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解读
隐性债务化解文件汇总(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本汇总旨在对相关文件进行梳理,以便全面了解我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进展和方向。
二、中央层面政策文件1.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该文件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融资行为。
2. 《关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该通知强调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限制地方政府通过违法违规方式举借债务,加大对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
3. 《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意见》(财预〔2018〕2号)该意见要求各地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9〕57号)该通知再次强调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债务限额管理。
三、地方层面政策文件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争取中央政府债务限额置换支持的通知》(赣府发〔2024〕1号)该通知要求江西省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争取中央政府的债务限额置换支持,以应对存量的隐性债务问题。
2. 《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24〕1号)该意见要求天津市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加强债务限额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3. 《关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政发〔2024〕1号)该方案要求辽宁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明确化解目标、任务和责任,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桂政发〔2024〕1号)该通知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我国地方政府表外负债的相关问题研究

我国地方政府表外负债的相关问题研究作者:陈红黎锐来源:《商业会计》2015年第13期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加大,再加上西方国家债务危机的爆发,我国政府对债务也越来越重视。
表外负债作为地方政府债务中比例较大的一部分,对于地方债务信息的披露和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鉴于此,本文将基于表外负债的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地方政府提出改革意见,以提高地方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程度。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 ;表外负债会计信息一、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日新月异,其间由地方建设的剧增带来的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也大幅度增长,造成了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财政做到收支平衡,另外,除了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几个地区外,其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政府债券。
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出现行政经费亏空的状况,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没有遵循国家制定的再担保和政府贷款的禁令,规避法律约束的后果是形成了大量的地方政府债务,其中还有较大比例的隐性债务。
一般认为,规模适中的地方政府债务,可以提高当地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但是如果规模过大,就会影响其履行行政职能,同时带来财政风险,进而影响国家的财政状况。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78 908.66亿元,比2010年末的数字增长了40%,其中14.9%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总额,24.25%是政府可能要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总额,表外负债占总地方政府债务的比例为39.15%。
这一结果的公布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于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讨论,更有学者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与房地产泡沫将成为引发我国经济危机的主要推手。
政府性债务的法律规制资料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法律规制王登巍43号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法律管制以及62号文对地方优惠政策的约束,就是基于依法治国背景管住地方政府在GDP冲动下和政绩欲望下的两只咸猪手:伸手(直接负债拉动地方经济)和拉手(不计代价地招商引资)。
一、政府性债务基本厘定1、概念界定(1)政府性债务与政府债务43号文多次强调政府性债务、政府债务和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政府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可能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政府或有债务)。
(2)公益性概念《预算法》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公益性资本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
准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虽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产生较稳定的经营性收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2、范围界定43号文明确在存量债务处置中,以对2013年的审计结果为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0号)》,2013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范围包括:(1)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下同)、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2)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一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借,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
二是地方政府举借以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
(3)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
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4)通过新的举债主体和举债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Word版

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债务甄别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特制定本办法。
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14〕43 号),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债务甄别工作,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目标。
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债务甄别及处置工作的目的,是清理锁定政府债务余额,甄别债务类型,划清偿债责任,化解债务险。
第三条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级地方政府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财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并可邀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部门参加的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第二章存量债务清理核实第四条清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存量债务是指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地方政府性债务。
其中:(一)2013 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 年6 月30 日的各笔债务,其2014 年12 月31 日余额根据审计结果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债务系统”)统计的债务增减变化额确定。
(二)2013 年6 月30 日后新发生的各笔债务,其2014 年12 月31 日余额根据债务系统统计的债务余额确定。
第五条工作分工。
存量债务清理由政府统一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一)各债务单位承担本单位债务数据填报、对账、上报,数据备份及资料备查等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承担部门本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并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汇总本部门存量债务清理核实结果,报工作小组审核。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 二 )建 立科 学合理的地方政府 官 员考核 体 系
应该注重把官员任期 内本级政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或相关民生 项 目而举债 的规模及债务偿 还情 况纳入 地方政府 主要 官员的考评体系 中,以降低其 政府举债 规模 恶意增加 。对于地 方政府 无视相 关规章 制度 大量举 债的行 为 ,应 给予 主要 领导不 得提拔晋 升甚至 降职 的处 分 。并 责令其在 一定 时问 内把 举债规 模降低 到合理 的范围 。从制度 上对 地方政 府官员 这种通过 过度举 债达到 经济发 展 。增加 自己晋升 机会 的行 为 给予一定 程 度的 约束 。
明令禁止政府 担保 的情 况下 ,违规提供 了担保 了4 6 4 . 7 5亿元 债务 ; 部分地 区融资平 台公 司等 单位采 取虚假 或不合法 的抵 ( 质 )押物通 过高估抵押物 价值等方式 违规取得债务 资金 7 3 1 . 5 3亿元 。
( 三 )地方 债务 呈现 “ 两头 小、 中间 大” ,区域 不 平衡
现行 的财政体制 对地方 政府 的财权与地 方政府 承担的事权 不匹 配 ,使 地方 政 府 经常 是 出现 “ 钱少 事 多 ”的情况 。要 解决 这 一矛 盾应从 两 个方 面来 改革 :第一 ,加 大地 方 政府 的 财政 收入 ,逐 渐 使各 级政府 财权 事权 匹配 ,从根 本上改 善政府举 债的状况 。对于关 系国计 民生 的项 目 ,中央 应 承担 较大 责任 。相 关 的转 移支 付应 提 前 、全额 的发放 给地方政府 。减少 地方政府 对债务 的依赖程 度 。第 二 ,允许省 级地方 政府发行 公债 。对省级 政府发放公 债 的程 序进行 严 格规 定 :对发 行公 债 主体 、发行公 债 条件 、发 行公 债 的步 骤及 相关 监督 体制都 要在 制定 的制度 中得到 明确 的体 现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政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政策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政策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下达了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
此次置换债券额度为1万亿元,加上今年3月份下达的第一批1万亿元额度,今年的置换债券额度达2万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对于经济稳增长、防风险将起到什么作用?银行将高利率的贷款置换为低利率债券,这笔账该怎样算?如何确保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就社会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可年省利息500亿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既定政策安排。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按照规定,第二批置换债券资金用途与第一批相同,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
地方政府已经安排其他资金偿还的,可以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其他债务本金;优先置换高息债务;不利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付息,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2015年到期需偿还18578亿元。
今年3月,财政部下达了第一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此次下达的第二批置换债券额度也是1万亿元,两次加起来总债券额度达到2万亿元,覆盖了2013年审计确定的全部到期政府债务。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可以有效降低地方政府举债成本,解决‘短借长用’资金错配问题,是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表示。
在融资平台公司举债模式下,政府支付的企业举债成本,未能合理反映政府信用的市场价值,违背了“收益与风险相对等”的市场化原则,造成了公共财政资源浪费。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11.04•【字号】沪财预[2014]130号•【施行日期】2014.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14]130号各市级债务单位主管部门,各市级债务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清理甄别工作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
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
二、其他有关事项本次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明确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
本市清理甄别工作由市与区县两级政府同步开展,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如下:(一)市本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于12月10日前完成。
其中,债务清理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由市级债务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即市级债务单位举债项目的审批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把关。
债务单位与债权人逐笔核对债务数据并盖章确认后,于11月20日前将存量债务清理情况和在建工程统计情况报送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后,将审核汇总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债务甄别工作,于12月10日前完成,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进行逐笔甄别。
(二)区县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
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指标及其涵义

最近看了很多项目材料,发现对于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指标的计算和分析,有的融资从业人员还不是太清楚。
我自己也感觉有必要梳理一下,于是作了这篇。
2011年国办发明电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出现了以下四个指标及计算公式,这是目前能找到的最早的有偿债指标公式的文件:1、债务率=年末债务余额/当年综合可用财力×100%当年综合可用财力没有找到出处,这里应该指的是可支配财力:本级可支配财力=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上级的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 上解上级支出- 对下级税收返还和补助下级支出可支配财力这一概念很有意义。
因为多数地方政府都是要依赖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的。
如果不考虑转移支付,很多地方政府的偿债指标根本没法看。
债务率的警戒值是100%,表明某地政府的债务余额超过它一年的可用财力就有风险了。
2、偿债率=当年偿还债务本息额/当年综合可用财力×100%偿债率的警戒值是20%,表明某地政府一年可用财力的20%以上都要用来还债那就比较危险了。
3、逾期债务率=年末逾期债务额/年末债务总余额的比重×100%表明年底的时候,政府的债务中出现逾期的比率,逾期债务有多少。
如果这个比率较高,表示已出现偿债困难。
由于政府可采用借新还旧的办法化解逾期,逾期债务的真实数据难以取得,所以,这一指标的参考价值并不大。
4、借新还旧偿债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额/当年债务还本付息总额×100%表明政府当年偿还的债务中借新还旧的比例有多高。
如果这一指标较高,表明政府对借新还旧的依赖程度较高,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这一指标是有意义的。
因为政府债务以债券形式存在的情况下,是允许借新还旧的。
财预[2015]225号《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地方政府要将其所有政府债务纳入限额,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其中,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当赤字不能减少时可采取借新还旧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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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项工作要做什么?
(一)清理政府债务,新老划断。 (二)甄别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三)调查统计在建项目,严控过渡期融资。 (四)统计可偿债财力和可变现资产,做好风险评估。 (五)统计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妥善转型。 (六)统计债券置换需求,缓释流动性风险。
三、谁来做?
责任主体,地方政府。
重要手段。
(三)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后,财政管理人 员将逐步向CFO的角色转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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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别确认
审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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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单位应在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 果基础上,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认2013年7月 -2014年12月债务变化情况,根据合同逐笔核 对债务明细数据。对核对无误的债务数据, 债务单位要根据审计口径确定的地方政府负 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 的债务及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 债务分类填报。在建项目情况及融资平台名 录随同上报。各债务单位对清理核实结果的 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何时做?
2015年1月5日之前,各省级财政部门将清理甄别 结果上报财政部。 2014年12月10日之前,各市财政局将清理甄别结 果报财政厅;12月5日之前,省级部门将清理结果报 省财政厅对口业务处室。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级政府债务甄别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本级政府债务清理工作。 省财政厅完成培训和工作部署工作。
牵头部门,财政部门。
配合部门,发改,审计等。
地方各级政府
负责牵头对在建项 目进行清理认定, 各级财政部门 会同财政部门核实 在建项目资金安排 情况。 发改部门
是清理甄别工作的责任主体,各 级政府应成立以财政、发改、审 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存量债务清理 领导协调机构。
审计部门
负责提供债务审计结果, 对有争议的存量债务数据进行 审计核实。
四个流程 工作按照先清 理后甄别的顺 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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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债务数据, 凡与审计结果或审计口径不一致的,应退回债 务单位重新核实填报。财政部门根据根据标准, 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中继续由 政府承担的部分,纳入政府债务,并根据项目 收益等情况,逐笔甄别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财政部门及时将甄别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及债务 单位,由部门及债务单位对甄别结果进行签章 确认。 对按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口径填报的 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有争议的,争议双方提出 解决方案及依据,经同级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 见后,报同级政府确定。
逐级报送
1 财政部门负责汇总本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 数据,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按财政管理级 次逐级汇总上报。市县级财政部门应抓紧 将清理甄别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各地 清理甄别汇总结果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 经省级政府审定后报财政部。
清理核实
六、做到什么程度?
实事求是。不能虚报,不要瞒报。每一笔存量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 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政策解读
2014年11月11日
内容概要
要明确如下问题: 一、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 二、这项工作要做什么? 三、谁来做? 四、何时做? 五、怎么做? 六、做到什么程度? 七、其他
一、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
国发43号文件的规定。 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
债务都要有明确的偿还来源。
程序严谨。见人,见账、见物。 信息公开。办法、程序、结果等要公开。接受 社会监督。 接受检查。结果经得起财政专员办和审计部门
的检查。
七、其他
(一)高度重视,正确认识通过PPP模式吸引社 会资本、降低政府举债压力的作用。 (二)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分清政府与市场的 责任,是在准公益资一)工作准备。布置工作,做好培训。
(二)债务清理。做好债权债务对账,夯实项目自身收 益情况,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责任,严格按照审计署口径 做好清理结果的整理和统计工作。 (三)债务甄别。新老转换。 (四)完成在建项目、融资平台名录等统计工作。 (五)将清理甄别结果的逐级上报。
工作流程
各主管部门负责部门本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并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审核, 在此基础上,汇总本部门存量债务清理核实结果, 报同级财政部门。省级各部门应及时将清理核实结 果录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