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机构水文局
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电力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7.09.12•【文号】[87]水电水文字第7号•【施行日期】1987.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电力部颁发《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的通知(1987年9月12日(87)水电水文字第7号)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水电部(87)水电水文字第2号文件“关于加强水文工作意见的函”的精神,改变水文测站技术手段和装备落后的面貌,加强水文测站基本测验设施和仪器配置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文测验的安全操作,及时准确的为防汛抗旱做好测报工作。
同时为各项国民经济建设积累长期的水量水质等基本水文资料,我部水文局通过调查研究,征求部分流域、省水文部门和水文仪器厂的意见,拟定了《水文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做为水文测站测验设备和仪器的配置标准,以期使我国水文测站设备逐步实现标准化,改变以往测验设备简陋,仪器陈旧,长期得不到更新的落后局面。
现将该“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组织力量于近期内对所属水文测站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查、鉴定、汇总、提出改善的意见和措施。
所需经费,地方所属测站可按(87)水电水文字第2号文的精神分别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决。
流域机构所属水文站,由流域委、办汇总后告部水文局研办。
检查情况和汇总表以及对暂行规定的修改补充意见,请于十月底寄我部水文局。
改善措施意见和落实情况,年底抄报我部。
对暂行规定中不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可根据暂行规定的原则由地方制定补充规定。
附:水文测站测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初稿)(水利电力部水文局1987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第1.1.1条水文测站是国家水文站网的基本生产单位,担负着常年观测、收集水文水资源数据和传递水文情报预报的任务,为一切与水资源有关联的国民经济建设提供必须的基本资料,亦是防汛、抗旱、水资源规划、开发、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耳目和尖兵。
水利部职能划分

五、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照规定 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协调、监督流域防汛抗 旱工作;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或指导流 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流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 工作。
委领导职数6名。委机关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38名(含副总工3名)。 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水文局)领导职数5名,其中副局级1名,正处级4 名。 委属二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17名。
西江局(正处)
珠
水文局(与水资源保护局合署办公)(副局)
江
水
利
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正处)
委
员
会
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信息中心)(正处)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领导职数4名。 委属二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51名,其中局级22名、处级29名。
水文局(正局)
长江科学院(正局)
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正局)
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副局)
长
江
长江工程建设局(副局)
水
综合管理中心(副局)
利
委
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副局)
员
会
网络与信息中心(副局)
委领导职数6名。委机关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37名(含副总工3名)。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领导职数3名,其中副局级1名,正处级2名。 委属二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28名,其中局级7名,处级21名。
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口管理 委属水文站 、水文 自动测 报系统业务工 作 ,参与建
设管理工 作 ;承担 流域 防汛抗旱及 水资源管理 的水文情 报 预报 、 流域 水情预报协调 、 流域 水文预报方 案编制工作; 组 织流域水 文资料汇编 、复审及刊 印工作 ;承担流 域水文基 础数据 库的建设和维护 工作 ;承担 流域水资源 公报 、地 下
利委 员会水文处 。 海委水文局 设办公室 、 网处 、 站 情报预报 处 、水 资源监测处 四个处室和水 文水资源勘测 中心一个直 属单位 。海 委水文局在 水文水资源 监测与评价 、水资源论 证 、泥沙观测 、河道 演变分析 、水 库和湖泊 、河 道冲淤计
海委国家基本水文站授牌仪式
算 、水文 气象预 报 、 文分析计算 、水文 自动测报等方面 , 水 技术设备 先进 ,实力雄 厚 ,是水 利部首批颁 发 甲级水文水
资源 调查评 价资质 的单位之 一。
海 委水 文局主要 负责组织拟定 并监督实施 流域水文发
展规划 、水文站 网规 划 ,承担流域 水文水 资源监 测和水文
站 网建设 与管理有 关工作 ;承担 流域重要水域 、跨流域调 水的水量监 测工作{ 协同组织协调 流域地 下水监测工作; 归
与德国波茨坦气候影响研究 所 签署科技合作框架协议
潘家 口水库坝前水 尺断面
调度手册 《 流域实用水 文预 报方案 海 河流域水 、( 海河 、 文站 网普查 与功 能评价报告 ) 《 河流域水资源公报 ) )海 、 ) 、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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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G F 目、 9 8、 E 项 水利部 公益专项项 目等 水资源研究有关
工作 ,多项成果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和海委科技进步奖。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是国家为了预防和控制水灾、保障水资源安全而设立的防治水系统,旨在建立健全的水利防灾、防洪、抗旱、保供、保安全的体系。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防治水机构及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防治水机构1. 水利部与水文局水利部是国家水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国家水利计划、国家水运规划、国家水资源管理和调配、国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职业体育和水上游乐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水文局则负责国家气象和水文监测、分析、预报和水文资料管理。
2. 江河委员会江河委员会是国家水利机构的管理机构之一,主要负责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流域综合管理,其职责范围包括流域水资源配置、综合防治灾害、水环境维护、水生态保护等工作。
3.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机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机构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
该机构下设多个单位,如水利工程设计院、水利建设公司、水利工程监理公司等。
4. 地方水利机构地方水利机构是各级政府的水利管理机构,属于地方政府领导下的水利系统。
其职责包括对当地水利设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等。
二、防治水制度1. 洪水预警制度洪水预警制度是指通过实时监测气象和水文、水位等数据,预测洪水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便当地政府和居民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 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是指各级政府在洪水、暴雨等灾害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预警、疏散、抗洪排涝、防洪围堤等。
3. 水资源保护制度水资源保护制度是指通过水资源调配、管理、节约等措施,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4. 灾后重建制度灾后重建制度是指针对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地区的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管理等,确保受灾地区安全、稳定、有序地恢复生产生活。
总结: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是保障水资源安全、预防和控制水灾的基础,建立健全的防治水机构与制度,是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灾预防和控制的基础保障。
国家基本水文站名录

121
鄂陵湖(黄) 黄河沿 吉迈 门堂 玛曲 军功 唐乃亥 贵德 循化 小川 上诠 兰州 安宁渡 下河沿(黄) 青铜峡(黄) 石嘴山 巴彦高勒 三湖河口 包头 头道拐 河曲 府谷 吴堡 龙门(马王庙) 潼关 三门峡 小浪底 西霞院 花园口 夹河滩 高村 孙口 艾山 泺口 利津 黄河 唐克 大水 民和 享堂 皇甫 旧县 高石崖 桥头 王道恒塔 温家川 新庙 高家川 申家湾 林家坪 后大成 裴沟 丁家沟 白家川 曹坪 韩家峁 延川 大宁 延安 甘谷驿 新市河 大村 河津 武山 北道 咸阳 临潼 华县 秦安 杨家坪 桃园 洪德 庆阳 雨落坪 南荣华 黑石关 陆浑 龙门镇 卢氏 长水 宜阳 白马寺 润城 五龙口 武陟 山路平 陈山口 久治 兴县 贾家沟 高家堡 杨家坡 横山 殿市 马湖峪 青阳岔 李家河 子长 临镇 吉县 甘谷 天水 社棠 泾川 袁家庵 红河 毛家河 贾桥 悦乐 板桥 芦村河 皋落 桥头 石寺 栾川 潭头 东湾 下河村 石门峪 韩城 新安
上海
12
松浦大桥 吴淞口 泖港 三角渡 夏字圩 东团 金泽 赵屯 河祝 练塘 蒋古渡 黄渡
江苏
150
蔺家坝闸 解台闸 运河 皂河闸 宿迁闸 林子 塂上 嶂山闸 沭阳 盐河闸 二河闸 淮阴闸 大兴镇 石梁河水库 新安 临洪 盱眙 双沟 泗洪(姚圩) 泗洪(姚圩)(老) 杨庄闸 滨海新闸 斗龙港闸 高良涧闸 高良涧水电站 运东闸 六垛南闸 二河新闸 三河闸 万福闸 太平闸 金湾闸 芒稻闸 江都引江抽水站 江都东闸 高港闸 东台(泰) 阜宁(射) 射阳河闸 黄沙港闸 新洋港闸 九圩港闸 南通闸 秦淮新河闸 武定门闸 沙河水库 大浦口 谏壁闸 望亭(立交) 枫桥 望虞闸 浏河闸 平望 瓜泾口 沙集闸 金锁镇 下草湾 淮安大引江闸 淮安抽水一站 淮安抽水二站 淮安抽水三站 运西电站节制闸 阜宁腰闸 阜宁水电站 东沙港闸 海口闸 石港抽水站 蒋坝抽水站 阮桥闸 大汕子闸 南运西闸 运西闸 瓜洲闸 泗源沟闸 黄土沟 阜宁(通) 运棉河闸 上冈 利民河闸 安丰抽水站 梁垛河南闸 梁垛河闸 川东港闸 王港新闸 四卯酉闸 大丰闸 大团 大新河口 西潮河闸 小洋口闸 桐槐树 柴米闸 杨河滩闸 朱码闸 沭新闸 小许庄 刘老涧闸 刘涧新闸 刘集闸 丰县闸 沛城闸 黑林 小塔山水库 马甸港闸 过船港闸 夏仕港闸 焦港闸 碾砣港闸 营船港闸 新江海河闸 遥望港闸 大洋港闸 高淳 晓桥 红山窑闸 葛塘 划子口闸 南渡 宜兴(南) 宜兴(城) 宜兴(洑) 宜兴(关) 宜兴(福) 宜兴(张) 大溪水库 丹金闸 横山水库 黄埝桥 漕桥 前垾村(秦) 前垾村(句) 北山水库 赤山新闸 句容 天生桥闸 谏壁抽水站 九曲河闸 直湖港闸 犊山闸 洛社 小河新闸 卜弋桥 魏村闸 定波闸 张家港闸 十一圩港闸 浒浦闸 白茆闸 七浦闸 杨林闸
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2004)197号

.……………………….附件二水文计〔2004〕1997号关于下发《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流域机构水文局(处),各省(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新疆建设兵团水利局水文处: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及《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文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从文件下达之日起施行。
附件: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水利部水文局2004年十二月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参编单位: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主要编写人员:蔡建元王殿武张文胜李松陈显维孙宝杰魏广修王辉蒋蓉刘增明卢满生刘丹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使水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
第二条竣工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第三条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个月内进行。
进行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第五条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2)工程能正常运行。
(3)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4)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等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工程主要建筑物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迁建和工程管理土地征用已经完成。
(5)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
(6)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第六条虽然上述规定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但属下列情况者仍可进行竣工验收:(1)个别单位工程尚未建成,但不影响主体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竣工验收时应给该单位工程留足投资,并作出完建的安排。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文〔2020〕222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文〔2020〕222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文监测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我部制定了《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文监测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文监测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文监测是指通过水文站网对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的水位、流量、水质、水温、泥沙、冰情、水下地形和地下水资源,以及降水量、蒸发量、墒情、风暴潮等实施监测,并进行信息报送、预测预报、分析评价等活动。
第四条水利部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工作。
水利部水文司会同有关司局负责组织实施水文监测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单位水文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管,承担水利部委托的水文监测监督检查任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文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管,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第五条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对象包括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各级水文机构、水文测站,以及其他有从事水文监测工作的相关单位及其所属水文测站。
水利部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1999.05.10•【文号】水政法[1999]231号•【施行日期】1999.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关于流域管理机构决定《防洪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权限的通知(水政法〔1999〕231号)各流域机构:为加强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和辽河、太湖等七大流域的防洪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下简称《防洪法》)第六十四条“除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或者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见附件1)在以下指定范围内决定《防洪法》第七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1、在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等,按照有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签署规划同意书,而未经其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或者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的。
2、在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规划治导线的河道上,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3、在流域管理机构管理的河段(见附件2),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2)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采砂、采金、取土、垦殖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3)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4)围湖造地、擅自围垦河道。
4、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长江、黄河、珠江、辽河、淮河、海河入海河口范围内,违反河口整治规划围海造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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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机构水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总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文处:
为贯彻2015年水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水利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汛期水文测报工作,现就汛前准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岗位责任制
各级水文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水文测报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保安全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
要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问责明确;要健全各项测报工作制度,完善防汛值班、测报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局面。
二、重视设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水文部门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有针对性的开展汛前水文测报准备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做好汛期水文测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仪器校准工作,抓紧对各类水文测报设施、仪器设备、通信线路、供电系统、
安全防护装备等运行状况和备品备件的检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行。
特别要重视对雨水情遥测设备、水情预测预报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检查维护,保证汛期水情信息畅通。
对于遭受水毁的水文测报设施要尽快修复,确保汛期正常使用。
三、完善测报预案,提升应急能力
要认真分析今年的防汛形势,明确测报工作重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高防患意识,做好应对特大洪水、严重干旱和突发水事件的测报工作准备。
要不断提高水文测报能力,认真完善各水文测站的测洪方案,建立水文监测应急响应机制,不仅要有特大洪水测验方案,还应制定突发涉水事件和严重干旱的应急水文测报预案。
各地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水文测报实地演练,提升水文测报实战能力。
四、加强运行管理,发挥工程效益
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管理,针对新增水文测站和测报任务,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做好业务培训,确保良性运行。
对于新建测报设施和仪器设备,要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水文测报技术应用水平。
对新建项目运行中已经发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五、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各级水文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关于印发2015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水安监[2015]43号)和水利部水文局《关于切实做好水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文测〔2015〕3号)要求,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
要从细从严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水文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规范水文测验安全生产流程,生产一线必须配置完备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防救生设备,尤其要加强测验设备防雷和测船、巡测车等易发生危险设施的安全防护,要加强对外业测量、水上作业和水质监测化验剧毒药品管理等生产环节的安全检查。
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坚决排除安全隐患。
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强广大职工和聘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树立大水文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进一步树立立足水利、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大水文”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水文在防汛抗旱减灾指挥决策中的耳目和参谋作用。
要积极主动配合防汛部门,做好2015年水文信息报送及分析工作;要制定好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规范水情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加强旱情信息的收集分析等工作,提高旱情综合评估分析能力。
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为各级防汛抗旱部门、民生水利、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水文测报和综合分析信息服务,提升水文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落实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对于汛期水文监测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突出问题以及水文站严重受灾、水毁等情况,须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