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应急预案修改意见建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一、引言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特制定本指南。
二、评审目的1. 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2. 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3. 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4. 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评审原则1. 实事求是,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2. 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3. 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四、评审内容1. 形式评审:主要审查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标准性和编制程序。
2. 要素评审: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完整性:是否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3)针对性:是否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4)实用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际应用;(5)科学性:是否采用了科学、合理的应急措施;(6)操作性:是否具有明确的操作步骤和程序;(7)衔接性:是否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五、评审方法1. 形式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2. 要素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比,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六、评审程序1. 评审准备:明确评审人员、评审时间、评审地点、评审资料等。
2. 评审实施:按照评审内容和方法,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3. 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形成评审报告,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4. 评审反馈:将评审报告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要求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应急预案的评审流程

一、预案编制1.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自行编制应急预案。
2. 若企业无法自行编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公司或专家进行编制。
二、内部评审1. 企业内部组织评审小组,对预案进行初步评审,确保预案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评审小组对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专家评审1. 企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预案进行评审。
2. 评审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一般应当回避。
3. 评审小组对预案进行详细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1. 企业将预案草案向周边居民、单位代表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2. 收集公众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评审方式1. 评审方式可采用会议评审、函审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2. 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一般以会议评审为主。
六、评审程序1. 企业向评审小组提交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报告等相关文件。
2. 评审小组对预案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3. 企业根据评审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评审小组对修改后的预案进行复审,确认预案符合要求。
七、备案1. 企业将评审通过的预案报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 应急管理部门对预案进行审核,确认预案符合要求后,予以备案。
八、持续改进1. 企业应定期对预案进行回顾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2. 企业应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企业应加强与周边居民、单位代表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预案。
总结:应急预案的评审流程是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严格按照评审流程,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1.1应急响应目标火灾发生后应按照先确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及时进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绝二次事故和救援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1.2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着火1.21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
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
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
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1.22局部着火。
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1.23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
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
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1.24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
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1.25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1.26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详图见下页)1.27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1.3.生活区宿舍着火1.31若是宿舍着火,火势不大、又处于初始阶段时,目测者或当班值班员应一边立即关闭电源,一边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准备好的一边用事前准备的沙土覆盖或用环保型干粉灭火机灭火。
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扑灭,可不进入应急状态。
1.33组织灭火中,现场应急义务消防队队长应根据火情蔓延趋势和灭火器消耗情况,向项目经理向执行经理报告,以便调动其他作业区域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飞快灭火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应急演练检查内容及标准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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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大唐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2)

大唐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1. 事件概述大唐发电厂(以下简称“大唐”)是一家从事发电业务的大型企业,位于中国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是该地区最大的能源企业之一。
然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如火灾和泄漏等,这些事件可能会对生产和员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大唐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2. 应急级别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大唐应急预案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A级、B级、C级和D级。
A级为最高级别,D级为最低级别。
3. 应急方案根据事件类型和应急级别,大唐应急预案制定以下的应急方案。
3.1 火灾A级应急方案•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通知现场人员紧急撤离。
•立即启动储油罐区的灭火系统,并通知其他单位提供支援。
•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组,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按照预案组织现场救援和灭火。
B级应急方案•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通知现场人员撤离。
•立即启动储油罐区的灭火系统。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C级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响应组进行处置,按照预案组织现场救援和灭火。
D级应急方案•准备就绪,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指令。
3.2 泄漏A级应急方案•立即启动泄漏警报系统,通知现场人员紧急撤离。
•立即切断泄漏源,并启动泄漏清理设备。
•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组,并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沟通,协同救援和处置。
B级应急方案•立即启动泄漏警报系统,通知现场人员撤离。
•切断泄漏源,并启动泄漏清理设备。
•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沟通。
C级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响应组进行处置,按照预案组织现场救援和泄漏清理。
D级应急方案•准备就绪,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指令。
4. 预警机制大唐应急预案制定了严格的预警机制,以确保预先发现并及时处置恶劣事件。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响应能力。
•实行巡检制度,对可能发生问题的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
•实行三级预警机制,通过实时监控系统进行一级预警,人员巡检进行二级预警,专业监测机构进行三级预警。
5. 应急救援资源储备大唐应急预案充分考虑了应急救援资源储备,确保应急时刻全力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