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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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精简版

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精简版

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为了规范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世界500强前十央企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

三、行政公文的定义行政公文是指公司内部进行行政管理和沟通所使用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备忘录、公告、决议等。

四、行政公文处理流程1. 起草:行政公文的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完成,保证行文准确、简明扼要且符合公司的规范要求。

2. 核稿:行政公文在起草完成后,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核稿,确保文字表达准确、逻辑严谨。

3. 审批:行政公文的审批权限由公司制定的权限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公文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相应的审批级别。

4. 签发:经过审批的行政公文由经办人员负责签发,并加盖公司印章,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5. 分发:签发后的行政公文由经办人员按照规定的分发名单进行分发,确保相关人员及时收到公文并知悉内容。

6. 执行:收到行政公文的相关人员根据公文内容执行相应的任务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7. 归档:行政公文的执行情况应及时归档,确保公司行政管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行政公文的分类根据用途和内容的不同,行政公文分为以下几类:1. 通知类公文:用于通知员工或部门有关事项,提醒重要事务,并要求相关人员采取相应行动。

2. 备忘录:用于内部沟通和交流,记录重要信息、决策或会议纪要等。

3. 公告:用于发布公司重要决策、通知、政策等,对公司的全体员工或特定群体进行官方宣布。

4. 决议:用于记录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和执行方案,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六、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为了保持公文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行政公文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1. 标题:准确概括公文内容,字体为加粗,居中排列。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公文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现对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公文管理规定进行制定。

一、公文处理实施细则1. 公文的起草与审核(1)公文起草应准确、简练、条理清晰,语言通顺,措辞规范。

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起草人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发布。

(3)公文的审核应有一定程序,应经过所在部门的主管审核、办公室的负责人审核,并最终由机关负责人签署。

2. 公文的编号与登记(1)公文的编号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唯一性和系统性。

(2)公文的登记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公文的基本信息,包括公文的标题、编号、发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份数、页数等,并进行归档。

3. 公文的印制与装订(1)公文的印制应统一使用机关印章,保证印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2)公文的装订应采用统一的规格和标准,确保文件的整洁和易读性。

4. 公文的传阅与批示(1)公文的传阅应按照正式渠道进行,不得随意传阅或外泄。

(2)公文的批示应明确、简洁,不宜过多,确保批示的及时性和实用性。

5. 公文的分发与汇总(1)公文的分发应根据需要进行,在保证信息传递的同时,要注意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对于涉及重要事项或机密信息的公文,应进行汇总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参考。

二、公文管理规定1. 公文的分类与归档(1)根据公文的内容和用途,对公文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查阅。

(2)根据公文的重要性和时效性,对公文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存档和档案的完整性。

2. 公文的传送与传真(1)公文传送应采用正式的渠道,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传递。

(2)公文传真应遵循机关的相关规定,确保传真件真实、完整。

3. 公文的保密与安全(1)对于涉及重要事项或机密信息的公文,应加密传送,并严格控制查阅权限。

(2)机关应加强对公文的保密教育和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公文格式、类别、规则、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格式、类别、规则、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编辑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公文是公司范围内具有特定效力、强制作用及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意图、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严格遵守公司保密有关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行政部是公司公司公文处理的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

第二章公文行文规则第五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六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第七条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各子公司的下属职能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所在子公司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受理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后,如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转报,应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不得原文转报。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四)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五)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

第八条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二)各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单位的相关部门行文。

(三)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四)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管理规定

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管理规定

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管理规定公司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公文的处理、传送和管理,提高办公效率,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开透明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公文的处理、传送和管理。

第三条公文是公司内部传递信息、发布通知、决策授权、落实工作等重要文件和函件。

第四条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严格、高效、公正、公开。

第五条公文分为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两种形式。

第六条公文的处理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不得以个人喜好、私人关系等为依据进行调整。

第二章公文的发文第七条发文是指公司内部将某一特定事项或决策通过正式的文件形式传达给相关人员的过程。

第八条发文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流程和授权进行,并由上级部门或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出。

第九条发文内容应详细、准确、简明、通顺,不得夸大其词、省略重要事实。

第十条即时性较强的公文,应通过电子邮件、内部通知等方式尽快传达,避免过多的纸质公文流转。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发文,必须按照发文流程和权限进行,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公文的收文第十二条收文是指公司接收外部来函或内部传送的公文,并依据规定处理、回复或转发的过程。

第十三条收文应及时、准确登记,并按照发文单位或个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收文应按照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关键信息得到及时传达。

第十五条收文应依据公司的工作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统计。

第十六条对于收到的外部来函,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予以回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第四章公文的传送与交换第十七条公文的传送与交换必须根据紧急程度、重要性和机密性进行合理的选择与安排。

第十八条电子公文的传送必须使用公司内部规定的电子邮件系统或其他正式的电子文档传送方式,不得使用私人邮箱或其他非正式渠道。

第十九条纸质公文的传送应通过正式的文件流转程序进行,必须有相关人员签收,如遇到较远的传送距离可以采用专人送达或快递等方式。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办公室反馈,并由集团办公室进行修订。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三、公司的公文是指公司(包含各分、子公司)在行政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书。

四、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五、公文的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统一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六、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励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集体)及个人,惩处有关单位(集体)及个人等。

二、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三、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部门)和不相隶属单位(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

四、通报适用于表彰为公司和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集体)及个人,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等。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请求指示、批准,需其给予答复的事项。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或领导的询问等,无需其给予答复的事项。

七、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或下属的请示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协助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一、会议记录适用于记录会议内容。

第三章公文的格式一、红头文件红头文件由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组成。

臵于红头文件首页红色反线(含红色反线)以上的份数序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会签人)等要素统称眉首;臵于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之间的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统称主体;臵于主题词(含主题词)以下的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版记反线等要素统称版记。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一、目的: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内容:(一)、发文权限1、属于公司全面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问题,以公司名义行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发文。

2、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有关文件,一律以公司名义转发。

3、属于限定方针范围内的日常业务工作问题,由各部门(单位)拟稿初审后转行政部以相关部门名义行文。

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元/次。

(二)、公文种类根据公司现行状况,需要办理的公文类别主要有: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决定、决议、批复、函、会议纪要、总结、计划、简报、制度、规定、办法等。

1、通知:适用于传达上级的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用“通知”。

2、通报: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以及好坏典型事例,通知所属部门,用:“通报”。

3、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不需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批示意见的,用“报告”。

4、请示: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做出指示,给予答复,用“请示”。

5、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6、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7、指示:对下属部门阐明工作活动的要求,用“指示”。

8、函:在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组织、公司之间或同政府机关、企业、团体和个人商洽和联系工作、事务、询问或答复问题时,用“函”9、计划: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的,用“计划”10、总结:把已经做过的某一时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的,用“总结”。

11、简报: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帮助领导掌握情况的,用“简报”。

12、条例:用于规定某个机构的组织和权限以及某些专门人员任务的权限的,用“条例”。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3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3篇)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来文来电进行答复、处理和转交,以及对局内公文的起草、修改、审核、审核、印发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信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办公室,其他相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第五条具体的公文处理工作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文处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特别加强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查询。

第二章来文来电的处理第八条对于来文来电的答复和处理,应严格按照来文来电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处理流程和时限。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来文来电,应在收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需调查研究后回复的,应在收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来文来电,应优先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问题的来文来电,应按照保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对于有关内容,应分类处理并及时回复。

第十三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举报和投诉,应及时受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确保及时回复并妥善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对于来电来电中的其他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需转交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转交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章局内公文的处理第十五条局内公文的处理包括起草、修改、审核、签发和印发等环节。

第十六条具体的起草和审核流程应根据不同类型和重要性的公文进行制定。

第十七条公文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公文的签发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在公文上予以签名和盖章。

第十九条公文的印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在公文上注明印发部门和印发时间。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增强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文处理是指对机关内部或机关之间的文件、书信等文书进行审批、拟制、登记、传送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原则,确保信息流通的顺畅和准确。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规范、效率、服务、便民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公文处理涉及到的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公文处理的程序第六条公文处理程序包括拟制、审批、印发、传送和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公文拟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准确地撰写文件,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关键性。

第八条公文审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确保文件得到及时审批。

第九条公文印发应当经过层层核对,确保印发文件的准确无误。

第十条公文传送应当及时、安全地进行,确保文件的准确传达。

第十一条公文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整理和保管要求,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公文处理的责任和分工第十二条公文处理工作由机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是机关的公文处理负责人。

第十三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根据公文处理工作的需要,组织和指导机关内部公文工作的进行。

第十四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处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和工具。

第十五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第十六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公文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公文处理负责人应当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章公文处理的工作规范第十八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撰写,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内容。

第十九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采用规范的用语表达,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晦涩的词语。

第二十条公文处理中的文书应当注意语言的简练、准确和真实,突出重点和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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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职能与分工(一)×××××有限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公司的方针、政策及×××××公司管理工作的部署,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具体组织和协调公文的全过程处理。

(三)公司各部门是公文处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职能范围之内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责任(一)收文处理1、综合管理部文档人员负责来文的签收、拆封、登记、分办、传递、催办、保管、归档、查阅,各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负责来文的承办。

2、上级公司送寄或由OA下达公司的公文由行政主管负责拆封、登记、传递、催办、保管。

(二)发文处理1、公司发文由办文部门负责拟稿、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稿、审稿,送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检查。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组织各部门、公司系统各单位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权限(一)综合管理部1、综合管理部有权拆封署名公司收启的信件。

2、综合管理部有权根据收文内容,按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分办。

3、公司领导批办的重要文电,综合管理部有权实施督办和催办。

(二)各部门1、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文件,主办部门有权召集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2、根据工作需要,部门有权提出发文意见,并草拟公文。

3、拟稿人根据拟文需要有权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领导意图。

4、各部门有权对公文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一)行文规则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

2、行文关系应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越过单位。

3、向上级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4、除上级公司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单位名义向上级公司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报告”。

5、凡部门之间尚未协调一致的问题,不得各自向上或向下行文。

6、发文应根据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不得滥发。

(二)公文种类见附录A。

(三)公文格式见附录B。

(四)公文处理1、收文办理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督)办等程序。

(1)签收、拆封。

凡署名公司信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签收、拆封;署名部门收启的信件,由各部门签收、拆封、登记;各部门人员凡直接收到主送或抄送公司或公司部门的文件,一律交综合管理部处理。

(2)登记。

对上级和公司所属单位来文,一律输入计算机分类登记。

当天收文当天输入,登记正确率、准确率100%。

(3)拟办、批办。

综合管理部按来文的轻重缓急和公司领导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分送相关领导批办或部门主办、协办。

1)属全公司性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送总经理阅示;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抄报董事会及上级公司。

2)属某一方面的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或属某一方面的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分送分管副总经理阅处并抄报总经理阅;3)属一般性业务工作的文件,分送部室承办;涉及几个部室共同办理的文件要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

(4)传递。

除机要文件外,其它文件可通过书面流转传递或通过0A系统进行网上传递(流转)。

机要文件的传阅按保密程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文件按要求办理。

(5)承办。

各部门承办的文件,部门负责人须签署承办意见,明确承办人。

特急文件要求当日内完成,急件在3日内完成,一般公文办理时间不超过5日。

(6)催(督)办。

对公司领导有明确批示要求的文件,由综合管理部向各部门催(督)办,并做好催(督)办记录。

2、发文办理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部门审核、会签、综合管理部核(审)稿、领导签发、印刷、用印和装订、封发、归档等程序。

(1)拟稿。

公文拟稿人应事先掌握发文意图、发文主题,查阅依据资料,明确行文关系,正确选择文种,书面流转或在OA系统的发文管理中操作。

草拟的文稿应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公司规定、规程、规章制度,依据正确、充分。

2)情况确实,主题、观点鲜明,内容、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3)对前面已发过类似内容的文件,要明确前后关系,避免产生矛盾。

4)逻辑性强,文字精练、合乎语法,不生造词汇,不用不规范的简称,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篇幅力求简短。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数字使用,除公文编号、统计表、序号、专有术语和其它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以外,—般使用汉字书写。

6)文稿中所标的计量单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规定的名称使用。

7)章节序数的写法。

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8)公文格式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完整、准确,公文主题词标引正确。

(2)部门审核。

草拟的文稿由文稿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

(3)会签。

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范围的文稿,主办部门须履行会签手续。

会签部门对文稿涉及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内容负责。

如有不同意见应写明理由或当面协商。

会签完毕须返回主办部门,审查会签意见一致后送综合管理部核稿。

(4)公文核稿。

公文核稿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核稿内容如下:1)是否需要行文。

2)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和制度,与当前公司中心工作和其它有关文件有无矛盾、脱节,与公司已发的规定是否衔接。

3)提出的要求、办法、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会签部门意见是否协商一致。

5)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7)附件是否齐全。

8)公文主题词的标引是否规范,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发文代字是否正确。

(5)签发。

公司发文的书面文稿或电子文稿由综合管理部按公司领导分工和重要程度送相应的领导签发。

(6)印刷。

公文印刷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做到字迹清晰。

公文印刷用纸厚度70—80克,纸幅尺寸应按国际标准A4型。

(7)用印。

公司发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用印,印章使用正确率100%。

(8)装订、封发、归档公司发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装订、留存归档并发送电子邮件,寄发或传真主、抄送单位。

公文应及时统一交档案室。

公文从交付打印到封发时间不超过2天,急件不超过1天。

(9)公司各部门以部门名义行文一律用便函、传真形式,由发函部门负责人签发。

以公司名义行文的便函、传真一律由总经理签发。

(五)密级文件行文程序1、部室按职能分工起草文件。

2、发文内容是否具有密级,由公司保密委确定。

凡标有密级的行文不从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文,采用人工方式行文。

填写发文拟稿单(文件标题、密级、印发份数、发送范围)。

3、部室领导审核签字,需有关部门会签的文件由起草部室负责组织会签。

4、公司综合管理部机要秘书负责核稿、编号,并经综合管理部主任审核后,呈公司领导签发。

5、总经理秘书负责密级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用印和分发,原稿和文件样本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五、检查与考核由分管综合管理部的负责人根据本办法及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考核与检查。

六、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公文种类使用标准A1决定(下行)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A2通告(下行)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A3请示(上行)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和批准。

A4报告(上行)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A5通报(下行)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事项。

A6批复(下行)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A7通知(平行、下行)适用于发布规章;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及任免人员。

A8意见(上行、下行、平行)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

A9函(上行、下行、平行)适用于平行的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A10会议纪要(平行、下行)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附录B公文格式使用标准B1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成文时间、抄送单位、主题词、印发单位、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B2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标明份数序号。

B3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排列在前。

B4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B5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B6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姓名。

在横线上方左侧标注发文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其中,“请示”应在成文日期之下空1行左空2格的位置向后标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括号括起来。

请示不能抄送下级单位。

B7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

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中一般不用书名号和其他标点符号。

转发文件的标题,除转发的文种为“通知”时省略外,其它文种可保留一级。

如“转发XX报告的通知”;转发的文种是通知时,为“转发XX的通知”。

B8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B9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空1行,左空2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如有序号,应使用阿位伯数码(如“附件:1. X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BIO公文除会议纪要(以会议纪要名称为文头的)外,一律加盖印章。

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发文的盖章顺序,应与文头单位排列顺序相同。

B11成文日期,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并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B12文件应当按有关要求标注主题词;上报的文件,应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下发的文件,应标注主题词表中规定的词,一般不超过五个词汇。

标注位置一般在文件末页下端、抄送单位上方,词汇之间空一格。

B13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在左侧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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