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科技创业园优惠政策和入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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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入驻准入制度

园区入驻准入制度

园区入驻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企业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1、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4)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6)特种作业人员有相应的作业证书复印件。

2、申请在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区申报以下材料:
(1)项目入园申请书。

(2)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艺流程,原辅料清单,设备清单,人员清单。

3、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1)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高新技术项目。

(3)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4、入园程序:
(1)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2)项目预审:预审通过后,由园区下发《入园通知书》。

(3)手续办理:
(4)园区向所在的街道报备。

5、入园企业就本制度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区存档备案。

6、设备安装,厂房装修费用由企业承担,园区负责协助办理。

7、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安装、生产,不得擅自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可编辑修改word版)

创业园区优惠政策(可编辑修改word版)
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船山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遂船委发[2014]10号)《关于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的意见》(遂船府发[2014]14号)
——
9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区人民政府
——
10
——
对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由区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2014〕26号)
——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2年内对其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市人社局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
——
6
工商登记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工商局
省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人社局
知》(遂府办函〔2014〕
124号)
《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
县(区)就业局或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1
创业补贴
对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见》(川办发〔2014〕2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对初次创业并吸纳3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小企业,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可向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
——
对2014年7月1日后新建成的地方创新创业基地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项目孵化,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辅导,给予30万元的创建工作补助。

大学科技园项目入园条件及优惠政策摘编(精)

大学科技园项目入园条件及优惠政策摘编(精)

大学科技园项目入园条件及优惠政策摘编为了加快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现将各级政府以及我校关于大学科技园入园项目的基本条件和相关扶持政策摘编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进园条件在徐政发[2005]117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徐州科技创业园进园项目的扶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进园企业的条件:1. 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开发项目和科技成果,并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较高,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2. 企业为具有法人资格,在我市主城区各区及徐州经济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自负盈亏、产权明晰、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3. 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业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4. 企业注册资金真实,具备项目所需要的一定资金。

5. 企业在科技创业园有常驻研发、经营或办公地点。

6. 企业所开发的产品生产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环保要求。

7. 科技创业园鼓励发展电子与信息通讯技术、生物工程及医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以及其它高新技术项目入园创业孵化。

同时,在省、市和学校对我校科技园的办园定位中明确提出:打造五大主导产业(汉文化创意产业、激光技术、氢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生物医药),形成文化创意和高新技术两大特色,建成区域性的新兴战略产业孵化与发展基地。

二、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1.进园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孵化项目,从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给予该项目每年交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相应的奖励;之后2年,给予相当于该项目每年交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奖励。

(三免两减半)3.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的进园企业优先推荐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注册归属地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匹配。

4.优先推荐进园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

园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其年销售收入的申报条件可降至500万元。

科技创意园招商入园激励办法

科技创意园招商入园激励办法

科技创意园招商入园激励办法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科技创意园作为创新和创业的重要载体,对于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企业和创新团队入驻科技创意园,提高园区的活力和竞争力,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招商入园激励办法至关重要。

一、租金优惠政策1、新入驻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如前两年)享受租金减免。

减免幅度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评估,最高可减免_____%的租金。

2、对于发展良好、业绩突出的入驻企业,在续租时给予租金折扣。

折扣比例根据企业的纳税额、创新成果等指标确定。

3、为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对于租赁面积增加的部分,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租金优惠。

二、税收优惠政策1、入驻企业自入园起,前_____年按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一定比例(如_____%)给予奖励。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额外的税收优惠,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3、对于在园区内进行研发投入的企业,按照其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在税收上进行抵扣。

三、资金扶持政策1、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对于具有创新性和高成长性的入驻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无偿资助,用于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推广等方面。

2、对于获得外部投资的入驻企业,按照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3、协助入驻企业申请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科技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

四、人才激励政策1、为入驻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生活津贴等福利,吸引优秀人才落户园区。

2、对于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一次性的人才引进奖励。

3、支持入驻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对培训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五、创新奖励政策1、对于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入驻企业,给予创新奖励。

2、鼓励入驻企业申请专利和知识产权,对获得授权的专利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3、对于参与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

创业园入驻和退出管理办法一、入驻流程及条件为了促进创业园的良好发展,提高入驻企业的质量,制定了以下入驻流程及条件:1. 审核申请:创业园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包括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团队背景等。

2. 项目评估:进行项目评估,综合考虑企业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技术实力等因素,评估企业的发展潜力。

3. 资格审查:对通过项目评估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企业的合法性、信用记录等方面的审查。

4. 入驻协议:与入驻企业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服务内容。

5. 办理手续:入驻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6. 入驻指导:提供入驻指导,协助企业安排场地、配套设施等,并介绍相关资源和政策。

二、入驻企业权益和义务入驻企业享有以下权益:1. 使用场地和办公设施:入驻企业可按照规定使用创业园提供的场地和办公设施。

2. 优惠政策支持:入驻企业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和科技创新补贴等政策支持。

3. 资源对接和合作机会:创业园将为入驻企业提供资源对接、合作机会等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4. 培训和指导:创业园将组织培训和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

入驻企业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创业园规定:入驻企业应遵守创业园的管理规定,包括场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定期报告和沟通:入驻企业应按照要求定期向创业园报告企业的经营情况,并与创业园保持良好的沟通。

3. 及时缴纳费用:入驻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场地使用费、公共设施费等费用。

三、退出流程及条件当企业遇到以下情况时,需要退出创业园:1. 项目转型或失败:企业因项目转型或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在创业园内运营时,需提前向创业园申请退出。

2. 合同期满:入驻企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不续签意向,需提前向创业园申请退出。

3. 违规行为:入驻企业有违反创业园管理规定、扰乱园区秩序等行为时,创业园有权要求企业退出。

2020年海门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案例详解(最全)

2020年海门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案例详解(最全)

重大项目 审批跟进

入园服务
入驻企业 零收费
海关绿色 通道
医疗绿色 通道
精准定位目标客户:
(1)从事生物医药类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的科技型中小
企业;
(2)生物医药类高新技术创业团队;
(3)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或省级以上生物医药高
新技术企业;
(4)中国科 学院院士、中国工 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
龙头企业有力支撑
创新人才不断集聚
• 引进项目涉及科研教育、新药 研发、功能食品、基因组学、 医药服务外包、化妆品研发、 实验耗材、医用材料等多个领 域
• 吸纳了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 技术含量高、行业特征明显的龙头 企业。目前,已成功签约入驻企业 超60家,重点企业包括江苏百奥赛 图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门中 科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海 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国仟医疗 健康研究院等
新创业人才提供“研发试验——中试——服务外包——企业产业化发展”平台,将是“2.5”产业的集聚地
海门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
物业形态
独栋建筑、独立空间、全景生态景观,产业聚集、价格优势等因素,未来园区具有较大商业增值潜力; 物业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但以出租为主,企业入驻前三年免租金。
高端厂房 800-30000㎡不等,物 业型态采用“回”字形 设计,空间组合灵活,
• 与国外知名高校合作,重点培养硕士、博士人才。2015年,面向全球招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将获得浸大和美 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双学位。 嘚嘚
公共实验服务平台仪器对外服务收费表
海门生物医药科技创业园
入驻企业——科瑞斯生物医药
企业概况
• 2013年成立于南通,是国内第一家能提供全面临床前心脏安全 评估平台及离子通道新药研发的企业。

非确定性城市开发建设的规划应对—以江苏海门科技创业园区规划设计为例

非确定性城市开发建设的规划应对—以江苏海门科技创业园区规划设计为例
程。
交通 等 基础 设 施条 件 。
海 门市 位 于长 江 以北 苏 中地 区

般 需 要较 大 的财 政 投入 和 较 好 的
人才储 备 。 虽然海 门的财政 能 力和 人 才条件 都相 对 薄 弱 . 海 门具 有土 地 但
与上海 市 的崇 明县 隔江相 望 . 与上海
市 区的公路 联 系时 间为三 小 时 。 区 城 常住人 口1余 万人 。 门 的产 业 发展 O 海

3 1着眼于长远 目标的总体布局 .
规 划 设 计 中 以项 目的合 理 功 能 目标 为 预期 作 了总 体安 排 。
届 时海 门与 上 海 的时 空 距 离将 大 大
缩短 , 两地 问各 方 面的联 系将 愈加 紧 密。 因此 . 经 济社 会 联 系和 时空 距 就
展 战略 的支 撑 . 技创 业 园作 为 其 中 科 的物 质 空 间载 体 势 必 将得 到最 大 力 度 的政 策 支持 , 括 财 政 上 的倾 斜 . 包
可以依托大城市较好的智力资源及
维普资讯
这 些都 是 吸引 创业 人员 的有利 因素 。
市空 间 环境 。
2 4 园区微 观区位优 势 .
海 门科 技 创业 园选 址 于海 门 ( 省 级) 经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核 心位 置 距

(n wl g-bsd e oo ) ko e e ae cn my 时代 . d 知
要 意义 。
识 和科 技是 经济 发展 的最 重要 因素 以高 科 技产 业 为 代 表 的产 业 经 济 推 动 着国 民经济 的高 速 增 长 。 此 因 具 有研 发 (& 功能的 高科技 园 区的设 R D) 立 受到 各国 的重视 科技 创 业 园区除 了具 有一 般 高 科 技 园 区所 拥 有 的研 发 功 能 之外 , 同时 承 担教 育 培 训 还 商 贸会 展 及科 技企 业 的 孵 化培 育 等 功能 , 而是发展 “ 因 知识 经 济 ” 载 的 体。 我 国 经 过改 革 开 放 2 O多 年 的发

园区入驻准入制度

园区入驻准入制度

园区入驻准入制度园区入驻准入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园区内企业的良好发展和园区整体形象的完善,对入驻企业进行相关审批与筛选的一系列制度和要求。

园区入驻准入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园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吸引优质企业的落户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园区入驻准入制度的一般要求和内容。

一、入驻企业资质要求1.工商注册: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稳定经营:企业要求具有稳定的经营年限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一般要求企业经营年限不少于三年。

3.税务缴纳:企业要具备规范的税务纳税记录,没有严重的税务违法和逃税行为。

二、入驻企业发展要求1.产业结构:园区入驻企业要符合园区规划和发展方向的产业结构。

园区通常会限定特定行业的企业落户。

2.创新能力:园区入驻企业要具备创新能力和技术实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竞争力。

3.市场前景: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要有一定市场需求和前景,能够持续盈利和发展。

三、入驻企业管理要求1.企业规模:入驻企业的规模要适应园区的规模和环境,不能过于庞大或过小,以保证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平衡和协调。

2.产业链配套:园区入驻企业应该具有一定的产业链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企业形成合作关系和互惠互利的合作模式。

3.环境影响:入驻企业要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一定的意识和管理能力,不得对园区以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四、入驻企业服务保障1.政策扶持:园区对入驻企业将提供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政策,以帮助其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2.资源支持:园区将为入驻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源支持,如场地、设备、技术等,以帮助其顺利开展业务。

五、准入流程和评审标准1.准入流程:入驻企业需要按照园区规定的准入流程进行申请,包括提交入园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园区相关部门的考察和审核。

2.评审标准:入园申请将根据企业资质、发展前景、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并由园区相关部门组成的审查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和决策。

六、制度改进和完善1.定期评估:园区应定期对入驻企业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或发展不良的企业进行整改或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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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科技创业园优惠政策和入驻条件
一、优惠政策
(一)入孵企业优惠政策
1、在孵企业优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科技经费的支持。

2、在孵企业孵化期内可租用孵化大楼100平方米以内的研发办公用房,租金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孵化期内免交网络使用费。

3、代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工商年检等手续,免收代办费。

4、入驻企业在孵期间所创造的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第一年100%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第二年和第三年50%奖励给企业,50%奖励给创业服务中心。

5、从创业园毕业后,第一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

6、入孵软件企业可自行决定其开发人员的工资发放水平,不受工资总额限制,并可全额列支成本。

7、对海外留学人员,视其入孵项目的质量,经专家评估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专项资金资助。

8、进驻创业园的企业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第四年起不享受优惠政策。

(二)入驻研发中心、企业总部与分部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进创业园自建研发中心,按公益性用地性质供地。

2、租赁3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研发用房,前三年市财政补贴20%的房租。

购买300平方米以内办公、研发用房的,优惠房价的10%。

3、独立核算的研发中心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部分,第一年100%、第二年50%由市财政奖励给研发中心。

第三年起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由
市财政奖励给研发中心。

4、市外企业在创业园建立总部或分部,入驻期间所创造的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50%由市财政奖励给企业。

(三)创业园科技人员政策
1、引进的博士学位人才且在创业园区工作的,五年内每月津贴3000元。

对不转人事户粮关系的博士学位人才,办理《特聘证》手续后,年入库税收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当年一次性津贴20000元。

2、引进的硕士学位人才且在创业园区工作的,三年内每月津贴1000元。

不转人事户粮关系的硕士学位,办理《特聘证》手续后,年入库税收2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当年一次性津贴10000元。

3、引进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男55岁、女50岁以下)且在创业园区工作满2年的,3年内每月津贴600元。

不转人事户粮关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办理《特聘证》手续后,年入库税收2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当年一次性津贴10000元。

4、本市在职科技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且继续在创业园区工作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博士学位的奖励10000元,硕士学位的奖励5000元。

5、自带资金和项目来海开办企业或拥有专利、发明来海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类人才,按照本地同类人才享受市委市政府[2000]24号文件规定的奖励标准。

(四)专家居住优惠政策
1、入孵企业可租赁一定数量的专家公寓,三年内享受租金10%的财政补贴。

对孵化期间常住海门的(半年以上)留学人员,可为其安排公寓住宅一套,三年内免收租金。

2、符合条件的企业购买专家公寓的,可享受10%的售价补贴,产权归企业所有,不得转让。

(五)开发建设优惠政策
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可委托开发企业先投资兴建,政府给予贴息或固定利润回报。

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企业自建研发中心,按公益性用地性质供给土地。

二、入驻创业园条件
(一)企业入孵条件
1、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必须经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拥有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较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强。

4、具备项目研发所需的一定资金。

5、生产工艺先进,符合环保要求。

(二)本市企业进创业园自建研发中心条件
研发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研发的项目对环境无污染和符合公共安全要求,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自建。

1、企业是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是建有经认定的南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并通过年度的绩效评估的企业。

2、企业上年度入库税金500万元以上。

(三)市外机构进创业园自建研发中心条件
1、必须是由市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大中型企业投资建设。

2、自建的研发中心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研发中心的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3、拟建的研发中心必须是经工商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四)进统建研发中心的条件
1、市内的重点骨干企业和南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及南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2、市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3、高科技人才创办的技术开发机构。

4、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

5、符合环保要求。

(五)专家入住条件
专家公寓分高、中、普通三档。

高档公寓的入住条件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中档公寓的入住条件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

普通公寓的入住条件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

自建研发中心可申请的公寓数量根据设立企业的上年度入库税金确定,入库税金每500万元可申请1套高档公寓或3套中档公寓或5套普通公寓。

入孵企业和入驻统建的研发中心,根据规模可申请1套中档公寓,1-2套普通公寓。

实际操作时必须同时具备企业缴税和科技人员资格两个条件。

创业园区外的企业可参照自建研发中心的企业的标准执行。

(六)审批程序
企业入驻园区孵化、进园区建设研发中心、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以及专家入住等事项由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初审后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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