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LY J7110538C-2016 车内非金属部位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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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

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1)4 试样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试验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试验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试验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试验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有限公司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的方法和步骤。

本标准由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试样准备、试验方法和评价标准以及试验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材料在一定温度、气候条件下的气味散发性能。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VDA 270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测试方法3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

车内⾮⾦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法和分级指标《车内⾮⾦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法及分级指标》编制说明⼀、⼯作简况(⼀)、⽴项的背景和意义车内挥发性有害物质(VOCs)具有散发周期长、毒性⼤、易受环境影响等特点,处理不当会严重威胁驾乘⼈员⾝体健康。

随着⼤众环保意识逐步提⾼,该问题引起了政府及⾏业各界的⼴泛关注。

⽬前,我国已出台《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法》和《GB/T 27630-2011乘⽤车内空⽓质量评价指南》,明确规定了车内VOCs检测⽅法及限值标准。

在⾏业的推动下,整车VOCs限值要求标准正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的强标预计将于2017年正式发布。

强标的发布将⼤⼤增强其对整车企业的约束⼒,同时也为政府部门进⼀步强化监管提供依据。

零部件VOCs标准⽅⾯,2015年国标委下达了编制《车内⾮⾦属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法》的通知,⽬前该标准已形成初稿,预计于2017年底发布实施。

车内VOCs散发源于材料,管控的根源也在于材料。

然⽽我国还没有统⼀的材料VOCs采样测试⽅法及评价指标,车内⾮⾦属材料VOCs性能良莠不齐,⾏业发展缓慢。

⼀⽅⾯,国内整车企业材料VOCs 检测⽅法不统⼀,分散了企业研发精⼒及资⾦,抬⾼了⾏业成本;另⼀⽅⾯,由于缺乏材料VOCs散发性能评价⽅法,部分材料以次充好,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环境。

制定车内⾮⾦属材料VOCs检测⽅法及分级指标,将填补国内汽车⾮⾦属材料VOCs检测标准空⽩,对于完善车⽤材料标准体系,规范⾏业⽆序发展现状具有重要推动作⽤。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前,材料级别VOCs检测⽅法基本成熟,国际上ISO、VDA、JASO 对车内⾮⾦属材料VOCs检测都有相关规定,依据主要检测仪器不同,可以分为袋⼦法、舱式法、顶空法。

袋⼦法以⽇系及国内⾃主品牌应⽤为主,舱式法以德系品牌应⽤为主,顶空法在材料企业中应⽤较多。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

汽车研发: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闻香识女人,闻到香味就能辨识出是哪位美女,香味已经成为一个女人鲜明的特征了,但是汽车不行,如果汽车的材料散发出味道了,往往就出现问题了,需要及时去处理。

说到气味,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车内气味性评价及试验方法!一汽车气味性的定义所谓气味,是人的嗅觉器官以空气为介质对挥发性物质物理性能的嗅觉感知。

汽车的气味性是指材料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是由于车内各类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挥发出来的小分子,弥散在车内的空气中,进而被人们的嗅觉器官——鼻子所感知到。

二车内气体的分类及危害在车内狭小的几平方米的密闭空间内聚集着几百种有机物,主要如下:会让人感到恶心、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更严重的还可造成白细胞减少、引起白血病、癌症等疾病。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医学科研部门测试发现,新车出厂后车内有害气体浓度很高,挥发时间甚至可持续6个月以上。

另外,有研究表明,由驾车综合症引发的交通事故远比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多,车内空气污染问题已经影响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三散发气味的主要零部件散发气味的车内零部件有很多种,主要零部件如下:这些零部件所使用的材料又包含了各类塑料、织物、皮革、油脂及粘胶等,它们所散发出来的气味也不尽相同,这些气味混合在一起,所以很难轻易判断出所闻到气味的来源。

座椅顶棚地毯仪表板车门护板四车内气体的评价原理及方法1、嗅觉原理车内气味检测主要依靠嗅觉器官——鼻子来感受,由检测者进行主观评价,得到测量结果。

人类嗅觉感知的机理是:气味物质分子在空气中扩散,由鼻腔收容之后,并与嗅神经相接触,然后将情报传达到大脑,于是就产生了气味感。

2、气味强度气味强度,是将气味对人的嗅觉器官不同的刺激程度分成若干等级,便于对气味评价的结果进行量化。

例如,6级气味强度等级表示法,强度等级数值越高,表示刺激程度越强烈。

A、进行评价时,鉴定人员首先应判断出气味是否有干扰性。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吉利-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61-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 制:校 对:审 核:审 定:标准化:批 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 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

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仪器3.1 剪刀、工具刀、锯条(用于试验件的准备工作)。

3.2加热箱(可控制温度在105±2℃以内)。

3.3试验器皿(1L的能够密封严实的广口玻璃容器,且盖子的打开方式为平移型的)。

3.4 确保试验器皿在每道工序之前都必须洗刷干净,达到气味中性为止。

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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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Y J7110538C-2016车内非金属部位及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制:朱大朋顾娟校对:金玉明胡瑶审核:李莉陈党文审定:赵海澜会签:杨国斌卢兵标准化:伍永会批准: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八月前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零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B-201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标准名称进行变更;——增加了表2原材料取样要求;——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对评价结果的要求及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增加附录A的气味类型主观描述。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试验部、KC项目组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朱大朋、胡瑶、顾娟、卢兵本标准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2016年8月30日实施,本次为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B-2015(2015年1月20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Q/JLY J7110538A-2012(2012年3月10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2013年11月1日第二次修改) ——Q/JLY J711061-2009(2009年3月1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2010年10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年12月首次发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部件部位及原材料的气味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4 气味等级限值要求
乘员舱及行李舱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按照Ⅰ、Ⅱ、Ⅲ三类级别实施控制,具体车型可选择相应等
级要求,等级限值见表 1。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仪表板
≥6 级
≥6 级
≥5 级
通风管道
≥7 级
≥6 级
≥5 级
副仪表板
≥7 级
≥6 级
≥5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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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
Q/JLY J711175-2009
表 1 各非金属总成件气味等级限值(续)
所属
零部件名称
Ⅰ类
气味等级要求 Ⅱ类
Ⅲ类
注 2:针对 I 类样件,材料为 ABS、PA、POM 的部位,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6 级。
注 3:针对样件上存在部分橡胶材料部位,其橡胶材料的气味性等级限值要求 I、II 类≥4 级、III 类≥3 级。
5 试验方法
5.1 测试样件要求 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前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下线后于通常保管状态下保存15天内的零
件;对于整车开发SOP节点后的零件,本测量中所用的零件应为入库后、装车前的零件。与通常保管状态 不同的零件应在报告书内注明(温度、湿度、通风状况)。 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 Q/JLY J7110538A-2012 中 4~6 条执行。
≥4 级
≥4 级
≥3 级
座椅
≥6 级
≥6 级
≥5 级
阻尼板
≥5 级
≥4 级
≥4 级
加强衬板
≥6 级
≥5 级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编 制: 校 对: 审 核: 审 定: 会 签: 标准化: 批 准:
金玉明 任小云 李莉 刘强 杨国斌 伍永会 顾鹏云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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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பைடு நூலகம்Q/JLY J7110538A-2012
4 样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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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A-2012
4.1 沥青阻尼板及加强衬板的预处理 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需经过特殊工艺加工的沥青阻尼板,需在14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再安排
气味性试验,加强衬板需在180℃下加热30min后冷却至室温后,按照5.2的试验步骤进行气味性试验。 4.2 其余样件就其供货状态直接进行取样试验。 4.3 取样规格
整体取样 (50±5)cm3 (10±1)g (20±2)g (20±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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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50±5)cm3
备注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任选其一,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裁剪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直接截取
共9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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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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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 -2009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编制:校对:审核:审定:标准化:批准: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三月前言来自车内非金属材料(布料,化纤,板材,地毯,垫料,绝缘体,毛毡,发泡海绵,塑料,橡胶等等)在高温和高湿度条件下散发出的气味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治车内空气污染,改善车内环境质量,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确保汽车能够满足国内外汽车环保法规要求,提高汽车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环保的乘车环境,参照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JLYY-JT146-04《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JLYY-JT146-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标准名称进行重新定义;——对前言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专业术语;——对样件要求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仪器进行重新定义;——对试验步骤进行重新定义;——对评定等级表示方式进行重新定义;——对原有的章节进行重新编排。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技术部材料科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莉金建伟本标准于2009年3月1日发布并实施。

于2004年12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步骤和评定、结果表述的方法,以及样件、试验仪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LYY-JT143-04 塑料材料、纺织品、纤维板、木料预处理的试验方法3 术语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察觉到的挥发性组分。

Q+JLY+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

Q/JLY J7110538B-2015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秘密级>编 制: 金玉明校 对: 任小云审 核: 李 莉审 定: 赵海澜会 签: 陆顺斌标准化: 伍永会批 准: 顾鹏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七月前 言为了改善车内环境品质,实现对车内非金属材料、车内用胶品环保质量的统一控制,结合本企业具体 情况,参照相关资料,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Q/JLY J7110538A-2012《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的修订。

与Q/JLYJ7110538A-2012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对试验条件进行调整;——对表1内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新增车内用胶品(风挡玻璃胶、折边胶、点焊胶、减震膨胀胶、焊缝密封胶、热熔胶)的前处理 要求。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NVH 及环保性能开发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玉明、任小云本标准于 2015 年 7月 30 日发布,2015年 8 月 30 日实施,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JLY J7110538A-2012(2012 年 3 月 10 日第二次修订,本版于 2013 年 10 月 28 日第一次修 改)——Q/JLY J711061-2009(2009 年 3 月1 日第一次修订,本版本 2010 年 10 月第一次修改)——JLYY-JT146-04(2004 年 12 月首次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非金属材料及胶品的气味性试验条件、样件处理、试验步骤及结果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车内非金属材料及胶品气味性的测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气味性材料或零部件在规定的温度和气候条件存放时释放出具有明显可觉察到的挥发性组分的特性。

3 试验条件3.1 试验环境要求测试样件的环境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a)环境温度:(25.0±1.0)℃;b)环境相对湿度:(50±10)RH%;c)环境气流速度:≤0.3m/s;d)环境气味性等级为中性(≥9级)。

试析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

试析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与此同时,汽车在生产制造、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危害。

汽车内空气污染是由于汽车内饰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造成的,VOC主要包括甲醛、苯类、烷烃、烯烃等,这些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关键词: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气味检测VOC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物质体系,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着潜在的危害。

如果长期处于VOC含量超标的环境中,就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如果长期吸入VOC含量超标的空气,会引起咽喉疼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如果长期处于VOC含量超标的环境中,还会引起肺癌等癌症。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中的VOC主要来自于汽车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胶粘剂和塑料制品。

通过对汽车内饰材料中VOC进行控制和降低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内饰材料中的VOC含量,进而降低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本文对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VOC与气味检测技术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1.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中的VOC来源在汽车生产过程中,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需要经历设计、开发、加工、涂装、检验等一系列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为了保证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的质量,需要对这些零部件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

例如,在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的开发过程中,为了保证其表面光洁度和耐腐蚀性能,需要将其涂覆到工件表面。

在汽车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其外观和功能效果,需要对其表面进行涂覆处理。

在这些过程中,需要使用到涂料和胶粘剂等物质。

汽车内饰零部件材料中的VOC主要是由这些物质产生的,其中主要包括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有机化合物。

甲苯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

在常温下,甲苯可以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一种叫做苯环的化合物。

而甲苯的分子结构类似于苯,所以将甲苯称作苯类有机化合物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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