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文件
铁道部文件(1)

各项目部、各部门:现将铁建设[2012]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学习掌握。
监理公司综合部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12]82号关于开展建设项日单价承包的指导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切实落实铁路建设各方权益和责任,提高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铁路工程建设中开展单价承包试点工作。
一、准确把握单价承包基本特点单价承包是国内外通行的工程建设承包方式。
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是指,招标人根据审核后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提出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进行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在规定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内,合同单价保持不变,施工单位只承担价格风险、不承担工程数量风险,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数量风险。
单价承包的主要特点:一是量价分离、风险共担。
单价承包方式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信息和自身的技术、财务、管理能力进行投标自主报价,在招投标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对工程量负责,在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范围内投标人对综合单价报价负责;二是公平竞争、市场定价。
单价承包方式在工程内容和数量上弱化了标底,增加了招标透明度,使所有投标人能够在招标人提供的同一工程量平台上进行价格方面的公平竞争,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最终确定合理的工程价格,为公平竞争、公正交易、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奠定了基础;三是按图验工、据实计价。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必须依据《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图)工程量进行验工,按投标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据实计价。
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图)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相比,超出规定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的计量项目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等规定协商确定。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6.17•【文号】铁政法[2003]39号•【施行日期】2003.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03年6月17日铁政法[2003]39号)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铁路法制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路,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铁道部规章制定办法》(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对截至2001年底前的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98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公布如下:1.继续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611件。
其中包括需要修改但现时仍为有效的133件。
2.明令废止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263件。
3.宣布失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106件。
具体目录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清理结果,做好本单位相关文件的清理工作。
附件1:继续有效的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1.客运列车运送铁路文件办法铁道部1980年11月13日(80)铁办字1900号*2.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铁道部1981年1月13日(81)铁办字53号*3.铁路文书档案管理规则铁道部、铁道部政治部1982年4月19日(82)铁办字699号(82)政办字32号★4.铁路部门国家秘密密级确定、变更和解密审批程序的规定铁道部1991年2月6日铁办〔1991〕29号★5.铁路部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保密工作暂行规定铁道部1993年7月3日铁办〔1993〕79号6.铁道部关于印章管理的规定铁道部1994年11月5日铁办〔1994〕140号7.铁路计算机网络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铁道部1999年8月6日铁办〔1999〕95号8.铁道部公文处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3月20日铁办〔2001〕26号*9.铁路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暂行办法铁道部1991年2月8日铁体法〔1991〕28号10.关于“铁路部门”含义的解释的通知铁道部1991年9月13日铁体法函〔1991〕423号11.实施铁路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性方案的补充意见铁道部1992年6月27日铁体法〔1992〕74号12.对《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解释铁道部1993年10月11日铁体法函〔1993〕520号13.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铁道部1994年4月22日铁党〔1994〕12号14.关于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十条解释的复函铁道部1994年12月5日铁道部便函15.铁道部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铁道部1995年3月10日铁政策〔1995〕25号16.法规征求意见处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5月2日铁政策〔1995〕12号★17.放开搞活铁路小企业暂行办法铁道部1998年11月24日铁政策〔1998〕13号18.关于公布废止文件的通知铁道部1999年3月23日铁政法〔1999〕86号19.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铁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意见铁道部1999年5月10日铁政法〔1999〕52号20.铁路合同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9月18日铁政法〔1999〕120号★21.铁路内部经济纠纷调解规则铁道部1999年10月25日铁政法〔1999〕138号22.铁路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关制度的通知铁道部2000年6月14日铁政法〔2000〕70号23.关于规范铁路与工程总公司等脱钩企业相互关系的通知铁道部2000年12月15日铁政法〔2000〕114号24.关于深化铁路支线改革的若干意见铁道部2001年2月1日铁政法〔2001〕11号25.关于推进非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3月12日铁政法〔2001〕22号26.关于规范组建铁路局内部客运公司工作的意见铁道部2001年4月26日铁政法〔2001〕36号27.关于落实企业物资采购权责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5月10日铁政法〔2001〕36号★28.铁道部规章制定办法铁道部2001年7月26日部令第6号29.关于部属勘察设计院深化改革的意见铁道部2001年10月16日铁政法〔2001〕100号30.关于发布《2002年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12月21日铁政法〔2001〕130号*31.关于铁路战备事业费使用的几项规定铁道部1981年7月31日(81)铁计字1086号32.新建与改建铁路的基本要求铁道部1987年5月8日铁办〔1987〕393号*33.铁路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规定铁道部1988年5月25日铁战(1988)375号★34.铁路战备科研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铁道部1988年9月3日铁战(1988)723号*35.铁路运营设备大修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铁道部1990年12月21日铁计〔1990〕177号36.既有铁路修建简易立交桥管理规定铁道部1991年11月6日铁计函〔1991〕495号37.节约能源监测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1年12月25日铁体法〔1991〕168号38.铁路电气化抢修(建)技术规程(试行)铁道部1993年11月30日铁计〔1993〕150号★39.铁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铁道部1994年11月28日铁计〔1994〕154号40.铁道部能源监察工作办法铁道部1995年2月17日铁计〔1995〕18号*41.加强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管理的规定铁道部1995年3月9日铁计〔1995〕27号42.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6月12日铁计〔1995〕84号43.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6月12日铁计〔1995〕84号44.铁路环境保护监察办法铁道部1995年8月30日铁计〔1995〕112号45.铁路线路抢修(建)技术规程(试行)铁道部1995年11月6日铁计〔1995〕146号46.铁路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实施细则铁道部1995年11月27日铁计〔1995〕158号47.铁路节能技改专项资金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6年1月26日铁计函〔1996〕57号*48.铁路勘测设计前期工作费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6年3月18日铁计函〔1996〕111号*49.合资铁路管理办法(试行)铁道部1996年5月31日铁计〔1996〕55号★50.铁路环境保护规定铁道部1997年4月23日铁计〔1997〕46号★51.铁路实施《国防交通条例》细则铁道部1997年7月28日铁政策(1997)76号52.铁路隧道抢修(建)技术规程(试行)铁道部1998年4月10日铁计〔1998〕48号53.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道部1998年7月23日铁计〔1998〕85号54.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铁道部1998年12月18日铁计〔1999〕20号55.铁路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道部1999年5月12日铁计〔1999〕54号*56.铁路建设项目方案竞选暂行办法铁道部1999年5月26日铁计〔1999〕60号★*57.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6月11日铁计〔1999〕65号*58.关于加强铁路计划管理改善宏观调控的若干规定铁道部1999年6月15日铁计〔1999〕68号*59.铁路工业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7月15日铁计〔1999〕82号60.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铁计〔1999〕117号*61.铁道部直属单位及高校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9月18日铁计〔1999〕130号★*62.铁路机车车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11月22日铁计〔1999〕151号63.铁路战备储备物资管理规定铁道部2000年1月5日铁计〔2000〕4号64.铁道部投入地方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道部2000年12月8日铁计〔2000〕112号65.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2月6日铁计〔2001〕8号66.铁路第十个五年计划铁道部2001年2月13日铁计〔2001〕53号67.关于铁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7月13日铁计函〔2001〕253号68.铁路战备工作“十五”计划铁道部2001年10月30日铁计〔2001〕136号69.铁路建设项目方案竞选方案实施细则(暂行)铁道部2001年12月3日铁计〔2001〕119号70.铁路“十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计划铁道部2001年12月24日铁计〔2001〕132号71.铁路环境保护“十五”计划铁道部2001年12月24日铁计〔2001〕133号72.关于印发《“八纵八横”路网主通道发展计划》等十个分规划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12月29日铁计〔2001〕134号*73.铁路运输收入工作规则铁道部1983年9月17日铁财(1983)1312号74.铁路事业单位流动资产管理办法铁道部1982年3月15日(82)铁财字417号75.关于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自然灾害损失费用管理的通知铁道部1989年8月4日铁财函〔1989〕376号76.行包、货物保价运输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1年6月12日铁财〔1991〕80号★77.铁路运输企业运营临管铁路财务管理办法铁道部1991年7月30日铁财〔1991〕102号*78.堵漏保收提成办法铁道部1992年8月27日铁财〔1992〕103号79.铁路施工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铁道部1993年6月9日铁财〔1993〕68号*80.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铁道部1993年7月1日铁财〔1993〕33号81.铁路企事业单位对路外投资经营活动中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铁道部1993年7月13日铁财〔1993〕88号★82.铁路内部往来结算暂行办法铁道部1993年11月13日铁财〔1993〕144号83.铁路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实施办法铁道部1993年11月25日铁财〔1993〕157号*84.铁路跨局乘务员公寓内部清算暂行办法铁道部1995年6月23日铁财〔1995〕341号★85.铁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规定铁道部1995年11月10日铁财〔1995〕152号86.铁路工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12月22日铁财〔1995〕177号87.铁路施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铁道部1996年6月10日铁财〔1996〕60号88.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铁道部1996年6月18日铁财函〔1996〕260号89.铁路物资供销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铁道部1996年7月9日铁财〔1996〕69号90.铁路勘测设计企业成本费用管理办法铁道部1996年7月25日铁财〔1996〕76号91.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办法铁道部1996年10月9日铁财〔1996〕107号92.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道部1996年11月6日铁财〔1996〕123号*93.关于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管理和核算的补充规定铁道部1997年2月2日铁财〔1997〕13号94.铁路企业理顺产权关系的若干规定铁道部1997年8月7日铁财〔1997〕79号95.合资铁路公司国有铁路股权及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铁道部1998年1月16日铁财〔1998〕7号96.铁路小型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铁道部1998年2月4日铁财〔1998〕17号★97.铁路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铁道部1998年2月9日铁财〔1998〕18号★*98.铁路运输收入稽查工作规则铁道部1998年2月12日铁财〔1998〕22号★99.铁路行政事业单位兴办企业(公司)若干财会问题的暂行规定铁道部1998年4月7日铁财〔1998〕47号*100.铁路车站空调候车室经营管理办法铁道部1998年9月5日铁财〔1998〕102号101.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铁道部1998年10月30日铁财〔1998〕122号102.铁路会计人员委派制度试行办法铁道部1999年1月22日铁财〔1999〕8号★103.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办法铁道部1999年4月23日铁财〔1999〕45号104.关于铁路企业物资采购实行招投标办法的指导意见铁道部1999年5月22日铁财〔1999〕58号*105.铁路车站空调候车室经营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道部1999年12月10日铁财〔1999〕159号106.关于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财〔2000〕27号★107.铁路施工企业动用历年百含结余实施办法铁道部2000年4月2日铁财〔2000〕42号108.关于加强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工作的补充规定铁道部2000年4月7日铁财〔2000〕45号109.铁路运输企业运营资金管理办法铁道部2000年12月28日铁财函〔2000〕464号110.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铁道部2000年12月29日铁财〔2000〕122号111.铁路运输收入会计规则铁道部2001年1月9日铁财〔2001〕5号11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铁道部2001年1月12日铁财〔2001〕4号113.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2月1日铁财〔2001〕9号114.关于铁路局投资的旅客列车上浮票价回归主业后相关问题处理的指导性意见铁道部2001年3月26日铁财〔2001〕27号115.铁路局客货网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划分办法(暂行)铁道部2001年3月29日铁财〔2001〕25号116.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铁道部2001年4月2日铁财〔2001〕30号117.铁路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14日铁财函〔2001〕203号118.北京、上海--九龙直通旅客列车收入管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16日铁财函〔2001〕237号119.国际铁路联运清算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25日铁财〔2001〕61号120.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考核管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27日铁财〔2001〕65号121.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铁道部2001年7月20日铁财〔2001〕73号122.关于国家铁路担当旅客列车通过或进入合资地方铁路票价核算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7月24日铁财电〔2001〕1号123.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9月28日铁财〔2001〕94号*124.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试行办法铁道部1986年9月19日铁科技(1986)896号★*125.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铁道部1988年4月21日铁科技〔1988〕399号126.铁路企、事业单位计量器具分类管理办法铁道部1989年8月18日铁科技(1989)99号★127.计量监督管理规则(试行)铁道部1990年5月3日铁科技(1990)70号128.铁道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铁道部1993年1月15日铁科技函(1993)17号129.关于转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及《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的通知铁道部1995年5月25日铁科技函(1995)260号130.关于发布《铁道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暂行办法》的通知铁道部1998年1月14日铁科技(1998)14号13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1999年12月30日铁道部部令(1999)2号132.铁路主要技术政策铁道部2000年8月11日铁科教(2000)83号*133.干线铁路动车组开发、运用暂行管理办法铁道部2000年8月11日铁科教(2000)86号134.铁路计量管理办法铁道部2000年12月26日铁科教(2000)120号135.铁路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3月31日铁科教〔2001〕29号136.铁道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4月22日铁科教〔2001〕34号137.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暂行)铁道部2001年6月26日铁科教〔2001〕62号138.关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次)铁道部2001年8月10日铁科教〔2001〕84号139.铁路科技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长期规划纲要铁道部2001年12月28日铁科教〔2001〕139号140.铁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暂行办法铁道部1991年5月8日铁人〔1991〕68号141.铁道部关于做好部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铁道部1996年5月28日铁人〔1996〕50号142.铁道部机关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铁道部1996年10月15日铁人字〔1996〕109号★143.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铁道部1997年3月13日铁人字〔1997〕25号144.铁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铁道部1997年10月27日铁人〔1997〕105号★145.合资铁路公司人事管理暂行规定铁道部1999年4月26日铁人〔1999〕47号146.向中央企业工委移交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等企业领导班子管理职责的通知铁道部2000年9月28日铁办〔2000〕94号*147.铁路车站等级核定办法(草案)铁道部1980年12月31日(80)铁人字2184号148.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铁道部1981年8月27日(81)铁人字1386号149.《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铁路实施办法(修订)铁道部1986年1月28日铁劳〔1986〕64号150.铁路运输安全奖惩办法铁道部1986年4月22日铁劳〔1986〕367号*151.铁路节约原材料、能源奖惩暂行办法铁道部1986年5月23日铁劳〔1986〕481号*152.铁路食品卫生监督实施办法铁道部1986年8月5日铁卫〔1986〕720号★153.铁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铁道部1988年1月26日铁卫〔1988〕87号★154.铁路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监督实施办法铁道部1988年4月8日铁卫〔1988〕330号★155.铁道部技师考核、评审、聘任暂行办法铁道部1988年7月7日铁劳〔1988〕632号★*156.铁路职业危害作业卫生监察办法铁道部1988年11月30日铁卫环〔1988〕764号★157.铁路技师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0年5月22日铁人劳〔1990〕80号★*158.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办法铁道部1990年9月11日铁卫保〔1990〕139号159.铁路行业评聘高级技师试点办法铁道部1991年4月8日铁劳〔1991〕44号160.铁路运输放射性货物核查办法铁道部1992年1月10日铁卫保〔1992〕3号★161.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铁道部1992年2月29日铁卫保〔1992〕20号162.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细则铁道部1992年9月5日铁卫保〔1992〕108号163.铁路建筑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铁道部1993年12月13日铁劳〔1993〕161号164.铁路职工制服监察管理办法铁道部1994年1月10日铁劳函〔1994〕7号★165.铁道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暂行规定铁道部1994年5月24日铁劳〔1994〕41号166.铁路实施消毒管理办法细则(试行)铁道部1994年8月19日铁教卫〔1994〕87号167.铁路路风问题判定及处罚实施办法(试行)铁道部1994年9月13日铁劳〔1994〕101号168.机车乘务员管理办法铁道部1994年10月25日铁劳〔1994〕134号★169.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铁道部1994年11月7日铁劳〔1994〕142号★170.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铁道部1994年12月27日铁劳〔1994〕166号★171.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铁道部1994年12月28日铁劳〔1994〕169号172.铁路公安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办法铁道部1995年1月3日铁劳〔1995〕2号★173.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办法铁道部1995年3月7日铁劳〔1995〕23号★174.国家铁路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法铁道部1995年3月8日铁劳〔1995〕22号175.铁路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铁道部1995年4月18日铁劳〔1995〕50号*176.新设立企事业单位规范组建的若干规定铁道部1995年4月22日铁编〔1995〕9号177.铁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铁道部1995年6月16日铁劳〔1995〕80号*178.铁路局、分局机关机构编制限额管理的规定铁道部1995年7月20日铁编〔1995〕18号★*179.铁路综合治理沿线白色垃圾污染监督管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12月28日铁教卫〔1995〕178号(注:该规章设定的铁路快餐盒卫生许可证行政审批项目已被国务院明令取消)★180.《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铁路实施细则铁道部1996年4月26日铁科技〔1996〕35号★181.铁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6年5月13日铁劳〔1996〕41号182.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深化安全基础建设搞活用工和分配的意见铁道部1996年12月31日铁劳〔1996〕152号183.国家铁路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铁道部1997年2月4日铁劳〔1997〕16号★184.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铁道部1997年5月26日铁劳〔1997〕94号185.新设立企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补充规定铁道部1997年6月19日铁编办〔1997〕7号★186.《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铁路实施细则铁道部1997年6月25日铁教卫〔1997〕67号187.铁路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铁道部1997年6月26日铁劳〔1997〕68号188.铁路车站、旅客列车鼠蟑等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铁道部1997年10月14日铁教卫〔1997〕104号189.铁路劳动安全奖惩办法铁道部1997年11月28日铁劳〔1997〕114号190.铁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铁道部1997年12月28日铁劳〔1997〕124号★191.编组站货车中转奖励试行办法铁道部1998年6月2日铁劳〔1998〕70号★192.行包运输奖励办法铁道部1998年7月12日铁劳〔1998〕80号193.关于调整保价运输奖励比例的通知铁道部1998年8月29日铁劳函〔1998〕242号194.铁路运输企业劳动定员标准铁道部1998年9月23日铁劳卫〔1998〕110号195.关于建立安全监察特派员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铁道部1999年1月13日铁劳卫〔1999〕4号*196.进京、进沪、进穗直通旅客快车和较大车站客运工作竞赛评比办法铁道部1999年2月28日铁劳卫〔1999〕171号197.跨局旅客列车正晚点奖罚办法铁道部1999年3月8日铁劳卫〔1999〕31号198.铁道部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铁道部1999年5月28日铁劳卫〔1999〕66号199.关于清理整顿和加强非常设机构管理的通知铁道部1999年9月21日铁劳卫〔1999〕122号200.关于清理整顿奖励工作的通知铁道部1999年9月30日铁劳卫〔1999〕131号201.铁道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9年11月18日铁劳卫〔1999〕149号202.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标准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12月16日铁劳卫〔1999〕163号203.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工资管理的通知铁道部1999年12月30日铁劳卫〔1999〕176号★204.关于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劳动工资管理有关问题意见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8号★205.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206.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207.铁路运输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31号208.关于公布铁路局、分局机关编制限额和领导职数的通知铁道部2000年4月30日铁劳卫〔2000〕50号209.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道部2000年7月21日铁劳卫〔2000〕75号210.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职工岗位达标培训工作的意见铁道部2001年1月6日铁劳卫函〔2001〕506号211.铁路运输企业典型岗位标准(试行)铁道部2001年2月28日铁劳卫〔2001〕19号212.关于进一步推进减员增效工作的实施办法铁道部2001年3月7日铁劳卫〔2001〕20号213.关于全面推进职工竞争上岗的意见铁道部2001年3月7日铁劳卫〔2001〕20号214.青藏铁路卫生保障若干规定铁道部2001年5月15日铁劳卫〔2001〕39号215.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铁道部2001年6月6日铁劳卫函〔2001〕197号216.全路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11日铁劳卫函〔2001〕198号217.铁道部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22日铁劳卫〔2001〕59号218.设计院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铁道部2001年7月20日铁劳卫〔2001〕74号219.关于铁路科研、设计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铁道部2001年7月20日铁劳卫〔2001〕74号220.关于对部属勘察设计院机构编制管理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铁道部2001年10月15日铁劳卫〔2001〕98号221.铁路卫生防疫监督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铁道部2001年10月26日铁劳卫〔2001〕106号222.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建设期间高原地区工资补贴、流动施工津贴、休假制度的复函》铁道部2001年10月31日铁劳卫函〔2001〕390号223.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铁道部2001年11月29日铁劳卫〔2001〕116号224.铁路局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宏观调控实施办法铁道部2001年12月31日铁劳卫〔2001〕138号*225.铁道部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办法铁道部1985年9月16日(85)铁基字987号*226.铁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实施办法铁道部1985年12月31日(85)铁基字1321号*227.标准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1986年6月12日铁基〔1986〕591号*228.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道部1989年10月21日铁建〔1989〕129号*229.铁路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0年12月31日铁建〔1990〕191号★*230.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铁道部1994年11月21日铁建〔1994〕151号*231.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道部1996年4月5日铁建〔1996〕13号232.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1997年12月31日铁建〔1997〕125号★*23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铁道部1998年3月3日铁建〔1998〕25号★234.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实施暂行规定铁道部1998年3月30日铁建〔1998〕34号★235.铁路建设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铁道部1998年4月5日铁建〔1998〕43号★236.合资铁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铁道部1998年5月22日铁建〔1998〕66号237.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道部1998年9月25日铁建管〔1998〕115号*238.铁道部优质工程评选办法铁道部1999年5月3日铁建设〔1999〕50号*239.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8月22日铁建设〔1999〕98号240.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道部1999年8月22日铁建设〔1999〕99号24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铁道部1999年9月18日铁建设〔1999〕119号242.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铁道部1999年11月6日铁建设〔1999〕142号★24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库管理办法铁道部2000年5月12日铁建设〔2000〕56号244.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道部2000年8月7日铁建设〔2000〕80号245.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招标降造费使用暂行规定铁道部2000年8月11日铁建设〔2000〕82号246.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调查与设计办法铁道部2000年10月7日铁建设〔2000〕95号247.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道部2000年12月21日铁建设〔2000〕117号248.铁路建设项目勘查设计咨询暂行办法铁道部2001年3月14日铁建设〔2001〕21号249.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铁道部2001年6月7日铁建设〔2001〕48号250.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道部2001年11月27日铁建设〔2001〕117号*251.关于利用从九龙回空车辆装运货物的暂行规定铁道部1980年4月5日(80)铁外字572号*252.实施《关于利用从九龙回空车辆装运货物的暂行规定》的几项补充规定铁道部1980年6月6日(80)铁外字928号*25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法铁道部1989年8月23日铁外〔1989〕104号254.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办法暂行规定铁道部1993年4月6日铁外〔1993〕36号255.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口岸工作管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2月14日铁外〔1995〕15号256.国际旅客联运补充规定铁道部1995年11月30日铁外〔1995〕169号257.国际铁路联运快件包裹运输管理办法铁道部1995年6月30日铁外函〔1995〕355号258.北京、上海--九龙直通旅客列车办法铁道部1997年1月30日铁外函〔1997〕28号。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26•【文号】铁劳[1997]94号•【施行日期】1997.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5月26日铁劳(1997)94号)部属各单位:《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铁路临时工工作证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三、铁路劳务工务工证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铁道部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铁路用工(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公、检、法人员,下同)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劳务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
劳务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铁路用工坚持总量控制、规范工资支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用工新机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录(使)用第五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时,应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计划指标以内,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条件,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应与录用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含施工企业)因缺员和生产任务需要使用临时工、劳务工时,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劳动计划以内和“其他人员”比上年减少的前提下,严格条件,择优录用。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8.02.24•【文号】国铁科法〔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中车,中国通号,中国铁通,中国铁物,中交集团,中国建筑,中国电建,各地方铁路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冶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冶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十批清理,同时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的原铁道部工程建设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
现将第十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一、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文件经国家铁路局组织专家评审,《关于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1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铁办〔2011〕68号)、《关于开展隧道衬砌等铁路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的通知》(铁建设〔2011〕172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的通知》(铁建设〔2009〕210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通知》(铁建设〔2011〕108号)、《关于组建铁路隧道专>抢险救援队伍的通知》(铁建设〔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80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通知》(铁建设〔2008〕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共14个文件主要涉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企业内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
铁 道 部 文 件113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 [2006] 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0.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与保护,现将《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铁道部官方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行业性标志管理与保护,提升中国铁路整体品牌形象,维护铁路产品及服务信誉,依法打击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道部官方标志,是中国铁路的象征性标志,由铁道部专属所有并实施控制。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第三条铁道部官方标志包括以下四种:1.路徽图形(白底黑图(图1);2.路徽图形(白底红图(图2);3.路徽图形加“中国铁路”文字(白底黑字黑图(图3);4.路徽图形加“中国铁路”文字(白底红字红图(图4)。
“中国铁路”字体为黑体,路徽图形及尺寸比例按照铁道行业标准TB/T1838的规定制作。
凡使用铁道部官方标志,应当符合上述图形、色彩、字体及尺寸比例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条铁道部官方标志的使用范围包括:1.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和其他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铁路单位及其举办的各类活动;2.铁道部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以及上述单位举办的各类活动;3.国铁控股、参股的合资铁路公司及其举办的各类活动;4.中外政府间举办的铁路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项目,铁道部组织开展的境外铁路项目;5.铁道部批准使用的铁路职工证章、证件、文书、信笺、信封、铁路制服,铁路移动、固定设备等设施设备以及其他铁路公用物品标记;6.铁道部批准的铁路报刊、书籍、音像等制品,铁路网站及各类文化体育活动;7.铁道部批准可以使用铁道部官方标志的其他单位、载体或活动。
铁道部文件[(199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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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文件铁运[1999]103号-------------------------------------------------------- 关于发布《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通知各铁路局:为了贯彻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搞好电力及安全工作,提高电力设备质量、供电质量和管理水平,特修订发布《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原(83)铁机字1000号文发布的两项规程同时废止。
各铁路局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落实。
执行中要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报部。
规程另发单行本。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机务电力规程通知抄送:部鉴定中心,部内政法、安监司。
铁道部办公厅 1999年10月13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整理者: 乐建朝2004-12-19一九九九年六月目录总则 ------------------------------------ 第一章管理-------------------------------- 第二章供电与用电-------------------------- 第三章电力设备运行------------------------ 第四章电力设备检修------------------------ 第五章电力设备鉴定------------------------ 第六章电力设备试验------------------------电力管理规则总则电力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能源。
它与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行车安全有着密切关系。
自动闭塞电线路、电力贯通线路及铁路变、配电所、电源线路等设备构成的供电网络是铁路重要的行车设备。
铁路电力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满足铁路运输生产需要。
电力部门全体干部和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精通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术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
铁道部办档8号文《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精心整理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法。
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竣工文件管理第六条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协助指导。
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理归档的责任。
内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前,要重点督促,帮助施工单位编好竣工文件。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1.2.2条: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总监组织专监师会同承包单位到现场进行实物检查,认可后签发《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
总监签发全部单位工程的《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后,承包单位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1.2.3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交本标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总结)第十五条•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按接管单位档案部门提出的要求,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工作。
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
第十六条各单项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要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按工程项目和内容分别放在平时立卷盒内,以防文件材料的散失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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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技[2009]45号关于发布《铁路机车车辆设计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铁路局(公司),齐齐哈尔,哈尔滨,太原,济南,西安,唐山,北京二七,兰州金牛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南车长江,眉山,二七,石家庄,四方,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资阳,戚墅堰,洛阳,襄樊机车有限公司,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南车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青岛四方-庞巴迪-鲍尔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柳州机车车辆厂,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东方新兴车辆有限公司,有关机车车辆厂(公司),各部派驻验收机构,中铁快运,特货,集装箱公司,中铁工程,建筑,物资总公司,各有关研究院(所):为贯彻《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4号),适应铁路装备快速发展的要求,铁道部对《铁路机车车辆产品设计许可实施细则》(铁科技[2006]170号)和《轨道车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设计许可实施细则》(铁科技[2006]171号)进行了修订,统一整合为《铁路机车车辆设计许可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机车车辆产品设计许可实施细则》(铁科技[2006]170号)和《轨道车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设计许可实施细则》(铁科技[2006]171号)同时废止.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八日铁路机车车辆设计许可实施细则总则为加强铁路机车车辆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4号),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所称铁路机车车辆为《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附件《铁路机车车辆类型目录》及《关于大型养路机械架桥机组车辆铺轨机组车辆铁路救援起重机补充纳入〈铁路机车车辆类型目录〉的通知》(铁运[2007]149号)附件《新增铁路机车车辆类型目录》中所列产品,详见《铁路机车车辆类型汇总目录》(附件1).凡设计用于中国铁路使用的新型机车车辆(以下简称新车,进口的新型机车车辆除外),必须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铁道部许可,取得型号合格证.铁道部行政许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机构)负责受理型号合格证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型号合格证申请由铁道部科学技术司(以下简称科技司)会同运输局负责审查,科技司负责型号合格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取证条件取得型号合格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申请人应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设计人员数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完备的设计手段和必要的试验手段,必备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及检测手段,相适应的制造工艺,产品设计制造质量,信誉良好;申请人申请压力容器类罐车,起重机械类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应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设计许可证和制造许可证;新设计的机车车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发展政策,铁路装备现代化及铁路运输的要求,对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新车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通过审查;新车整车和关键部件通过型式试验;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合格;样车通过技术审查(鉴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和审查申请人提出型号合格证申请应当采用由铁道部提供的格式文本,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型号合格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铁道部行政许可申请书(附件2,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审查表(附件3);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材料.行政许可机构受理型号合格证的申请后,科技司会同运输局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查条件的,及时组织专家对新车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对申请人的设计能力,现场生产条件(生产设施,生产设备,检测手段和工作环境等)进行考察及对重要部件和子系统进行专项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样车试制,型式试验,运行考核,作业考核,解体检查及相关技术审查和鉴定.审查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新车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审查,样车技术审查(鉴定)应提交技术材料: 新车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审查的申报技术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来源;研制开发论证报告;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及说明;整车和关键部件结构,参数,性能等计算报告;必要的前期试验研究报告.样车技术审查(鉴定)的申报技术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铁道部批复的设计任务书或设计方案及审查意见,样车技术鉴定时还应提供铁道部批复的样车技术审查意见;研制工作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试制工艺报告;质量检测报告;部派驻验收机构意见;主要图纸,技术条件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必要的整车和关键部件结构,参数,性能等计算报告;整车和关键部件型式试验报告;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报告.型式试验本细则所称型式试验,是指按照标准和技术条件对整车及关键部件所做的基本参数,结构和性能等检验,由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样车型式试验前,应完成关键部件的型式试验.关键部件在型式试验后基本参数,结构,性能有重大修改的,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专业技术机构和申请人应共同拟定样车型式试验大纲,报铁道部批准后实施.样车型式试验大纲要符合现行标准和技术条件要求,确保试验项目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必要时,铁道部组织专家对型式试验大纲进行审查.专业技术机构在型式试验完成后,提交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专业技术机构必须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取得相关资质,而且得到铁道部认可,必须保证型式试验结果的真实性,对所作出的结论承担法律责任.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本细则所称运行考核,作业考核,是指样车在营运线路上按照实际运行和作业要求通过规定里程或时间,负荷率所进行的考核;所称解体检查,是指样车达到运行考核,作业考核规定里程或时间,负荷率后,对样车进行分解检查,并进行测试评定.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由专业技术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机构和申请人及相关运用部门共同拟定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大纲,并报铁道部批准后实施.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大纲要充分考虑现行标准和技术条件的要求,确保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项目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对于采用成熟,可靠关键部件及技术的样车可缩简运行考核,作业考核时间,里程及项目.必要时,铁道部组织专家对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大纲进行审查.专业技术机构在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完成后,提交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报告.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要按大纲规定的计划连续实施.必要时,在技术鉴定前可进行小批量试生产扩大运行考核,作业考核.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过程中进行重大技术修改(指可能影响新车结构,参数,性能)时,须报铁道部备案,并对改进的样车进行相关补充试验.必要时,重新进行型式试验,运行考核,作业考核.负责组织样车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的专业技术机构必须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取得相关资质,而且得到铁道部认可,必须保证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解体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对所作出的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型号合格证的批准铁道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铁道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设计方案审查,型式试验,样车技术审查,运行考核,作业考核,解体检查,技术鉴定,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对通过型号合格证申请审查的机车车辆,铁道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型号合格证.型号合格证编号格式为:####—XXX—A—%%%%,####—为铁路机车车辆名称汉语拼音(例如TLHC为铁路货车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XXX—为被许可企业代码,A—表示型号合格证,%%%%—为型号合格证序列号.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只颁发给主持机车车辆研制企业.联合研制的机车车辆,在型号合格证上注明主要联合研制企业.对未通过型号合格证申请审查的机车车辆,铁道部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自收到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连续2次审查不合格的,在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监督和管理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被许可企业需要延续取得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60日前向铁道部提出延期申请. 生产企业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上标注型号合格证编号和有效期.取得型号合格证的机车车辆进行重大技术修改的,企业应重新申请型号合格证. 变更型号合格证被许可企业名称,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在60日内(以核发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向铁道部申请办理型号合格证变更.变更型号合格证被许可企业,应提交变更理由说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重新申请型号合格证.其中,有关机车车辆的申请材料仍沿用原有的申证材料;有关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需按本细则的要求申报.被许可企业应接受铁道部组织的监督检查.企业应根据检查要求提交能充分证实产品设计与制造一致性的相关证据.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由铁道部作出限期整改等处理决定.企业完成整改后,应在6个月内向铁道部提出复查申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型号合格证:企业擅自对取证产品设计进行重大修改.因产品设计缺陷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型号合格证,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型号合格证.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型号合格证.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其它应当撤销型号合格证的情形.被撤销型号合格证的企业,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号合格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型号合格证:取证产品已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发展政策,铁路装备现代化及铁路运输要求.变更型号合格证被许可企业的原型号合格证.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其它应当注销型号合格证的情形.附则本细则由铁道部科技司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机车车辆产品设计许可实施细则》(铁科技[2006]170号)和《轨道车和大型养路机械产品设计许可实施细则》(铁科技[2006]171号)同时废止.附件: 1. 铁路机车车辆类型汇总目录2. 铁道部行政许可申请书3. 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审查表4. 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附件1:铁路机车车辆类型汇总目录序号编号名称序号编号名称1001蒸汽机车6005起重轨道平车1002内燃机车6006收轨平车1003电力机车7001捣固车2001电力动车组7002清筛车(机)2002内燃动车组7003稳定车2003铁路救援起重机7004配砟整形车3001卧车7005钢轨打磨车3002座车7006线路大修列车3003餐车板结道床处理车(机) 3004行李车7008物料输送车3005发电车7009钢轨探伤车3006邮政车7010桥梁检修车3007试验车7011隧道检测车4001棚车7012道床吸污车4002敞车7013钢轨铣磨车4003平车7014作业测量车4004冷藏车7015移动式焊轨车4005矿石车8001接触网架线作业车4006罐车8002接触网放线车4007家畜车接触网检修车5001特种车辆8004接触网检测车6001重型轨道车8005接触网立杆作业车6002起重轨道车8006绝缘子水冲洗车6003发电轨道车9001架桥机组车辆6004轨道平车9002铺轨机组车辆附件2:铁道部行政许可申请书个人申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单位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行政许可申请项目行政许可申请内容所附申请材料目录注:以下内容由受理机构填写.受理人(审核人): 收到日期:附件3: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审查表企业名称: (盖章)企业代码: 法人代表: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联系人: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办公市,路电话,移动电话)联合企业:申请日期:填写说明应用计算机制作,根据填写内容,可自行调整各页.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产品型号,名称应与铁道部行业标准中要求的表示方法一致."八,申证产品必备的生产设施"指基本固定的厂房,行车类设施."位置"列填写要求:属本企业的填"本企业"."十,申证产品必备的工艺装备"中有型号的,请说明.封面须加盖公章(企业公章复印无效).目录企业概况(用文字叙述,不能多于1500字,应包括企业性质,主营业务,注册资本,固定资产,员工总数,生产设备总数,采用的管理体系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产品研发与生产能力及品种,市场占有率,发展简史,获得主要荣誉等.)产品研发能力1 产品研发战略2 研发人员情况(人员数量,结构,教育背景,能力经验等)3 现代先进设计方法应用情况4 产品试验手段情况(说明自主试验能力和依托外部试验资源情况)5 国内外联合产品研发情况6 成熟的产品研发业绩主要技术管理制度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编号主要管理人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从事本职务连续年限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及计量人员,技术工人数量级别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及计量人员技术工人(含技师)初级中级高级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范围认证机构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管理者代表职务质量管理部门专职从事质量管理人数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员工总数质量管理体系简述(附体系结构图,认证证书)企业管理(用文字叙述,不能多于1500字,应包括企业管理基本情况,管理体系及现代管理方法与手段应用等.)申证产品必备的生产设施序号生产设施数量情况描述位置1应有与产品制造技术相适应的工作场地,环境条件,设施配置及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建筑和厂房面积.2整车和大型部件,构件生产场地,车间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起重设施.3有足够的供水,供电,供气设施.4有满足液压,气动,电气装置生产组装要求的专用场所.5具有防尘,保温,湿度控制的专用涂装车间.6具备申证产品落成要求的调试线路,性能试验线路和出厂前例行交验,运行试验线路.7材料,配件的存放应有专门的区域,满足相关规定的储存条件和防护措施.8转运,传送重要零部件的专用设备.申证产品必备的制造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适用产品及工序1原材料下料,处理设备(1)(2)2重要零部件的机械加工设备(1)(2)3自动焊接,切割设备(1)(2)4架车机,零件清洗设备(1)(2)5轮对加工,压装设备(1)(2)6热处理设备(1)(2)7表面处理设备(1)(2)8铸,锻及成形设备(1)(2)申证产品必备的工艺装备序号工艺装备名称规格数量适用产品及工序1重要箱体,机体,重要零件机械加工专用工装(1)(2)2重要铸,锻,冲压零件专用工装(1)(2)3软(硬)管路制作模具(1)(2)4车体,车架,转向架,罐体等重要结构件专用组焊工装(1)(2)5司机室焊接,组装专用工装(1)(2)6重要总成组装用工装(1)(2)7整车,整机组装用台架(1)(2)8其它(1)(2)申证产品必备的计量与检验,试验手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位置1理化检测设备(1)(2)2计量设备(1)(2)3无损检测设备(1)(2)4重要零部件机械加工检验设备(1)(2)5重要结构件制造精度检验设备(1)(2)6重要零部件及电气装置试验台(1)(2)7整机性能检测,试验台(1)(2)3年以来同系列产品的设计制造业绩说明(至少应包括同系列产品出厂清单,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持续改进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仅压力容器类罐车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起重机械设计,制造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仅起重机械类机车车辆提供)样车照片项目来源(说明项目来源,提供企业与用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以及铁道部批复的有关文件等.)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审查,样车技术审查(鉴定)意见(提供铁道部批复的设计任务建议书或设计方案审查,样车技术审查(鉴定)意见等有关文件.)研制开发论证报告(重点论证产品研制开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主要包括:市场需求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预测,国内外同类产品现状,企业技术优势,产品研制的基础和条件.在产品设计方案中,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解决,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及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情况.)研制工作报告(至少应包括项目来源,研制目标,研制过程,主要用途,主要性能参数和尺寸,主要结构,主要配置,主要设计计算,型式试验,主要技术特点,技术可行性分析(工艺性,安全性,可靠性,环保性,经济合理性等)及结论等.)设计图纸,技术条件(设计图纸应包括:设计总图,主要结构图,系统布置图及工作原理图.技术条件应包括:适用范围,设计依据,引用标准,产品用途,运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寸,主要结构和配置,重要材料选择,试验方法及检验,验收规则等.)申证产品应遵循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列出申证产品应遵循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录,包含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和确认的企业标准.)试制工艺报告(至少应包括:整机及主要部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结构特点,制造工艺特点,组装要求,工艺技术难点,检验,试验与试制工艺验证等;同系列产品在生产期间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工艺审查,标准化审查及改进情况.)型式试验大纲及试验报告(应包括静态检测,线路试运行及动力学试验等,用于客运专线的机车或动车组,必要时提交空气动力学试验报告.)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分解检查大纲及报告(应包括运行考核,作业考核和分解检查项目,实施计划,工作分工,结论等.)其它附件4: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产品种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被许可企业:联合企业: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年月日有效发证日期:年月日主题词:科技机车车辆设计通知抄送:铁道部沈阳,北京,太原,武汉,南京,成都机车车辆验收办事处,中国南,北车集团公司,部内政法司,建设司,安监司,运输局.铁道部办公厅 2009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