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规则
最新拍卖法全文

最新拍卖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护拍卖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拍卖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各方行为。
第三条拍卖行为是指通过竞价的方式出售或者购买财产或者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拍卖的目的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确定财产或者服务的价格。
第五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拍卖主体第六条拍卖主体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等。
第七条拍卖人是指依法经营拍卖业务并组织拍卖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委托人是指将财产或者服务委托拍卖人出售的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竞买人是指参与拍卖活动并提出有效竞买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条拍卖的财产可以包括不动产、动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拍卖的服务可以包括劳务、知识产权等。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具备对拍卖财产或者服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拍卖人应当具备经营拍卖业务的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拍卖流程第十四条拍卖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拍卖的财产或者服务以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拍卖活动应当提前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拍卖的时间、地点、规则等。
第十六条拍卖人应当制定拍卖规则,并在拍卖活动前向竞买人告知。
第十七条竞买人应当提前到达拍卖现场,确认身份并领取竞拍号。
第十八条拍卖开始后,竞买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出竞拍价。
第十九条拍卖人应当公开、宣布最高有效竞拍价,并且在规定时间内确定竞得人。
第二十条竞得人应当按照拍卖规则支付竞得价款,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章拍卖规则第二十一条拍卖规则应当包括起拍价、加价幅度、报名条件、竞价方式、底拍限制等。
第二十二条起拍价是指拍卖开始时,必须提出的最低竞拍价。
第二十三条加价幅度是指每次竞拍的金额差距。
第二十四条报名条件是指参与拍卖活动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五条竞价方式可以包括书面竞价、现场竞价、网络竞价等。
第二十六条底拍限制是指财产或者服务的最低成交价格。
第五章拍卖合同第二十七条拍卖合同是指拍卖人与委托人之间就拍卖行为达成的书面协议。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价的方式,将物品或者服务卖给出价最高者的方法。
为了确保公平、规范的拍卖过程,拍卖会有一系列的规则和竞买须知。
下面将详细介绍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规则1.出价:竞买者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出价,通常以具体金额的形式表示。
拍卖会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记录竞买者的出价信息。
2.加价幅度:拍卖会会规定一定的加价幅度,竞买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幅度进行出价。
如果竞买者出的价低于加价幅度,出价将被视为无效。
3.底价:拍卖会可能会设定一个底价,表示物品或服务的最低出售价格。
如果所有出价低于底价,物品或服务将不会被卖出。
4.竞买顺序:拍卖会会设定一定的竞买顺序,竞买者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出价。
通常会先从最低出价开始,逐渐递增。
5.竞价限制:为了确保公平,拍卖会可能会规定竞买者在一定时间内出价的次数或总额有限制。
如果超过限制,出价将被视为无效。
6.成交方式:当竞买者出价达到规定的条件时,拍卖会将该物品或服务出售给该竞买者。
通常,竞买者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来确认购买意愿,并在一定时间内付清余款。
7.拍卖费用:竞买者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拍卖费用,用于覆盖拍卖会的运营成本和服务费用。
二、竞买须知1.准备:在参与拍卖前,竞买者应仔细了解拍卖物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并评估自己的购买能力和需求。
2.注册:参与拍卖的竞买者通常需要在拍卖会现场或网上进行注册,提供个人信息和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
3.委托代理:如果竞买者不能亲自参加拍卖活动,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进行竞拍。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
4.出价策略:竞买者应事先制定出价策略,考虑自己的底线和竞争对手的潜在出价。
决策出价时,要充分考虑物品或服务的价值与竞争态势。
5.观察规则:竞买者应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拍卖规则,避免违规操作和纠纷产生。
6.拍卖现场:如果竞买者亲自参加拍卖现场,要准时到达,并保持秩序、礼貌参与竞拍。
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拍卖规则

拍卖规则:1、增价拍卖:卖家设置参加拍卖的宝贝起拍价和加价幅度。
买家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输入系统需要的最低价格,也可以输入自己可以接受的最高价格,让系统代理出价。
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获得宝贝。
买家可使用系统代理出价。
2、荷兰式拍卖:多件相同宝贝参加拍卖,价高者优先获得宝贝,相同价格先出价者先得。
最终商品成交价格是最低成功出价的金额。
如果宝贝的拍卖数量大于出价人数,则最终按照起拍价成交。
如果最后一位获胜者可获得的宝贝数量不足,则可以放弃购买(注:买家不能使用系统代理出价)。
荷兰拍举例:1)一位卖家拍卖10 件摄像头,起拍价格是1元。
10 位买家各出价购买一支摄像头,出价金额均为一元。
在这种情況下,所有10 位出价者都將以一元的价格赢得一支摄像头。
2)一位卖家拍卖10 件摄像头,起拍价格是1元。
到竞价拍卖结束的时候,有3位获胜的出价者,一个出价5元,买1件,一个出价3元,买1件,1个出价2元买10件,最后3位都将以2元购买此宝贝。
因为前两位出价者出价较高,所以都能得到自己需要的数量(出价相同的,先出价者排前面)。
最后一位出价者因为出价较低,所以只能得到8件(此时只剩下8件,不能满足他的购买总数,他可以放弃购买)。
3)一位卖家拍卖10 件摄像头,起拍价格是1元。
到竞价拍卖结束的时候,有2位获胜的出价者,一个出价5元,买1件,一个出价3元,买1件,因为他们的购买数量不足10件,将以起拍价格,即1元成交。
3、降价拍卖:拍卖宝贝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竞买人应价时成交的一种拍卖方式;如果宝贝数量为1,则拍卖在第一个竞买人应价时成交且拍卖结束;如果宝贝数量大于1,则拍卖在所有宝贝被竞买人应价完后,拍卖结束。
降价拍举例:如果一件降价拍商品,起始价格是100元,降价幅度是每10分钟降价10元,总的持续降价事件是10分钟,商品数量是2件,那么:1)降价拍商品的价格如何下降:从开拍开始,该商品的价格将会按照预设的幅度开始下降,第一个10分钟过后,当前价格将会显示为90元(即按照预设的降价幅度下降了10元),第二个10分钟过后,当前价格将会显示为80元(即按照预设的降价幅度下降了20元),以此类推。
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

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拍卖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为了保障拍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成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本文将就拍卖业务规则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拍卖业务规则1. 拍卖标的选择拍卖标的的选择是拍卖成功的基础。
拍卖机构应对拍卖标的进行甄别评估,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交易价值。
同时,拍卖标的的描述和信息披露也是重要环节,应准确完整地向参与者提供有关信息。
2. 底价和加价幅度设定底价是指拍卖标的的起拍价格,加价幅度是参与者在竞拍过程中递增的最低金额。
拍卖机构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拍卖标的的估值设定底价和加价幅度,保证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市场竞争性。
3. 竞拍方式竞拍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拍卖品种和需求进行选择,包括现场竞拍、网络竞拍和电话竞拍等。
拍卖机构应提供便利的竞拍环境和平台,确保参与者的权益和交易效率。
4. 拍卖交易拍卖交易是指参与者在竞拍过程中提交竞拍价格,最终由最高价的参与者中标成交。
拍卖机构应建立规范的交易流程和支付方式,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和交易的及时完成。
第二部分:拍卖管理制度1. 拍卖机构的资质与准入要求拍卖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书,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和设施条件。
准入要求的制定可以确保拍卖机构具备从事拍卖业务的能力和信誉。
2. 拍卖保证金的设定拍卖保证金是参与者需在竞拍前缴纳的一定金额,用于保证参与者的竞拍真实性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拍卖机构应根据拍卖标的和市场情况设定合理的保证金数额,确保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3. 交易纠纷处理机制拍卖交易纠纷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拍卖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交易纠纷。
同时,拍卖机构还应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提供交易记录和证据以维护交易的公正性。
4. 监管和评估拍卖机构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业务数据的统计和报告,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拍卖业务规则

河南大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业务规则第一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制订。
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和委托人须遵守本规则,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相关词语解释:1、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此处指北京炎黄拍卖有限公司。
2、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其享有拍卖标的完全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竞买人:是指有资格获得参与竞购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4、买受人:是指在拍卖会上出价最高,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5、拍卖标的:是指委托拍卖人以拍卖方式出售或转让的商品或权益。
6、拍卖底价:是指由委托人对其委托拍卖标的制定的最低拍卖出售价格,亦称保留价。
7、起拍价:是指由拍卖人根据委托人的指令或实际情况对拍卖标的制定的拍卖起叫价格。
8、成交价:是指在拍卖会上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标的售出的价格。
9、应计费用:是指本公司对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保险、仓储、包装运输、鉴定估价等应向委托人、买受人双方收取的相应费用。
10、佣金:是指拍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委托人、买受人收取的成交后的服务费用。
第三条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卖其物品或财产权益,应与拍卖人就拍卖标的交付、保管、瑕疵说明、展样、拍卖形式、佣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
同时,委托人应向拍卖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否则委托人将对由此引起的各类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委托人应对拍卖标的真实性作出客观承诺,并对拍卖标的的品质与瑕疵作出说明。
对无底价拍卖的标的,本公司和委托人均无瑕疵说明的义务。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底价由委托人与拍卖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
如委托人认为提前约定底价,可能因底价泄漏而影响拍卖成交价格时,双方也可另行约定底价公布时机。
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

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一、概述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价的方式进行商品或资产交易的方式。
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确保参与方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应当被制定和遵守。
二、竞拍资格1. 参与方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年龄、身份、注册资本等要求。
2. 参与方应在拍卖前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资质文件。
三、拍卖准备1. 拍卖机构应在举办拍卖前发布公告,明确拍卖时间、地点、拍品清单等相关信息。
2. 拍卖机构应确保拍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竞买方式1. 参与方可通过现场竞拍、书面竞价或远程竞价等方式参与拍卖。
2. 拍卖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设施和咨询服务,确保各种竞买方式的顺利进行。
五、拍卖程序1. 拍卖机构应在拍卖现场进行仪式,宣布拍卖开始,并依法公示拍品信息。
2. 参与方应按照规定的竞买流程进行竞价或出价,确保竞价程序的公平和透明。
3. 拍卖机构应设立专业协调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拍卖程序,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六、确认成交1. 拍卖机构应根据竞价结果确认拍卖成交情况,并依法签订成交确认书。
2. 参与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竞买价款,并提供相关付款凭证。
七、拍卖后续1. 拍卖机构应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保障。
2. 如有争议,参与方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八、监管及处罚拍卖业务应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违反拍卖规则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取消资格等。
九、市场宣传拍卖机构应加强对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参与方的知晓度和遵守程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十、结语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遵守对于维护交易公平和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各参与方应积极履行相关义务,确保拍卖业务的规范进行,共同推动拍卖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在这个1500字的文章中,我尽力将拍卖业务规则及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概述,并按照文章结构进行了分节论述。
文章排版整洁美观,语句通顺,表达流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拍卖活动,均须遵守《拍卖法》和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商业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负责管理拍卖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对拍卖业按照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拍卖标的的界定和管理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第七条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委托拍卖文物,在拍卖前,应报市文物管理部门鉴定、许可。
第八条公物拍卖的范围包括:(一)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权范围内需要拍卖的国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罚没的物品,充抵罚款的物品,以物抵税、以物抵债和无法返还的物品;(三)检察院、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追回的赃物、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四)铁路、民航、邮政、海关、交通及公安、财政等部门获得的无主物品;(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个人收受的需要拍卖的贵重礼品及内部查处的不够成刑事犯罪的贪污、受贿等无法返回的赃物;(六)各司法、执法部门需要处理的及需要变卖的物品。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第九条拍卖当事人包括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
第十条拍卖人是指依照《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设立拍卖企业由组办单位提交申请报告书,经市商业管理委员会批准,到公安机关、工商、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艺术品拍卖规则和竞拍流程管理制度

艺术品拍卖规则和竞拍流程管理制度现代社会,艺术品拍卖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为了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拍卖行和竞拍者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则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艺术品拍卖的规则以及竞拍流程的管理制度。
一、拍卖规则1. 参拍资格:任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法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都可以参与艺术品拍卖。
拍卖行有权对参拍者资格进行审核。
2. 拍品展示:拍卖前,拍卖行会将拍品进行展示,并提供详细的拍品信息,包括作者、作品名称、尺寸、创作年代等。
竞拍者可以对拍品进行实地查看和鉴赏。
3. 出价方式:竞买者在拍卖开始前需注册并领取竞买号牌,出价时需举牌发声或以其他明确方式表示竞拍意愿。
竞买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出价,但须遵守拍卖师的出价幅度要求。
4. 成交确认:当拍卖师成交某个拍品后,将用拍卖锤敲下来,并宣布该拍品的成交价及买家信息。
买家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付款,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被视为违约。
5. 保证金和佣金:竞买者在注册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竞拍的诚意金。
若竞买者成交,保证金将抵作支付款项之用,若竞买者未中标,则将全额退还。
拍卖行会对成交价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拍卖服务费用。
二、竞拍流程管理制度1. 竞拍报名:竞拍者需提前向拍卖行报名,提交个人资料并支付保证金。
拍卖行将审核竞拍者的资格,确保其符合参拍资格要求。
2. 竞拍顺序: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行会公布竞拍顺序,并告知竞拍者自己所处的位置。
竞拍席次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竞拍者应提前到场进行登记,以免错过机会。
3. 拍卖师的角色:拍卖师是拍卖现场的主持人,负责宣读拍品信息、接受竞拍者的出价,并宣布成交结果。
拍卖师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的知识背景。
4. 竞拍宣示:竞拍者需保持明确的姿态和举牌方式,以便拍卖师能准确识别和记录出价情况。
竞拍者如需退出竞拍,应及时告知拍卖师。
5. 竞拍纪律:竞拍者在竞拍过程中应遵守纪律,不得进行捣乱或妨碍他人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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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拍卖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将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买家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规则及其它相关文件,并对自己执行本拍卖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本公司有权在本拍卖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拍卖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第二章拍卖标的第四条受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
(一)拍卖标的概况(以现场看样为准):1、罚没陈源兴五年手工冬酿黄酒一批(约1002箱),起拍价:3.2万元;2、罚没唐宋五年手工冬酿黄酒一批(约8419箱),起拍价:33.664万元。
(二)本《拍卖规则》以及《拍卖清单》上所述的内容状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均以现状确认为准。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现状中存在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章拍卖前期活动第五条竞买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符合本次拍卖的相关文件要求,缴纳规定的参拍保证金(简称保证金,下同),并办理了本公司的报名登记手续后,方可具有在本次拍卖活动中竞买权资格的人。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领取竞买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本公司在拍卖活动任何阶段,有权对不符合本次拍卖所要求的竞买人资格之主体,拒绝其参加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会场或解除其拍卖成交法律关系,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4:00前凭有效证件(自然人报名携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份;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该组织负责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份;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资料费30元。
竞买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故意隐瞒情况,骗取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该竞买人承担。
第七条竞买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缴入参拍保证金,标的1参拍保证金:0.5万元,标的2参拍保证金:3万元。
意向成交多个标的,保证金需累计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为竞买人及其后的买受人单向对本公司承诺的信用保证。
保证金用途为:竞买人(即其后的买受人)保证在拍得标的后,按本拍卖规则及其附件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否则本公司有权对买受人的保证金冲作违约罚金,不予退回。
(一)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
(二)竞买人所领取的保证金收据是参加拍卖的重要依据,应自行慎重处置,若因转交他人或遗失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收据中注明的竞买人自行负全责。
本公司只对竞买人在拍卖会前书面递交的收据遗失声明提供竞买号牌查核的机会。
第八条竞买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有偿获得拍卖文本资料,故竞买人在报名前应通过询问委托人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对标的进行评价或估值、到实地查看标的物等方式尽职调查,以获取拍卖标的现状之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
对拍卖标的的全部或部分的任何异议,均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且在参拍报名登记前,向拍卖人提出。
若竞买人不履行此行为,则视为其已经放弃了对拍卖标的提呈任一异议的权利,而愿意承受本规则各条款的全部义务,且完全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
第四章拍卖会第九条竞买人凭入场券进入拍卖会场,竞买人员进入拍卖会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每一张入场券仅限一人进入。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加拍卖的确定标志,任何人举牌应价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其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
第十条竞买人一旦进入了拍卖会场,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接受拍卖标的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真伪、瑕疵、缺陷,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之各种风险、状态,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竞买人应严格遵守拍卖会的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不得阻碍拍卖师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恶意操纵他人竞买等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拍卖人有权拒绝该竞买人竞买资格,并不予返还参拍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竞买人如中途退场,期间将视为放弃竞买,不影响拍卖会的继续进行。
第十二条本次拍卖举牌规则如下: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竞买人可举牌应价或报价。
其后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若场上出现二人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拍卖师可指定其中一人并确认其应价有效。
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竞买人也可在拍卖师加价的幅度以上或加价的倍数报价,至无人继续加价后,以拍卖师三声报价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第十三条在拍卖师落槌前的任何阶段,本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对起拍价和加价幅度进行调整,拒绝任何无效应价,撤回或缓拍拍卖标的;有权判断应价错误或纠纷,并重新提呈或恢复拍卖;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行为及措施。
拍卖师在拍卖会中亦可行使上述权力。
第十四条买受人是指本公司在拍卖活动中所确认的最高出价的竞买人。
拍卖落槌成交后,买受人须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
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
拍卖落槌成交后,即使标的仍由委托人保管,拍卖标的的风险,转由买受人承受。
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清单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效力,买受人应一并遵循。
第十五条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标的权利登记或变更、标的物交付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第五章特别提示第十六条本次拍卖所提供的标的拍卖清单仅供参考,实际质量、具体数量、完好率等应以现场展示为准,如发生质量瑕疵或缺损,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展样期间仔细勘察、清点。
第十七条在移交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拍卖标的1为罚没陈源兴五年手工冬酿黄酒一批(约1002箱,每箱含8瓶,每瓶500ml);标的2为罚没唐宋五年手工冬酿黄酒一批(约8419箱, 每箱含8瓶,每瓶500ml)。
买受人在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并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销标处理。
买受人必须在销标开始后的一个月内在标的物存放处通过涂改、粘贴、消除等方式改变标的物纸箱正、反面图案和酒瓶的正标图案,并完成提货出库工作。
特别注意:改变后的包装装潢不得与原包装装潢相似,也不得和塔牌手工冬酿黄酒包装装潢相似。
(二)买受人按要求销标处理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提货出库。
(三)买受人在收到委托人标的物出库通知后即可安排出库,标的物在运输、装卸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如标的物在销售或再次利用过程中需进行再次检测并出具报告,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第十八条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潜在的或隐含的瑕疵),请买受人在参拍前考虑到拍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后,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者可能存在的潜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参拍及应价的决定。
第十九条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由拍卖人提供佣金发票,拍卖成交款按相关规定,由委托人提供票据。
第二十条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拍卖落槌之前,因故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向本公司及委托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第六章拍卖后期工作第二十一条参拍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即视为拍卖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应在2019年4月30日下午4点前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在付清上述款项后方可凭本公司出具的《保证金退还凭证》,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资金结算窗口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未成交的竞买人参拍保证金在2019年4月25日起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资金结算窗口全额退还参拍保证金,不计息。
【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为竞买人本人,且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②竞买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须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及竞买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办理退款手续。
委托代理人代理退款的,中心只退票据(收款人为竞买人本人的银行本票)不退现金。
③竞买人是法人的,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
保证金委托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报名确认情况及保证金退还意见(本公司出具)分别办理保证金收缴和退还手续。
第二十二条拍卖佣金汇入账户: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13253000000606093;成交款汇入账户: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开户行: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营业部,帐号:1211012029200059320。
第二十三条买受人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并确认已转到本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主动向委托人处接收拍卖标的,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1、买受人同意:逾期缴纳成交款则作违约处理,委托人可以选择解除双方的成交关系,已付拍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再行拍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的成交金额低于原拍卖成交金额的,其差价由原买受人负责支付。
2、如未能按约定要求按期支付成交款并完成标的移交的,即视为买受人自动解除成交法律关系,并放弃对已付款项请求返还和标的移交的权利,委托人有权随时对该标的再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本次拍卖的标的,以本公司向买受人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视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移交完毕。
至此,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受托人,为委托人与买受人之间的签约所提供的拍卖服务全部完毕,且本次拍卖活动全部终止。
对拍卖标的的接收,由买受人自行与委托人衔接办理,必要时本公司可进行适当协助,但此等协助不是本公司的必尽义务。
第二十五条买受人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须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次拍卖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3.98%的拍卖佣金。
根据税务部门的核定,拍卖人对于佣金(含税价)的收取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二十七条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通讯地址邮寄,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
因拒收或无法送达而退回的,以邮局第一个邮戳所记载的日期视为送达日期;委托人或本公司也可在《绍兴日报》上公告,竞买人或买受人同意公告刊登即视为接受相关通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拍卖公告、拍卖规则、拍卖清单及其附件的其他语言译本仅供参考所用,如与中文原本有任何抵触,将以中文原本为准。
且买受人亦同意在整个拍卖活动中,以本公司的拍卖笔录、保存的文本为最终有效文本,并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