学期、每学年或每几年一次,频率可以包括每周、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同时,检测的结果应该能及时反馈给学校和家长,以便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

五、检测结果的使用和管理
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的结果应该能够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提供有益的信息和意见。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结果使用和管理机制,确保结果得到充分的利用和运用。

同时,对于检测结果的评价和处理也应该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以保证公正、公平和公开。

六、检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七、检测的持续改进
总之,校本部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实施细则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评价和检测。

只有通过有效的检测和评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基础。

为了全面了解和监测国家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制定和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确保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为教育决策和政策调整提供依据,提高国家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

2. 任务:(1)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包括硬指标(如师生比例、教师队伍素质等)和软指标(如学生学业水平、课程设置等)。

(2)确定监测对象范围,涵盖全国各省市区和不同类型的学校。

(3)制定监测方法和工具,包括调查问卷、测试题库、观察记录等,确保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环节。

(5)定期发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向社会公开教育质量情况,给予学校和教师相应的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

(6)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教育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三、工作步骤:(1)确定指标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政策要求和教育目标,结合国内外教育质量监测经验,建立适用于国家义务教育的指标体系。

(2)制定监测计划:根据指标体系,制定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连续性。

(3)组织实施监测: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发布监测报告:定期发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提供学校和教师改进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5)教育政策调整: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教育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

四、实施保障:(1)组织: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责,确保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进行。

(2)资源:调集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促进全面质量提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质量监测工作。

第三条质量监测工作的目标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特色、教学质量、教师素质、教育设施等方面。

第二章质量监测的原则和要求第四条质量监测工作要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质量监测工作要注重全面评估学校的发展状况,不仅要评估学生的学术成绩,还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第六条质量监测工作要定期进行,以提供持续的反馈和支持。

第七条质量监测工作要注重实证研究,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质量监测工作要重视学生和家长的参与,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提供专业的指导。

第三章质量监测的内容和方法第九条质量监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学校办学特色: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课程设置等进行评估。

2.教学质量: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评估。

3.教师素质:对教师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教龄和教学经验进行评估。

4.教育设施: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图书馆、实验室等进行评估。

第十条质量监测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收集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和反馈。

2.实地访谈:对学校的师生进行实地访谈,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

3.考试评估:通过统一的考试对学生的学术成绩进行评估。

4.档案核查:对学校的教学档案进行核查,了解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第四章质量监测结果的发布和使用第十一条质量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发布,并向学校、家长和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质量监测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并提供专业的指导建议。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质量监测的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17年关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总结

2017年关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总结

2017年关于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总结吉林省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天津16区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篇一: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总结xx县被确定为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四所初中学校、十四所小学被确定为样本校,被抽取样本学生599人,实际参加数学测试和相关因素问答的595人,参加体育测试的578人;参加问卷填答的校长18人,班主任93人,数学教师56人,体育教师32人。

依据《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蒙古自治区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手册》、《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操作手册》、《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抽样系统操作手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培训会议精神,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监测任务。

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一)组织工作到位1.2017年4月22日接到我县被确定为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通知后,4月23日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监测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并下发了相关文件资料,4月24日教育局召开党委会,研究成立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细则等相关事宜。

2.5月8日,政府办下发了《xx县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教育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保密局、卫生局、食药局、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供电局、公安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样本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领导和协作机制建设。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尚晓龙担任,办公室下设实施组、保密组、联络组、信息报送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各样本校依据《xx县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制定本校的实施细则,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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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细则
兴义市向阳路小学——
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为确保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校的顺利实施,按照《贵州省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精神和兴义市教育局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对象、学科和形式
(一)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学生,四年级班主任、品社、科学教师,校长。

(二)监测学科与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品社、科学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三)统一测试时间和形式:5月25日(星期四)对样本学生进行品社和科学测试和问卷调查;对校长,四年级班主任、品社、科学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保平
副组长:刘波郭庆书
监测员 1 人
由样本校的非科学、德育学科教师担任,配合主监测员完成学生科学、德育测试和学生科学、德育相关因素问卷的填答工作。

司时员 1 人
由样本校教务部门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医护人员 1人
由校医担任或由样本县协调配备,负责学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问题的临场处置和送医交接。

安保人员 2人
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周边环境的治安保卫。

保密员 2人
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信息员 1人
由样本校相关人员担任,负责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测试准备过程材料;保证计算机及网络正常运转;为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具体工作流程
2017年3月31日——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
2017 年4月10日——完成测试年级学生与教师信息上报;
2017 年5月8日到12日——校长、教师网络问卷填答练习;
2017 年5月19日前——校长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测试程序与规范培训。

2017 年5月23日前——测前相关工作准备与问题排查。

2017 年5月25日——现场测试的组织与实施。

5月25——组织人员做好场地安排与布置。

提交《样本校测试完成情况报告表》、《样本校测试工作应急事件报告表》。

2017 年5月30 日——上报测试生基本信息。

2017 年6月5日前——提交样本校测试工作总结。

(二) 测试当天场次与时间安排如下:
程序时间现场工作人员
领取试卷 06:00 责任督学、保密员、校长
学生检录 08:1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科学测试准备 08:3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科学测试 09:00 责任督学、主监测员、监测员、司时员
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 09:30 责任督学、副校长、信息员
科学测试试卷封装 10:20 责任督学、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科学问卷填答准备 10:40 责任督学、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科学问卷填答 10:50 责任督学、主监测员、监测员、司时员
学生科学问卷封装 11:3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德育测试准备 13:4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德育测试 14:0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司时员
学生德育测试试卷封装 15:2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
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德育问卷填答准备 15:4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学生德育问卷填答 15:50 责任督学、主监测员、监测员、司时员
学生德育问卷封装 16:30 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主监测员、监测员
监测工具装入机要布袋全部测试结束责任督学、校长、副校长
监测工具送回县教育局监测结束前责任督学、保密员
五、后勤保障
(一)准备测试用办公室、教室
监测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监测教室为多功能教室、小会议室和学校办公室。

(二)文具物品等清单如下:
学生文具物品数量其他数量
黑色签字笔30 教师用黑色签字笔20
2B铅笔30 U 盘(>4G) 1
橡皮30 燕尾夹若干12色水彩笔 5 裁纸刀 1 订书机 1 胶水 1
(三)与电力、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5月26日测试当天学校电力供应正常,网络畅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此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意义重大、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日程紧、程序复杂、项目多,学校成立由校长直接负责的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按相关日程严肃认真地实施本次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多种途径加大对监测工作的宣传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监测的目的和意义,消除师生对监测工作的顾虑,营造学校积极参与、家长大力支持、社会充分理解的监测工作氛围。

(三)规范操作,严格保密
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认真、按时、规范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监测试题及问卷内容对泄密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如发现下列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1.人为调换学生参加测试;
2.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留存;
3.发现测试学生替代他人参加测试或作弊未及时制止;
4.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和记录;
5.人为造成测试卷遗失、损毁;
6.大面积装袋混乱;
7.其他人为原因未按要求如期完成测试。

(四)本次监测结果不进行排名和公布,也不作为评价各班教育质量的依据,望各科老师、学生打消顾虑,认真如实填答。

学校和师生一定要正确认识,不得组织师生进行突击性强化复习和准备,不得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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