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考中国税制考点: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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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思想的税收原则

税收思想的税收原则

税收思想的税收原则税收思想的税收原则 ---西⽅国家税收思想的发展所谓税收原则,是建⽴、改⾰和完善税制所应遵循的理论标准和⼀般准则,是⼀定时期治税思想的直接体现。

⾃税收产⽣以来,⼈们就在不断探索优化税制的标准。

但我国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社会,皇粮国税、“苛捐杂税”的观念和事实影响了我国税收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没有形成系统的、权威的税收原则。

⼀些思想家提到了税收问题,但受封建⼩农经济意识的限制,主要是从平均主义出发,以公平标准来衡量税收的优劣,“不患寡⽽患不均”。

新中国成⽴以后,长期受到“⾮税论”思想的影响,也就难以产⽣真正的税收原则。

改⾰开放以后,随着税收地位越来越重要以及历次重⼤的税制改⾰,税收原则开始浮出⽔⾯,但主要是对西⽅税收原则的介绍,对符合中国国情的税收原则缺乏系统深⼊的研究。

总的说来,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税收研究侧重于实际的、应⽤的税收问题研究,对属于基础性的税收原则重视得不够。

为数不多的⼀些研究也由于缺乏鲜明的、严谨的经济理论⽀撑,难以形成权威的、上升到税收思想的税收原则。

在这⽅⾯,西⽅国家的研究较为深⼊、系统,并形成了不同时期⼴为接受的税收原则。

其中较受推崇的观点如下:1.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理论按照西⽅税收界的说法,英国古典学派的创始⼈威廉·配第是最早提出税收原则的⼈,在 17 世纪中叶他的代表著作《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提出了著名的“公平、简便(缴纳⽅便)、节省(最少征收费⽤)” 三原则理论。

2.攸⼠第的税收原则理论继威廉·配第之后,18 世纪德国官房学派代表⼈物攸⼠第在《财政学体系》中提出了税收六原则:(1)促进国民⾃发纳税的课税⽅法。

强调赋税应当⾃愿缴纳,要维护⼈民⽣活,保障私⼈的基本财产。

(2)赋税不得侵犯⾂民的合理⾃由和增加对产业的⼲预。

即课税不得限制⼈民的⾃由,更不得危害⼈民的基本⽣活和⼯商业的正常发展。

(3)赋税应该平等课征,做到公平合理。

自考《中国税制》名词解释

自考《中国税制》名词解释

自考《中国税制》名词解释1.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

3.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固有的职责和功能,具体说,税收的职能就是税收所具有的满足国家需要的能力,即税收能够干什么的问题。

4. 依法治税: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活动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

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新税收体制的核心。

5. 法律责任:是指税收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双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法律上的责任,也就是由于违法行为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6.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7.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同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有约束力,在税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9.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10. 源泉课征法:也叫源课法,是在所得额发生的地点课征的一种方法。

11. 申报法:又叫综合课征法,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然后根据申报的所得税率计算税额,由纳税人一次或分次缴纳。

12.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3.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其主体资格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规定。

14.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又是权力和义务的直接体现。

15.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

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第一,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公平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对象应按照其能力分摊国家财政支出的义务。

这意味着税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收入或财富水平征收,以保证征税的公平性。

公平原则还要求税收征收应适当地体现纳税人的能力差异,即高收入者应相对高征税,低收入者应相对低征税,以减少贫富差距。

第二,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应与纳税人所享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实际效益相对应。

征税应该是一个收入-支出的平衡过程,纳税人应当为他们所受益于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负有相应的义务。

效益原则还要求税收征收的方式和方法应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简洁原则。

简洁原则要求税收征收的过程应简单、透明、便捷。

税法应当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的解释和繁杂的操作规定,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和税务管理的成本。

简洁原则还要求税收征收的程序应公开透明,纳税人应有权了解税收政策和征收程序,以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性和信任度。

第四,可行原则。

可行原则要求税收征收的方式和方法应符合实际情况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税收制度应考虑国家的经济实力、税收征收的成本、征税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等因素。

可行原则还要求税收征收的方式和方法应符合经济发展的阶段特点和社会的发展需求,以确保税收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总之,税收的四大基本原则包括公平、效益、简洁和可行原则。

这些原则在税收制度中起到了指导和规范的作用,为税收征收活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税收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取决于税收征收是否严格遵循这些原则。

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

强调选择人民必需的生活、生产用品征税,以保证税收充沛、可靠。在战争年代或财政困难时,从组织财政 收入的需要出发,统治者常采用这一原则。桑弘羊在汉武帝对外用兵时,为筹军费实行过盐铁酒专卖,寓征税于 价格之中,取得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刘晏也认识到:“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
现代
1
财政原则
2
公平原则
强调国家只能为公为民而征税。荀悦指出,国君应有“公赋而无私求”,“有公役而无私使”。丘浚强调, 国家征税应“为民聚财”。凡所用度,“必以万民之安”不能“私用”(《大学衍义补》)。严复提出,赋税收入 不应只供少数统治者享受,应“取之于民,还为其民”,为民兴公利、除公害(《原富》)。
强调国家治税中要重视培养税源。荀况认为,生产是财富的本源,税收是财富的末流,国家应“节其流,开 其源”。司马光也强调要“养其本而徐取之”。
强调征税的面要宽,纳税人要普遍。《周礼》提出,国中从事各种职业的人都要交纳赋税。耕田的贡九谷; 经商的贡货物;从事牧业的贡鸟兽;从事手工业的贡器物;连无职业的也要“出夫布”。
强调征税中应做到的均平合理。但各思想家强调的角度不同。一种认为,按负担能力征税才算均平合理。第 二种认为,征税不分贵贱强弱,一律平等对待方算均平合理。第三种认为,征税既要坚持“横向均平”,又要坚 持“纵向均平”。即能力相同的人同等纳税,能力不同的人纳不同的税。
即强调国家征税要适度。《管子》一书指出,“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 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间,则上下相疾也。”“国虽大必危”。所以,应坚持“取于民有度”的原则 (《权修》)。历代思想家都强调取民有度,但对有度的标准认识不一致,大都强调征税量不能超过人民负税能力 允许的限度。
包含内容

第四章 税 收 原 则

第四章 税 收 原 则

第四章税收原则一般掌握1、古代西方税收原则的代表人物。

2、现代西方税收原则的主要内容。

3、我国税收原则的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问题分析:1、配第的税收原则配第提出了三条税收原则理论(他自己称为税收标准):公平、简便、节约。

他认为,公平标准就是课税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袒,而且税负不能过重;简便标准就是征税时手续不能太复杂,也不能模糊不清或模棱两可,在纳税形式的选择和纳税日期的确定上应给纳税人以便利;节省标准就是征收费用不能太多,应注意尽量节约。

另外,他还反对包税的做法。

2、尤斯迪的税收原则尤斯迪认为,税收是当国家的收入不足时,人民分割自己的财产及利益以充实国家的必要经费,但国家征税时,不能使人民负担过重,这是赋税问题的根本命题,据此,他提出了征税的六条原则:(1)税收应该采用使国民自动自发纳税的方法。

(2)税收不要侵害人民的合理自由,也不要对产业加以压迫。

换句话说,税收应该无害于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3)税收应该平等课征。

(4)课税应有明确的依据,并且要实行确实的征收,不能发生不正常的情形。

(5)税收应对征收费用较少的物品课征。

(6)税收的征收,必须使纳税容易而便利。

3、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斯密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即:平等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节约原则。

(1)平等原则,即个人为了支持政府,应该按照各自的能力,也就是以个人在国家保护之下所获得的收益为比例,缴纳税收。

亚当·斯密所主张的平等原则,包含三种观念:—是取消免税特权。

二是税收应该采取中立的态度,不应于涉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征税应采用比例税率。

三是主张按能力大小,比例课税。

(2)确实原则即个人应该缴纳的税收,必、须明确决定,不可含混不清,征税者不可肆意征收。

(3)便利原则,即税收的课征,应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来考虑其适当的缴纳时间、地点以及简便的缴纳方法。

(4)节约原则又称经济原则,是指向国民征税要适量,不能超过一定的量度,如果向国民所征收的税过多,反而不利于国家财政。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梳理(一)

一、税收的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及对其的理解1.定义: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2.对税收概念的理解⑴从直观来看,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⑵从物质形态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货币。

⑶从本质上来看,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

⑷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特征。

⑸从职能来看,税收具有财政和经济两大职能。

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职能主要表现在:调节总供求平衡;调节资源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⑹从性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本质1.税收本质的涵义: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本质的内涵⑴税收体现分配关系⑵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它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实现的。

(三)税收的三性特征及其关系1.三性特征:缴纳上的无偿性(核心);征收方式上的强制性;征收范围、比例上的固定性。

2.三性特征的关系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二、税法的概念及其分类(一)税法:国家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税收制度的核心。

单选,填空(二)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效力分类:税收法律(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税收规章(税务管理部门制定)。

2.按税法的内容分类:税收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税法的核心);税收程序法(程序关系为调整对象)。

3.按税法的地位分类:税收通则法(共同性问题);税收单行法(某一类问题)4.按税收管辖权分类:国内税法(一国范围内);国际税法(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三、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它由存在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组成。

西方税收原则理论_税收理论与制度_[共4页]

西方税收原则理论_税收理论与制度_[共4页]

第二章税收原则理论第一节 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税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制度应遵循的理论准则和行为规范。

它规定的是政府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征收多少(课税规模)、怎样征税(课税方式和方法),既是政府在设计税制和税收立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税法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时还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在西方,税收原则长期以来一直为财税学界所关注。

许多学者提出了较为详尽的税收原则。

一、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威廉·配第(1623-1687)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他在《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两本代表作中比较深入地研究了税收问题,第一次提出了税收原则理论。

配第的税收原则是围绕公平税收负担这一基本观点来论述的。

他认为当时的英国税制存在严重的弊端:税制紊乱、复杂,税收负担过重且极不公平。

由此,配第提出税收应当贯彻“公平”、“简便”、“节省”三条标准。

在他看来,所谓“公平”,就是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应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征收数量不同的税,税负也不能过重;所谓“简便”,就是征税手续不能过于烦琐,方法要简明,应尽量给纳税人以便利;所谓“节省”,就是征税费用不能过多,应尽量注意节约。

配第特别强调税收的经济效果,反对重税负。

他认为过分课税,会使国家资本的生产力相应地减少,因而是国家的损失。

“如果国王确能按时得到他所需要的款项,则预先将税款全部从臣民手中征收过来,并将它储藏在自己的金库中,这对于他自己也是一种很大的损失。

因为款项在臣民手中是能够通过贸易而增值的,而储存在金库之中不单对自己没有用处,而且容易为人求崇而去或被浪费掉。

”①因此,他主张在国民经济循环过程中把握住税收的经济效果,并根据税收经济效果的优劣相应地决定税制结构的取舍。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3-1790)第一次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的高度并明确而系统地加以阐述。

中国税制税收原则

中国税制税收原则

(四)效率原则 税收的效率,主要通过税收的经济成本来衡量。 税收的经济成本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直接征税成 本,指税务机关为获得一定数量的税收收入而付出的 代价,即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二是指纳 税人所支付的除税款以外的从属费用和额外负担。提 高征税效率,关键是强化征税管理,节省征税费用, 即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程度。加强税收 征管的计算机网络建设,这是提高征管效率的根本途 径。 其次,要改进管理形式,实现征管要素的最佳结 合。 最后,要健全征管成本制度,精兵简政,精打细 算,节约开支。
四、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现代税收原则亦即20世纪以来的税收原则,当代西方学 者在前人提出的税收原则基础上,提出了当代关于税收 的最高三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和稳定原则。 (一)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制度的设 计应讲求效率,必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经济运转 的效应三个方面尽可能讲求效率,以促进经济的稳定与 发展。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尽量缩小纳税人的超额 负担,二是要尽量降低征收费用。 (二)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西方国家设计税 收制度的最基本的准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其 中横向公平是指凡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 收;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相同的人应缴纳数量不同 的税收。
三)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只是一种相对的公平,它包含两个层次: 税负公平、机会均等。所谓税负公平,是指纳税人的 税收负担要与其收入相适应,这必须考虑到前述“公 平原则”中的两点: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所谓机会 均等,是基于竞争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力 求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 展开竞争,以达到社会经济有秩序发展的目的。 要实现公平税负,就要做到普遍征税、量能负担, 使税收有效地起到调节作用。 要做到税负公平,就要做到统一税政、集中税权、 保证税法执行上的严肃性和一致性。 要实现机会均等,就必须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实 现真正的公平竞争。使内、外资企业以平等的法人身 份参与竞争,在优胜劣汰中加强自身的素质,从而推 动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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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考中国税制考点: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现代西方税收原则
(一)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讲求效率,必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经济运转的效应三个方面尽可能讲求效率,以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1.尽量缩小纳税人的超额负担。

2.尽量降低征收费用。

在征税过程中,税务部门要支出税务人员的工资,要耗费办公费等各种相关费用,称之为“税务行政费用”;对纳税人来讲,纳税人围绕如何纳税,纳多少税,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称之为“执行费用”。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征纳双方花费的费用尽量地小,从而增加税收的实际收入数量。

(二)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西方国家设计税收制度的最基本的准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凡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

纵向公平是指纳税能力不相同的人应缴纳数量不同的税收。

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是一对矛盾。

公平原则强调量能负担,可能干扰生产和消费决策,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税收效率;而效率原则强调税收应尽量避免对经济产生干扰,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增长,这就有可能拉开贫富差距,从而破坏公平原则。

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时,要兼顾公平的需要和效率的提高,即要考虑经济的稳定发展,又要考虑到贫富差距不能过分拉大,不能片面追求效率或片面追求公平,或侧重公平、兼顾效率,或侧重效率、兼顾公平,应该根据各国国情来决定。

(三)稳定原则
税收稳定原则是指在经济发展的波动过程中,运用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经济趋向稳定。

具体来说,税收可以通过两个方面的作用来达到经济稳定。

1.“内在稳定器”作用
它是指税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

它不需要政府随时作出判断和采取措施,就能收到自行稳定经济的效果。

2.“相机抉择”作用
又称“人为稳定器”作用,是指政府根据经济运行的不同状况,相应采取灵活多变的税收措施以消除经济波动,谋求既无失业又无通货膨胀的稳定增长。

总的来看,当经济不景气时,应实行减税政策,以鼓励投资,稳定就业水平;当经济过度繁荣时,则应提高税率,防止私人资金的过度投资,爆发危机。

西方学者提出的现代税收原则,主要基于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说和社会经济福利学派的经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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