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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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4篇)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1、应聘者身心健康;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确保公务人员的选拔任用、奖惩、调动、职务管理等各项事务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事业组织或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能上能下、相互配备、合理流动的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第二章人才选拔和任用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公开招聘人才。

招聘程序应当公开、透明,选拔对象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六条人才选拔考试应当按照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内容,确保选拔出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

第七条招聘人员的录用应当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

录用结果应当及时向招聘考生公布。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职称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公开、公正。

对于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应当鼓励其参加职称评审,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的特点,适时组织内部竞聘,选拔人才担任一定职务。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岗位需要和工作经验,采取培养、聘任等方式,选拔并任用各级领导干部。

第三章奖励和激励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成绩和个人贡献,以及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对优秀人才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奖励方式可以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职级等形式。

奖励的选择应当公正、公平,遵循事业单位的规定和程序。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对于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潜力的人才,给予培养、奖励等适当的激励措施,鼓励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篇)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篇)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篇)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精选3篇)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篇1(1)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1.1.工时制度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午餐时间:12:00-13:001.3.各种假期的规定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y-g/br-f08-01《请(休)假申请单》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事管理行为,促进员工稳定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企业应遵循本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第三条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员工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评估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有关规定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确保人员配备和岗位匹配。

第八条企业应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人才,不得搞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

第九条招聘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

第十条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公司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新员工应在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第十三条企业应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七条企业应公开薪酬政策,使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构成和变化规则。

第十八条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随意扣减。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绩效奖金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劳动关系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与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员工代表机制,保障员工的参与和监督权利。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一、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人事管理过程中,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确保各项人事安排都以公平的方式进行,并没有任何歧视。

2. 先进选人用人原则: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坚持以能力为导向,注重绩效评估和培养,以提高单位的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 依法依规原则:在人事管理中,始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人事管理行为。

4. 激励激励原则: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热情和干劲,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

5. 效益导向原则:在人事管理决策中,始终注重单位的整体利益和效益,充分考虑到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二、人事管理职责分工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各类人事规章制度和人才选拔计划,协助单位领导层做好人事工作。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录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确保部门人员结构合理和工作高效。

3.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单位的人事档案、薪酬福利、人事合同和劳动纠纷等事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人才选拔和培养1. 招聘选拔:确定招聘职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注重考核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岗位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帮助其熟悉工作职责和岗位技能要求,培养其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3. 职称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定,建立评定机构和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绩效评估:制定绩效评估制度,通过定期考核和工作表现评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质量。

四、薪酬福利管理1. 工资福利: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工资福利政策,确保工资由岗位要求、绩效和市场竞争水平等因素确定,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2. 市场调查: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查,确保单位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有效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

3. 弹性福利:根据员工需求和工作特点,提供灵活的福利制度,如带薪休假、培训津贴等,提高员工满意度和福利感。

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摘要:国有企业需认识到当前制度改革紧迫性,以三项制度改革中“六能”标准为基石,不断进行人事制度管理体系改制创新,带动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优势形成,提高国有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水平。

关键词:三项制度改革;六能管理;国有企业;人事制度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改革是发挥国有企业现时代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基石。

在制度改革和建设完善当中,人事制度是诸多制度改革的基础,只有人事管理制度得到全面优化,才能够真正带动国有企业在运营管理方面具备活力,形成合力,更好地参与到社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当中来。

三项制度改革的全面落实和持续发展,既定了国有企业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原则和方向,国有企业应当从制度目标和国企自身定位出发,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策略,不断推进人事制度的全面优化。

一、三项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三项制度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所持续推进的改革战略,针对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国企内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能上能下、员工需要能进能出、收入需要能增能减的战略要求。

而“六能”标准也成为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果评判标准。

2016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常态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同时对三项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需求。

对于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和优化来说,三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其中六能管理机制的建设是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格局的制度基础,也是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经济发展当中保持企业自身活力、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通过制度建设,企业内部员工积极性不断提高,在岗工作当中的创造力得到全面激发。

借助三项制度改革能够实现权、责、利三者的协同,使员工能够认识到个人发展与国有企业发展的同步性,员工能够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三项制度改革在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当中的指导意义国有企业在多年的市场化发展当中常常被社会各界诟病管理系统陈旧、效率不高,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应当积极通过制度创新,来提升自身在市场竞争当中的活力,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建设发展方面的优势。

学区人事管理制度

学区人事管理制度

学区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区内的人事管理工作,保障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二、人事管理机构1. 学区人事管理委员会:设立学区人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学区的人事管理工作。

2. 人事管理部门: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档案管理、招聘录用、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人事管理基本原则1. 选拔任用人才: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选拔和任用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的教职员工。

2. 公平公正:人事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择优录用、激励人才、公开竞争的原则。

3. 激励奖惩: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或违纪违法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4. 民主参与: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区内的人事管理工作,建立民主、法治的人事管理制度。

5. 保障权益: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权利。

四、人事管理程序1. 招聘录用:根据学区的教育教学需求,确定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教职员工,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和录用。

2. 岗位分配:按照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确定其适合的岗位和职务,确保人员与岗位的匹配。

3. 培训培养: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对在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

4. 职称评定:根据不同教职员工的职称评定条件,进行职称评定工作,鼓励人才成长。

5. 工作考核: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工作考核,评价其工作绩效,确定奖惩措施和晋升调整。

6. 晋升调整: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需要,进行晋升和调整,激励人才,推动工作发展。

五、人事纪律1. 遵守法律法规:教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区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 维护学校形象:教职员工应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3. 遵循职业道德:教职员工应遵循教育教学职业道德规范,保持教书育人的职业操守。

4. 服从管理安排:教职员工应服从学区人事管理委员会和人事管理部门的管理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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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招聘及录用管理制度 2 第二章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5 第三章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10 第四章劳动合同及员工档案管理 13 第五章附则 16 附件一、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二、应聘登记表附件三、员工登记表附件四、加班申请审批单附件五、考勤确认单附件六、出差派遣单附件七、公出、出差确认单附件八、请假单附件九:薪酬调整管理流程附件十:薪酬确定管理流程附件十一:薪酬调整评估表附件十二:薪酬调整审批表附件十三、是否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十四、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附件十五、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附件十六、终止劳动合同协议附件十七、财务结算通知单附件十八、劳动合同台帐招聘及录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一)、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系统,加强公司在人员的招聘、录用、转正、离职程序上的管理力度,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一)、申报岗位空缺和发布招聘信息1、各专业所岗位发生空缺时,以季度为周期,填写《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展招聘。

2、各专业所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并组织面试考核。

3、行政人事部在接收已签批完成的《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确定招聘形式(包括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人才交流机构、猎头公司推荐、内部员工推荐等)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二)、开展招聘1、内部招聘(1)、内部招聘分为内部竞聘、内部员工推荐两种形式;行政人事部依据招聘人员的任职要求与公司人力资源结构分析,确定内部招聘的形式后,通过公司信息平台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公司员工或推荐人员均可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得出初试意见后提交公司副总审核进行人员筛选,进入复试。

(3)、确定用人后,内部员工推荐人员则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

2、外部招聘(1)、外部招聘形式主要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人才交流机构、猎头公司推荐等,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发布招聘信息,同时确定各招聘周期的招聘流程与要求。

(2)、应聘简历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初选,针对学术水平、专业技能、素质经验等因素并结合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做出初步评价,并将筛选的简历及时反馈招聘部门负责人;确定初试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安排面试。

(3)、面试人员的初试由行政人事部会同各专业所负责人进行,初试人员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同时行政人事部对初试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实。

(4)、初试通过后,复试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

3、招聘流程第四章录用(一)、经面试合格确定录用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告知具体报到时间与要求同时通知专业所负责人。

(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照片、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技术等级证书、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工资发卡银行卡号、社保号。

(三)、原则上,各部门不得先录用,后补办手续;特殊情况,应事先与行政人事部沟通。

第五章入职(一)、员工入职填写《员工登记表》,行政人事部将此表与其相关材料收集备案并及时修改通讯录。

(二)、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公司背景及现行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等。

(三)、入职培训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引领新员工与公司各专业所员工见面。

(五)、培训结束后转入试用阶段,普通员工从入职日起30个工作日为观察期,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开展、工作态度等进行调查评估,合格则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以报告形式上报相关领导。

附则:附件一、部门招聘计划申报表附件二、应聘登记表附件三、员工登记表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客观、公开、严明(三)、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内容(一)、程序内容1、日常工作: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这是之前拟定的工作时间,没有区分夏季和冬季,在办公室询问了他们,他们说的时间如果提前到一点,那下班时间是否一样的有变动5.30)2、加班:(1)、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未在规定有效时间内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2)、因工作性质需要,在其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加班、值班(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以换休;(3)、周末和法定假日的加班、值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审批单》,在加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逾期未交者视为其自动放弃、不计算加班;(4)、加班时间用以换休,所有加班以签审确定的《加班申请审批单》为准。

(二)、考勤记录管理1、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除外)都需在办公地点进行指纹机考勤,考勤月的起止日期为每月的1日到31日(或30日)。

2、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监督,上、下班工作时段各打卡一次(共计2次/天);代打考勤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一次罚款50元,三次(含)以上扣发当月一半工资。

3、员工因公不能考勤的,需填写《考勤确认单》,注明外出和返回时间、事由、考勤异常原因,并由专业所负责人及副总签字确认。

4、《考勤确认单》须在考勤异常的两个工作日内报行政人事部,考勤异常上报属自动自觉行为,行政人事部不做催办或督导。

(三)、出差管理1、由于工作需要出差日期在两天及以上,由专业所负责人填写《出差派遣单》报行政人事部存档,由出差员工安排相关日程与工作计划。

2、员工公出、出差而未能正常考勤的,需在公出、出差返回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公出、出差确认单》,并由部门或专业所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签字确认,将《出差派遣单》和《公出、出差确认单》一同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需总经理签字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上报签批。

逾期不报、考勤汇总(每月1日)前没有补办手续者,按实际考勤记录处理(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迟到、早退、旷工定义及处罚细则公司给予每人每月6次(含)考勤异常(忘记打卡、迟到15分钟以内)不予处理的机会,超过6次而未主动及时完善《考勤确认单》和请假手续的,按照以下细则处理:1、迟到(1)、员工上班打卡的时间晚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的为迟到。

接受以下处罚方式;(2)、迟到罚则:迟到30分钟内罚款50元/次;迟到31-60分钟内扣罚100/元/次;迟到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3)、全月累计迟到3次(含3次)以上5次以下给予口头警告一次,月累计超过5次(含5次)以上10次以下则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月累计迟到10次以上(含10次)则给予记过一次。

2、早退(1)、未到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而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即为早退;(2)、早退工资计扣办法: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者扣罚20元;早退11~30分钟(不含30分钟)者扣罚50元;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者按全天旷工处理;(3)、全月累计早退2次(含2次)以上,给予口头警告处理,早退达到3次(含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理,早退达5次(含5次)以上给予记过处理。

3、脱岗(1)、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或同事知晓离开工作岗位二十分钟以上或以虚假理由离开工作岗位二十分钟以上,即为脱岗;(2)、脱岗30分钟(不含30分钟)以内按“迟到”规定处理;(3)、脱岗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规定处理。

4、旷工(1)、早退或脱岗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迟到一小时以上情况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视为旷工;(2)、旷工工资计扣办法:旷工者本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考勤天数)×旷工天数×2;(3)、旷工1天以内,除按规定计扣工资外,给予警告处罚;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3天)或月累计旷工时数达5天(含5天),除按上述规定计扣旷工工资外,公司有权将按离职管理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给公司带来其他影响追诉的权利。

(五)、假类1、所有假类都需提前一天(请假三天以上需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单》;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原则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直接领导及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并销假后补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单》由申请人自行完成签批并提前一天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补请假手续的需在消假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批手续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所有《请假单》都须在考勤汇总(每月1日)前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实际考勤记录处理(迟到、早退或旷工)。

请假审批权限:所有员工请(休)假均由专业所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签字确认,报行政人事部备案;2、法定假期:按国家当年法定假规定执行。

3、病假及规定:(1)、病假一天以内的须持病假证明或购药发票,连续病假两天以上者须持有病假期间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病休建议证明;连续病假在15-30天内须出具市级医院(或相当于市级医院的医疗单位或机构)病休建议;(2)、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将真实情况通知专业所负责人,并报总经理知晓,按第(1)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3)、病假期间工资计发:病假15天以内,扣发请假日数内日工资的40%(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考勤天数);病假15天(含)至30天(含),扣发请假日数内日工资的70%;(4)、连续休病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者,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痊愈后如能具备岗位要求健康情况,可返岗,待遇不变;(5)、病假期间如遇产假、婚假、丧假时,前后病假时间应合并计算,病假期内如遇有公休日或法定休假日,则按病假处理;(6)、试用期员工请病假,则其试用期作相应延长。

(7)、年度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取消加薪、评优等资格。

(8)、公司给予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每月一天的带薪病假。

4、事假及规定:(1)、工资计发:员工事假不计发请假日数内的工资(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考勤天数);(2)、连续事假:连续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含5天);(3)、累计事假:员工在本公司全年累计事假许可时限如下(超过事假天数双倍扣发请假日数内的工资);年度事假累计超过以下天数,取消当年加薪、评优、年终奖金等资格: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8天/年;专业所负责人级及以下员工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0天/年;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超过天数除按规定扣发请假日数内工资并应顺延试用期;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终止试用。

5、婚假及规定:(1)、按国家《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依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职工,公司给予婚假3天,如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晚婚条件:女满24周岁且男满26周岁)公司再多给予晚婚假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2)、试用期员工无婚假;(3)、结婚登记时间必须为进入公司以后,方可享受婚假;(4)、员工必须在结婚登记后6个月内一次性取假;(5)、晚婚假天数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即含国家规定节、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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