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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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公司乙方(咨询方):____咨询有限公司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一、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项目的建设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1.1 确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概算和预算;1.1.2 编制招投标文件中的造价相关资料;1.1.3 对投标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造价进行审核和核算。

二、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

2.2 如因项目的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发生变更,乙方有权要求相应的服务费用调整。

三、服务标准3.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认真履行咨询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2 乙方应逐步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确保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及时的成本控制和风险评估。

四、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如需延长合同期限,应提前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延期手续。

4.2 若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应及时进行服务成果的交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五、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内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若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提起仲裁或诉讼。

6.2 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其他约定,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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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1. 引言2. 合同参与方本合同由各方签署:甲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3. 合同背景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进行跟踪审计。

双方在此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4. 咨询服务范围4.1 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的咨询;建设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变更及索赔的评估;施工阶段及竣工结算的审核;其他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4.2 乙方将根据实际需要,为甲方提供合理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建设预算和控制措施。

5. 跟踪审计范围5.1 乙方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与施工合同金额之间的对比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及额外付款的合理性审计;施工阶段付款申请的审核;施工阶段及竣工结算的审核;工程质量与造价之间的关联性分析。

5.2 乙方将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6. 合同期限和工作进度6.1 本合同的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6.2 乙方将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咨询服务和跟踪审计工作:阶段一:投标前造价咨询,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估算等,预计工作时间为(预计时间);阶段二:施工前造价咨询,包括建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等,预计工作时间为(预计时间);阶段三:施工期间跟踪审计,预计工作时间为(预计时间);阶段四: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预计工作时间为(预计时间)。

7.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7.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总价款金额)。

7.2 支付方式如下:阶段一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阶段二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阶段三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阶段四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

8. 保密条款双方约定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双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都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5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地址:(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承包方)地址:(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拟在(项目名称及具体位置)项目中进行建设工程,现委托乙方进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有关(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项目初步预算;(2)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预算;(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招标文件的预算;(4)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造价优化建议等。

1.2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保证服务内容的质量和及时性。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的酬金。

其中,初步预算编制费为(金额),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预算编制费为(金额),审核招标文件的预算费用为(金额),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费用为(金额),其他服务费用为(金额)。

2.2甲方应在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支付相应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阶段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2.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延期或改变,则相应的服务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费用支付。

三、合同期限与解除3.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日期)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协商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2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尽力减少损失并尽快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3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保密条款4.1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信息泄露,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3篇篇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甲方(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一、咨询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4. 咨询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等。

二、咨询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咨询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双方协商,本项目的咨询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2)咨询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______%。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2)有权对乙方的咨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4)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咨询工作;(3)对咨询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4)按时完成咨询服务,并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字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币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币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

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银行帐号:_____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的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甲方: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总造价、概算、预算、投标报价、成本控制、造价分析等。

2. 对建设工程各项成本进行审查、评估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

3. 提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4. 协助甲方与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造价谈判和协商。

5. 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

二、服务期限:本次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四、合同解除:1. 在服务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严重违约,均可视为违约解除合同。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六、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交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精选3篇)

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精选3篇)

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精选3篇)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篇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八、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委托人: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或盖章) 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篇2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建设需要,委托乙方对该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1.1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造价进行同步跟踪审计。

其中,同步跟踪审计造价的工程具体包括:全部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内外装饰工程;强弱电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暖通空调等设备安装工程;场地围墙、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室外附属工程等。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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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跟踪审计)一、合同的背景与目的本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由双方当事人自愿,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委托与承接达成一致,在事先认真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明确义务和权利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2.1 咨询服务委托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相关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2.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跟踪审计,确保工程造价控制符合预算要求;3.提供建设工程投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4.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的技术支持;5.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咨询服务内容。

2.2 咨询服务的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结算完毕之日止。

2.3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4 信息保密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数据资料等,应当予以保密。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2.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违约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合同的履行与管理3.1 履行义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3.2 合同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变更需求,应当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3.3 纠纷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四、其他条款4.1 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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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委托人:咨询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使用说明:适用于跟踪审计,如对本合同条款有调整的,必须采用修订标记。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咨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规定,鉴于咨询人具有承接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资质和能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投资总额(提示:或暂估价):人民币元4、资金来源:5、项目规模: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二、本合同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与修正文件5、招投标文件6、投标书及其附件7、质询函8、中标通知书9、保密协议10、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协议以上文件在先的优先使用,但以上文件冲突时,以对委托人有利的为准。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期限:从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招标文件及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以及后期配合服务(初审、复审、复查及竣工决(结)算)。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份,咨询人份。

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咨询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范围外的、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服务,咨询人应需要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审价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

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

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咨询人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施工单位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九条咨询人对工程跟踪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委托人的义务第十一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人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咨询人的要求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相关资料。

咨询人对委托人提交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审查,若有错误或不当应在三日内书面提出。

若咨询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委托人提交的资料完整、正确。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五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提出解除合同请求的权利。

4、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

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

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造价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审价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八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委托人赔偿,赔偿额度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第十九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审价业务的酬金第二十七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

第二十八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九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五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三十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其他第三十一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审价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第三十五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

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

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六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委托方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1适用法律和法规: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项目和工程技术、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1.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提示:xx省xxxx年版预算定额及有关造价计费标准);1.3标准规范:;1.4工程建设合同、招投标文件、施(竣)工图纸及各项有效证明;1.5委托人提供的跟踪审计、初审资料;1.6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提示:与投标书及质询澄清内容一致)2.1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范围:湖北省恩施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2.2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内容:为确保建设项目质量,避免资金损失浪费,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前期(1)审核工程招标文件。

参与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和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

—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二是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和精确度,切实防止漏项缺项;三是在招标文件中要体现跟踪审计的范围、职责与要求。

(2)审查工程施工合同。

一是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的内容和文本格式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精神。

二是审查合同的合理胜。

语言文字是否简炼、规范、严谨,重点避免日后索赔的伏笔;有关条款的描述是否清晰;工程费用和计算数据有否误差;有关合同附表、附录和签章手续是否齐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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