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市场营销13-2班

第一组组员:宋雅琴,宋俊,胥雪,孙建惠,汤庄兰,孙磊

一、联系与发展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

(一)世界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是互相联系的。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以多种形式相互联系的整体。人离不开大自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生活资料,而任何人又不能不与社会发生各种联系,孤立的人是不存在的。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我认为,认识事物联系的多样性,对于我们观察和处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必须坚持全面的观点,尽可能地从各个方面来把握事物的各种联系,不要只看到某一部分、某一方面的联系,而忽视其他部分、其他方面的联系。

第二,必须抓住事物中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

第三,把握联系的复杂多样性,要特别避免只看到直接联系而忽视间接联系的片面性倾向。

(二)世界的运动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变化、发展属于同一序列的范畴,分别使用这三个范畴时,它们各有侧重。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事物总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唯物辩证法不仅一般地承认运动变化,而且还认为世界是由低级

到高级的永恒发展过程,世界的发展是新事物不断取代旧事物的前进过程,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挡的规律。我认为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是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的: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了其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新事物能快速的成长,最终战胜旧事物。第二,新事物优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前提下孕育而成,它克服了旧事物的缺点,并且添加了一些旧事物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而它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因而能得到他们的拥护和支持,它必然战胜了旧事物。

(三)两种对立的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是关于世界如何存在的两种根本不同的观点。我认为它们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前者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事物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联系的观点来看待世界。而后者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认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孤立的,它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只见局部,不见整体,相当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第二,发展变化观点和静止不变观点。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出于不停的运动中,事物的运动和变化,不仅有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

变更,而且有性质的根本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的过程,主张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形而上学则认为世界是哪个的事物在本质上是不变的,即使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一类事物只能产生同一类事物,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采取的是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第三,承认事物内部矛盾和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前者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矛盾是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因而它主张用矛盾的观点来观察问题,坚持两点论。后者从根本上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外力推动的结果,因而只看到矛盾的一个方面,看不到另一方面,坚持一点论。

二、世界联系与发展的根本规律

1.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这两重关系决定了矛盾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我认为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它的具体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第二,矛盾相互贯通。但是,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的趋势。而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具有无限多样的表现形式。最终,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辨证统一的。我认为,首先,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事

互相联结的。

①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含义。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简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其二,每一个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与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两者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共性比个性抽象、深刻,矛盾的个性比共性具体、丰富。<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又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共性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特殊总是普遍中的特殊。<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下的普遍性在另一条件下可能转化为特殊性,反之亦然。

③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1>它是正确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人们的认识总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再用一般指导个别,所以,在认识过程中,把矛盾的特殊性与矛盾的普遍性辩证地统一起来是认识的根本方法。<2>它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