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

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学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为了更好地满足教师的住房需求,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本文拟就中学教职工住房的分配方案展开论述。
二、优先分配政策为公平合理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首先应制定相应的优先分配政策。
优先分配政策是指在住房分配过程中,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个人情况以及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给予教师一定的优先权。
1. 工龄优先分配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应考虑教师的工龄情况。
在分配住房时,可以按照工龄长短进行排序,先满足工龄较长的教师的住房需求,再逐渐满足工龄较短的教师。
这样可以充分考虑教师的辛勤付出,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为学校和学生做出贡献。
2. 家庭状况优先分配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还应考虑教师的家庭状况。
教师如果有多个子女,或者是独自抚养子女,应优先考虑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
家庭状况优先分配的政策,有利于缓解教师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他们和子女的生活需求。
3. 教学贡献优先分配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创新精神和学术成就,中学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还应考虑教师的教学贡献情况。
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研活动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他们相应的住房分配优先权。
这样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三、住房资源开发除了制定合理的住房分配方案,还应积极开发住房资源,以满足中学教职工的住房需求。
住房资源开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校内资源利用中学校园内部往往存在一定的废弃房屋或者土地资源。
可以对这些资源进行改造和利用,建设适合中学教职工居住的住房。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充分利用校内资源,既可以缓解教师住房难题,又可以提高学校整体环境。
2. 合理布局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合理规划中学教职工住房的分布。
可以依托中学所在地的交通便利程度、商业配套等公共设施资源,选择合适的区域进行住房开发。
通过合理布局规划,可以提高教师的居住条件,更好地促进中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工作方案嘿,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这个话题。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就直接用意识流的方式来给大家捋一捋这个方案吧。
咱们得明确一下这个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公租房公开抽签分配,旨在确保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让符合条件的家庭都有机会住上满意的房子。
下面,咱们就一步步来制定这个方案。
一、分配原则1.公平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抽签。
2.公开原则:抽签过程全程公开,确保透明度。
3.公正原则: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抽签规定,确保抽签结果公正。
二、分配对象和条件1.分配对象:具有本地户籍的无房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
a)具有本地户籍;b)无房或住房条件较差;c)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中低收入标准;d)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分配流程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录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在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核: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进入抽签环节。
3.抽签环节:设立专门的抽签现场,邀请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
现场公布抽签规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公布结果:抽签结束后,现场公布中签家庭名单,并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5.签订合同:中签家庭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
6.入住办理:中签家庭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
四、注意事项1.严格保密:工作人员在抽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抽签结果不被泄露。
2.防止作弊:加强对评委、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3.处理异议:如申请家庭对抽签结果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五、后续管理1.定期检查:住房保障部门要定期对公租房进行巡查,确保住户合规使用住房。
2.租金调整: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整公租房租金,确保公平合理。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分配方案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穗府办〔2013〕3号)、《番禺区大学城教师公寓南北区公租房分配及管理方案》以及《番禺区大学城教师公寓南北区公租房团组合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基本情况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坐落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大西路16号,共 76 套。
其中户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的60套(集中分布在2座的2-11层的所有房间),户型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的12套(分布在4座的5层和10层的01、03、04、06、07、08号房间),户型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的4 套(分别在4座的5层和10层的02和05号房间)。
二、租住条件本人及配偶均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或非事业编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住。
三、租期1. 租期5年。
合同签订采取“3+2”模式,即第一合同期为3年,第二合同期为2年。
5年期满后仍有租房需求且符合租住条件的须提前3个月向房改办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与学校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 非事业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租住合同期限不超过其与学校签订的人事合同期限。
四、租金1. 租金标准为25元/平方米/月,计租面积以广州市番禺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布的建筑面积为准。
2. 计租时间以入住时间为准,开始计租后不足半个月的,租金按半个月计收;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一个月计收。
3. 租金由房改办核算,根据租住合同的约定由财务处每月从承租教职工的个人“建行”账户中划扣。
五、租住标准备注:1. 双职工家庭原则上由职称职务高的一方申请。
2. 如房源未能满足对应的规格标准,教职工可选择延迟申请或选择低于规定规格标准的房源。
六、计分办法按职称/职务分、工龄分、校龄分、学历/学位分、配偶分等要素乘以相应权重加和的方式计分排队。
公式为:总分=职务职称分*50%+学历分*15%+工龄分*5%+校龄分*5%+配偶分(说明:配偶分已经过权重换算,可直接加分)。
教师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

××中心校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2015年4月15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第一条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党、政、工、教师代表为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要对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进行讨论、决策,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分配、管理、使用教师公租房。
第二条租赁学校公租房条件(一)到校轮岗、支教的外校教师。
(二)本校在编在岗且在学区内无住房的教师。
第三条租赁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学校教师公租房属国有资产,只限本校教职工本人居住使用,不得继承、转让、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不得借与他人居住。
学校应与入住教师签订租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学校教师公租房是国有资产应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租金。
所收取的租金应及时足额上级教师公租房租金管理账户。
(三)入住教师应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
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公租房原则上不得装饰装修,若要简单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住房者自己承担,在退还住房时,学校不予任何补偿;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必须恢复其住房原貌。
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严禁违章搭建。
(五)不得在教师公租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住对象应当退还教师公租房:(一)租用期满未续租的;(二)本人或配偶已在学校所在地取得住房的;(三)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四)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五)经确认,已不符合租赁教师公租房条件的;(六)已办理调离、退休、退职手续或死亡的;(七)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符合退房条件,应当退房又拒不退房者,由学校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最新)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一、分配方式此次公租房分配包含原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采取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和公租房三种方式实施分配。
申请人根据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保障方式:(一)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为我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无房家庭。
实物配租保障顺序为低保无房家庭、低收入无房家庭。
(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为我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无房家庭。
实物配租保障顺序为低保无房家庭、低收入无房家庭。
(三)公租房的分配对象为xx市xx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无房家庭和实际在我区工作、生活、居住的外来人口中的无房家庭(无户籍、收入限制)。
根据今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给我区匹配房源数量少和公租房预报名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按照公租房梯次保障的原则,我区xx年公租房分配仅对xx市xx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收入)无房家庭实施保障,公租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方式。
二、分配原则(一)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三)坚持特殊困难和急需救助家庭优先,分期、分批逐年解决的原则;(四)坚持保障对象自愿申请的原则;(五)三种保障方式(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公租房)不能兼报的原则。
三、房源分配根据公租房分配原则,申请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和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家庭优先保障,剩余房源作为公租房房源进行分配。
(一)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是指由政府向城镇住房保障对象提供完全政府产权的廉租住房,收取低租金。
1.分配对象分配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xx年12月31日前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
(2)经xx年年度核查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无房家庭。
2.租赁标准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租金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暂定为0.75元/平方米·月;低收入无房家庭享受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暂定为2.0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如有变动,按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教师公寓住房补助及分配方案

教师公寓住房补助及分配方案
___学校20__-2021学年教职工福利住房分配制度为了给教职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经学校理事会研究,制定教职工福利房分配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住房补助:
1.管理人员:8000元/人/年
2.教师和主管:4000元/人/年
3.职员:3000元/人/年
4.职工:1000元/人/年
二.住房分配方案:
1.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优先选房。
房:所有房间
2.已婚教师和已婚职员以抽签方式抽取房间,然后按照实际房租价格和教职工住房补助对照,再进行多退少补。
房:
已婚教师(男)4号楼2层,5号楼2层,5号楼3层,5号楼5层
已婚教师(女)4号楼3层,4号楼5层,4号楼6层,5号楼4层,6号5层。
3.单身教师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以抽签方式在单元楼中抽取房间,并发20_元房补,若不住宿则补助4000元。
单身职员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以抽签方式在单元楼中抽取房间,并发1000元房补,若不住宿则补助3000元。
房:1号楼2单元501(5间), 1号楼2单元502(5间),
1号楼3单元302(3间),1号3单元402(3间),
1号楼3单元501(4间),5-207(男单身)5-413(女单身)
4.职工由学校统一分配安排住宿,若不住宿补助1000元。
房: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职工、单身教师、单身职员统一住所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住户的暖气费由学校统一承担,水、电、物业等费用由各住户自己承担。
四.教职工住房补助及房租以月为单位计算,若出现离职情况,已工作月(离职当月工作天数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的补助全额发放,其余部分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中扣除。
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方案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方案为规范公租房分配管理,根据桂教基建[2011]91号文件精神及公租房有关管理办法,结合银海区及福成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小组为加强全镇学校公租房的管理,特成立福成镇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黄龙武副组长:陈翠、韦汉松组员:何显健、张文旺、姚华忠、赖铭警、莫明康叶少谟、王兴远、陆双善领导小组下设公租房分配管理办公室,陈翠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何显健、张文旺、赖铭警、韦汉松(职责:负责教师公租房领导和管理,拟定公租房分配方案、管理办法及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二、总则1.建立和实行公租房准入、轮候保障、动态管理和退出等制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由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报教育局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由校公租房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教师使用。
2.公租房主要解决福成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岗教职工(含支教、实习、聘用、交流、特岗教师、寄宿制学校教师和其他管理教师)。
3.共有三种户型分别A类共30套(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34.5㎡或33.87㎡);B类25套(一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30.50㎡);C类10套(一房一卫每套16.13㎡)。
4.预留北面的A类房20套为机动用房备用。
余房供福成镇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分配、管理方案分配使用。
三、准入条件1.属福成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住房的在岗在职教职工(含支教、实习、聘用、交流、特岗教师、寄宿制学校教师和其他管理教师)。
2.本人或配偶在福成周边3千米内无住房。
3.有住房但属于危房或其它原因无法住宿的在岗在职教职工。
四、需提交材料1.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及配偶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在福成周边3千米内无住房信息证明。
五、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在指定时间内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到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办公室领取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格一式两份,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学校公租房分配管理办公室,由学校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2.初审、公示学校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其本人及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

祥云县霞光小学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为了加强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合理的原则,学校制定了《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本校17套周转房(公租房)均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中心学校及本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分房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
四、分房条件: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及县外教师优先分房。
2、在本乡工作住房困难的双职工或已婚教师优先分房(含单身大龄青年)。
3、同等条件下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可享受优先分房。
4、为便于管理,使周转房(公租房)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参与分房入住教职工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若提前提出调动申请,将不予开据行政介绍及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五、分房办法:1、实行积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选房。
2、基础分:60分。
3、积分项目:(1)、中心学校领导及学校行政人员:校长加10分,中心学校其余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加8分。
(2)、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加5分。
(3)、双职工:加2分。
(4)、教龄加分:工作满一年计1分,不满一周年以1分计。
2、实行积分排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房。
五、分房程序:1、有住房需求的教师需在分房前向学校提前报名。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打分,然后选房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1、教师周转房(公租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本人及随同嫡亲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公租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5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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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
根据《徐州市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方案》(徐政办发【2011】25号)和《徐州市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使用指导意见》(徐教【2011】13号)文件精神及县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个人申请与民主评议的原则;
3.联名推荐与组织审核的原则;
4.公示与审批的原则;
二、分配条件:
1.本镇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家离任职学校较远又无经济能力在镇区或城区建造、购置住房的教职工;
3.对口支教的教师;
4.住房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5.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者只享受一套。
6.县认定的边远学校的中青年教师且符合以上条件者优先。
7.新分配单身教师须至少两人合租一套以后也可能四人,自愿结
合。
三、分配方法:
1.成立教师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按上级要求确定;
2.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特别注明家庭基本情况,尤其是住房情况);
3.本人提供无房证明(县房管局出具城区房产证明、镇建设办出
具镇区房产证明);
4.住房特别困难的教职工需6名以上教职工(除本人外)联名推荐,推荐者本人不得提出申请公租房(由推荐者出具证明,并且每位推荐者只能为一人证明一次)。
5.自愿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的城区、镇区无住房的教师(35岁以下)申请优先与学校签订协议(工作不少于十年),经认定后可以优先承租。
6.公示并审批后确定初步名单。
如果初步名单多于30户(中心校分配30户四、五、六、单元)将视情况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承租人,若少于或等于30户,即按初步名单确定承租人,剩余公租房待以后经上级审批后另行安排。
7.经审批确定的初步承租人,每户须交贰万元押金(一年结息一次,利息归本户使用);新分配单职工(2014.8至今为新分配)不交贰万元押金,结婚后仍符合租住条件的须交贰万元押金。
同时一次性预交一年租金360元和物业等费用600元。
360元租金上缴县财政,600元物业费由住户推选代表管理使用,主要用于聘请门卫、公共用电、美化环境、卫生费等,每年向全体住户公布一次,多退少补。
8、楼层、房号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9、每单元10户,6个储藏室、4个车库和楼层房号对应抽取房号即确定储藏室和车库。
10、承租人凭缴纳的押金、租金、物业费证明签订“承租协议书”。
11、未尽事宜有中心校确定,解释权归中心校。
镇中心校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