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及资料管理规定修订稿
图书馆室管理制度(3篇)

图书馆室管理制度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室)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等,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室)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室)可增设著者目录,图书室要设书名目录。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
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
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七、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
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对借书逾期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
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书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
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窗(箱)活动。
九、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十一、加强图书馆(室)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书,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教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持。
十二、教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守则(精选7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最新修订守则(精选7篇)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精选篇1)为确定加强社区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本书屋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书,则由遗失者去物管服务中心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图书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实用价值高、不易够到的书籍,按其现价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5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10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4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社区书屋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图书管理员签字的收据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其相关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经社区工作站同意,吊销其借书资格。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守则(精选篇2)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
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
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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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息的能力和终身研究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藏书楼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藏书楼负责人要具有藏书楼专业常识。
中学藏书楼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藏书楼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藏书楼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藏书楼要设专职管理人员。
藏书楼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合理确定。
第六条藏书楼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馆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图书馆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6篇)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6篇)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篇1图书室管理规则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
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
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
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2篇)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一、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安静卫生,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二、本阅览室书刊每次每人限取一本,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
三、如需借出本室书刊,请与阅览室管理员办好借还登记手续。
四、读者要自觉爱护书刊资料,如发现撕割、涂画或偷盗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经济赔偿。
电子阅览室开放管理制度一、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或身份证进入阅览室阅览。
二、请按照指定机位上机,遇有异常或故障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管理员联系解决,不得随意更换。
三、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各种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确有需要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登记后方可带入使用。
严禁访问、传播、散布反动和不健康内容的网络;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有危害的程序。
四、自觉维护室内环境和上机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
五、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
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酌情赔偿。
六、管理人员要按时开放电子阅览室,负责对电子阅览室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电子阅览室上机登记。
文化科技培训室管理制度一、本室主要用于文化站各类辅导培训和教学。
二、本室的电教设备由专人使用、保养和维护,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四、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一、本活动室主要用于文艺排练、会议、报告等活动。
二、室内各种设备应由文化站专人负责调试,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电脑、音响、灯光、摄影、乐器等设备。
三、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2)图书报刊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报刊阅览室的管理,保证读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图书报刊阅览室是提供读者阅读图书、报刊和其他文献资料、提供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图书报刊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到下午20时。
全校图书资料管理规定

全校图书资料管理规定一、图书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图书资料是学校教学和学习的重要资源,合理的管理能够提高图书利用率,保护图书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因此,制定全校图书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图书资料的分类与编目在全校图书馆和其他教学区域内,所有的图书资料应按照分类规则进行编目。
分类可以基于学科、内容或读者特点等,以便帮助读者更快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三、图书资料的借阅规则学生和教师应遵守图书馆的借阅规定,如允许借阅的数量、借阅时间和归还方式等。
同时,借阅者应爱护图书资料,确保书本的安全和完整。
四、图书资料的阅览区域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图书资料阅览区域,方便读者在学习和研究时使用。
阅览区域应配备舒适的座位、充足的阅览灯光,并规定安静的环境,以提供良好的阅读氛围。
五、图书资料的遗失与损坏在遗失或损坏图书资料时,借阅者应及时向图书馆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此外,学校也应加强对图书资料的保护工作,减少遗失和损坏的可能性。
六、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应符合学生和教师的学习和工作需要,并合理安排人员加班保证服务质量。
学校还可以考虑在一些重要时期,如考试季节,延长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以满足需求。
七、图书馆的资料更新学校应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图书资料的采购、分类和更新。
图书馆应确保图书资料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及时增加新的图书和剔除过时的资料。
八、图书展览和阅读活动学校可以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图书展览和阅读活动,以提高学生和教师的阅读兴趣。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可以增广见闻,拓展知识,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九、图书资料的数字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学校可以考虑将图书资料进行数字化管理。
通过建立图书馆管理系统,学生和教师可以更便捷地查询和借阅图书资料,提高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
十、图书资料管理的评估与监督学校应定期对图书资料管理进行评估与监督,以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有效性。
评估结果可以用于改进管理制度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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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及资料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图书室及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让员工有效利用图书和资料,防止资源流失,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修试所现存图书和资料。
3、术语及定义
指修试所内归档的技术资料和各类期刊、杂志、报纸等供多人浏览和使用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资源。
4、职责
(1)图书管理员
a 负责将新图书、资料入库分类、登记、建档。
b记录及管理图书借出、归还情况,并填写《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
c 定期检查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借用者归还书籍或资料。
(2)借用者(修试所全体员工)
a 维护书籍的完好、整洁性。
b 遵守图书借用、归还制度。
(3)单位负责人
审批《图书购买申请单》。
(4)相关财务报账人员
对所需报销的书籍发票进行确认并办理转账手续。
5、工作内容
图书及资料的购买、订阅
(1)技术、规范类等相关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交技术专责审核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生技、安监、党办等)统一购买。
(2)单位自行购买书籍: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书籍购买申请单》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书籍采购负责人购买,图书管理员凭批准的《书籍购买申请单》核查后办理入库手续。
(3)自行购买的书籍入库后采购人凭确认入库的书籍发票,根据公司报销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馆管理
(1)图书及资料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放置、管理。
(2)新闻时事类报纸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处理;专业类图书及资料必须分类、登记、建档,并且及时维护图书资料清单。
(3)有新书或新资料入库时,图书管理员以电话或在公开栏的形式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可以借用。
(4)图书管理员必须使所有员工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获知图书及资料信息。
(5)图书管理员定期检查和记录书籍的借用情况,提醒将到期书籍的借用者,并通知归还时间及书籍名称。
借用和归还
(1)除软件和电子文件外的图书及资料必须进行借用和归还管理;
(2)员工需要借用或归还图书或资料者,到图书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即可办理。
(3)每人每次最多可借用图书五册(特殊情况除外),最长借期1个月。
(4)借用期满后应归还,或者办理续借登记,续借不得超过2次。
(5)未办理续借且过期不还者,则不可借用其它图书和资料。
(6)借用者必须爱护图书及资料,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相关办法处理。
6.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