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为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确保广播电视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支持,增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条例》和《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
二、工作原则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和综合防范的原则,建立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工作体系。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危害信息的收集1.安全播出指挥部要与县防范办、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获取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境内外信息动态,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2.各播出和传输机构要及时跟踪各上级广电机构的值班电话、跟踪各有关投诉受理中心收到的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的举报信息。
(二)预防1.预防警戒工作。
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各安全播出机构加强预防警戒工作,强化各项预防和保障措施,县广播电视前端机房必须严格执行延时使用规程和导播制度.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台、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要做好日常守护和巡查工作,严防插播和停播事故,确保"零插播、零停播"。
各播出机构在重要播出时段,做到”眼不离屏,耳不断音,手不离键”.2.预警信息工作.安全播出指挥部注意接收国家广电总局,自治区、市局预警信息,并通知所属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3.技术保障工作。
各播出、传输机构要加强播出、传输、监测等安全播出技术保障工作,保证安全播出系统设施工作状态的稳定可靠,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不间断,高质量播出与传输、覆盖,确保各项应对措施全面有效.4.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广电安全播出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广电安全播出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听收看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信号中断、播出故障、网络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广电安全播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事故应急工作。
2.1.1 指挥部组成应急指挥部由广电行政部门、播出机构、技术保障部门、网络安全部门、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本预案;(2)负责应急指挥、协调和监督;(3)决定事故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4)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2 应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需求,设立以下应急小组:2.2.1 技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技术处理、设备修复和信号恢复。
2.2.2 网络安全组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
2.2.3 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引导。
2.2.4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运输和保障。
三、预防和预警3.1 预防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3.2 预警机制(1)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2)密切关注气象、地质、环境等灾害预警信息;(3)对可能影响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四、应急响应4.1 事故报告发生安全播出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
4.2 事故评估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事故评估,确定事故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
广播电视台应急预案

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62 号令)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原则1 、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细致排查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 、依法管理:广播电视播出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属地负责:处置广播电视播出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旗广播电视台指导协调全旗各苏木镇广播电视站、补点基站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 、快速反应:广播电视台、各苏木乡镇广播电视站建立相应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非法插播等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原因等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以及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应急协调、支援配合。
本预案适用于旗乡(苏木镇)两级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应急组织为保障广播电视播出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顺利处理,成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成员:五、预防和预警(一)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广播电视日常管理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广播电视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二)预防预警行动1. 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广播电视播出事前的监督检查。
广电播出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确保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依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广播电视播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网络运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安全播出预防工作,提高安全播出意识,降低安全播出风险。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播出责任。
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4. 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四、组织体系1. 成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
2. 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应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工作。
3. 传输网络运营单位设立应急小组,负责传输网络的应急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密切关注安全播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内外安全播出形势,及时掌握安全播出风险。
(2)对可能影响安全播出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2. 紧急响应(1)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分析事件原因,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3)各级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恢复响应(1)应急处置结束后,对受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播出设施恢复正常。
(2)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
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资金保障。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应急响应和恢复工作。
4. 技术保障。
加强安全播出技术支持,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广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网络设施、播出设备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活动。
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预防事故发生。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广电局统一领导下,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综合治理,持续改进: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 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安全播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安全播出应急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六、安全生产应急响应1. 预警:根据气象、地质、环保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
2. 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 救援:根据救援需要,调动消防、医疗、交通等救援力量,进行救援工作。
县级应急广播规章制度范本

县级应急广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向公众传达重要信息、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县级应急广播是指当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通过广播媒体发布预警、应急指导、灾情通报等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内容应当服务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可靠。
第四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发起机构为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是县级广播电视台。
第五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机构和社会群体。
第二章应急广播的预案第六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经县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广播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操作程序、信息发布渠道等内容。
第八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协调,保障信息的统一、准确、及时。
第九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定期进行演练,保障预案的实施效果。
第十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应急广播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县级应急广播的领导机构是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的是县级广播电视台。
第十二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具体负责单位是县级广播电视台,领导由台长负责。
第十三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具体工作由应急广播中心负责,领导由中心主任负责。
第十四条县级应急广播的应急广播中心应当具备完善的设备和技术条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
第四章应急广播的职责第十五条县级应急广播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接收和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发布预警信息;(二)指导广播电视台的相关部门及时制作并播出应急节目;(三)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为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四)对应急广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应急广播的操作程序第十六条当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县级应急广播中心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广播预案。
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3.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 信息公开,舆论引导。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相关应急工作。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1. 收集、整理国内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系统,对播出信号进行实时监控。
3. 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应急响应1. Ⅰ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由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
2. Ⅱ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影响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由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3. Ⅲ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影响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由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 Ⅳ级响应:发生轻微突发事件,影响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由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
八、应急处置1. 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信号稳定传输。
2. 快速查找故障原因,尽快恢复播出。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 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九、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队伍的稳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苏广电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广电规〔2021〕3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省广电网络公司:现将《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江苏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管理第三章播出管理第四章运维管理第五章附则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应急广播管理,保障信息发布,更好发挥应急广播作用,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应急广播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应急广播是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信息传送渠道,能够面向公众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发布应急信息的传送播出系统。
第三条应急广播坚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安全可靠、因地制宜、精准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急管理行政部门加强对接,建立应急广播协作分工机制。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本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广播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本级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和效果监测评估体系,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广播播出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推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与应急广播系统对接,促进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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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
示例1: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意义重大,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广电应急广播系统能够迅速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引导民众做出正确应对和行动。
因此,建立完善的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不仅是广电行业的责任,也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首先,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及时有效的信息传递。
在灾难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公众迫切需要准确的信息以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广电应急广播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向广大民众传递及时准确的信息,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灾害情况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而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谣言的传播和不实信息的扩散,为公众提供可信赖的信息来源。
其次,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规范广电行业内部的协作机制和流程,确保各级广播机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行动。
具体来说,制度应明确广电机构在应急情况下的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应急广播系统的技术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广电行业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公众的安全感和信任度。
此外,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还能够促进社会的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广播不仅仅是向公众发布信息,更是向公众传递应急知识和技能,使他们在危机中具备自救能力。
广电行业可以通过制度的规定,加大对应急培训和教育的力度,让公众更加了解如何应对各类灾害和突发事件,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这种培训和教育的推行,将使社会更加具备抵御灾害的能力,减小灾害的影响。
综上所述,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信息传递、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促进社会自救互救能力,广电行业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因此,有必要加强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做好相应的规范和落实工作,提升广电行业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和效能。
示例2: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管理体制。
在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传播紧急救援信息、提供安全指引、防止恐慌情绪的蔓延,以及协助组织救援行动。
首先,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关键。
在紧急情况下,广播是最能够迅速覆盖人口广泛的媒介之一。
通过广播,帮助人们及时了解紧急情况,避免处于危险中。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机构的职责和程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使广播资源能够高效利用,最大程度地服务于公众的安全。
其次,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有助于组织和协调救援行动。
广播可以作为指挥中心传递命令和信息的媒介,便于各级政府、救援机构以及志愿者的组织和协调。
管理制度中应明确指出救援行动的方式和步骤,如疏散指南、救援队伍的动员等,以确保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
此外,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还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减少恐慌情绪。
在紧急情况下,人们容易陷入恐慌和混乱状态,而广播可以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安抚,减少人们的惊恐感。
同时,广播可以传达相关权威机构的声音,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防止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保持公众的理性和冷静。
最后,要推进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加强各级广播机构的培训和准备工作。
广播从业人员需要接受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了解应对紧急情况的操作流程和指南。
同时,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提供充分的资源和技术支持,使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推行更加顺利。
综上所述,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广播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准确地传播信息和指导,组织救援行动,防止恐慌情绪的蔓延,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公众的安全。
示例3: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是指对广播行业在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以及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广播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广电行业在灾害应对和紧急通报中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广播传媒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首先,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灾害事件发生时的广播应急行动方案。
这一方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的分类、等级和相应的广播措施。
例如,在地震发生时应该紧急播报灾区的安全疏散指示,而在病毒爆发时应该提供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
方案还应详细规定广播台和各类媒体的专项应急设备和备用电源的准备以及相应的预案和演练。
其次,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需要建立起与相关机构的协调与合作机制。
这涉及到与应急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气象、水利等部门的紧密合作。
例如,在洪灾、暴雨等特殊天气状况下,广电部门应该与气象部门紧密协作,做好天气预警的广播宣传,及时通报公众并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
此外,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对广电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能力的提升。
广播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应急广播的技巧和流程,以及处理突发情况的应对策略。
他们还需要熟悉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操作流程,以确保能够在关键时刻迅速、准确地发出应急广播。
最后,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广电应急广播进行质量评估和效果检查,确保广播内容真实、准确,并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流程。
总之,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广播行业在突发事件中的及时响应和准确传递信息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灾害事件发生时的应急行动方案、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提升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以及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广播行业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确保社会公众的安全和权益。
示例4:
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障广播媒体及时传递紧急信息和抢救指南,维护社会安全、公共利益而建立的管理框架和规定。
该制度对广播媒体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管,确保应急广播能够高效、及时地开展。
首先,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明确了应急广播的核心原则。
其中包括权威性原则,即通过广播媒体传达的信息应基于准确、科学的权威渠道;及时性原则,要求广播媒体能够迅速反应并第一时间发布紧急信息;公正性原则,确保广播媒体对不同群体传递信息时不偏不倚,平等公正。
其次,该制度规定了应急广播的发布程序。
一般来说,应急广播按照预先设定的等级进行发布。
在紧急情况发生后,相关部门会根据情况判定应急广播的等级,并通知广播媒体立即发布。
同时,制度要求广播媒体要设立应急广播值班室,随时待命,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并迅速发布应急广播。
此外,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还强调了应急广播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内容方面,应急广播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情况、影响范围、救援指南等,这些内容需要经过权威部门审核和确认。
技术方面,制度要求广播媒体要具备稳定的播音设备和广播网络,保证应急广播的传输质量和覆盖范围。
最后,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广播媒体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的要求。
媒体机构需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应急响应能力。
同时,制度要求广播媒体要加强应急知识培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技巧。
综上所述,广电应急广播管理制度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它通过明确原则、规定程序、要求内容和技术要求,保证了广播媒体能够高效应对突发事件,传递紧急信息,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同时,通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了广播媒体的应急响应能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应急广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