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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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防水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防水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水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防水工程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条强化安全意识,实行“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第六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设计,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八条禁止利用劣质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严格执行施工作业程序,杜绝违章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从事防水工程施工前,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救援设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迅速处置和救援。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惩罚。

第三章施工作业安全规范第二十条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当穿戴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

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当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调整。

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应当注意施工现场秩序,妥善摆放工具和材料,避免碰撞。

第二十三条施工人员应当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保持通道畅通,防止绊倒。

防水管理制度

防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彻底治理建筑工程渗漏的质量通病,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筑防水工程是指房屋建筑的屋面、外墙面(包括外墙窗户)、厕浴间及地下室等部位的防水工程.第三条本公司承接的各工程项目, 其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和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第四条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本单位所有项目的建筑防水施工队伍的落实、监督管理。

公司生产部门是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所有施工项目的建筑防水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的编制、审批管理,公司技术部门是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组织现场按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

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方案的编制、组织上报审核、审批工作;向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工作;技术交底的审核工作。

第八条项目施工员按方案实施,具体负责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和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九条项目材料员应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进场防水材料。

第十条项目试验员应按照国家试验标准对防水材料进行取样送检。

第十一条项目质量检查员负责防水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资料员负责方案、施工验收资料等的归档工作.第三章防水工程各项资源验收第十三条从事防水工程施工的队伍应从本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应确定责任心强、业务技术水平高、无不良施工记录的专业防水施工队伍进行。

施工前,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防水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资质审查.第十四条防水施工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前,项目部应检查所有操作人员的防水施工“上岗证”。

严禁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从事防水施工操作.第十五条建筑防水工程用的材料,必须取得当地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准用证》,严禁采用未取得《准用证》的材料。

房屋防水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房屋防水施工管理制度范本

房屋防水施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确保房屋防水工程质量,提高防水效果,根据《建筑法》、《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防水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房屋防水施工应遵循科学设计、合理选材、规范施工、严格验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水施工组织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防水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确保施工专业化。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七条防水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环境因素和业主需求。

第八条防水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防水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可行性,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章材料管理第十条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防水材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防水材料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损坏和性能降低。

第五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防水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验收管理第十七条防水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水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长期有效。

第七章罚则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水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防水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防水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 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4. 施工班组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安全生产措施1. 施工前准备(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预防措施。

(2)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4)施工过程中,禁止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5)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防止滑倒、绊倒事故发生。

3. 防水材料管理(1)防水材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处,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2)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防水材料,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4.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上级领导。

(2)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不得随意移动、损坏。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1.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防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防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防水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防水施工作业,包括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卫生间防水、外墙防水、地铁防水等。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防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监督和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施工单位:负责防水施工作业的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 施工人员: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

(3)特殊工种,如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如“当心火灾”、“严禁烟火”等。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 防火管理(1)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施工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防静电管理(1)施工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避免产生静电。

(2)施工现场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如铺设防静电地板、使用防静电工具等。

5. 施工材料管理(1)施工材料应按照安全规定分别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2)易燃易爆材料应存放于专用库房,并严格执行领料登记制度。

(3)施工材料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因通风不良导致火灾事故。

五、培训与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施工单位应组织考核,确保施工人员掌握本制度及相关安全知识。

六、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防范事故的施工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制度

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制度

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工作,提高房屋防水补漏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房屋的防水补漏管理工作。

第三条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合理利用”的方针,全面提升房屋防水补漏管理水平,确保房屋安全、舒适、环保。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相关措施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工作,保证工作的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防水补漏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房屋防水补漏施工队伍的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防水补漏工程的质量。

第七条单位应当保障房屋防水补漏现场施工安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施工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房屋防水补漏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及时了解施工情况,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第二章房屋防水补漏管理组织和机构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房屋防水补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导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工作。

第十条房屋防水补漏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等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房屋防水补漏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设立房屋防水补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房屋防水补漏工作。

第十二条房屋防水补漏管理部门应做好房屋防水补漏管理档案的管理、施工队伍的培训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设立房屋防水补漏管理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房屋防水补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房屋防水补漏管理监督检查机构应做好房屋防水补漏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防止漏水现象的发生。

第三章房屋防水补漏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居民房屋的防水补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检查、维修保养、问题整改等制度。

防水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防水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防水维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水维修管理,确保防水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水工程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防水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水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维修效益。

第四条防水维修工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维修范围与内容第五条防水维修范围包括:屋顶、地下室、卫生间、厨房、泳池、隧道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防水部位。

第六条防水维修内容包括:防水层修补、防水涂料施工、防水卷材铺设、防水节点处理、排水系统改造等。

第七条防水维修工程应根据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使用功能、环境条件、防水等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

第三章维修程序与要求第八条防水维修工程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现场查勘:对故障部位进行查勘,确定故障原因、维修范围和施工方案。

2. 编制维修方案:根据查勘结果,编制详细的维修方案,包括维修材料、施工方法、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

3. 审核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4. 施工准备:根据维修方案,准备相应的施工材料、设备和人员。

5. 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按照维修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6. 工程验收:施工完成后,进行工程验收,确保维修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第九条防水维修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1. 维修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 施工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防水层牢固、连续、无缺陷。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施工完成后,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维修费用与结算第十条防水维修工程费用应根据维修方案、工程量清单和市场行情进行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十一条防水维修工程款项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仓库防水管理制度

仓库防水管理制度

仓库防水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仓库管理,确保货物的安全和质量,减少因水灾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防水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
1. 仓库管理员应承担仓库防水管理的全面责任,组织实施仓库防水管理制度。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方案和措施。

3. 各部门领导应加强对仓库防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三、设施设备
1. 仓库周围应设立排水沟和排水管道,确保雨水及时排到指定地点。

2. 仓库的防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仓库周围的杂草和垃圾,确保排水畅通。

四、货物储存
1. 货物应妥善堆放,避免受潮损坏。

2. 仓库管理员应视天气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货物不受雨水侵袭。

3. 对易受潮的货物应进行防水处理,并做好标识。

五、应急预案
1. 仓库应制定防水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

2. 一旦发生水灾事件,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货物和设施。

六、检查记录
1.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防水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2.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实施时间、内容及处理情况,并做好归档备份。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仓库防水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造成货物损失或设施损坏的违规行为,仓库管理人员将追究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以上为仓库防水管理制度,如有不足之处,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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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彻底治理建筑工程渗漏的质量通病,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维护顾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筑防水工程是指房屋建筑的屋面、外墙面(包括外墙窗户)、厕浴间、厨房及地下室等部位的防水工程。

第三条:承接本工程项目的建筑防水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第四条:防水材料进入现场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和妥善保管,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同时要保证辅助材料与防水材料的相容性。

第五条:对正在使用的防水材料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随机抽测,防止暗中以不合格材料调换合格材料。

第六条:严防“以次充好”,“以假代真”的现象,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第七条:建筑防水材料,所有进场的防水材料必须确保发包人指定的品牌产品。

第八条:建筑防水工程用的防水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和国家权威部门的技术性能检测报告,防水材料的性能、规格、品种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三章实行样板引路制度
第九条: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区域做优质样板,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以此为样板,展开大面积施工。

第四章人员培训制度
第十条: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根据工程实际,聘请行业专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对操作工人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促使一线施工人员掌握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为保证质量夯实基础。

第五章施工过程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施工前审核图纸,防水施工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完善技术保证措
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报经施工、监理、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各方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事前控制:每道工序施工前检查和消除影响该道工序质量的,既包括结构实体质量缺陷。

第十五条:事中控制:边施工、边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消除质量问题,防止质量缺陷既成事实、难以整改。

第十六条:事后控制:每施工完一区域,即对质量进行检查,及时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质量缺陷、及时纠正不良做法,防止质量问题积累。

第十七条:防水层及其保护层施工完毕后,由于土建施工或者管道安装等的原因造成的损伤和破坏,责任方必须及时告知防水施工方进行修缮,不得隐瞒和掩盖。

由于土建施工方或者管道安装方未履行防水层损伤后的告知义务,发行的渗漏修复费用由责任方双倍承担。

第六章施工重点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防水层基层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防水层施工之前要求各种管道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

(2):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基层表面的气孔、凹凸不平、蜂窝、缝隙、起砂等,应修补处理。

排水坡度按设计要求,排水口或地漏部位应低于整个防水层,以便排除积水。

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阴角直径宜大于20mm,阳角直径宜大于10mm。

(3):防水施工前,将基层表面杂物清扫干净,对阴阳角、管
道根部、地漏及排水口等部位重点清理,做到牢固、干净。

(4):基层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防水施工的质量,并且每铺贴一张卷材前必须再清理一次,以防施工人员鞋上的石子或风刮至施工部位的石子等杂物遗留在卷材底下,破坏卷材。

(5):所有管道、地漏或排水口等部件应安装牢固,接缝严密,收头圆滑,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第十九条:防水层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1):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翻,高出地面面层不小于300mm。

严格控制防水层的搭接宽度;防水层的搭接节点严格按规范图集的要求
施工。

管道根部、转角处、墙根等部位做防水附加层。

(2):管道(含排气道)穿过楼板的洞口处封堵时应支设模板,将孔洞周围浇水湿润,用高于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的防渗混凝土分两次进行浇灌、捣实。

(3):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

门口处地面标高应低于相邻无防水要求房间的地面不小于20mm。

(4):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或面层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做二次蓄水试验,即防水隔离层施工完成时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高度不少于20mm,并形成记录。

(5):涂膜厚度必须达到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6):涂膜防水层不应有裂纹、脱皮、起鼓、厚薄不匀或堆积、露胎以及皱皮等现象。

(7):防水分项工程实行全工序、全部位验收。

按防水附加层、防水层两道工序分别进行检查验收,按每个节点、每个部位全部进行检查验收。

第七章防水保护层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第二十条: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

第二十一条: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实施。

第二十二条:防水施工方履行对防水层的成品保护义务,对成
品保护负责,防水层的保护层完成后,成品保护义务结束;在成品保护期间,防水施工方负责防水层看护和意外损伤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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