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
整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讨论稿)一、机构设置第一条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受市委及其常委会领导。
第二条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2人,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脱贫攻坚的市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其他相关市委常委和副市长担任。
成员如有变动需要调整的,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第三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
二、职责任务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坚决维护党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牵头抓总、谋划决策,制定全市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研究部署重要整改事项,协调解决重大整改问题,以上率下,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坚决完成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三、会议制度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套开,研究讨论整改工作重大问题。
第六条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求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副组长要求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
第七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主持。
会议出席人员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可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请其他市级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或县区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副组长主持,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八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经领导小组副组长审阅后由组长签发,印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的市级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或县区。
专题会议纪要,经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签发,印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的部门和县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1.工作时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需要加班的情况需提前报备。
2. 工作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待来访者、协调办公室工作、处理文件、安排会议等。
3. 工作流程:办公室工作流程应遵守“先来先服务”的原则,对于重要事项应优先处理。
4. 文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处理收到的文件,对于需要领导批示的文件应当及时转交,并妥善保存文件。
5. 保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内容涉及重要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工作信息的安全。
6. 工作记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记录工作内容和处理情况,以备查阅。
7. 会议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安排领导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后续跟进工作。
8. 工作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该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9. 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10. 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岗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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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5•【字号】漳政办[2012]201号•【施行日期】2012.08.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漳政办〔2012〕2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吴洪芹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黄浦江市政府副市长洪仕建市政府副市长林明良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毅群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周小华市政府秘书长刘惠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立辉市安监局局长刘加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卢民松市农业局局长黄建平市财政局局长庄洲全市监察局局长吴文团市经贸委主任吴子华市工商局局长陈木海市质监局局长周鼎明市教育局局长翁福市旅游局局长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志民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朱东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沈一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仲坚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朱东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林立辉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沈一津、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林云、市农业局副局长叶明东、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文力、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仲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亚安任副主任。
办公室日常事务由李仲坚支队长负责。
办公室抽调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农业局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附件:1.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2.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25日附件1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为建立健全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贯彻落实市委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带头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办公室工作规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公室工作规则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办公室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办公室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守密,团结协作,务实高效。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本规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办公室领导小组。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六条一切工作都必须按行政安排、上级文件的规定和工作程序进行。
第七条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办公室领导小组确定。
第八条出差、加班、调休等事宜应提前向办公室领导小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不得迟到、早退、请假不报备或请假不按规定时间返回。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离岗,如需临时离开岗位,应向上级报备并征得同意。
第十一条严禁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如购物、聚餐等。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浪费时间。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带人进入办公室,如有需要应经过上级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注意工作安全,妥善保管办公用品和设备,减少物品的丢失和损坏。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形象,不得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吸烟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严禁在办公室内进行涉及政治、宗教、性别等敏感话题的讨论。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保守守密,严禁私自泄露机密,不得传阅、拍照、复印或私自带离办公室。
第三章工作协作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加强团结协作,相互支持,不得互相诋毁或损害他人声誉。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领导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或越级上报。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中推诿、抱怨或寻找借口。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间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或困难。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组织的集体活动,如会议、培训等。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和资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名成员,我们都需要遵守相应的工作规则,以确保我们能够进行高效的协作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1. 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
但是我们必须确保在讨论和决策时尊重他人的意见和观点,不管它们是好的还是坏的。
我们需要以积极的方式与他人交流,确保达成共识和解决问题。
2. 保持信息的机密性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经常处理机密性的信息和文件。
我们必须确保这些信息和文件不受到未经授权的人员的访问或泄露。
因此,我们需要遵守公司的机密性政策,并谨慎处理这些信息和文件。
3. 保持及时沟通沟通是高效协作的关键所在。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必须确保及时沟通,并在需要时通知他人。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可以使用Instant Messenger、电子邮件和其他沟通工具来确保信息能够被及时发送和接收。
4. 保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处理许多重要的会议和决策,在这些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这样做可以确保一个正确的历史记录,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处理未来的问题。
5. 坚持时间表和截止日期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需要确保遵守预定的时间表和截止日期。
我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以确保业务流程正常运营。
我们也需要尽可能地保持时间表的可预测性,这样我们就能安排好我们的时间,更好地管理我们的工作日程。
总结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我们在办公室里遵守这些规则,可以确保我们能够进行高效协作和管理,同时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们应该运用这些规则作为办公室合作的基石,以实现更好的工作结果。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条办公室是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具体落实机构,负责教育
整顿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及监督等职责。
第二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教育整顿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教育整顿任务;
3.负责吸纳、整理各类教育整顿情况,组织编制各种教育整顿文件;
4.负责教育整顿资金的管理、监督;
5.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监督督促各县(市、区)
机关和学校进行自查自纠;
6.对于违反教育整顿要求、影响教育整顿效果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第三条办公室设有办公室主任一名,由领导小组任命,负责全
面协调、指导工作,并对办公室的工作负总责;设有几名工作人员,
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办公室的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整顿相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
级领导汇报并请示处理。
第五条办公室工作要求保密,禁止泄露涉及教育整顿的相关信
息和数据。
第六条本规则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并执行,
如有需要,由领导小组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第一条外来人员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铁路护路联防等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础性工作。
为切实加强上述各专项工作,制定市综治委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二条专项工作办公室是市综治委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市综治委及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省综治委对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各专项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检查指导和扎实推进全市各地的专项工作,具体负责相关专项工作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和要点,对加强和改进相关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地区改进工作。
办理市综治委及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各专项工作办公室挂靠的成员单位,须由一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另与该专项工作关系最为密切的处室设专人负责专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派一名科级干部作为专项工作办公室的组成人员或联络员。
第五条各专项工作办公室应根据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对成员单位系统内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条各专项工作办公室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提请市综治委同意请未列为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市综治委其他成员单位给予必要的协助,有关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各专项工作办公室须根据省综治委对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在每年年初提请本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综治专项工作的年度计划或工作要点,每年年底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上述工作计划、要点和检查总结,应报送市综治委和省综治委对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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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讨论稿)
一、机构性质
第一条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是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条整改办设主任1人,由市委联系脱贫攻坚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5人,由市政府联系脱贫攻坚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委办、市委巡察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扶贫办1名负责同志担任。
如有变化需要调整的,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第三条整改办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信息组、暗访督查组,由相关副主任牵头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和整改办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第四条整改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
对全市整改工作下任务、盯进度、查质量、找问题、督全程。
(二)负责与省整改办、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联络沟通工作。
(三)统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按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牵头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
(四)组织开展重大整改问题的政策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五)组织筹办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准备相关材料,整理会议文件,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六)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聚焦脱贫攻坚短板弱项,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及时梳理发现问题,反馈相关县区和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以专报形式向领导小组报送暗访督查报告。
(七)负责宣传总结推广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情况。
(八)研究办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整改事项及相关请示。
(九)负责领导小组相关文稿起草工作。
(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报告。
(十一)根据省整改办要求,及时向省整改办报送整改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年度总结报告。
(十二)负责整改工作大事记编撰、简报专报编印、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省整改办、市委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制度
第五条实行月安排、周调度、日督促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分析研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整改任务;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议,按时间表和任务书调度指挥整改事项;每日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条会议议题由整改办主任确定,由整改办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办公会议参会范围:整改办主任、副主任、各工作组副组长,其他参会人员由召集人视情况确定;工作调度会议参会范围为整改办全体成员。
第七条主任办公会议主要落实省整改办、市委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决策部署落实。
工作调度会议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研究部署下一周重点工作。
第八条会议纪要由整改办主任签发。
会议涉及重要整改事项和重大整改问题的情况报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规则自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