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C评价法危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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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万以上
1套设备停工
引人关注,晦气于基本的平安卫生要求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1万以下
没有
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D)
风险值
风险等级
应采纳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A/1级
重大风险
在采纳措施降低危害前,不克不及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60~320
B/2级
较大危险
3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呵护措施(如没有呵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纵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作过监测;或过去曾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
很不成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
极不成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呵护措施;或员工平安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纵规程
实际不成能
流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断准则
分值
频繁程度
分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流露(8小时不离工作岗位,或连班作业,算“连续流露”)
2
每月一次流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流露
1
每年几次流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流露
非常罕见地流露
发生事故事件偏差发生的后果严重性(C)判别准则
分值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停工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的评价方法,它由美国的格雷厄姆(K·J·Graham)和金尼(G·F·Kinney)提出的,因此也称为格雷厄姆——金尼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的三个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危险性的大小:D=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特点是比较简便,容易在企业内部实行。

目前,已在航空工业系统、局部铁路交通系统和石化系统试点使用,效果较好。

它有利于掌握企业内部各危险点的危险状况,有利于整改措施的实施。

评价步骤如下:
1〕以类比作业条件比较为根底,由熟悉作业条件的人员组成评价小组;
2〕由评价小组人员按照规定标准给L、E、C分别打分,取三组分值的平均值作为L、E、C的计算分值,用计算的危险性分值D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等级。

三个因素的分值和危险性分值及其对应的情况如下。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
表2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E)
表4 危险性分值〔D〕。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治理
<20
E/5

低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
记录
/
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发生事故事件偏差产生的后果严重性(C)判别准则
分值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
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100
严重违反法律 法规和标准强 制性条款
10人以上死亡,或
50人以上重伤
5000以上
公司
停产
重大国际、国内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
0.2
极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
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0.1
实际不可能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断准则
分值
频繁程度
分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8小时不离工作
岗位,或连班作业,算“连续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D=“ EX Co D值越大,说明该作业活动危险性大、风险大。
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分值
事故、事件或偏差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 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事 件或偏差
3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 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 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 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工作危害分析LEC法

工作危害分析LEC法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基准值(C)
分值 100
人员伤亡 设备损坏 生产中断
环境污染
职业健康损害
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值 造成死亡≥3人;或重伤≥10人。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 造成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 造成大范围环境破坏。 造成人员死亡。 导致10人以上疾病或伤残、10000人撤离、恢复困难、全国通报。 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造成(3~9)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造成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注:以上为标准文件规定,企业应根据切合自己的 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的基准值,且基准值只能严格 于标准基准值。
LEC法计算
LEC法计算公示:D=L×E×C,使用方法如下:、
针对评估对像,根据现有的经验判断,在上述三个表格中分别选取人员伤亡、 健康伤害、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等风险的“L”“E”“C”分值;
术语
风险与危险源的关系
风险与危险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 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即:风险必然是涉及哪类
或哪个危险源的风险,没有危险源,就没有风险。 其次,任何危险源都会伴随着风险。只是危险源不同,其伴随的风险大
小往往不同。
风险点与危险源的关系
每个风险点中包含若干危险源,危险源是风险点的主要构成要 素;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DB 37/T 3202—2018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基准值(L)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职业健康经济损失、环境污染
10
如果危害事件发生,即产生最可 能和预期的结果(100%)
频繁:平均每6个月发生一次
6 十分可能(50%) 3 可能(25%)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编号:5.9.1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 )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
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的评价方法,它由美国的格
雷厄姆(K • J - Graham)和金尼(G • F - Kinney)提出的,因此也称为格雷厄姆一一金尼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的三个因素指标值之
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个因素是:
L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危险性的大小:D=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特点是比较简便,容易在企业内部实
行。

目前,已在航空工业系统、部分铁路交通系统和石化系统试点使用,效果较好。

它有利于掌握企业内部各危险点的危险状况,有利于
整改措施的实施。

评价步骤如下:
1)以类比作业条件比较为基础,由熟悉作业条件的人员组成评
价小组;
2)由评价小组人员按照规定标准给L、E、C分别打分,取三组
分值的平均值作为L、E、C的计算分值,用计算的危险性分值D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等级。

三个因素的分值和危险性分值及其对应的情况如下。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L)
表2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E)
表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结果的分值(C)
表4 危险性分值(D)。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3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
公司及周边范围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1万以上
1套设备停工
引人关注,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1万以下
没有
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D)
风险值
风险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A/1级
重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一)
D=L×E×C。D值越大,说明该作业活动危险性大、风险大。
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分值
事故、事件或偏差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事件或偏差
40
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款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1000以上
装置
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15
潜在违反法规和强制性条款
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100以上
部分装置停工
地区影响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概述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评价法是指对危险物质或危险作业场所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以确定其引发事故的频率和后果的程度,并通过评价结果来加强危险物质或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

LEC评价法具有简单、快速和高效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

LEC评价法的原理LEC评价法是基于对危险作业条件的分析,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因素来评价其危险性:1.损失事件的可能性(L)2.损失事件发生时造成的影响(E)3.损失事件的后果的严重性(C)L、E、C三个因素都是可以用数值表示的。

其中,L代表概率,常以年度频次为衡量标准。

E和C通常采用财产和人命威胁的标准来定义。

LEC评价法能够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其原理类似于风险矩阵方法,将它们与预设的标准相比较,并将危险性分为五个级别。

LEC评价法具体步骤LEC评价法的具体步骤如下:步骤1:确定损失事件(LOA)该步骤是为了明确评估的对象而进行的。

首先要将待评估的作业条件(LOA)明确规定为一个确定的损失事件,并给出其发生的时间与空间范围。

步骤2:确定发生的频率和影响损失事件的因素该步骤主要是为了确定评估损失事件(L, E, C)的因素、影响和发生的频率,并进行概率分析,确定各因素和影响对损失事件发生的贡献值。

步骤3:进行LEC分析该步骤主要是根据步骤2中确定的各因素和影响的贡献值,计算出评估结果,并根据预先设定的标准将危险性分为五个级别。

步骤4:确定减轻或消除危险的措施根据LEC评价结果,确定减轻或消除危险的措施,使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

LEC评价法在实际中的应用LEC评价法广泛应用于各种危险作业条件的分析和评价,如化工、石油、建筑等行业。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设置多种不同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适应不同的行业或特定任务的需求。

例如,对于一个化工企业的储罐区,可采用LEC评价法来评估其危险性,按照以下步骤展开:步骤一:确定损失事件(LOA)•储罐区泄漏步骤二:确定发生的频率和影响损失事件的因素•液体储存量•损坏储罐数量•容器维护历史•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作业规程步骤三:进行LEC分析•发生概率–1年一次 1–1年以上 2•影响程度–经济受损低于8000美元 1–经济受损8万美元以上 5•严重程度–伤亡人数0人 1–伤亡人数超过5人 5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可将危险性分为五个级别,以评估储罐区的安全等级。

危险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LEC)方法

危险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LEC)方法

调整优化
根据反馈和评估结果,对风险控 制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计 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更新危险源清单
随着作业条件和工艺的变化,及 时更新危险源清单,确保清单的 时效性和准确性。
05 案例分析
LEC法在某化工企业的应用
总结词
全面、准确
详细描述
在某化工企业中,运用LEC法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综合考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暴露于危险环 境的频率以及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为企业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提供了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
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与监控
培训与宣传
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控制计划的培训和宣传,确保他 们了解并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实施控制措施
按照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监控与检查
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及时发 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风险控制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反馈与评估
收集相关人员对风险控制计划的 意见和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效果 进行评估。
危险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LEC) 方法
contents
目录
• 危险源识别 • LEC风险评价法 • 风险控制措施 • 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案例分析 • 类
定义
危险源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导致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 不安全因素。
分类
危险源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如物理危险源、化学危险源、生物 危险源等。
风险值计算
根据可能性评估和严重性 评估的结果,计算危险事 件的风险值。
LEC法的实施步骤
确定评价对象
01
明确需要进行风险评价的对象,可以是某个具体的危险源或某
个作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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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评价法危险分析
一、LEC评价法:
LEC评价法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安全评价方法。

该方法采用与系统风险率相关的3种方面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中人员伤亡风险大小。

这3种方面分别是: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

风险分值D=LEC。

D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得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内。

对这3种方面分别进行客观的科学计算,,得到准确的数据,是相当繁琐的过程,为了简化过程,采取半定量计值发,即根据以往的经验和估计,分别对这3方面划分不同的等级,集体如下。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积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人工作时间内爆破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暴露
发生事故产生得后果(C)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得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10 3-9人死亡
15 1-2人死亡
7 严重
3 重大、伤残
1 引人注意
风险分析
根据公式;风险D=L*E*C
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并判断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其中的关键还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以及对乘极值的分析、评价和利用。

D值危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要立即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是被认为低危险的,这样的危险比日常生活中骑自行车去上班还要安全些,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著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

值得注意的是,LEC风险评价法对危险等级的划分,一定程度上凭经验判断,应用时需要考虑其局限性,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止。

二、事例分析:某国际制造公司宿舍工程发生一起井架式物料提升机吊篮坠落事故
1、事故简介
2002年10月2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某国际制造公司宿舍工程,发生一起井架式物料提升机吊篮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

2、事故发生经过
上海市某国际制造公司宿舍二期1标段工程共4幢公寓楼(6号、7号、10号、11号)楼层为7~12层不等。

建设单位为某国际制造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集团上海公司。

该4幢楼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采用了井架式物料提升机,共8台。

至2002年9月27日前已拆除4台,9月27日生产会上安排10月4日前拆除10号楼井架,于是项目经理通知安全
科安排人员拆井架。

2002年10月2日安全科派一名安全员带人到工地进行井架拆除工作。

该井架外型尺寸为2.3×2m,由L75×5角铁制作,缆风绳为φ9.3mm钢丝绳。

由于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既不组织拆除井架现场的调查研究和对拆除作业方案是否可靠进行审查,也不对参加拆除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完全放手交由安全员组织管理和拆除操作。

安全员拆除之前随意用钢管和螺纹钢焊制了一根临时天梁(ι二2.37m),以替代拆除井架天梁时的吊点及负荷。

开始拆除天梁时吊篮内有4名人员作业,但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当将临时天梁安装穿好钢丝绳后,并将井架的天梁拆下搬运到吊篮内时,临时天梁突然断裂,由于吊篮无任何安全措施而产生滑落,从35.67m高处直滑落地面,造成4人死亡。

3、事故原因分析
a.技术方面
临时天梁的制作,选材未经计算,完全凭“经验”选材,强度不够;本应按结构焊接要求施焊,但结果焊接制作不合格,致使管壁被烧透,原来已经不足的截面又受到减弱,受力后断裂。

首先,物料提升机吊篮内不允许载人。

且《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规定,当吊篮运行到位卸料人员进入吊篮之前,必须用停靠装置进行固定(此时的钢丝绳只起保险作用)。

其次应有断绳保护装置以防万一,当发生意外断绳时,可以在短时间内将吊篮卡住在井架内,避免发生坠落事故。

而此井架既无停靠装置且断绳保护装置又失效不起作用情况下,冒险进入吊篮内作业,当发生意外情况吊篮下滑时,无任何保险措施,直到吊篮坠落地面,地面处又未按规定设置缓冲装置(规范规定,高度超过30m的井架地面处应安装缓冲装置),过大的振动冲击导致4人死亡。

b.管理方面
江苏某建筑集团管理混乱,项目负责人放弃管理,由于不懂井架安装、拆除及管理规定,把工作全部交由安技科承担。

井架安装后不经验收就使用,以致多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井架无停靠装置,其断绳保护装置又失效不起作用,使用中不进行检查,长期带病运行,侥幸没发生事故。

但在井架拆除作业中仍违章作业,因安全装置失效,导致了事故发生。

井架拆除工作完全交由安全员负责,以致造成临时天梁材质不合格,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既不检查,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吊篮坠落事故。

4、事故结论与教训
a.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主要由于该施工企业管理混乱,无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属项目经理的责任却错误的交由安全科负责。

而有关法规对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要求是对施工现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是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责任。

由于井架从安装、使用已留下隐患并带病运行,到拆除前又未经检查,盲目施工,违章指挥导致了事故发生。

b.事故性质
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由于该施工单位管理混乱,无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项目经理不负责任,安全管理失职,井架从安装使用到拆除形成了违章作业,由于未及时检查致使隐患始终未能排除,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如果安装后使用前,按行业标准检验并改正不合格处,合格后运行,使用中经常检查,发现断绳保护装置失效及时修理,拆除前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对井架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方案,作业前,对作业人员按岗位分工交底,此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c.主要责任
①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对井架拆除前未进行现状调查,在断绳保护装置失效的情况下,人员进入吊篮内作业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对临时天梁的设计制作未加检验,完全交由安全员负责,以致选材不当受力不足断裂。

对造成事故应负失职责任。

②江苏某建筑集团主要负责人应负其主要责任。

安全责任制不健全,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落实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责任失职并未得以及时制止,以致造成管理混乱,责任不清,设备安装后不经验收就使用而无人制止,设备带病运行无人检修,井架无安全装置仍冒险使用,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5、事故的预防对策
应该认真学习《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必须理清安全责任制。

安全管理责任分为两大体系,一是保证体系,一是监督体系,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从不同侧面进行管理来确保生产安全的实现。

6、专家点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分析本次事故管理上的严重错误是项目负责人放弃管理,完全交由安全人员负责。

当项目负责人需要组织人员研究拆除方案时,可由安全人员或班组长及机械人员共同参加,拆除作业前,也可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分工和确定指挥人员,对拆除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拆除程序必须严格把关,不能完全放弃管理。

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制定一套可靠拆除方案。

像临时天梁如此重要部件不在方案中经计算确定,而由不懂计算的安全员凭经验制作;该井架原设计就不合格,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拆除前,对井架既无停靠装置又无断绳保护装置缺陷未研究解决措施,冒险进入吊篮内作业,以至当临时天梁因强度不够断裂时,吊篮与人同时坠落。

同时也违反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的相关规定。

《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安装、拆卸起重机械设备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非是要走过场,而是为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保证作业顺利进行的正确施工程序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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