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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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确保其安全可靠,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起重机械的申报定期检验。

第三条申报定期检验的目的是确保起重机械的良好运行状态,提高其安全性能,减少事故隐患。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起重机械的申报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申报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起重机械的结构和性能检查、运行试验、安全附件的检验、安全设施的检验等。

第六条申报定期检验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周期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和使用条件确定。

第七条申报定期检验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在起重机械的档案中,并报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第八条起重机械在申报定期检验之前,必须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九条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应定期组织起重机械的申报定期检验工作,并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应建立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的台账,记录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内容和结果等信息。

第二章申报定期检验的程序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申报定期检验应进行计划安排,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二条申报定期检验的计划应提前一个月编制,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每次申报定期检验应由两名以上检验人员组成,并由检验人员的上级主管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申报定期检验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起重机械存在严重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申报定期检验的结束后,应及时制作检验报告,并将报告送交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的申报定期检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的起重机械可正常使用,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应进行故障排除和修复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如发现起重机械经过申报定期检验后仍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申报定期检验的责任第十八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申报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范文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范文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和使用,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

三、检验内容1.检验对象:企业内所有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

2.检验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起重机械需要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一年。

3.检验项目:定期检验主要包括起重机械的技术状态、安全附件、工作性能等方面的检查。

4.检验要求:(1)检验应遵循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按照规定检验项目,完整记录检验结果。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和改造。

(3)对合格的起重机械,应贴上合格标志,明确下次检验时间。

四、检验流程1.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1)由企业安全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2)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2.检验方案(1)根据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编制定期检验方案,明确检验项目和要求。

(2)确保检验设备和工具的合格性和准确性。

3.检验记录(1)每次检验完成后,要详细记录起重机械的检验情况,包括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等。

(2)记录资料应保存一年以上,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4.检验结果处理和后续措施(1)对于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改造或报废处理。

(2)对于合格的起重机械,应贴上合格标志,明确下次检验时间。

(3)定期汇总检验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

五、责任和措施1.企业安全负责人应组织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2.专业检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检验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

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起重机械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机械设备,用于搬运和举升货物。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申报和定期检验工作,制定了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本文旨在阐述起重机械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参考。

二、制度内容1. 申报要求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启用新设备或更换设备时,应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并提供详细的设备信息和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等。

申报材料需由设备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检验周期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

定期检验应在检验周期到期前完成,避免超期使用。

定期检验完成后,应及时更新相关证书和标识,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识别性。

3. 检验内容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起重机械的外观和结构是否完好,有无变形、裂纹等缺陷。

(2) 操作控制系统、限位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可靠。

(3) 起重机械的电气系统和机械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4) 起重机械的工作负荷限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 起重机械的使用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6) 其他可能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因素。

4. 检验方法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可以采用现场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和操作员技能测试等。

实验室检测主要包括对起重机械各部件的材料和性能测试等。

检验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

5. 检验报告定期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报告送达起重机械使用单位。

检验报告应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方法、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对于未通过检验的起重机械,检验报告应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照要求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定期检验。

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5篇)

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5篇)

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2)经大修、改造后的;(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2)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对起重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起重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报检周期:规定起重机的报检周期,一般根据起重机的使用情况、工作环境、负荷情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重型起重机的报检周期为每年一次。

2. 报检机构:规定起重机报检的机构,一般为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检测机构。

这些机构会派遣专业人员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 检查内容:规定了起重机定期报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包括起重机的结构完整性、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气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行走和转动机构、起重机钢丝绳等各个方面的检查。

4. 报告和记录:检测机构会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报告,报告中会详细说明起重机的问题和建议的维修措施。

同时,企业也需要保留起重机报检的记录,以备查阅和追溯。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正式稿)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正式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Regulation for Periodicity Inspection of Lifting Applianc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8月7日前言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

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草案。

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7年12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俞中建梅水麟李鸣吴峰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尚洪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葛翔江苏省无锡市特种设备检验分院孙小伟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佛山分院李松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丁家宝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郭鹏伟翟让河南省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宋耀国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杨清泉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检中心杨春平安徽叉车集团公司凌忠社郑州铁路局特检所雷庆秋目录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1)附件A 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 (6)附件B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大纲 (8)附件C 叉车定期检验大纲∙...∙∙ (24)附件D 起重机械定期(首检)检验报告 (29)附件E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 (4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范本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范本
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和〝结论〞按照如下要求填写:
(一)单项〝检验结果〞一栏中,定量项目填写数据,定性项目作简要描述;
(二)单项〝结论〞一栏中,填写〝合格〞〝不合格〞或者〝无此项〞。
第十九条在使用登记地使用的起重机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意见书(2)及时报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
2021年9月,依照国家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名目»调整情形,起草组又对本规那么进行了修改,于2021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依照审议意见,起草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对规那么进行了修改,于2021年2月形成了报批稿,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2021年3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雷庆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剑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叶助光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雷鹏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彭力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朱云龙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刘德民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易水洪
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刘少斌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孙小伟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分院李 松
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郭鹏伟
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宋耀国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熊卫国
三一重工股份秦绪起
上海宝松重型机械工程(集团)陈福泉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田福兴
中国一冶机械化施工分公司车友山
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贾桂军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尚洪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那么(1)
第十六条现场检验工作终止,检验人员应当当场向使用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件F,以下简称检验意见书,格式分(1)和(2)两种],同时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签字。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1]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1]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内使用的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3. 管理标准3.1 定期检验频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检验,一般按照以下频率进行: - 高危、重要起重机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中危起重机械: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 低危起重机械: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3.2 检验内容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结构和功能检查:检查起重机械的主要结构件、连接件、传动件等是否存在损坏、磨损、变形等问题;检查起重机械的主要功能是否正常运行。

- 安全保护装置检查:检查起重机械的限位器、安全绳、过载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 电气系统检查:检查起重机械的电气系统是否存在漏电、短路、接地等安全隐患。

- 使用记录审查:对起重机械的使用记录进行审查,了解其使用情况、维护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3.3 检验标准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应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的各项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 - 结构和功能检查:起重机械的主要结构件、连接件、传动件等应无明显损坏、磨损、变形等问题;起重机械的主要功能应正常运行。

-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起重机械的限位器、安全绳、过载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有效。

- 电气系统检查:起重机械的电气系统应无漏电、短路、接地等安全隐患。

- 使用记录审查:起重机械的使用记录应完整、准确,并有相应的维护和整改记录。

4. 考核标准4.1 检验结果评定根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的结果,可对其评定为以下几个等级: - 合格:起重机械经过检验,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 不合格:起重机械经过检验,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4.2 处罚措施对于不合格的起重机械,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 停用:对于安全隐患较大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维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模版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模版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保证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

二、检验类别和周期(一)按检验类别划分,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验。

1. 日常检查:对起重机械的运行状况、电气系统、液压系统、传动装置等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每日进行。

2. 定期检测:对起重机械的关键部件、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测和维护,每季度进行。

3. 特殊检验:对起重机械的重大修理、改造、重要部件更换等情况进行检验,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二)按检验周期划分,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如下:1. 小型起重机械:每年检验一次。

2. 中型起重机械:每半年检验一次。

3. 大型起重机械:每季度检验一次。

三、检验内容和要求(一)日常检查:1. 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状况,包括起重臂、伸缩臂、起升机构等是否存在异常噪音、震动等情况。

2. 检查电气系统的工作状态,包括电机、控制器等是否正常运行。

3. 检查液压系统的工作状态,包括液压泵、液压管路等是否存在泄漏、异常压力等情况。

4. 检查传动装置的工作状态,包括齿轮、链条等是否磨损、脱落等情况。

5. 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包括限位器、各种传感器等是否灵敏可靠。

(二)定期检测:1. 检测起重机械的关键部件,包括液压缸、起升机构、回转机构等是否存在磨损、漏油等情况。

2. 检测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包括重载保护装置、高度限制装置等是否准确可靠。

3. 检测起重机械的司机室控制系统,包括操纵杆、行程控制开关等是否灵活可靠。

(三)特殊检验:1. 对进行重大修理、改造的起重机械进行特殊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对进行重要部件更换的起重机械进行特殊检验,确保新部件的安装和调试符合规范。

四、检验记录和报告对起重机械的每一次定期检验都应编制检验记录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 起重机械的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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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552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
正式样本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起重机械)
1、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特种设备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每2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施工升降机每1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
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3、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定期报检制度
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
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4申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保存。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起重机械)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特殊起重机的相应部件应有相应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⑤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⑥需现场拼接或技术改动的图纸及技术要求;⑦必要时应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

2、安装相关资料:
①必要时应提供承重基础的验收或证明文件;②完整规范的自检报告;③安装记录;④移装起重机械应有移装合格证。

3、改造(大修)相关资料:
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4、提供上一检验周期起重机检验报告;
5、在用起重机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清理起重机使用场所卫生,不应有与起重机械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
压值±7%的范围内。

3、对验收检验应准备好额定载重量150%的标准试重物(40只砝码/吨)。

三、应配备的人员:
维保单位至少有2名专业人员(一名电气专业、一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一名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及一名操作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使用登记制度(起重机械)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化在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登记管理,订立本制度。

一、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是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且经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

二、起重机的安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前须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起重机械安装过程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四、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携带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资料、作业人员资格证件等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悬挂于起重机械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六、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起重
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

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七、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机械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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