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官方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官方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1. 合约背景为了规范常州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委托关系,确保住宅区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该合同。
2. 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3. 受托方信息受托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4. 委托内容委托方将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全部委托给受托方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住宅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住宅区环境的清洁和卫生管理;住宅区安全设施的监控和维护;住宅区物业信息管理;住宅区业主服务管理等。
5. 委托期限本委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前 30 天内进行续约协商。
6. 委托报酬受托方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具体报酬金额为:每年合计:(具体金额)人民币。
受托方应于每年合同签订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给委托方。
7.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委托内容;委托方应按约定支付委托报酬;委托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以保证受托方能够有效履行委托内容;8.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受托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委托内容;受托方应按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受托方应妥善保管住宅区的物业文件和相关资料;9.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10. 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合同解除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根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
> 委托方:(委托方名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受托方名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语本文档为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委托人信息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信息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委托人决定将委托产权所属的房屋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受托人负责。
委托内容1. 物业管理主要职责受托人负责对委托产权所属房屋进行全面、规范、及时地物业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清洁卫生管理:包括物业清洁、定期消毒等- 环境卫生管理:包括道路日常清扫、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 - 供水、供电、供气管理:包括设备的维护、管理和抢修 - 保安管理:包括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 - 绿化管理:包括公共绿化带、草坪养护等 - 其他管理事项:如物业设施维护保养、公共设施场所的管理等2. 服务要求1.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物业管理服务。
2.受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产权所属房屋居民的个人财物,并加以保护。
3.受托人应定期将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情况报告委托人并及时处理好委托方提出的各项要求。
4.受托人必须按时交纳各种外部的水、电、气等费用,并配合委托人进行物业费用的合理支配。
3. 服务时间1.受托人应每日全天候服务,无假期。
如受特殊情况影响需要停止服务时,应提前告知委托人,并按约定及时恢复服务。
2.受托人应及时对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以减少损失。
费用结算双方约定: 1. 受托人从委托日起负责以上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期间的物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 物业费用应按月结算,委托人应在受托人出具的《物业管理费清单》后十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支付; 3.双方委托种类履行期间需调整管理费的,应当在变更前进行通知,并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4. 委托人应按规定缴纳公共服务维修基金。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合同编号: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关系1. 甲方为常州市的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并有能力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乙方为委托甲方管理其位于常州市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等。
二、物业管理内容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视和维护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物业费的收取与管理绿化、环境卫生的维护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社区活动的组织与管理2.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合同期限1.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 若甲方或乙方有变更合作意愿,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费用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列明。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支付费用,逾期支付费用的,应按照约定支付逾期费用。
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五、违约责任及解除合同1.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一方严重违约或连续违约三次以上,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用户信息和相关资料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及执行情况。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给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签署人:甲方(常州市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甲方(委托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常州市市区_____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物业类型:_____坐落位置:_____占地面积:_____建筑面积:_____二、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1、房屋外观: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供物业委托管理用)一、合同的缔结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订立,双方当事人是委托人(下称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下称乙方)。
二、合同的背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的物业,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三、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之日止。
四、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对甲方委托的住宅区物业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
2. 乙方负责住宅区的安全、环境、设施等各项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管理情况。
3. 乙方应组织维修、保养住宅区的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乙方应建立健全住宅区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住宅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管理咨询和意见。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住宅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配合乙方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2. 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的管理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管理服务费,并保证账款的及时结清。
4. 甲方应遵守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和妨碍乙方的管理工作。
六、合同的费用和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双方达成的管理服务费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
2. 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和解除本合同,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寻求解决。
九、合同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书(2篇)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样书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物业公司)名称: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的物业所有权,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本合同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第一条项目背景1.1 甲方是住宅区的业主,拥有住宅区的物业所有权。
1.2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的相关资质和经验。
1.3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2.1 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维护住宅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2)维护住宅区的绿化环境,进行园林景观的管理和维护;(3)协调处理住宅区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4)制定和执行住宅区的秩序管理规定;(5)保障住宅区内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6)其他与住宅区物业管理相关的事项。
2.2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义务,并妥善处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务。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第三条委托期限3.1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起始日期)至_______(终止日期)。
3.2 甲方在终止合同之前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管理费用。
具体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附表一。
4.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如有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信息,双方应当对此保密,并严禁将该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常州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A)(供物业委托管理用)合同概述本合同是由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与乙方(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就常州市某物业进行管理委托的协议,双方遵循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一、合同内容1.物业管理范围:此合同适用于常州市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安防系统、保洁服务、维修维护等项目。
2.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协商续签。
3.物业费用:业主需按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用。
4.业主权益:物业公司应为业主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物业公司责任: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维护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和投诉。
6.解除合同: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交接。
二、业主责任1.遵守管理规章制度:业主需遵守小区的管理规程,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得干扰物业公司正常运营。
2.缴纳物业费用:业主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确保物业公司正常开展工作。
3.报修及投诉:业主如有设施设备损坏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或投诉,配合解决问题。
三、物业公司责任1.日常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小区门禁、环境卫生、停车管理、安全巡逻等。
2.设施设备维护:物业公司负责保养、维修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绿化景观维护: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绿化环境的维护管理,包括绿化带养护、草坪修剪、花卉养护等。
4.安全管理:物业公司负责设立安防系统,保障小区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服务提升:物业公司致力于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定期组织业主活动,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四、费用管理1.物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停车费等,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费用明细表》。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通用版

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通用版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受托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并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任务内容1.1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位于常州市市区住宅区内的物业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保洁卫生: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2)绿化养护:负责小区内绿化带的养护和美化;(3)安全维护:负责小区内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4)公共设施维修: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5)物业事务管理:负责小区内业主投诉处理、业主大会组织、物业费的征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1.2 受托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物业管理工作,并保证工作的安全、高效、良好和公正。
1.3 受托人有权聘请必要的保安人员、保洁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管理。
第二条委托期限2.1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双方均有权在委托期满前一个月提前终止本合同。
2.2 若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三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3.1 委托人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1)基本服务费用:委托人每月支付给受托人基本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受托人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
(2)额外服务费用:如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额外服务,则双方按照约定对该服务收费。
3.2 服务费用应当于每月______日前支付到受托人指定的账户上,逾期支付的,甲方按日计算逾期利息。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4.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有权提出物业管理的合理要求,并及时将小区内的重大事项通知受托人;(2)委托人有权监督受托人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3)委托人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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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a)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号文颁发的《_________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_____文件规定将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_____套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
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
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及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
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XX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_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理,其余_____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管理。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
及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