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辩论场上的五个误区 [转]
辩论场上常见逻辑错误

辩论场上常见逻辑错误辩论场上常见逻辑错误一、自相矛盾逻辑、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常见于一支队伍对立论没有统一,或者部分队员对立论没有吃透的情况。
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不需举例。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他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
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偷换论题。
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
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三、攻击辩题、避实就虚、栽赃、偷换辩题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错误。
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
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
举例:我方三辩这种人买了东西就从来不要发票,可见消费者自我意识不高啊!五、不当类比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
举例:每个家庭都是需要有一个家长的,所以国际社会也需要美国来维持秩序。
六、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在辩论中,理论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辩论的本质和规则。
然而,有时候人们在使用辩论理论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可能会影响到辩论的结果和效果。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并探讨如何避免这些误区,以提高辩论的质量。
第一大误区是过度依赖逻辑。
在辩论中,逻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过度依赖逻辑可能会导致辩论变得枯燥和僵化。
有时候,人们可能会忽略情感和语言的力量,而过分强调逻辑推理。
因此,我们应该在辩论中注重逻辑的同时,也要注意情感和语言的运用,以更好地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第二大误区是忽视对手的观点。
在辩论中,我们往往会对对手的观点持有批判的态度,而忽视对方观点的合理性。
这样会导致我们无法真正理解对方的观点,也无法有效地进行辩论。
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对手的观点,认真倾听对方的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驳和辩驳。
第三大误区是陷入循环论证。
循环论证是指在论证中反复使用相同的论据和结论,而忽视其他可能的解释和观点。
这样会导致辩论变得单一和无聊,也无法真正说服听众。
因此,我们应该避免陷入循环论证的误区,要多角度思考问题,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解释和观点。
第四大误区是过度激烈的辩论。
有时候,在辩论中人们可能会过于激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以至于忽视了对方的感受和观点。
这样会导致辩论变得恶劣和不愉快,也无法达到辩论的目的。
因此,我们应该在辩论中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过度激烈的辩论,以维护辩论的秩序和和谐。
第五大误区是忽视听众的需求。
在辩论中,我们往往会关注自己的观点和论据,而忽视了听众的需求和反应。
这样会导致我们无法真正与听众建立联系,也无法有效地传达自己的观点。
因此,我们应该在辩论中注重听众的需求,根据听众的反应调整自己的论证和表达方式,以更好地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和支持。
综上所述,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包括过度依赖逻辑、忽视对手的观点、陷入循环论证、过度激烈的辩论和忽视听众的需求。
我们应该避免这些误区,注重逻辑和情感的结合,尊重对手的观点,避免陷入循环论证,保持理性和冷静,注重听众的需求,以提高辩论的质量和效果。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是一种古老而又现代的交流方式,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问题、提高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
然而,辩论理论中存在着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可能会影响到辩论的效果和结果。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辩论理论中的五大误区。
首先,辩论理论的第一个误区是“非黑即白”。
有些人在辩论中往往只看到问题的两个极端,而忽略了其中的中间地带。
这样的思维方式会导致辩论的结果偏颇,无法全面地理解问题。
其次,辩论理论的第二个误区是“以强辩取胜”。
有些人在辩论中只是为了赢得辩论而不顾一切地使用各种手段,这样的辩论往往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变成了一场口舌之争。
第三,辩论理论的第三个误区是“以情动人”。
有些人在辩论中往往只是通过情感来打动人,而不是通过事实和逻辑来说服人。
这样的辩论虽然可能会赢得掌声,但却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第四,辩论理论的第四个误区是“以攻为守”。
有些人在辩论中往往只是为了反驳对方的观点而不顾一切地攻击对方,这样的辩
论往往会陷入无休止的争吵之中,无法得出结论。
最后,辩论理论的第五个误区是“以权威说服”。
有些人在辩论中往往只是通过引用权威的观点来说服人,而不是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来得出结论。
这样的辩论往往缺乏独立性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辩论理论中存在着以上五大误区,我们应该在辩论中避免这些误区,以求得更好的辩论效果和结果。
希望大家能够在辩论中保持理性思考和客观分析,避免陷入以上误区的困扰。
辩论中的论证失误如何避免在辩论中犯下常见的错误

辩论中的论证失误如何避免在辩论中犯下常见的错误辩论是一种通过对立观点的交锋来寻求真理的方式。
在辩论中,论证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是支撑辩论者观点的关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辩论中常常会出现论证失误,这些错误会削弱辩论的力度,甚至导致辩论的失败。
因此,辩论者需要认识到这些常见的错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它们。
一、无效的推理无效的推理是辩论中最常见的论证失误之一。
无效的推理意味着论证的结论并不必然地推出论据。
这种错误可能是由于辩论者的逻辑错误、信息不足或者对问题的理解不深造成的。
为了避免无效的推理,辩论者应该在辩论前充分准备,确保自己对问题有深入的理解,并且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此外,辩论者还应该学会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确保自己的论证是有效的。
二、无根据的假设无根据的假设是另一个常见的论证失误。
辩论者在辩论中常常会基于没有充分证据支持的假设进行论证,这样的论证是不可靠的。
为了避免无根据的假设,辩论者应该在辩论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准备,确保自己的观点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此外,辩论者还应该学会分辨真假信息,避免被虚假的假设所误导。
三、情感偏见情感偏见是辩论中常见的论证失误之一。
辩论者在辩论中往往会受到自己的情感偏见的影响,导致论证不客观、不中立。
为了避免情感偏见,辩论者应该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不受情绪的左右。
此外,辩论者还应该学会分辨事实和情感,确保自己的论证是基于客观事实的。
四、无效的比较无效的比较是辩论中常见的论证失误之一。
辩论者在辩论中常常会进行无效的比较,将不同的事物进行不恰当的对比,导致论证的无效性。
为了避免无效的比较,辩论者应该学会正确地进行比较,确保比较的对象具有可比性,并且比较的标准是合理的。
此外,辩论者还应该学会分辨事物的本质特征,避免将不同的事物混淆在一起进行比较。
五、无效的证据无效的证据是辩论中常见的论证失误之一。
辩论者在辩论中常常会使用无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导致论证的无效性。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很多辩手在辩论理论的论述上可谓是学富五车,但是能够好好运用的又有多少呢?辩论理论到底有哪些误区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理论的误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一、逻辑虚无主义悲观一点来说,否定逻辑不讲逻辑可谓是国人自古以来的传统,也是压制言论、消除争辩的利器。
重视逻辑并不是说必须使用逻辑术语,言必推理命题外延交集,而是说尊重事实和语言本身的推理形式。
鲁迅先生有一篇《论辩的魂灵》,讽刺一些挂羊头卖狗肉、骨子里却不讲逻辑的论者;但吊诡的是不少人竟然只从中看懂“不要多讲逻辑”这一层意思,更铁了心要做逻辑虚无主义者。
需要特别指明的是,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并非指“绝对真理”,而是合乎通过如逻辑学等总结研究所代表的一般思维规律,比如前后命题不矛盾、概念同一(不变换概念)、判断(立场)于二分法中必合其一等。
当然,逻辑也有很大的局限,因为它只考察形式的合理,而不能检验内容。
比如最常见的争论“理由是否充分”,就不是一般逻辑规律所能解决的问题,而需要人们依照自身认识,并结合科学结论等进行判断。
毫无疑问,逻辑正确是辩论的必要条件,不是辩论的充分条件——希望大家记住,前半句是重点。
逻辑虚无在辩论中的危害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其一,在辩论、比赛的过程中,使得辩手、评判无视逻辑规律而做出没有意义或者错误的表达、评判。
辩论中最常见的“凡是对方说的都不承认”即是最好的无视逻辑的诠释,而辩手违背逻辑的表述在任何一场比赛中都难以枚举,如果要用刻板的数据来分析则工作量必然非常庞大,此处仅依逻辑三规律各举一例。
违背矛盾律的例子:问:为什么大学生不可以在这一问题上自己做决定?答:因为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问:对方是不是大学生?那么如果你们心智尚未成熟,是否说你们此时的判断也不是正确的?答:大学生在有些时候,比如我方此时做出的判断,可以是正确的……违背同一律的例子:问:如果大学要“宽进”,怎么保证学生具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呢?答:我们说“宽进”不等于没有标准没有选择,是能保证学生基本的学习能力的。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辩论是一种重要的交流方式,但在实践中常常存在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可能会影响到辩论的效果和结果。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辩论理论中的五大误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第一大误区是“以讹传讹”。
在辩论中,有时候人们会听信谣言或者不准确的信息,从而导致辩论的结果偏离事实。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要求辩论双方提供可靠的证据和数据,确保辩论的基础是真实可靠的。
第二大误区是“情绪化辩论”。
有些人在辩论中容易情绪化,过于激动或者愤怒,这样会导致辩论失去理性和客观性。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要求辩论双方保持冷静,理性地讨论问题,不要被情绪左右。
第三大误区是“以强辩为胜”。
有些人在辩论中喜欢使用攻击性的言辞和手段,试图压倒对方,这样会导致辩论变成了一场口水战,而非真正的辩论。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要求辩论双方尊重对方,避免使用攻击性的言辞,而是通过理性的论证来说服对方。
第四大误区是“以声音为证”。
有些人在辩论中喜欢大声喧哗,试图通过声音的大小来压倒对方,这样会导致辩论变成了一场吵闹而无效的交流。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要求辩论双方保持适当的音量,避免过于大声或者沉默无言。
第五大误区是“以权威为准”。
有些人在辩论中喜欢以权威的身份或者名气来说服对方,而非通过理性的论证和证据。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要求辩论双方避免盲目崇拜权威,而是注重事实和逻辑的论证。
总之,辩论是一种重要的交流方式,但要确保辩论的有效性和客观性,需要避免以上五大误区,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使辩论变得更加理性、客观和有效。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是一种重要的交流方式,但在进行辩论时,很容易出现一
些误区。
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辩论理论中的五大误区。
第一大误区是片面性。
有些人在辩论时只看到问题的一面,而
忽视了问题的其他方面。
这样就容易造成辩论的偏颇,使得辩论无
法达到客观公正的效果。
第二大误区是情绪化。
有些人在辩论时情绪过于激动,甚至失
去理性,这样就容易导致辩论无法进行下去,甚至演变成口角之争,失去了辩论的本质。
第三大误区是逻辑性不足。
有些人在辩论时缺乏逻辑思维,只
是一味地堆砌事实和论据,而忽视了逻辑推理和论证的重要性,这
样就容易使得辩论缺乏说服力。
第四大误区是攻击性。
有些人在辩论时只是一味地攻击对方,
而忽视了真正的辩论内容,这样就容易使得辩论变得恶化,失去了
交流和讨论的意义。
第五大误区是固执己见。
有些人在辩论时固执己见,不愿意接受对方的观点,这样就容易使得辩论陷入僵局,无法取得共识。
因此,我们在进行辩论时,应该避免以上五大误区,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理性思考,注重逻辑推理和论证,尊重对方,灵活应对,才能使得辩论达到预期的效果。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

辩论理论的五大误区在辩论中,理论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许多人在辩论理论中存在着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辩论技巧和表现。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辩论理论中的五大误区,并探讨如何避免这些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过分依赖逻辑推理。
在辩论中,逻辑推理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过分依赖逻辑推理可能会使辩论变得枯燥和乏味。
辩手们应该注重情感和说服力,而不是仅仅依靠逻辑推理来说服对方。
第二个误区是忽略对手的观点。
在辩论中,我们不能只关注自己的观点,而应该尊重对手的观点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回应。
忽略对手的观点可能会导致辩论变得单向和片面。
第三个误区是过分依赖事实和数据。
事实和数据是支持观点的重要依据,但是过分依赖事实和数据可能会使辩论变得枯燥和难以理解。
辩手们应该注重讲故事和运用比喻,以增加观众的兴趣和理解。
第四个误区是忽视语言和表达能力。
在辩论中,语言和表达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忽视语言和表达能力可能会导致观众对辩手的观点产生误解或者不信任。
辩手们应该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能力的提升,以增加说服力和影响力。
第五个误区是缺乏团队合作意识。
在辩论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缺乏团队合作意识可能会导致辩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影响整个团队的表现。
辩手们应该注重团队合作意识,共同努力,以取得更好的辩论成绩。
总之,辩论理论中存在着许多误区,但只要我们能够避免这些误区,提升辩论技巧和表现,就能够取得更好的辩论成绩。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们更好地理解辩论理论,并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表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谈谈辩论场上的五个误区 [转]·信马游缰,漫无无际打辩论现象:不少辩手为了显示自己“修为了得”,海阔天空地跟对方针锋相对,全然不顾己方立场为何物。
结果“辩论赛”成了“知识竞赛”,评委只能无奈地给出一个评价:“离题!”解析: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不少辩手以为在辩论场上只要不回答对方的问题就意味着己方的失败,会被扣分。
其实不然。
对于明显超出讨论范围或者与辩题关联意义不大的问题完全可以不予回答,并且揭露对方离题的事实。
所以,辩手在分析辩题时,首要考虑的就是辩题给双方设定立场的内在证明责任。
比如,一个辩题是:“中国应当/不应当引进版权补偿金制度”。
我们暂不分析题目内容,单从题目内在设定的证明责任来看,正方(应当)要证明引进补偿金制度的理由,而反方(不应当)的证明限度仅为不赞成引进该制度的理由即可。
如果正方要求反方:“如果你不同意我的制度,那么请你提出一个更好的制度来比较。
”此时反方提出一个新的制度来与正方的版权补偿金制度加以比较,那么辩题就引申为:“中国引进版权补偿金制度更好还是引进某新制度(反方所提)更好”。
如此不仅偏离了原辩题,也缩小了反方立场。
此时,反方完全可以拒绝,并指出对方偷换辩题的错误。
因此,在准备辩论阶段,第一步就在于确定己方立场的证明责任,划定证明范围。
而在赛场上,牢牢把握自己的证明义务限度,能够帮助辩手紧扣立场,不落对方圈套。
引申:辩论场上的激烈交锋是人们期待的精彩赛况。
但激烈交锋既有可能是一场精彩的“辩论之战”也有可能沦为耍嘴皮子的“口水仗”。
二者的分界线在何处?我们可以粗略地将辩论语言分为两大类:进攻与防守。
辩论场上的进攻就是问问题,包括根据己方立场发出的疑问、质问,归纳对方立场错误的反诘、归谬。
防守就是回答问题或者阐述立场,包括根据己方立论逻辑和观点回答对方问题以及正面阐述己方理由。
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都有一个共同的指向——己方立论——这也便是“辩论”与“口水仗”的分界线。
正如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队伍对同一个辩题就有一千种解读。
辩论场上克敌制胜的关键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和环节内,最大程度地让评委和观众理解和接受自己对辩题的解读。
一个优秀的辩手,就像一个新闻发言人或者外交官,无论面对怎样尖锐的问题都能在回答中回归自己的基本立场。
因此,辩手在辩论时要思考两个问题:第一,我问答的内容与辩题立场究竟有无关联?第二,我问对方的问题能否证明我方观点?只有紧扣自己的立场,才能给身边的队友以继续衔接的可能,才能使自己的语言有的放矢,进而让评委和观众充分理解己方论证的理由,谓之“万变不离其宗”。
·死缠烂打,一个问题问到底现象:突然发现自己准备的一个问题对方很难回答,于是欣喜若狂,自诩找到对方致命软肋,便整场死死追问,颇有“不逼死对方不罢休”之势。
导致的结果是,在沾沾自喜地以为占尽便宜之时,不仅给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得理不饶人”、“过分纠缠”的负面印象。
解析:就某一个问题与对方穷追不舍的同时,也意味着放弃阐述自己其他理由的机会。
在某场比赛中,正方发现了对方的一个逻辑漏洞,便死死咬住不放,乃至最后总结陈词时,正方辩手仍然狠狠批驳反方的这个逻辑问题,最终败北。
评委点评时说了这样一段话颇为精辟:“正方整场批驳反方的这个逻辑错误,最终只能证明反方逻辑推导的方式有误,而不能证明反方观点错误,更不能证明自己观点成立。
”事实上,如果对方并不理会你的“穷追猛打”,哪怕承认在这个问题上的无力回击,转而充分阐述自己其他的理由。
就整场辩论而言,对方论点阐述的丰满将和己方一个问题的单薄将形成鲜明对比,评委的选择也便可想而之。
引申:在辩论场上,追问是必要的,但过分的追问就变成了死缠烂打。
如何把握追问的度是令许多辩手头疼的问题。
说不到位怕评委不理解,说过了又拖累了其他理由的阐述。
往往一场比赛下来准备了三点、四点攻击点却只打出了一个或两个,留下遗憾。
事实上,辩手在场下准备时就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己方的每个理由在辩论场上转换成问题进行攻击后,最终要达到的效果是什么?也即指我们每一个问题希望传达什么信息给评委和观众?这些没有绝对的标准,而需要在场下做足功课。
在比赛时,辩手需要进行临场判断,如果觉得自己抛出的问题经过几轮的辩论已经向评委阐述清楚了自己的意图,便要果断转换至己方观点中的其他理由(战场)。
·穷追不舍,为了反驳而反驳现象:不少辩手抱着“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的心态将反驳精神发挥到淋漓尽致。
而往往评委会疑惑地问:“你方的立场和观点呢?”解析:对于辩论赛,最精彩的莫过于你来我往的针锋相对,出色的质问、反诘、归谬往往能赢来全场阵阵欢呼和掌声。
但凡事过犹不及,如果抱着“驳倒对方自己就胜利的心态”往往适得其反。
先分析一例,某次比赛的辩题:“高等教育应当严进宽出还是宽进严出”。
此辩论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只抱着批驳对方就能取得胜利的心态辩论,那么必将导致己方立场的失败。
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有四种模式:严进严出,严进宽出,宽进严出,宽进宽出。
在此比赛中只挑选出其中两种模式进行比较。
假设正方整场都在反驳反方“宽进严出”的模式不好,是错误的,那也不能证明己方观点“严进宽出”的正确性,因为高等教育还有其他两种模式。
可见,反驳对方不等于证明自己。
因此,辩论中更重要的任务是证明己方观点的正确,一味强调反驳对方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引申:抱着这种心态容易造成另一种状况——观点的极端化。
许多辩手由于过分紧张与敌对对方的观点,就不由自主地产生了极端化的想法:对方观点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己方观点包揽一切。
在比较型命题中,比如“谁比谁更有效,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等,这些辩题本身便包含了这样一个内在逻辑:而这都有效或有利有弊。
辩手一旦打破这个平衡,就会将自己置于极端的立场,而极端思想引导下的言语就格外的刺耳和荒谬了。
比如某辩题:“影视作品是否应当提倡方言化倾向”,作为反方,为了突出方言倾向对影视发展本身的不利就必须对其负面的效果进行渲染,但是稍有不慎就导致极端:“方言电视剧处处充满地方粗俗的语言,提倡方言倾向怎么对教育负责?”显然,反方将方言俚语中的粗俗语言在电视剧中的地位过分夸张。
此时,正方站起来自然地回应:“不说脏话就行了。
”赢得满堂喝彩。
可见,极端化的观点由于不符合生活现实,是脆弱不堪的。
我们若想规避极端的倾向,就要把握两点:第一,辩手的心态要公正。
优秀的辩手,在思考问题时不仅要对己方立场负责,更要对辩题本身所涉及的社会问题负责。
辩手只有客观地对辩题所涉及的问题本身进行全面地分析,才能科学地把握己方立场,才能充分阐述己方立场的合理之处。
第二,将自己的观点用生活经验加以评判。
辩论的题目往往紧密结合社会生活现实,那么辩论的观点就必须要经得起生活的检验。
当你感觉到自己说出来的观点已经脱离的生活的现实,或者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甚至是荒谬的,那么就要及时思考,你是否已经走进了思维的极端。
·迷信逻辑,盲目究问逻辑关系现象:辩论场上最常听到的一句反驳是:“对方犯了一个逻辑错误……”或者“您方的理由是证明观点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导致的结果是评委莫名其妙,自己也恐陷入无法自拔的逻辑争论中,而与现实严重脱节。
辩论沦为一场枯燥的逻辑游戏。
解析:当今的辩论赛有社会化的趋势,即辩题从以前“知易行难”、“人是不是万物的尺度”这类纯粹的哲学命题变成紧扣时事的政策性命题。
社会生活中是很少有“绝对”、“必然”的事情,而一个社会现象的产生也往往是“多因一果”的关系。
如此一来,那些“有之则必然、无之未必然”的逻辑关系具体到现实题目中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比如某辩题:“交管部门是否应当公布电子眼的位置”,对于主张不公开的一方提到:“如果公开了电子眼的位置会造成许多司机在电子眼区域守法,出了监控就狂踩油门。
”正方如果追问:“是不是只要司机离开电子眼监控区都会违法?”好一个充分条件的逻辑追问,反方毫不示弱,回击一个全称判断的逻辑追问:“那是不是所有的司机离开电子眼监控区域都不会违法?”于是双方陷入了毫无意义的逻辑之争。
而现实生活中,有的司机一辈子安分守己,不论是否受到电子眼的监督都会遵纪守法。
也有的司机躲避监督,在没有电子眼的路段违反交通规则。
事实上,反方与正方在此问题上争锋的焦点不在于逻辑上的必然性,而在于事实上的豁然率。
反方提出:“根据某项权威调查(该场比赛中我方提出的是在湖北交警总队取得的调查资料),在公布电子眼位置后,没有电子眼监督的路段事故率平均上升近一倍。
”该数据材料虽然不能反映出个体行为与公布电子眼位置的关系,却实在地反映出了社会群体行为与公布电子眼位置后的普遍联系,符合生活经验,可以作为论证材料。
因此,辩手过分纠缠逻辑的形式,对于论证己方观点而言,容易陷入枯燥和极端,使辩论大大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抛弃逻辑,全凭感觉自说自话现象:与迷信逻辑截然相反,有些辩手不屑于逻辑的结构与要求,在辩论场上单凭个人的感觉侃侃而谈。
结果是,评委在短时间内无法充分理解辩手的意图,一头雾水,分数也自然是一头雾水了。
解析:我们在辩论中通常所说的“逻辑”指的是“形式逻辑”,是总结了人类思维的经验教训,以保持思维的确定性为核心,用一系列规则、方法帮助人们正确地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是人类认识发育到一定阶段后出现思维方法。
可见,逻辑是帮助人们进行科学分析的思维规则,如果缺乏有效的逻辑形式推导己方观点,就难免导致自相矛盾和无法推论的结果。
而对辩手而言,逻辑的作用有二:第一,在分析准备辩论过程中,逻辑帮助辩手穷尽观点和分析到位。
比如前面提到的确定双方证明责任时,首先考虑的就是逻辑范围(高等教育并非只有辩题提供的两种模式,还有另外两种),然后进行全面比较和分析。
第二,在进行辩论比赛过程中,逻辑帮助辩手更好地把握己方立场和阐述己方观点。
在短时间内哪方观点更好地被观众评委接受,哪方就占据优势。
由于逻辑本身是符合人类思维经验,符合逻辑的推论和阐述更容易被评委和观众理解和接受。
因此,在辩论中,逻辑是辩论的内在推理形式,是论证得以成立的基础。
而大量充分合理的豁然性的数据、事实材料是论证得以有效的基础。
简言之,逻辑不是万能的,没有逻辑是万万不能的。
引申:迷信逻辑和抛弃逻辑是两种常见的辩论方法上的极端。
那么如何运用它们?在证明力度上,有两种大体的划分:第一种,事实优于逻辑,价值优于事实。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任凭对方逻辑如何严密,只要通过对方的逻辑方式推导出的结果不符合现实或者荒谬不堪,就意味着对方逻辑的错误,这便是最典型的归谬法。
而价值有在一定程度上优于事实。
价值是知道人类发展的一些最基本的道德元素,如正义、自由等等,这些包含着人类天然情感的价值元素时刻防止着人们不被物欲横流的功利事实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