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管理规定
河长管理制度

河长管理制度一、河长管理制度的形成河长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北宋的河道管理制度,当时官府设官员负责河道巡查、护理等工作。
而现代意义上的河长制度可以追溯到2003年,当时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河长制度。
不久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效仿,陆续建立起了相关制度。
二、河长制度的特征河长制度的最大特征就是它凝聚了政府、社会、企业的力量。
政府通过设立河长机构,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社会通过举报渎职的河长,找出治河问题的症结;企业通过合作与政府共同实施保护治理措施。
因此,河长制度作为一种组织机制,将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无缝对接起来。
三、河长制度带来的效果河长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涉水方面,责任到人的制度使细节问题得以细致处理,提升了河道的舒适性;在水资源方面,通过积极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得到了更加安全的保障;在经济发展方面,河长制度的推出有效地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四、河长制度的实施意义1、助推产业兴旺。
河长制度的推出,有效治理了河道环境问题,增加了文化河湾景观,丰富了旅游资源,为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2、提升生态环境。
通过河长制度的实施,河湾环境得到有效管理,水质提升,水体生态效应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3、促进科技创新。
在实践过程中,推进河长制度的发展,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调查水资源状况与保护措施,提高了科技创新水平。
五、河长制度的推进现状河长制度的提出与实施得到了水利事业专家的认可与支持,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例如,现有的监管措施并不完善、责任意识不够强、没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等。
因此,为了深入推进河长制度,必须进一步规范实施标准,明确责任人、职责与目标,形成持续健康的运转机制。
六、河长制度的未来展望未来,河长制度需要持续深入发展。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严格加强日常监督与抽查;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河长制度的认识与支持。
结语河长制度的推出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管理与保护,同时也弥补了当地政策、法规等不足之处。
河长制规章制度建设

河长制规章制度建设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河长制在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工作,完善河长制的规章制度建设,提高水体的水质和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三、河长制的基本内容1.河长的产生和组织2.河长的职责和权限3.河长的工作机制4.河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四、河长的产生和组织1.河长的产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在辖区内设立河长,并指定人员担任河长职务。
2.河长的组织河长主要分为河道河长和湖泊湖长,河道河长主要负责河道管理和河道水质的监测,湖泊湖长主要负责湖泊管理和湖泊水质的保护。
五、河长的职责和权限1.河道河长的职责和权限(1)制定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方案,维护河道的清洁和疾病防护工作;(2)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水质问题;(3)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4)指导并监督河道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工作;(5)参与并协调有关单位和公众参与河道管理的有关工作。
2.湖泊湖长的职责和权限(1)制定并组织实施湖泊管理方案,维护湖泊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协调发展;(2)开展湖泊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湖泊水质问题;(3)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4)指导并监督湖泊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工作;(5)参与并协调有关单位和公众参与湖泊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河长的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河长办公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2.建立河长工作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3.建立河长档案,记录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
七、河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1.定期对河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河长进行约谈和督促改进;2.发现河长工作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理,严肃实施责任追究。
河长制其他工作制度

河长制是我国独创的一项水环境治理制度,通过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河湖的管理和保护。
除了已经提到的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制度和验收制度等,河长制还包括以下工作制度:一、河湖巡查制度河湖巡查制度是河长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河长应当定期对所负责的河湖进行巡查,了解河湖的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问题。
河长在巡查过程中,应当注意记录河湖的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实施。
二、河湖污染防治制度河湖污染防治制度是保障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各级河长应当加强对河湖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河湖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河长还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河湖水质达到规定标准。
对于河湖污染问题,河长应当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河湖生态保护制度河湖生态保护制度是维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
各级河长应当加强对河湖生态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河湖生态保护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河长还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河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对于河湖生态问题,河长应当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是保证河长制有效运行的关键。
各级河长应当建立健全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河湖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职责和管理制度。
河长还要加强对河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管理措施得到落实。
对于河湖管理中的问题,河长应当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河湖应急预案河湖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河湖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
各级河长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河湖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组织架构、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河长还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确保各级河长和相关人员能够熟练应对河湖突发环境事件。
河长制管理制度

河长制管理制度河长制是一项中国特色的水环境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江河湖泊的保护和治理。
本文将从河长制的背景、实施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河长制背景近年来,尽管我国在水环境遏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的出台,但是由于水资源、土地利用等问题导致江河湖泊的污染和破坏情况依然较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2016年正式启动实施河长制。
二、河长制实施目标河长制的实施旨在推动中国水环境治理的改革,提高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水平。
具体来说,其主要目标包括:1. 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改善江河湖泊的水质和生态环境;2. 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3. 增强公众对水生态的认知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河长制基本原则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河长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政府主导:政府在河长制中担负主要责任,通过组织、监管和执法等手段来推动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2. 区域管理:将水资源的管理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内设立一个河长,负责该区域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3. 部门协作: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水环境治理;4.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水环境治理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四、河长制具体措施为了落实河长制,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1. 河长制设立: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河长,明确其职责和权限;2. 河长责任:每个河长需制定详细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计划,并定期向公众和政府部门汇报工作进展;3. 河长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水环境治理中的问题;4. 公众参与:政府鼓励公众参与河长制的实施,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五、河长制的成效河长制的实施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1. 水质改善:通过各级河长的努力,江河湖泊的水质显著改善,水环境治理效果明显;2. 生态保护:河长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通过禁渔区设立等措施,有效保护了水生物多样性;3. 公众参与:河长制的实施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水环境治理中,提高了公众对水环境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镇河长制基本规章制度

镇河长制基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河长制的实施,加强对镇河长工作的管理,提高基层治水能力,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镇河长单位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镇河长制是指依托镇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河流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河流保护、河流清淤、河流治理等工作。
第四条镇河长制的实施应坚持规范管理、科学施策、责任明确、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镇河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确保河流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镇河长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镇河长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河流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河流管理规划,明确河流管理目标和措施;(二)加强对河流水质、水量等情况的监测和评估;(三)组织开展河流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四)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五)定期对河流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河流环境问题;(六)开展河流保护、河道清淤、河流治理等工作。
第七条镇河长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河流管理的义务。
第八条镇河长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汇报河流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镇河长的任免和培训第九条镇河长的任免由镇级政府决定,任期为三年,届满后可续聘。
第十条镇河长应当具备相关水利、环保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镇河长的奖惩制度第十一条镇河长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河流污染严重或者治理效果不理想的,将受到处理,直至撤职。
第十二条镇河长在河流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镇河长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镇河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不符合本规定的将予以废止。
第十六条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镇级政府。
以上就是镇河长制基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镇河长工作者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维护河流良好的生态环境。
河长制管理制度

河长制管理制度一、概述河长制是指由地方政府指派或选聘的河长负责所辖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一种制度。
它以河流为管理单位,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推动协调,实现河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
二、河长制的背景1. 河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污染和破坏,水资源供应短缺等问题日益凸显。
2. 环保理念的提升: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成为社会共识。
三、河长制的意义1. 强化责任意识:通过设立河长制,明确地方政府、部门和个人在河流管理中的责任,推动各方共同实施河流保护措施。
2. 提升管理效能:河长制整合了各个环保部门的职责,实现了协同作战,提高了河流管理的效能。
3. 加强公众参与:河长制鼓励公众参与河流管理,并通过沟通渠道使公众参与管理决策,增强了监督力度。
四、河长制的主要内容和职责1. 河流监管责任:河长负责所辖河流的日常监管工作,包括水质监测、河岸巡查等。
2. 河流维护和保护:河长负责组织河流的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并保护河流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3. 突发事件应对:河长制要求河长负责组织应对河流突发事件,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工作。
4. 宣传教育:河长负责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河流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5. 监督考核:相关政府机构对河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以确保河长制的有效落实。
五、河长制的落地与挑战1. 落地难:由于地方政府职能和人员安排的限制,一些地区对河长制的推行存在困难。
2. 资金保障问题:河流管理涉及到一定的经济投入,如何保障河长制的资金需求是一个重要问题。
3. 制度创新:河长制的落地需要不断创新,与传统管理方式相融合,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六、成功案例1. 杭州市河长制管理制度:杭州市通过建立河长办公室和河长制度,有效提升了对钱塘江和运河等水域的管理水平。
2. 广东省珠江流域河长制:广东省在珠江流域推行河长制,通过有效的协调和治理,改善了珠江流域的水质状况。
河长制相关制度

该条例对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在 水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地方层面政策法规
各地河长制实施细则
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 实施细则或地方性法规,对当地的河流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
流域管理条例
一些地区针对特定流域的管理制定了条例,如太湖流域管理 条例、黄河流域管理条例等,对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开发和 管理作出了规定。
部分地区对河长制重视不够,导致实施效果不佳。
问题二
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跨部门协调困难等问题。
改进建议
加强河长制宣传与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和公众对河长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加强公众参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河流治理工作。
06
展望未来:河长制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02
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 面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河长体系。
03
河长制在流域水环境管理中具有明确的任务和责任,有利于整合各级政府及社 会各方资源,形成水环境管理的合力,从而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河长制的起源与发展
定量与定性评估结合
针对河长制实施的不同方面,采用定量和定性两种评估方法, 以全面了解其成效。
关键绩效指标(KPI)
建立河长制实施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包括水质改善、生态修复 、公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用于衡量河长制实施效果。
第三方评估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河长制实施成效进行独立评估,提高评估结果 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河长制起源于中国,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太湖蓝藻暴 发事件后,江苏省无锡市为了应对水污染危机而实施的 一项创新性制度。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河长制工作制度是指依照河长制要求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包括河长制运行管理制度、巡河制度、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制度、水生态修复制度、水环境督查制度等,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
一、河长制运行管理制度河长制运行管理制度是指在河长制领域内规范河湖水资源管理、环保、防汛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河长制工作指导方针:明确河长制工作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等内容。
2.河长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河长制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保障河长制的实施和推进。
3.河长制领域划定范围:明确河长制所管辖的河长区域范围,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各类水域。
4.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包括工作完成情况、效益评价、社会反响等方面。
5.河长制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河长制工作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巡河制度巡河制度是指针对河长制中巡查巡河工作制订的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巡河机制:制定巡河机制,确保全面、规范、有序的巡查巡河工作。
2.巡查对象:指定巡查对象,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各类水域和附近环境。
3.巡查时间和频率:确定巡查时间和频率,将巡查工作贯穿于全年和工作流程中。
4.巡查任务:制定巡查任务,主要包括水量、水质、生态环境监测、水利设施管理等方面。
5.巡查记录: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处理。
三、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河长制中水资源保护工作制订的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包括:1.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水资源保护专题培训、知识讲座、宣传推广活动等,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2.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建立水资源监测和评估系统,对水资源的水量、水质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3.水资源管护:采取管护措施,保持水资源的持续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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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乡河长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善我辖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青山绿水”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乡目标,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也需要有健全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工作保障,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乡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乡7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
(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
(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河、****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乡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乡人民政府为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乡领导担任乡河长。
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河道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上及河道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河长)、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
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
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
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乘此奥
的重要衡量标准。
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
通过多举措、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河长制管理,在河道管理和保护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河长制,对河道管理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乡河长办
(二)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
责任单位:乡水管站
(三)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
责任单位:乡清洁办
(四)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
责任单位:市场管理分局及兽医站
(五)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
责任单位:乡村规所
(六)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乡林管站
六、考核制度
(一)考核工作机制。
乡政府组织对相关责任部门河道河长制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同时纳入政府对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建立河道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成效,实现长效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环境监测数据、落实“河长制”工作、河道疏通整治、管理及排污口封堵等等为考核标准,围绕“水质达标、二面清洁、河岸绿化”的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河长制。
由村委主要领导担任河长,成立长期管理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和长效管理措施,由河长负总责,建立并落实“以块为主、属地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辖区内每一条河有专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
2.加强管理,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各项河道管理任务。
通过实施辖区河道垃圾清运、排污口封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卫生保洁、生态绿化、拆除违章搭建等工作,改善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及周边生态环境。
3.加强河道管理宣传。
各责任单位应加大对河道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即使通报实施河道疏通、排污口整治、水环境质量和长效管理机制运行等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逐步调动群众水环
境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工作中来,打造河长制升级版,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