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程序
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4、对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5、安全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治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或部门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制定切实有效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2、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对员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员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意识。
3、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管、监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强化监控、科学治理。
(1)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
(2)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备、设施、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每年要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3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____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____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结合厂站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二次修订)(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四条术语和定义重大危险源:本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公司涉及重大危险源为LNG储配站,天然气≥50吨。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职责(一)公司一号位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二)QHSE赋能群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管网运行赋能群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燃气设施、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形成安全评估或评价报告。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估或评价:1.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新建、改建、扩建。
2.生产工艺、材料以及生产过程、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应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众安全。
4.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行业标准发生变化。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分级(一)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20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比值之和R 作为分级指标,R的计算方法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8-2018)。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一、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当编制详细的名录,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确认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机构。
二、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
三、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应采取的措施及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
四、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其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项目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并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按期复验。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坚持每天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日常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六、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救援器材、设备和联络方式等,定期组织演练。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方案、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在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文字交底签字记录。
八、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认真履行包括重大危险源在内的监理职责,对安全隐患及时跟踪监督,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监机构书面报告。
九、本制度执行从工程项目开工到工程竣工为止。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2)是用于预防、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指的是可能引发严重事故、事故后果严重的设备、工艺、物质、条件或环境。
重大危险源控制与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危险源进行认定和评估,确定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程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制定并落实相应管理及技术措施,以消除、预防、削减或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四、术语和定义(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四)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五)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五、工作职责(一)总经理总经理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层层分解及落实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与消防保障体系,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管理工作,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目的和范围,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需安全投入,每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二)安全监察部1.组织公司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
2.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4.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复核。
(三)各场站1.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
2.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和问题整改等工作。
3.及时制定、修订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防止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涉及场合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平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行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重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平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涉及:(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行方案;(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第七条应当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涉及(一) 安全评估的重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四) 也许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限度;(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本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二篇)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是一个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所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险源进行辨识、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重大危险源辨识:通过对企业内部各个环节、工序、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识别出潜在的重大危险源。
辨识的方法可以包括现场检查、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分析等。
2. 重大危险源控制:对已经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这包括采取防护设备、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培训等措施来降低危险源的风险。
3. 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起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通过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得到落实。
同时,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等管理机制,提高对危险源的应对能力。
4. 培训和教育: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危险源。
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和管理制度,企业或组织可以及时辨识出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二)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和特点、周边环境、进度安排等,及时对各个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尤其是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阶段、主体施工与装修交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都要特别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做好预防监控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对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特种设备的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三、____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____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须做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疾病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危险事件发生或曝露其中可能性和由事件或曝露其中导致伤害或疾病严重程度的组合。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价,是指评估采取了任何适当的控制措施后,危害因素造成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的过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1)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批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第七条安全保卫科1)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2)负责组织公司重要危险源的收集整理和对风险控制的策划;(3)负责确认与更新公司重要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
第八条各部门1)负责对本单位及本部门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确认与更新;2)负责本单位及对本部门重要危险源风险控制的策划与实施。
第三章危险源的辨识第九条危险源的辨识应斟酌以下身分:1)常规和十分规的活动;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3)人员的行为、能力及其他人为因索;4)来自工作场所外部会对工作场所内构造控制之下的人员造成不利于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5)来自工作场所周边、由组织控制下的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产生的危险源;6)工作场所中的基础设施、装备和材料,不论由构造或其他部门提供;7)组织、组织的活动或材料的变化或已纳入计划的变化;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包括临时的变化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9)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必要控制方法的施行有关的适用的法定义务;(10)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器/装备、运行程序和工作构造的设计,包括其与人的能力相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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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SP09 重大危险源控制程序
1 范围
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备案、监控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本程序适用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2 定义
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2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
a. 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分级。
b. 会同基建设备部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季度专项安全检查。
c. 公司级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
d. 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向政府部门备案。
e.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3.2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
a.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管理。
b. 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修订。
3.3 基建设备部
参与重大危险源季度专项安全检查。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辨识与安全评估
4.1.1 辨识
a. 依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电石厂电石冷却区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b.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电厂锅炉属重大危险源。
4.1.2 安全评估
a. 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b.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c.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评估的主要依据;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评估结论与建议。
4.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a.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
b.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
c.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
d.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
e.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
f.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
4.2 建档、备案
4.2.1 安全环保部对重大危险源逐项进行登记建档。
4.2.2 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a. 辨识、分级记录;
b.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c.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d.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e.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f.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g.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h.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i.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j.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k. 其他文件、资料。
4.2.3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安全
环保部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本程序第 4.2.2 条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只需提供清单),报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4.2.4 出现本程序第4.1.3条所列情形之一时,安全环保部应当及时更新档案,并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新备案。
4.3 电石冷却区的安全控制
4.3.1安全设施及维护
4.3.1.1安全和消防设施
a. 开放式防雨棚。
b. 防雷、防静电设施。
c.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4.3.1.2 维护与检测
a. 电石厂应当对上述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b. 安全环保部(电石厂?)每半年联系乌鲁木齐市气象局防雷检测中心检测防雷设施、防静电设施。
4.3.2 安全控制
电石厂应确保:
a. 安全和消防设施完好;
b. 开放式防雨棚通风良好;
c. 对现场火源予以管控,不允许出现火源;
d. 电石码垛规范;
e. 尽可能减少存储量;
f. 临时存储时,避开冷却库外边缘 3.5 米的距离存放;
g. 在电石冷却区旁设置标识牌,并写明安全要求。
4.4 锅炉运行安全控制
4.4.1 锅炉运行中的监视与调整
执行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条款3.5.2.1的规定。
4.4.2锅炉运行检查与维护
4.4.2.1 日常检查和维护
日常检查和维护执行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条款3.5.2.3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a. 设备检查:锅炉运行中设备检查要按路线、时间、项目认真进行。
b. 燃烧工况检查:要求工况稳定,流化正常,无结焦现象,火焰为桔黄色。
c. 细听过热器、省煤器及炉内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d. 汽包水位计清晰、无泄漏,水位有轻微波动,各表计指示正确。
e. 各孔门、看火门、检查孔、防爆门等完整无损,关闭严密,周围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f. 各汽水管道、联箱无泄漏、无振动,支吊架应牢固正常,保温良好。
g. 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无泄漏,传动装置良好,拉杆无弯曲现象。
h. 返料风量、风压正常,无阻塞现象,无漏风现象。
4.4.2.2 锅炉车间的检查、试验、维护
a. 每小时对辅机检查一次。
b. 每小时对设备运行参数记录一次。
c. 班长对设备每班全面检查一次。
d. 每班冲洗水位计一次。
e. 每班校对汽包水位计二次。
f. 锅炉的主蒸汽压力表、温度表与汽机的压力表、温度表每小时对照一次。
g. 每班(8小时)排污一次(必须按化验人员通知的排污量进行排污),排污在低负荷下进行。
h. 每月安全门手动排汽试验一次。
i.辅机的油位低于正常油位线时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用固体润滑脂的部位根据拟定润滑周期及时润滑。
4.4.3锅炉检验
锅炉的外部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大、小修时进行。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电厂锅炉的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周期可按照电厂锅炉大修周期或停炉时期进行适当调整。
4.4.4锅炉运行异常和事故处理
对锅炉运行中出现的异常、事故,锅炉人员应按照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条款3.5.2.9和3.5.2.10进行处理。
4.5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
4.5.1 电石厂和电厂的安全检查包括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和单位月查,单位月查分别填写《重大危险源月检表(一)》和《重大危险源月检表(二)》。
4.5.2 安全环保部、基建设备部每季度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别填写《重大危险源季检表(三)》(电石冷却区)和《重大危险源季检表(四)》(电厂锅炉)。
4.4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执行HPSP50—04《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Ⅰ级)》、HPSP50—18《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和HPSP50—22《电石厂电石冷却区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
演练频次见HPSP50《环鹏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条款11.2.1的规定。
5 相关文件
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HPSP34电厂运行安全控制程序
HPSP50环鹏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HPSP50—04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Ⅰ级)
HPSP50—18电厂锅炉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
HPSP50—22电石厂电石冷却区爆炸专项应急预案(Ⅱ级)
6 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