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 号(1987 年9 月 3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 个班至12 个班。
中型:6 个班至9 个班。
小型:5 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 人,托儿大班21~25 人。
2.幼儿园:小班20~25 人,中班26~30 人,大班31~35 人。
第四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第七条托儿所、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导言幼儿园是为3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场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确保幼儿园建筑能够满足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安全需求。
二、整体设计原则1.儿童为中心:设计应以儿童的需求为出发点,关注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有趣的学习环境。
2.绿色环保:强调环保概念,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和节能设计,创造绿色、健康的室内外环境。
3.功能合理:合理规划功能空间,确保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等功能有机分布,并符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
4.安全可靠:确保建筑结构牢固、防火设施完善、儿童疏散通道畅通,并配备适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三、建筑规划设计1.幼儿园布局:建筑布局应围绕中心活动场所或广场,便于集中管理和监控。
同时,应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如教室、卫生间、餐厅、操场等,并设置合适的连通通道。
2.建筑外观设计:外墙颜色应鲜明热情,造型应简洁明快,富有亲和力。
同时,门窗的设计应考虑儿童的身高和安全性,避免尖锐的边角或易开启的窗户。
3.室内设计:室内空间应明亮、通风,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墙面材料应环保、易清洁。
教室的布局应灵活,可供不同教学活动使用,并配备符合儿童身高的家具、玩具和活动器材。
4.活动场所设计:操场、游戏室、图书馆等活动场所应视儿童使用需求而定,场所的设施布局应符合儿童活动特点,提供各种安全、有趣的活动方式。
四、安全管理1.防火安全:建筑应符合消防法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
教室和活动场所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并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
2.安全设施: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护栏、栏杆和儿童用品存放区,以保证儿童的安全。
卫生间、厨房等区域应设置幼儿专用设施,并保证通风、引水和排水正常。
3.疏散通道:教室、活动场所和走廊等区域应有宽敞、畅通的疏散通道,避免尖锐障碍物和易滑倒物品的存在,并标识明确疏散路线。
4.监控系统:建议在幼儿园内部和外部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幼儿园安全可控,防止不法侵入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引言托儿所和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教育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筑设计需要符合儿童安全、健康、教育需求等多方面考量。
本文将就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探讨。
二、环境选择1.选择安静的建筑环境,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等噪音源;2.保证周围空气清新,避免污染源存在;3.通风良好,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4.考虑周边配套设施,如公园、医疗机构等。
三、建筑布局1.分区明确,划分成幼儿教室、活动室、休息室、餐厅等功能区域;2.学龄前儿童活动区域必须有专门幼儿厕所,保证卫生设施;3.考虑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儿童顺利疏散;4.室外活动场地要充足,有利于儿童体育锻炼。
四、建筑设施1.教室内部设计应美观、明亮,色彩丰富,布局灵活;2.活动室需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儿童受伤;3.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建议使用绿色环保材料;4.餐厅设施要卫生干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五、安全考虑1.建筑结构强度要达到规定标准,有抗震设计;2.火灾安全设施完备,定期组织演练;3.室内设施避免尖锐物品,防止儿童受伤;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清晰,方便儿童识别。
六、装饰设计1.底层装饰物尽可能做圆弧处理,避免尖锐角;2.墙面装饰以绿色、亲和色为主,符合儿童审美;3.设计可触摸的装饰物,鼓励儿童参与。
七、教育环境1.设计富有创意、互动性的空间,激发儿童学习兴趣;2.考虑灯光和音响设计,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3.配备体育器材、益智玩具等教育器材。
八、总结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设计者在规划和建设时应注重细节,全方位考虑儿童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适宜成长的空间。
以上是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探讨,希望对相关规划者和设计师有所启发,为孩子们打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本规范为了保障儿童安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针对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提出规范要求。
2.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注重安全、健康、舒适、启发性和环保性。
3.建筑面积、座位数、儿童比例等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一致。
第二章:用地规划1.托儿所和幼儿园应尽量选择低噪音、低污染的用地,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
2.建筑群布局要合理,保证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遮挡。
3.用地内应设置适宜儿童活动的室外场地和园林景观。
第三章:建筑设计1.建筑内外墙面应保护儿童免受尖锐或硬质构件的伤害,采用倒棱、圆弧等设计。
2.建筑材料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避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3.室内空间应合理分区,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房间间隔、门窗高度、设备摆放等要符合儿童身高、体型和活动特点。
4.楼梯、走廊、门窗等地方要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儿童摔倒、夹伤等意外。
5.室内装修要注重环保和美观,尽量采用无毒、无害的材料。
第四章:功能布局1.室内功能布局应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休息室、用餐区等。
教室和活动室要满足展示教育、集体活动和多元化教学的要求。
2.卫生间要分设成人和儿童用,设备配置要便利儿童使用。
3.休息室要安静、温暖,为儿童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4.用餐区要考虑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设备配置要方便儿童、安全卫生。
5.室外功能布局要包括安全、适宜的儿童游乐区、绿化区和运动场地。
第五章:设备设施1.室内设备设施要合理配置,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包括桌椅、黑板、玩具、书架、儿童床等。
2.设备设施要符合儿童安全要求,防止尖锐、硬质物品伤害儿童。
3.室外设备设施要遵循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标准,设备结构要牢固、稳定,避免儿童发生跌落、碰撞等伤害。
第六章:安全防护1.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栏杆、护栏、防盗网等安全措施,防止儿童发生意外。
2.建筑内应配备适量灭火器材、防火门等消防设施。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布局:设计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的各个区域,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餐厅等。
同时,应考虑儿童的安全,如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防护装置。
2. 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活动需要和成长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
同时,考虑到儿童的动态性和探索欲望,应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游戏区、阅读角和户外运动场所。
3. 安全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安全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无毒环保材料,设置安全护栏、手扶梯、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4. 通风和采光:建筑设计应确保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应考虑室内外温差,选择适当的窗户和遮阳措施。
5. 卫生设备:建筑设计应设置适当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样可以保持儿童的卫生和健康。
6. 环境友好:建筑设计应关注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师应设计合理的能源消耗管理系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考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7. 智能化设备:建筑设计可以考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如智能门锁、安全监控和互动学习设备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
2023修订版《幼儿园、儿童保育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2023修订版《幼儿园、儿童保育中心建
筑设计规范》
简介
本文档是2023年修订版的《幼儿园、儿童保育中心建筑设计
规范》。
该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幼儿园和儿童保育中心的建筑设计,以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健康和舒适。
设计原则
- 安全原则:建筑设计应符合安全标准,确保孩子们在使用期
间的安全。
- 健康原则:建筑设计应注重孩子们的健康和卫生,包括通风、采光和卫生设施等方面。
- 舒适原则:建筑设计应提供舒适的环境,包括对温度、湿度
和噪音等因素的合理控制。
设计要求
1. 结构设计:建筑结构应稳固可靠,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
事件的影响。
2. 空间布局:幼儿园和儿童保育中心的空间布局应合理,包括活动室、教室、休息区、厨房和卫生间等。
3. 安全设施:建筑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火灾报警系统、紧急疏散通道和触电保护等。
4. 卫生设施:建筑应配备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洗浴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等。
5. 环境保护:建筑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控制、废物处理和节能措施等。
6. 儿童友好设计:建筑设计应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和兴趣,提供合适的游戏区域和教育设施等。
结论
《幼儿园、儿童保育中心建筑设计规范》的修订版为幼儿园和儿童保育中心的建筑设计提供了指导和规范,以确保孩子们能够在安全、健康和舒适的环境中成长和学习。
建筑设计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应遵循该规范,以保证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合规性。
2023修订版《幼儿照料中心、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3修订版《幼儿照料中心、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引言本文档是2023年修订版《幼儿照料中心、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介绍和指导。
本规范旨在确保幼儿照料中心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健康、适用性等方面的要求,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规范概述本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空间与布局:规定了幼儿照料中心和幼儿园建筑的主要空间要求和布局设计原则,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
空间与布局:规定了幼儿照料中心和幼儿园建筑的主要空间要求和布局设计原则,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等。
2. 安全与防护:详细阐述了建筑设计中的安全要求,包括防火安全、防坠落安全、防盗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安全与防护:详细阐述了建筑设计中的安全要求,包括防火安全、防坠落安全、防盗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3. 人性化设计:强调了建筑设计中的人性化考虑,包括儿童友好设施、无障碍设计、安全通道等要求。
人性化设计:强调了建筑设计中的人性化考虑,包括儿童友好设施、无障碍设计、安全通道等要求。
4. 环境与健康:关注了建筑环境对幼儿健康的影响,提出了建筑材料、通风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环境与健康:关注了建筑环境对幼儿健康的影响,提出了建筑材料、通风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5. 设备与设施:规定了幼儿照料中心和幼儿园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包括家具、玩具、器具等。
设备与设施:规定了幼儿照料中心和幼儿园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包括家具、玩具、器具等。
6. 可持续发展:强调了建筑设计的可持续性,包括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可持续发展:强调了建筑设计的可持续性,包括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总结2023修订版《幼儿照料中心、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幼儿照料中心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健康、适用性等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以空间与布局、安全与防护、人性化设计、环境与健康、设备与设施、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为重点,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 注:本文档所述内容为虚构,仅用于示例目的。
整理: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整理: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建筑规模与布局2.幼儿园建筑应采用合理的布局,分为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办公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方便幼儿及教职工的使用。
3.教学区应包括教室、活动室、游戏室、音体室等,每个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教室内部应设置合理的分区,包括教学区、游戏区、休息区等。
4.生活区应包括食堂、厨房、卫生间、保健室等。
食堂和厨房的设计应满足卫生、安全、环保的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男女分开的蹲位,每个蹲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二、建筑安全与环保1.幼儿园建筑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的规定,确保幼儿及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建筑材料应选择环保、无毒、无害的产品,避免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抗震设防烈度不应低于6度。
建筑物的防火、防盗、防滑、防电等安全措施应到位。
4.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幼儿及教职工的呼吸健康。
三、室内环境与设施1.室内环境应温馨、舒适,色彩搭配和谐。
室内装修材料应易于清洁、耐磨、耐腐蚀。
2.教室内的照明应充足、均匀,照度不应低于300勒克斯。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5摄氏度,湿度应保持在40%-70%。
3.教学设施应满足幼儿教育需求,包括教具、玩具、桌椅等。
桌椅应根据幼儿身高调整,保证幼儿舒适学习。
4.活动区内应设置丰富多样的游戏设施,如滑梯、摇马、跳床等,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四、室外环境与设施1.幼儿园室外环境应宽敞、明亮、安全,设有足够的绿化面积。
室外活动场地应铺设防滑、防摔的材料,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
2.室外设施应包括滑梯、秋千、跳床、沙池等,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设施的设计应注重安全、环保,避免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遮阳设施,避免幼儿在烈日下活动。
同时,应设置休息区,供幼儿及教职工休息。
五、建筑设计与施工1.幼儿园建筑设计应遵循简洁、实用、美观的原则,注重功能性与艺术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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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
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²。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
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
3m的
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
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
(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2.8M
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3。
6M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1/5
寝室,医医务保健室1/6
其他房间1/8
(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
5)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
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²。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
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²)=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
3m的
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
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
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
(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2.8M
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3.6M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
音体活动室、活动室1/5
寝室,医医务保健室1/6
其他房间1/8
(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
5)
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
60m.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
40~0。
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
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
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
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与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
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
在幼儿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
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
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
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
20m。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
..。
.。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
4.1.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
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
(1)幼儿生活用房。
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
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
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 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
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
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乳儿班主要房间的设置及其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4的规定。
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卧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各的80%计算;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厨房面积包括主、副食加工间、主食库、副食库、冷藏室、配餐间等,各部分最小使用面积,见表4-1;
4.幼儿生活用房部分,除音体活动室为全园共用面积外,其它房间面积均为每班最小使用面积。
5.本表根据《托儿所、幼儿园规范》(JGJ 39-87)编制。
城市幼儿园舍建筑面积定额表4-2
注:1.幼儿园的规模与表中所列规模不同时,其使用面积可用插入法取值;
2.规模小于6班时,可参考6班的面积定额适当增加;
3.托儿所分托儿班和乳儿班,托儿班的生活用房最小使用面积同幼儿班生活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m2)表4-3
注:本表根据《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编制。
乳儿班主要房间最小使用面积(m2)表4-4
注:本表引自《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