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施工管理制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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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新版)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新版)

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新版)1总则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

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2.2工程安全目标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煤矿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煤矿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煤矿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煤矿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组织1.施工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证书和资格,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人员参加施工。

2.施工前必需进行工艺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确认各项技术参数和工程量。

3.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需向业主出具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求业主出具书面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现场必需依照工艺流程进行施工,必需依照规定施工工序进行施工,不得跳工序或漏工序。

5.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检查记录本,由施工单位负责,记录该工序产生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审批问题等。

三、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需设置安全人员,在各个工作面进行安全监控。

2.施工现场必需设置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安全带等,定期检查并修整。

3.施工现场应依照规定的安全标准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必需适时予以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5.施工人员必需在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下进行施工,如有违规操作将被追究责任。

四、质量管理1.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对施工用品逐一检查,并保证施工用品完好无损,且符合规定标准。

2.施工过程中必需依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规定的施工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

3.施工现场必需设置质检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适时发觉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施工现场必需依照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和送检,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进度管理1.施工前必需订立合理的施工计划,确认施工周期,订立认真的前置工作流程,确保施工进度。

2.施工人员必需依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

3.施工人员必需定期汇报施工进度,并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施工计划。

4.施工负责人必需负责完成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六、资料管理1.施工单位必需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和记录本,记录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和技术参数。

2.施工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施工,并记录施工过程的相关数据,并适时汇总交上施工档案。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矿开采将会一直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之一。

在煤矿开采中,的建立和完善对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总则1.为了规范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为各级单位在煤矿井下进行密闭施工提供规范。

3.本管理制度要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为前提,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实行科学管理和全面监督。

4.密闭施工是指在煤矿井下进行工程施工、设备维护和其他工作时,在井下工作面和工作面周边区域采取密闭措施,保持空气清新和矿井内部的气体、粉尘、灰尘等物质的质量。

二、密闭施工组织管理1.煤矿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密闭施工的管理责任,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煤矿应当根据矿井特点、施工工程性质和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密闭施工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

3.密闭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相关技术培训,熟悉煤矿井下密闭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4.煤矿应当加强对密闭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施工质量和职工安全。

三、密闭施工安全防护1.在进行密闭施工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工艺、程序和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保证出入口通畅,设立安全防护区域,合理分布安全疏散通道和灭火器材。

3.严格执行井下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和乱堆乱放,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严格执行井下通风、排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运行标准,保证井下环境安全和施工条件正常。

四、密闭施工环境管理1.规范煤矿井下供风、排风和检测气体等管理,保障煤矿井下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密闭施工时,应当定期对井下气体、粉尘、灰尘等物质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施工现场无毒害气体、有害气体、有毒物质。

3.对煤矿井下通风、排水、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安全和工作人员健康,对于井下密闭施工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1. 目标和原则:
- 提高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减少事故风险;
- 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井下密闭施工管理体系;
-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2. 施工准备:
- 编制井下密闭施工方案,明确作业范围、步骤和时间安排;
- 携带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并进行检查和试验;
- 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

3. 环境检测和准入控制:
- 在施工前进行井下环境的检测,确保空气质量和可燃气体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 严格控制井下进出口,进行准入管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 密闭施工操作:
-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设备正常运行,保持空气流通;
-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施工步骤和安全操作;
- 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5. 事故应急预案和日常检查:
- 编制井下密闭施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 定期进行井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进行事故分析和经验总结,不断提升施工管理水平。

6. 监督和评估:
-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格执法和监管;
- 定期对井下密闭施工进行评估,了解施工情况和掌握问题。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施工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确保井下作业安全和高效进行。

煤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勤勉监督、追求卓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技术沟通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为工程项目制定详细的工程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工程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三章工程设计第七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提前预防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行时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选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质量监督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记录和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溯源调查,追究责任,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煤矿建设项目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并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通行和作业。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正式版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正式版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正式版一、总则1.为保障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密闭施工作业。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施工流程、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

2.施工前对井下施工场所进行检查,确保井下施工环境无毒、无雷、无火险,且通风良好。

3.施工前将井下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施工作业要求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穿戴防护服、防护鞋、防护口罩和防护手套,严禁穿戴有易燃易爆材料的衣物。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3.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通报情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如遇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施工人员在井下作业期间,禁止从事非密闭施工相关的其他活动。

四、安全措施1.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防护网,以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充足的灭火器材,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通道,以方便人员疏散。

5.施工人员必须使用专业的密闭施工设备,确保施工区域真正密闭。

五、施工后整理1.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整洁。

2.施工结束后,必须对施工设备进行清点和护理,确保其完好。

六、违规处理1.施工人员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按煤矿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

2.违规行为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煤矿管理层。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的正式版,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任何违规行为都会严厉惩处,以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还要不断加强用户宣传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煤矿井下施工的安全。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861煤矿井下密闭施工管理制度(最新版)1、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井下盲巷和栅栏、密闭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井下封闭是指对井下盲巷(独头超过6米不通风的巷道)、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按有关规定设置的栅栏、临时密闭和永久密闭。

3、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停用时间在1个月内应设栅栏,停用时间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应设临时密闭,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设永久密闭。

废旧巷道应设永久密闭。

井下盲巷、透老空巷道和废旧巷道停风后6小时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封闭设置地点支护应完好,距巷道口不得超过3米。

4、栅栏应用叉木、板条架设(或钢筋焊接成品)。

架设栅栏,应沿巷宽每间隔1.0米,设1根牢固支柱,使用铅丝将板条或叉木与支柱捆绑牢固,以不使用专用工具拧不开、折不断为准。

栅栏网孔尺寸不得大于200毫米×200毫米,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瓦斯检测牌。

5、临时密闭可用矸石黄泥砌筑或钉木板抹灰封闭,木板封闭必须自上而下顺序压茬。

6、永久密闭应用砖石、水泥砌筑。

砌筑永久密闭,煤巷四周应掏槽,槽深不小于0.2米,岩巷见硬邦硬底。

矿山工程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工程管理,规范矿山工程建设行为,保障矿山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矿山工程。

第三条矿山工程建设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和环保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国家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矿山工程的管理工作。

地方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工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矿山工程建设许可第五条矿山工程建设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矿山工程建设许可手续。

第六条矿山工程建设许可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矿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矿山工程设计文件;(三)矿山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四)矿山工程安全生产条件评估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自收到矿山工程建设许可申请之日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核发矿山工程建设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矿山工程质量管理第八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矿山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九条矿山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安全、环保、经济、合理。

第十条矿山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矿山工程安全监管第十二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矿山工程安全的管理。

第十三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山工程安全的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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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制度一、施工准备1、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和按公司下发标准格式编制的作业规程。

矿井的其它特殊工程,如大硐室开凿、巷道维修、设备安装、工程收尾、巷道贯通、停风、停电、处理瓦斯、煤尘、水、火、冒顶、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和放结束顶回撤等,要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2、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干部组织技术员负责贯彻学习,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贯彻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采掘修作业,参与学习人员的签字表和考试成绩单必须与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

3、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要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4、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测量和矿压观测资料,包括顶板来压规律、下沉量、下沉速度、压力值等,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设计和方式,作为编制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

凡是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

新投产矿井,新开采煤层应在生产中逐步积累矿压观测资料。

5、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矿下发的技术操作规程,各工种要按照应知应会的要求,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二、施工过程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凡不按上述施工者,一律按“三违”论处,要追究采、掘区(队)长的责任。

主管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组织业务主管部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当发现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与现场不符,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区队技术员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3、各生产业务部室要经常深入井下施工现场,及时准确掌握施工动态,帮助区队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4、区队干部和技术员认真组织现场施工工作,发现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

5、矿总工程师或主管副总工程师每季度组织有关业务部室对矿作业规程编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将现场与规程对号,查找不足,对于质量低劣脱离现场实际的采、掘作业规程,要责令区队技术员和分管部室负责人负责,重新编制和审查。

6、采、掘工作面都要实施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采、掘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经过科学测定,采用合理的劳动定额进行编制。

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

7、所有规程,都要有工程质量标准,主要工程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其他工程配备专职或兼职质量验收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由区(队)每班验收;矿对区(队)每月检查3次;凡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坚决重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扣除工作量和相应的工资、资金。

8、井筒、巷道、硐室的断面不小于设计规定,保证运输、通风和行人安全通行。

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凡因巷道、硐室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伤亡事故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9、要加强井下通风和调度工作,要求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和重要车场都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矿调度室必须做好当日各班安全生产记录,并及时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平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项工作。

严格入井人员管理,准确统计调度入井人数。

10、在矿井生产中造成的各类事故和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事故,要依据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事故追查制度,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切实具体。

11、矿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采掘一线,下井次数要达到矿井规定的要求。

要建立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和制定矿、区、队各级干部深入采掘一线的规定。

干部下井一定要掌握情况,解决问题,不能走过场。

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凡遇到问题需要干部下井处理而未下井处理,以致发生事故的,以及干部下井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重大隐患没有制止而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情况进行追究和处分。

三、施工验收1、施工验收分为月度验收和工程完工验收。

2、每月月末,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区队对月度施工工程进行验收,对符合要求者出具验收报表,经验收人员签字后,交分管领导批准,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3、单项工程施工完工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确保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符合规定,方可拆除施工设备,撤离施工队伍。

4、没进行验收的和没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不得结算工资或费用。

附件一:工程开工、复工许可制度附件二:工程质量旬检查、月验收制度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附件四: 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附件五: U型可缩棚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附件六: 锚网索喷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附件七: 工字钢梯形棚巷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附件八: 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记录表****煤矿有限公司附件一:工程开工、复工许可制度1、为确保井下各个地区施工时的安全,在各个工程施工前必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和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经矿领导及相关部室的负责人会审签字后,并由总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后,方可由生产技术部工程技术人员下发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区队的施工人员经过学习规程(措施),经过考试并签到后,再由生产技术部技术人员填写施工地区的开工通知单。

4、开工、复工通知单必须上报到生产技术部和矿领导。

经过签字许可后,再通知施工队方可按相应的技术措施(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5、井下所有施工,必须有规程(措施)和开工通知单,严禁无规程(措施)、无计划施工,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5、复工地区必须对原规程、措施进行重新贯彻学习并签字。

6、开工、复工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措施。

7、复工前,首先对复工地区的顶板、支护、有害气体、水害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复工。

8、对停工密闭的巷道,首先由通风队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后,方可现场拆除密闭,排放瓦斯。

附件二:工程质量旬检查、月验收制度1、实行现场动态质量达标验收法,各个施工单位的验收员负责检查填写每班的工程质量达标记录,原始达标记录自行存档备查。

验收员必须在现场亲自填写,实行动态管理。

2、每月上旬、中旬、下旬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由安监部配合,各区队队长参加,按照《河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对验收结果进行认证签字。

3、回采工作面必须拉线打柱,柱距、排距、采高、上下安全口支护,采面支架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

支柱左右成排,上下成行,梁头对齐,顶底板平不出现台阶,支架不下沉,清净浮煤,掏净老塘煤,保证采面高、宽、平、直、净。

4、煤巷掘进头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挂线架棚,规格断面达到《规程》要求,梁头、柱腿在一条直线上,严禁有明有暗,顶底板平整不出现台阶,帮顶背严背实,杜绝空帮空顶,撑木打齐,抬木均匀摆布。

5、开拓巷道必须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规格断面质量达到《规程》要求,坚持使用临时支护,杜绝空帮空顶。

6、具体规格质量要求参照各自施工地区的作业规程要求进行验收,各单位严格按照《规程》和专项措施要求的规格质量施工。

7、每月月底根据旬验收结果,综合评定各区队工程质量等级。

8、旬检查、月验收原始记录必须存档保存。

9、出现质量事故必须由生产技术部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做到防患于未然。

10、各个采掘区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切实负起责任,把质量标准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麻痹、撮合,重生产轻质量思想。

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矿井工程质量管理,强化责任,职责分明,特制定工程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

1、工作地区必须成立工程验收小组,全面负责本区的井下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

2、工作地区的工程质量验收原始记录必须有验收人员和施工人员签字,并存档备案。

3、验收原始记录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在工程服务期间内不得丢弃或遗失,以便出现工程事故进行查实。

4、主管部门和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施工单位对主管部门和验收人员查出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否则因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或影响正常安全生产时,直接追究施工单位和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6、对于在施工期间出现质量事故和服务期限内暴露工程质量问题,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主管领导牵头,职能部室参与,进行认真追查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人、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7、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重大事故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1)、对区队工程质量奖罚按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有关文件执行。

2)、各单位参检人员无故不参加验收的每次罚款100元。

3)、区队验收员每班不在现场填写工程质量达标表或填写虚假数据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现场作业人员不按照标准施工或不知道规程规定具体施工标准的,立即停止工作。

5)、对检查出的问题依照《关于加强井下现场顶板管理的处罚办法》诸条进行处罚。

6)、达到公司规划的质量标准化等级,将按照公司文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附件四: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安全理念,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1、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挂牌管理,标明施工时间、施工名称、施工负责人、验收员、质量监督管理员。

2、生产技术部建立工程质量档案,注明验收时间、具体地点、负责人、质量等级。

3、在工程使用年限内出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A,追究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责任。

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4、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对事故具体地段的事故责任人,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责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5、所有工程均建立档案,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逐级追究到区队、班组、直至个人。

构筑道道安全防线,有力保障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我矿实现安全生产夯实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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