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总额包干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凭业绩”机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实现,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突出业绩导向,与单位贡献硬挂钩;(二)公开公正公平,合理调整分配结构;(三)强化总量控制,严格执行薪酬计划;(四)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受控。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确定第三条工资总额。
包括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和奖金两部分。
基本工资(含津补贴)主要包括岗位(技)工资和各项工资性津补贴。
奖金是员工付出超额劳动、取得超额业绩,所获得的超额报酬,主要包括绩效考核奖金(月度、年终)、HSE考核奖、专项奖、年终表彰奖励、总经理奖励。
第四条基本工资(含津补贴)根据各单位(部门)岗位定员和标准核定,工资总额随定员动态调整。
第五条绩效考核奖金依据月度和年终考核结果核定。
1.单位(部门)月度考核奖金总额。
根据单位(部门)的类别系数、岗位定员、月度考核结果,以及月度奖金系数和月度奖金基数核定。
2.单位(部门)年终考核奖金总额。
根据各单位(部门)的类别系数、岗位定员、年终考核结果,以及年终奖金系数和年终奖金基数核定。
第六条HSE考核奖:根据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考核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部门核定。
第七条专项奖: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第八条年终表彰奖励:按公司《先进荣誉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规定》确定。
第九条总经理奖励:按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1%的比例控制。
第三章工资总额的过程管理第十条工资总额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负责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工资总额的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工资总额实行计划管理。
一季度下达工资总额年度预拨计划,12月份根据各单位(部门)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下达工资总额年度应发计划。
月中根据各单位(部门)月度业绩考核结果下达月度奖金计划。
第十二条如遇机构重组、人员批量划转、编制定员调整等情况,根据定员动态调整工资总额。
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xxx,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财务报表口径下的所有监管企业以及其它授权应履行监管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编制与申报、执行与调整、清算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在国资委依规调控下,集团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各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计划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监管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六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坚持效益导向,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
各单位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参考本单位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调节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相匹配。
(三)坚持出资人依规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
集团公司按规定调控各单位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充分发挥各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
(四)坚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企业内部其他改革相衔接和配套。
探索工资总额管理新机制,理顺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五)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各单位通过加强对工资总额的管理与控制,不断优化人事费用率、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指标,逐步提高人工成本竞争力,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以及合同工。
3. 工资总额的管理应遵循按劳分配、绩效导向、市场调节和法律规范的原则。
二、工资总额的构成1.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以及其他法定福利等。
2. 各项工资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标准应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工资总额的预算与控制1.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制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 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应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增长相匹配,确保工资总额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3. 对于超出预算的工资支出,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说明超支的原因和调整措施。
四、工资总额的分配原则1. 工资分配应体现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和工作绩效,确保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
2. 高绩效员工应得到相应的激励,低绩效员工应有明确的提升或调整机制。
3. 特殊岗位或关键人才的工资分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倾斜,以吸引和保留人才。
五、工资总额的调整机制1. 公司应定期对工资总额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
2. 工资总额的调整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确定。
3. 工资调整应及时向员工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总额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工资发放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 对于违反工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公司应定期对工资总额管理效果进行考核,作为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1.目的: 为加强管理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理顺工资关系, 按照“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以及“向一线倾斜、向专业人员倾斜”的原则, 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管理公司本部、各项目部3.工资总额管理3.1 工资总额的核定3.1.1 管理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控制标准, 按管理公司实际情况, 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分解下达至各项目部。
3.1.2 项目部工资总额按照“核定基数、工效挂钩、包干使用”的原则, 由项目部根据岗位定员、岗位工资归级标准等, 制定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1.3 项目部在成本消耗控制范围内经审批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即超出工资总额控制指标的工资性支出)应上缴相应的税费。
3.1.4 工资总额计划一经核定原则不变, 但遇上级规定而追加工资总额时可以调整。
3.2 工资总额的使用3.2.1 各项目部应在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设定工资基金专户, 工资应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造表后, 财务部门方可发放。
3.2.2 工资总额如有节余, 项目部制定发放类别、标准, 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也可留有部分用于下年以丰补欠。
工资总额如发生超支, 将予以抵扣, 不足时转下年抵扣。
3.2.3 项目部如发生管理成本支出超支, 将按超支比例核减经营班子工资总额以及年终兑现额;如发生未按计划上缴管理费, 将按未完成比例核减经营班子工资总额, 并停发年终兑现额。
3.3 工资总额的考核与管理3.3.1 各项目部工资总额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宏观控制, 按月考核工资总额, 不得超支。
3.3.2 项目部月度未能实现收入或实现收入不足以支付成本时, 允许向公司借支, 由公司进行考核后, 发放相应工资。
3.3.3 各项目部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 按月向人力资源部编报考勤表, 不得弄虚作假。
凡经发现查证属实, 除责令整改外, 还将处于工资总额中的等额处罚, 由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各承担50%。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分配管理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关于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企业根据当年经济效益预算、工资增长调控线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等综合因素,对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提前做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资总额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直接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含境外企业),其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
第四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工资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的原则;(二)职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匹配的原则;(三)公司总额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职工范围为纳入工资统计口径的全部职工,包括劳动关系在本企业的在岗职工、离岗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以及劳动关系不在本企业但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从业人员。
企业不同类别人员工资总额预算情况应当在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中分别列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工资总额预算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全面预算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和相互支撑。
第七条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工作建立两级管理体系,实行分级管理,执行公司预算核准和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第八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有关制度,组织各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与评价工作,对各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核准或提出核准建议,依法合理调控公司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同时负责向上级管理机构申报预算并履行上级机构监管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工资增长调控水平,统一发布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线、职工平均工资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指标等数据,提出预算编制内容和具体要求,指导企业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核准企业工资总额的预算和清算。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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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依法规范集团、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指导和推进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市国资委的相关要求及政策导向,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出资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相关释义工资总额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约定,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费,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聘用的其他人员劳动报酬、不在岗职工生活费等。
工费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集团的调控要求,根据企业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因素,按照市国资委发布的年度行业平均工资调控线的标准,对其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作出预算安排并进行规范管理的活动,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
以企业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规划为指导,结合企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确定薪酬计划和薪酬水平,科学制订工资总额预算。
(二)效益基础原则。
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应低于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保持企业发展后劲。
(三)成本管理原则。
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资总额预算要与企业资金预算和成本预算相结合,与资金支付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保持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双调双防原则。
着眼于企业和谐发展、长远发展,适度调控各企业间收入分配差距,适度调控企业内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关系;有效防止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过大,有效防止企业人均工资增长速度过快。
第五条集团在探索推进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企业人工成本控制、核算、统计的规定,结合收入分配管理实际,逐步形成以工资总额预算目标为中心的人工成本调控管理体系。
石油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石油公司是具有重要经济作用的国有企业,拥有庞大的员工群体。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活福利,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并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
本文旨在制定石油公司工资总额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工资总额合理、公正、透明,同时提高工资管理效率和节约成本。
二、总额限制为了避免重复支出和过度增加成本,石油公司应设定工资总额限制。
公司应在合理保障员工福利的前提下,设定合理的工资总额限制。
工资总额限制可根据公司经济状况和员工工作需求进行调整。
三、工资分配方案1. 薪资结构石油公司的薪资结构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工资的核心。
在考虑员工职位和资历的基础上,公司应合理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完成的任务、客户满意度和公司贡献度,公司应设定相应的绩效奖金。
•补贴福利:石油公司应根据员工工作特点,设定相应的补贴福利。
如住房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等。
2. 工资调整公司应按照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定期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
调整应包括基本工资调整和绩效奖金调整,调整幅度应符合公司和员工的实际情况。
此外,公司还应对特定岗位和特定人员进行适当的调薪。
3. 工资核算公司应实行工资核算制度,及时和准确地核算员工的工资。
工资核算应包括考勤核算和绩效核算两部分。
公司应采用可靠的工资核算软件,并由专业人员对工资进行审核,确保工资的正确性。
四、工资管理流程1. 工资管理流程工资管理流程包括工资核算、工资发放、工资保密等。
公司应明确工资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资管理的高效性和合规性。
2. 工资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工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进行深入了解。
同时,公司应定期开展工资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工资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
3. 工资保密公司应确保员工的工资保密。
工资保密应包括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和绩效奖金等情况,不能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工资信息。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资总额的管理,确保工资总额的合理分配,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工资的法律法规,确保工资分配的合法性;2. 效益优先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资总额;3. 公平公正原则:工资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员工贡献;4. 逐步增长原则:工资总额随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的制定、审批、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公司工资总额预算;3. 审批公司工资总额预算;4. 监督工资总额预算的执行情况;5. 分析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编制公司工资总额预算;2. 负责工资总额预算的执行;3. 定期分析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4. 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第七条工资总额预算编制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工资总额预算;2. 财务部汇总各部门工资总额预算,形成公司整体工资总额预算草案;3.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工资总额预算草案,提出修改意见;4. 董事会审批工资总额预算。
第八条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应考虑以下因素:1.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2. 员工薪酬水平及市场薪酬状况;3. 公司经济效益;4. 员工绩效表现;5. 人力资源需求。
第四章工资总额预算执行与监督第九条工资总额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监督工资总额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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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提高直属单位的工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是总公司下属单位。
第三条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职务津贴、认证通过奖励、年终奖等员工一切收入。
第四条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的原则。
总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各单位对内部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的方式和方法自行确定。
(二)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
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分配关系,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保持工资水平的适度增长。
(三)坚持工资总额调控管理与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的原则。
工资总额的调控应服务于经营管理目标,充分考虑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实现工资投入产出的最佳效果。
(四)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职工的工资收入要与劳动贡献紧密联系,突出岗位劳动、技术要素和业绩成果在工资分配中的地位。
二、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五条年度工资总额由当年提取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储备金(或称应付工资余额)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当年的工资总额按以下办法编制。
(一)企业当年提取工资总额由当年工资计划基数和追加计划数构成。
(二)工资计划基数第一年以上年度企业工资统计年报数为基础,剔除不合理因素,增加合理因素核定。
第二年以后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单位上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最终由公司考薪会确定该年度工资总额。
(三)企业因效益增长或职工人数增加,可申请追加计划。
申请追加计划时要填写《企业工资总额追加计划申请表》,经总公司人力
资源部同意后,报总公司考薪会审批。
(四)企业申请追加计划时应遵循“两个低于”(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原则。
(五)人平工资水平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倍(含2倍)以上的企业,工资总额应严加控制,一般不再追加计划。
第七条各单位列入财务决算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应提数,当年工资总额实际提取数小于应提数的,少提的部分计入工资储备金。
第八条总公司对挂钩工资的年度清算工作,一般于次年1月份财务决算前进行。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以财务快报数为准,其它指标由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三、工资总额的使用
第九条总公司对单位工资总额实行挂钩提取与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双重调控办法。
工资计划基数每年下达一次,于1月份下达,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拟定;并于9月份对单位预考核后(各单位应于8月中旬将预考核资料及《企业工资总额追加计划申请表》报送总公司)下达年度追加计划数。
年度提取工资总额为各单位当年发放工资总额的最高限额。
第十条工资提取数与发放数之间的关系是:企业当年工资总
额提取数小于发放数时,不足的部分可动用工资储备金弥补。
如工资储备金仍无法弥补发放数时,超出部分在下一年度提取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十一条各单位工资总额内的一切开支,均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坚持做到统一、规范、透明。
对其它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单位对职工新建和调整津补贴项目以及晋档升级、发放奖金等政策,需经总公司考薪会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各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套取或坐支现金发放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工资储备金除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以及总公司规定的其它的奖励性支出项目外,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单位在支付工资总额时,要符合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单位工资分配中的重大问题,应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出台重大改革方案应符合法定程序。
四、工资总额的检查监督
第十七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各单位工资总额的提取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工资总额应提取数或工资总额包干数以外另提工资,以及发放数超过总公司下达计划数的,上述部门有权责令其更正,并在下年度应提数或计划数中加倍扣回。
第十九条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除责令更正外,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五、具体管控措施
第二十条建立预防机制,履行告之义务。
每年1月份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我公司工资总额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上一年度的工资开支状况,运用公司工资总额的核定办法核算我公司的工资计划基数及分配给下属公司的工资计划基数。
将工资计划基数分配到每个月的份额,确定每个月的预警线。
当月工资额超出预警线的2%,人力资源部要对考薪会及财务部门提出书面告知。
9月份追加计划数确定后,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将前9个月超出预警线部分补回。
考薪会可根据各单位超出预警线情况,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以实现我公司提取工作总额总体可控。
第二十一条下属公司工资管控及预突发情况提前申请。
在每年的1月份确定下属公司工资计划基数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下属公司要严格把控应发工资额,不得超出。
具体管控办法,由下属公司自行确定。
如果因为生产需要必须增加工资额的,至少要提前4个月提出预算,并出具详细的增加工资额报告和《企业工资总额追加计划申请表》,报公司总部考薪管理会。
经考薪管理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协助财务部实现具体的管控方法。
为了合理规避集团公司对工资总额的管控,人力资源部要全力配合财务部的相关措施。
协助财务部完成各种报表的汇报,并合理避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六、附则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对其下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实行指导性管理。
各公司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可自行申报年度工资总额。
总公司考薪会会将其作为制定工资总额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