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竞赛保研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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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加分政策

保研加分政策

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各种保研加分竞赛和加分细则)(2008年9月8日校教发408号公布 2010年3月3日修订)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对于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营造创新教育氛围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正确引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激励学生创新的积极性,保证有限资金的合理使用,规范竞赛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管理,相关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认定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及其等级,确定校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的承办单位,筹措与监管各类竞赛活动的相关经费,组织落实校级及以上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

(三)竞赛承办院(系)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选聘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配备辅助人员,核算竞赛负责人、指导教师及辅助人员的工作量,提供竞赛和培训场地、仪器与设备,以及其它必要条件。

(四)竞赛负责人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训练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拔参赛学生,组织与实施竞赛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

(五)竞赛负责人根据竞赛通知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承办院(系)领导批准盖章后,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教务处。

竞赛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近几年获奖及成绩变化情况,国内竞赛形势分析,我校所处位置估计,我校组织工作的经验及不足等。

2.参加本届竞赛的预期目标。

3.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在本项目中的分工说明。

4.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包括赛前准备阶段及竞赛期间工作安排(时间、人员、场馆、设备设施、技术路线等)。

5.申请经费额度,各开支项目及金额,计算依据或方法。

(六)竞赛工作结束后,竞赛负责人要对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竞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图文资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归档。

(七)学校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大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活动。

竞赛加分

竞赛加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学生竞赛推免加分办法一、竞赛等级分类(一)竞赛等级分为国家、省部两个级别:1.国家级竞赛:由国家教育部、团中央和财政部批准的全国范围内的、高水平的学生科技竞赛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建筑专业方面的竞赛。

国际竞赛级别等同于国家级竞赛。

2.省部级竞赛:以上与国家级比赛相应的省级竞赛或地区级竞赛(如东北三省)。

(二)竞赛项目目前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竞赛项目有: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2.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4.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及微软“创新杯”全国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亚洲区赛)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6.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7.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8.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9.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10.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11.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规划设计”和“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竞赛。

(2)艺术设计专业:“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和“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

(3)建筑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与评选大赛”和“全国高等学校Revit杯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12.全国大学生英语类竞赛(1)“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2)“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3)“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13.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1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15.“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16.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17.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大赛18.全国大学生ERP沙盘大赛19.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20.“高教杯”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二、学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的奖励办法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学校对获奖项目予以特别奖励。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

大学推免生综合评价加分细则一、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创新创业及学术能力加分是符合要求的各项竞赛、活动、论文及发明专利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10,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注:①、类赛事由安徽省教育厅认定并发布;②如赛事最高奖为一等奖,则一等奖等同于特等奖,以此类推;③B类赛事中部分全国性竞赛如有省赛,参照A、B类赛事的校级赛事标准加分。

(二)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三)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家或省级的重要创新创业竞赛或活动,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提出建议加分方案,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不在A、B类赛事范围内的国际、国家或省级的专业学术竞赛,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赛事的重要程度,参照上述“(一)创新创业竞赛及学术竞赛加分规则”确定加分规则,提前公布并报学校备案;A、B类赛事中如有分类不合适的赛事,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学院可提出改进建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前公布。

注:①此项加分不累计,每人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②项目必须已结题或者通过中期检查。

(五)发表所学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和获所学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获得加分,加分可累计,其具体加分规则如下:注:①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②论文和专利成果必须来自于作者本人在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工作。

③高水平论文由学院按成果价值进行界定加分。

二、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文艺及体育素质加分是符合要求的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体育竞赛的加分之和,其最高值为5,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一)文化艺术竞赛或活动加分规则:竞赛情况加分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前三A类赛事(体育类)冠军2A类赛事(体育类)亚军、B类赛事(体育类)冠军1A类赛事(体育类)季军、B类赛事(体育类)亚军、0.5A类赛事(体育类)前8名、B类赛事(体育类)季军、学校运动会前三名0.25(三)不同赛事获奖加分可累计,同一赛事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包括同一级别同一项目赛事多次获奖和同一赛事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多次获奖)不重复计算,只取加分最高的一次。

哈工程保研细则

哈工程保研细则

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根据教务处文件《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见教务处网站),特制定自动化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标准明确、程序严格二、推免的类型本次推免分为学优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两种,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优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推免。

(二)个性化人才推免是指对学习成绩良好,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相关业绩证明并经过相关专家认可的学生的推免。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五)入选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必须根据在校学习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必修课(含基础教育课程平台、专业教育课程平台)课程综合平均成绩,且综合平均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35%。

所学必修课课程(环节)的考核必须首次通过,按首次成绩与自主考试成绩中高分进行统计排名。

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

综合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计算)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项目及标准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查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思维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工作表现、获得奖励、取得突出成果及专长等方面。

按综合平均成绩确定各专业入选学生名单后,在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时,参考其它项目的加分进行排序,具体方法是:先按综合平均成绩的整数部分排名,再将综合平均成绩整数部分相同的学生按综合平均成绩的小数部分与附加分之和在相应分数段内排名。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意识;(三)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良好。

虽前六学期(四年制)或前八学期(五年制)考核曾出现过不及格,但累计未超过两门(每门考试或考查课均按一门计)且第一次补考合格;(四)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五)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七)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八)定向生必须获得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才可以参加推荐。

第二条推荐的基础工作由各院(系)组织进行。

被推荐学生名单最后经教务处、研究生院审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条对学生要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其中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

优秀加分分别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德育考核标准”。

第四条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只参加主修专业的推荐。

第五条综合考评后的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推荐人选要严格按综合考评总成绩的排序依次确定。

第七条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情况从入学统计至学校规定的综合考评公示之日止。

(一)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按学生手册中《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第十条的公式计算。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70%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经教务处认定且备案的各级组织的竞赛中获奖者,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在平均学分绩上加分(同类竞赛的获奖不累计加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保证推荐和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我校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本办法所称直博生,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各院(系)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审核全校的推免生工作。

威海校区及校本部各院(系)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工作。

我校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其中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主要由教务处负责,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主要由研究生院负责。

第二章推荐第五条我校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分为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指标分为推荐到本校和推荐到外校两个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不得用于学术型推免生,并原则上只能推荐到本校。

各院(系)及威海校区每年的推免生指标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由教务处下达。

第六条推免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成绩优良。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2011]677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2011]677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我校的推免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推免生条件且在校学习成绩排名进入前50%及以内的学生,方可参与综合排名。

第三条随着全国科技类竞赛的不断深入与扩大,并结合我校各专业学生参与情况,2012年新增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五项、更名项目一项。

新增及更名科技类竞赛项目见附件。

第四条凡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文优生,与本专业学生统一排名,优秀加分项目认定见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第五条本补充办法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推免生的相关事宜,严格参照校研发[2011]391号文件、校教发[2011]353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六条本补充办法从2012年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补充及修改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补充项目为:1.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2.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3.“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5.“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更改项目为:1.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原项目“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足球大赛”,不再作为推免加分项目附件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艺术特长生优秀加分方案一、优秀加分原则艺术特长生优秀加分方案必须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

二、优秀加分细则艺术特长生优秀加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中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为准。

哈工程保研加分细则

哈工程保研加分细则

哈工程保研加分细则保研加分是指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的研究生招生中,对于本校本科毕业生在保研评选中,根据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给予的额外加分。

以下是哈工程保研加分细则:一、学业成绩加分1.优秀奖学金: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学金的可加5分,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可加10分。

2.学科竞赛获奖:在国内外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可加5分,获得二等奖的可加3分,获得三等奖的可加2分。

二、科技创新加分1.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可加10分。

2.参加学校或院系科技项目: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学校或院系科技项目的可加5分。

3.承担科技创新平台职务:在学校或院系的科技创新平台担任职务的可加3分。

4.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参加学校或院系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并完成任务的可加3分。

三、学术活动加分1.高水平学术论坛报告: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论坛并做报告的可加5分。

2.学术交流参与:参加学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的可加2分。

3.学术竞赛、大赛获奖:在学术类竞赛或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可加3分。

四、社会实践加分1.社会实践奖励:获得社会实践活动一等奖的可加3分,获得二等奖的可加2分,获得三等奖的可加1分。

2.社会工作经历: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可加2分。

3.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可加1分。

五、综合评定根据学生的个人简历、综合素质评价及面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定。

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科技实践经历、社会活动参与等。

保研加分的最高限制是20分。

综合评定的分值将作为保研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分能够提高学生的保研竞争力,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总之,哈工程的保研加分细则对于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了全面考量,旨在选拔具备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社会实践经验的优秀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

加分制度的设立和细化有助于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未来的学术研究和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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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26.“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7.“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比赛
28.“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29.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
30.“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31.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32.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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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2年新增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
1.亚洲区“飞向未来—太空探索创新竞赛”;
2.“英特尔杯”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
3.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4.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二、2012年更改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
1.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原项目名称为“全国大学生ERP沙盘大赛”
2.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全国青年学生室内设计竞赛”、“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和“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
(3)建筑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大学生建筑设计作业观摩与评选大赛”和“全国高等学校Revit杯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24.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十佳创新作品、十佳创新论文——按国家一等奖加分;入围十佳候选资格——按国家二等奖加分)
原项目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先进图形技能与创新大赛”
3.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城市设计”、“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
原项目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规划设计”和“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竞赛”
三、2012年调整科技竞赛优秀加分分值项目
考虑美国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比例过高的情况,原特等奖(Out Standing)按一等奖加分、原提名特等奖(Finalist)按二等奖加分、原一等奖(Meritorious Winner)按三等奖加分、取消原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加分。
本补充办法从2013年开始执行,其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推免生的相关事宜,严格参照校研发[2011]391号文件、校教发[2011]353号文件中规定的内容执行,调整后科技竞赛和文艺特长加分项目清单见附件一、二。
8.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
9.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10.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1.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12.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4.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5.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16.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17.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18.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
—4—
19.“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0.“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1.亚太(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22.全国机器人锦标赛及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
23.全国大学生建筑类竞赛:
(1)城市规划专业:全国高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设计作业评优(“城市设计”、“城市综合实践调查报告”、“城市交通出行创新实践”)竞赛。
解释权归教务处。
—3—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具备免试推荐资格比例及优秀科技竞赛加分项目
一、学校规定具备免试推荐资格比例
凡符合推免生条件且在校学习成绩排名进入前50%及以内的学生,方可参与综合排名。
二、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补充办法
(校教发[2012]563号)
随着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文艺活动、优秀表彰等工作的不断发展变化,为了促进学校的科技创新创业以及文艺活动等的顺利开展,体现学校对学生相应能力和水平的认可,保证推免工作向着积极、稳妥、合理的方向迈进,根据变化和需要,现对部分加分内容做一定的调整,具体如下:
2.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其中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的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提名特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取消原二等奖加分。)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
5.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6.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7.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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