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 北京语言大学
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校企合作护理专业共建建设方案

(三)统一管理原则。校企合作是双项活动,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 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以教学为中心,以企业为重点”,以服务换服务,双方共赢。企业参与学校人才需求调研、专业开发 和培养目标设计、培养方案设计、护理专业课与实践课教学。
有50个工位的实训基地
2.实训基地的工位需要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求
刘老师 40万 6个月完成
3.政府主导,行业支持,学校为载体的三方互动、资源共享
的共建模式
师资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面向社会和企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 师或高级技师,担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改善师资来源结 构,利用他们高超的专业技艺以及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 来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效率。
企业指导教师)、学生之间建立一个沟通的平台,使学校通过平台能有
实训基地顶 效与合理的管理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 岗实习系统 2.实习计划:实现学校老师可对多个班级添加相同的实习计划,供学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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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前培训:实现学校老师可对多个班级添加相同的岗前培训,供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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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汇,10年专注于校企合作
表1: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表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人员 预算 时间
1.与企业签定两处及以上合作协议。
2.引进企业产品、资金、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开展产学结合
内引校企合作项目 。
陈老师 40万 6个月完成
3.各专业组有相关专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包括:接受企业
先进设备赠送、推介或入股建设校企合作基地。
(外国语学院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方案

附:英语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一、专业代码:050201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培养具有良好的公民修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功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能在文化、教育、商务等部门从事翻译、教学、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要求学生掌握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功底和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社会和文化;具有第二外国语的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位及学分要求:双学位总学分为72学分(含毕业论文10学分);双专业总学分为60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1)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才能取得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资格。
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若作留级或取消学籍处理,则取消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资格。
取消或申请退出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习的学生,若修满40学分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注有两种学位的学位证书。
但电子注册只上传主修专业的专业和学位信息。
(3)学生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只颁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只上传主修专业的毕业信息,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4)学生修满双学位或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颁发注有双专业的结业证书。
主修专业经返校补考获得毕业证书者,方可换发注有双专业的毕业证书。
(5)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所修课程学分未达到双学位、双专业要求但已完成40学分者,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未达到40学分者,则发给课程进修证明。
北京语言大学院系专业设置分析

北京语言大学院系专业设置分析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问答
北京语言大学寝室条件?
我校本科生宿舍分为五人间、四人间、六人间,按不同的专业进行分配。
其中四人间为1200元/年,五人间为1020元/年,六人间为950元/年。
学生宿舍楼内有电梯、自习室、休闲活动室、开水房等设施,宿舍套间内设有单独衣柜、写字台、空调、宽带接口等、能够为同学们提供舒适、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食堂北语一共有三个食堂,分别是清晏楼、穆斯林餐厅、第三食堂。
北京语言大学是几本?
北京语言大学在北京和全国基本上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北京语言大学是一本大学。
(注:自_年开始,北京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批)。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暂行规定(2005年12月2日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为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的管理,形成专业设置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使学校的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能够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以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教高[2001]5号)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的基本原则1.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符合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2.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有利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学校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3.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符合学校教育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本科教育规模要“适度发展,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体现“稳定本科规模,弘扬精品教育优良传统,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培养复合型、复语型的高质量外语人才”的本科教学改革总体思路。
4.新专业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当前发展重点和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优先扶持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些专业;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学科和教学资源建立跨学科的专业;加大对传统学科专业的提升和改造的力度。
5.对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和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以外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从严控制。
6.除个别特殊专业外,一般专业不应再设专业方向。
二、专业设置条件我校本科专业的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需要有充分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专业建设规划以及与学校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方案。
3.具有长远的学术眼光、良好的学风、踏实的工作作风和丰富教学经验的学科带头人。
4.具有能够完成教学计划所需的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
5.具备该专业所必需的相应的教学设施,如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6.有足够的学科建设经费。
大学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的设立,旨在更好地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多学科的优势,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为更好地实施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方可开办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已批准设立的本科专业即可开设辅修专业。
二、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培养方案由教学单位制定,双学士学位40—45学分,辅修专业30—35学分,其课程设置需涵盖专业主要课程,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实施。
三、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学生可在主修专业修业年限内(本科4年制3—6年、本科5年制4—7年)修满规定学分。
四、严格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必须重修,重修次数不限。
五、原则上本科生应修读跨一级学科的学士学位课程,达到学分要求,符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发给大连大学统一印制的双学士学位证书;达到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并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发给大连大学印制的辅修专业证书。
六、上课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
如果所修读课程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发生冲突时,学生应选主修课程。
七、如果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某门课程的要求和学时低于主修专业已修过的同一门课程,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学习成绩证明,经教务处相关科室审核,以该门课程的成绩代替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的该门课程成绩。
八、完成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规定课程,可免修相近学科门类的综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未完成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规定课程,如所学课程不在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之内,则可记为相近学科门类的综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但最多累计6学分。
九、以学期为单位、按照学生所选修课程学分收费。
如学期中途停止课程学习,已交学费不再退还。
十、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双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安排教学进程。
如需调整课程所在学期或更新课程,须在课程变动涉及的学期开始前一学期第2周前提交执行计划更改申请,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报送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联合大学文件京联教〔2013〕29号北京联合大学关于印发《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经2013年学校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12月23日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培养复合性应用型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大学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开设双学位、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修读类型1.双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主干课程,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为修读双学位。
2.第二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在同一专业类(可以在同一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主干课程的过程为修读第二专业。
3.辅修专业: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未能完成其全部学业,但取得了部分规定学分(大于或等于20学分),视为辅修专业。
4.辅修课程: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未能完成其全部学业,且取得规定学分小于20学分,视为辅修课程。
二、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5.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由校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共同确定。
进行双学位和第二专业招生的专业在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制定双学位、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并报学校审批。
6.双学位的培养方案包括30~35学分的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只包括30~35学分的专业主干课程。
7.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重复时,学时相同的,在主修专业学习取得学分后,可在双学位或第二专业中免修;学时不同的,学生应在开课学时多的专业中修读,另一个专业可申请免修。
免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门。
日语22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北京语言大学与日本北陆大学联合培养日语·经济法双学位学生实施方案为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北京语言大学与日本北陆大学签订协议,联合培养日语·法律(经济法)双学位学生。
北陆大学法学院接受由北京语言大学招收的日语(2+2)专业学生。
日语(2+2)专业学生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两年并成绩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北陆大学法学院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培养目标培养熟练掌握日本语和系统的经济法知识,了解日本国情与文化,能胜任国际经济贸易交流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日语实际运用能力达到国内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水平,经济法专业水平达到日本该专业本科毕业标准。
2.学习年限四年。
前两年(2010年9月——2013年3月)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习。
后两年(2013年4月——2015年2月)在日本北陆大学学习。
由于两国学制不同,2012年7月——2013年3月为北陆大学的入学考试、录取、办理出国手续及出国前必要的培训等。
3.招生录取招生人数暂定为30人,列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属于我校正式在籍本科学生。
4.课程与毕业前两年在北京语言大学以日语课程学习为主,兼修英语、计算机、法律专业基础课程和必要的公共课程。
总课时量和学习强度大于其他在校本科生。
两年学习结束后,统一参加北陆大学的编入考试(日语、英语)。
该考试以前两年教学目标为依据,凡能按教学要求正常完成前两年学业的,均有能力通过该考试。
后两年按日本北陆大学的教学计划,修满专业课程学分。
修满两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获得通过者即可毕业,获北京语言大学日语本科毕业文凭、学士学位证书及日本北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经济法)学士学位证书。
5.在校管理所有学生均为北京语言大学在籍学生,前两年校内管理与其他本科学生相同(如:班级管理、党团关系、三好生与奖学金评定、学籍管理、奖惩措施、公费医疗、伙食补贴、宿舍管理等),在日合格完成两年学习后须在半年内回北京语言大学办理毕业等相关手续。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挥我校外语教学和多学科办学优势,促进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我校拟在本科教育中试行双学士学位(双专业)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统招本科在籍学生均可在学习主修专业时,申请辅修其他专业,在学习年限内修够规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颁发双学士学位。
具体办法如下:一、开设范围与申请条件1.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申请学习另一学科门类专业(辅修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学分要求后,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
2.双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本学科另一专业,完成其学分要求,可颁发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3.凡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良好,学习勤奋,学有余力者均可申请。
二、培养方案与学分要求1.拟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于每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双学位(双专业)的招生专业、专业介绍和招生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已获准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简称双学位开课单位)在学校批准后4周内将所开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培养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辅修双学位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学位论文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
辅修双专业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申请程序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每年3月初在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申请表》或《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专业修读申请表》。
每个学生只限申请一个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
2.辅修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单位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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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双学位、双专业实施方案(试行)
为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本科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需求,我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决定在中国本科生中推行双学位、双专业培养机制的试点。
一、专业设置
双学位、双专业是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获得的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毕业资格。
在主修之外修读的其他专业,统称辅修专业。
(一)双学位,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另一学科的专业课程,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而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指学生在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外,修读同一学科的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而获得毕业资格的专业。
(我校现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附后)
(二)本办法所指双学位专业和双专业均指学校现设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三)双学位的获得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
双专业的获得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学分。
二、修读条件
(一)我校注册在籍的,且已完成第1学期主修专业课程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现象,且学有余力;
(四)通过辅修专业设置的入学资格考试;
(五)学生在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资格:
1.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2.主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且补考不及格;
3.辅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重新修读不及格。
三、申请程序
双学位、双专业的修读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并实行缴费就学,学生经审批同意和交费注册后,方可获得修读资格。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教学周,学校教务处统一在网站公布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招收名额、招生对象、收费标准、附加报名条件及录取资格等。
(二)第十一教学周,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和学习计划,到本学院进行预报名。
(不用提交报名表)
(三)开课学院根据预报名情况组织入学考试,并初步拟定工作方案。
(四)第十五教学周,需进行入学考试的专业所在开课学院组织入学考试。
(五)新学期报到周,开课学院公布入学考试结果;
(六)第一教学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语言大学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申请表》,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将报名表汇总后交开课学院;
(七)第二教学周,开课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后,统一在校园网予以公布。
(八)第三教学周,学生凭学生证根据录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到开课学院教务办报名(登记个人信息,交一寸照片一张)、领取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后,凭收据回开课学院领取《听课证》。
每学期开学凭《听课证》按时办理注册手续;不按期报名和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处理,不得参加听课和考试,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警告或处分。
学生一经选定并经学校录取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后,不得随意退选,确系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四、教学安排
(一)双学位、双专业每年春季招生,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的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完成,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
(二)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教学培养要求原则上与现有辅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三)双学位、双专业的专业教学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教学安排在第2-7学期进行,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安排在第7学期。
双学位的
教学计划应包含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部分,总计60学分。
双专业的教学计划原则上只包含课程学习,总计56学分。
(四)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安排在周五晚上和双休日,以及暑期的集中时段。
(五)学生在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所修读的,与双学位、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且学习要求高于双学位、双专业相同课程要求的,可免修该门课程,但仍需参加考试,并获得相应学分。
(英语辅修专业另行规定)
(八)课程修读与考核
1、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完成学业;
2、所有课程必须进行考试才能记载成绩;
3、课程考核应注重平时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记,考试及格即获得该课程学分。
考试不及格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及格记60分,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
4、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只给一次补考机会;
5、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要求缓考的,应经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批准备案;
6、考试作弊者取消辅修资格;
7、在主修专业毕业后,未达到辅修专业要求修满的全部课程毕业资格的学生,可延期一年继续修读。
五、证书及成绩
(一)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申报及审查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审查结果交学生所在学院复核。
确认学生有资格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经教务处审核后提交学位委员会审定。
(二)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且主修专业合格者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辅修毕业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位论文合格,且主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可授予北京语言大学辅修毕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三)凡未达到双学位、双专业规定的要求,且已完成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者,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辅修专业证书授予资格者,对其所修读的相关课程,学校教务处将其已获得成绩的课程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但仅限于六大类别中的其中一类,所获得课程学分少于该类别限定学分的,认定实际学分;所获得课程学分多于该类别限定学分的,只认定该类别6学分。
(四)修读的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可获得课程成绩单,所修读课程可认定为通识教育课程6学分。
六、学费
(一)双学位、双专业课程采取缴费修读制,学生可以按照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与。
(二)双学位、双专业实行每学期按学分收费,每学分收费160元。
七、学生管理的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语言大学中国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我校现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1.经济学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2.法学
国际政治,国际文化交流
3.文学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原“对外汉语”),新闻学,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德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翻译
4.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5.管理学
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
6.艺术学
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