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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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说明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说明

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说明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说明

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说明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
说明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重要的助学政策,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以下是关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说明:
1.贷款额度与用途: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通常为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具体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因素确定。

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可用于生活费和其他必需品。

2.贷款发放时间:通常在每年秋季开学后,学校会收集学生贷款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当地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将贷款发放至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3.贷款发放方式:生源地国
家助学贷款发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次性和分期。

一次性发放适用于申请贷款时已经确定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情况;分期发放适用于贷款申请后,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或一次性扣除费用。

4.还款方式: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学生在毕业当年9月份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未按时还款会产生
罚息和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可向当地资助中心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

同时,学生也应当认真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和按时还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2011]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2011]3

安 徽 省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发 安 徽 省 农 村 合 作 金融机构生源地信 用助 学贷款实施办法 的通 知
皖政 办 [0 ]3 21 1 5号
各 市 、县人 民政 府 ,省政府 有关 部 门: 人 民银 行合 肥 中心 支 行 、省财 政 厅 、 省教育厅 、省地 税局 、省农 信社 等部 门制 用 助学 贷 款实 施 办法》 已经 省 政府 同意 ,
《 徽 人 政府 》2 第1 安 省 民 公报 01 2 1年
4 .提 高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社 会 地 位 和 待
省竣・ . . .,- ・. _’ ’.。-。 ’・ _‘。 . ‘_ ‘。瓣办 ‘.。^ ‘-’一 ,.‘.’ 'o,‘ 礤囊 联i 地 服 务 工 作 。鼓 励 职 业 院 校 与 国外 高 等 院 校 联 合 办 学 。 鼓 励 企 业 投 资 举 办 职 业 院 校 ,达 到一 定规模 的 ,落实 职教大 省建设 规 划 提 出 的 按 一 定 比 例返 还 教 育 费 附 加 的 优 惠 政 策 。 加 强示 范 区 优质 职 业 院 校 对 口
现 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 安 徽 省人 民政 府 办公 厅
二 。一 一 年 五月 三 日
定的 《 安徽省农 村合作金 融机构生源地 信
安徽省农村合作 金融机构生源地 信 用助 学 贷 款 实 施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教育 部 、银监会关 于大力 开展生 源地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的通 知 》 ( 教 [ 0 8 16 财 20 ] 9 号 )精神 ,结合我省实 际 ,制定 本办法 。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的 农 村 合 作 金 融 机 构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 下 简 称 以 “ 源 地 助 学 贷 款 ” ,是 指 全 省 农 村 合 作 生 ) 金融机 构 ( 包括农村 商业银 行 、农村 合作

晋城市教育局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的公告

晋城市教育局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的公告

晋城市教育局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8.01•【字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晋城市教育局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的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要求,2011年我市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校贷款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运作模式,提出了“全面覆盖”、“应贷尽贷”的目标,确保每个升入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大学。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于8月1日—9月15日开始受理学生申请、审批工作。

学生和家长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高校、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在校生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等证件共同到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计财科)提出贷款申请办理手续。

凡是被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要求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贷款每学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无需支付利息。

贷款期限5—14年,无需担保或抵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晋城市学生资助中心:张静媛2066135城区学生资助中心:肖柳露2250369泽州县学生资助中心:陈晋霞3034756高平市学生资助中心:侯卫强2268931阳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茹云峰4228645沁水县学生资助中心:韩何云7022539陵川县学生资助中心:郭咏梅6209466监督电话: 2066125晋城市教育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公告(一)[乐东教育信息网]

201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公告(一)[乐东教育信息网]

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即将开始,具体受理时间将在本网站公告,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贷款申请须知,并准备好申请材料。

同时,同学们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同学们在办理申请贷款时,要按照贷款流程进行办理,要自觉遵守秩序,不要大声喧哗,要讲卫生,不要乱扔纸屑,不许吃槟榔,否则我们将不受理。

2、学生在办理贷款资格审查时,只要求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人到现场即可。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请在第二天带共同借款人及身份证到现场签合同。

3、新贷学生的贫困证明有统一的格式(详见附表),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就读中学。

4、签订合同时,学生不能替共同借款人签名,共同借款人也不能替学生签名(有委托书的除外)。

新贷学生签订合同3—5天后,要登录支付宝帐户,修改密码,激活帐户。

5、学生在提交材料复印件时,请尽量把两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也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正面不够,复印背面,户口本第一页家庭户户主一定要复印。

2011年7月18日贷款流程:向咨询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领取材料审核编号→资格审查→签订合同→续贷学生领取2010年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一、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三)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四)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1、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2、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提供特困或低保证);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提供孤儿证或残疾人证);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提供相关病例);6、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7、所在地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8、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办理步骤各位续贷学生:现将2011年生源地贷款你们所需要办理的步骤说明如下,请按照说明具体操作。

1、续贷学生登录https:///网站进行贷款申请,并填写补充完整相应的资料以后,导出打印申请表一式2份。

(注意:一定要登录网站进入系统申请,直接考录空表填写无效,系统无法受理,手工填写无效,学生本人签字以下,需手工填写,其他不能手工填写)2、各位学生将导出打印好的申请表(申请表后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2份、学校收费证明复印件2份)等资料,到乡镇(街道)民政所或乡镇(街道)盖章后,提交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会在最短时间内进入系统生成合同,并同时产生一个支付宝账号,打印在合同书上。

3、各位学生领到合同后,同共同借款人一起签订合同,并填写账户变更单(此时账户变更单上:变更后代理结算结构填写支付宝(甘肃),代理结算网点为:支付宝(甘肃),账号为:合同上打印的支付宝账号)。

4、将填写好的账户变更单提交资助中心,领取贷款证明,学生将贷款证明和贷款合同(两者缺一不可),一起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登陆网站,录入学生贷款信息,打印并盖章回执一式2份,交学生带回或邮寄回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录入回执信息。

5、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合同及回执信息,汇总整理上报开行,进行打款工作,通过支付宝瞬时将贷款打入学生绑定支付宝的银行卡,学校收取学费,完成全部贷款流程。

提示:该支付宝账户通常将于3天内开通,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并进行支付宝账户认证(也可以以后再进行账户认证,参见注释),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使用。

1. 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110110************,则密码为:199009011234),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

2. 支付宝账户是否通过认证不影响贷款的发放,只影响账户内资金的使用和提现。

2011-10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2011-10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中国银行西安西工大支行将于10月下旬开始在我校开展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具体安排布置如下:一、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系统而繁杂的工作。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最大限度的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审核上报。

二、工作流程1、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3、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4、按照审核合格的学生数,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凭证、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审核汇总表》、学院证明和推荐信(电子版发各学院邮箱);5、各学院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每人填写一张)、借款凭证(每申请一学年填写一份借款凭证);6、学院审核学生填写的借款合同、审批表和借款凭证是否完整规范;7、学院汇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审核汇总表》(填写电子版汇总贷款学生信息应按年级顺序,依次为2011级本科生、2010级本科生、2009级本科生、2011级研究生、2010级研究生),汇总表应有汇总金额合计(确保各学年发放金额合计应等于申请金额合计);将汇总后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8、学院将所有材料整理整齐,并依次按“借款凭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学生申请贷款书面申请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传真纸件和复印件无效)、学生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父亲和母亲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学院推荐信和证明、借款合同”的顺序用回形针别好,按照电子版年级排列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助学贷款工作计划

助学贷款工作计划

篇一: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计划2011年临床学院助学贷款工作计划为更好的做好2011年临床学院助学贷款工作,临床学院学生办坚持全心全意为在校贫困大学生服务的宗旨,结合临床学院贫困生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助学贷款工作计划。

一、加强制度建设,让助学贷款工作更顺畅加强助贷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意识,保证助贷工作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最广大贫困生的权益。

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办法。

组建完善的助学贷款工作架构,不仅学生办老师要懂政策、知程序、明流程,同时要对团总支的生活部以及小班班长也要加强培训,将助学贷款工作深入到日常学习和生活中。

二、加大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和教育采取多种有效途径继续加强对新机制的宣传,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都能了解到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内容,明白助学贷款的程序以及相关材料要求,做到贷款清楚、还款明白,并支持和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学会感恩国家、感恩社会、感恩学校。

三、提高贷款前期审核力度对贫困学生所提供的贷款材料,要按照经办银行的要求认真把关,确保报送银行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为银行高效、及时的放款打下基础,对于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贷款同学,要加强教育,解释助学贷款的要求和条件;对于材料不规范、不完整的贫困同学要加强指导。

四、扩大诚信教育的效果诚信教育在任何时候都不放松,贯穿整个助学贷款工作首尾。

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帮助学生在申请贷款之初就牢固树立诚信贷款的意识,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履行合同承诺。

五、延伸助学贷款解困职能,发挥其育人功效要将助学贷款工作与育人工作、感恩工作结合起来,既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又解决学生的思想困难。

培养学生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鼓励享受助学贷款的学生正确对待贫困,树立远大志向,教育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刻苦学习,健康成长。

临床学院学生办 2011.1.15篇二:2014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官垌中心小学2014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2014年,我校在全面总结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把握好上级关于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相关资助任务,紧紧围绕教育局关于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提高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实现各项工作责任目标。

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

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

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作者:达茂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源:暂无发布时间:2011-6-2 16:55:27 点击次数:14992一、首次贷款(2011年入学)1、登录达茂旗教育网公告栏(/)下载打印《申请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表,并据实填写。

2、打开https:///网页,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两份《申请表》,持《申请表》和《申请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到所在高中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镇(苏木)加盖公章并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持《申请表》、《申请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书。

其它相关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到达茂旗学生资助中心(百灵庙中学东楼二楼)审核办理。

二、首次贷款(在校生)1、在高校登录达茂旗教育网公告栏(/)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据实填写后加盖高校公章。

同时下载《申请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表并填写。

2、打开https:///网页,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两份《申请表》。

持《申请表》和《申请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镇(苏木)加盖公章并填写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持《申请表》、《申请助学贷款家庭贫困证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证,其它相关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到达茂旗学生资助中心(百灵庙中学东楼二楼)审核办理。

三、续贷1、在高校登录达茂旗教育网公告栏(/)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据实填写后加盖高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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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07级、08级1234班、09级1234班及专升本班、10级各班:
为做好2 011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贷款学生的资格认定,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
(一)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继续按照去年学校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执行,由于已建立“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所有贷款学生必须从“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学生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由见证人、当地民政部门及院系签署意见后,以院系为单位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步资格认定;学生到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发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过核实后,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

(二)新生及外省就读的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有关部门认定。

二、贷款申请
为方便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发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011年申请贷款学生必须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或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凭《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表(各打印一式两份),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凭申请表和相关资格认定表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工作
(一)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使用方法
2 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使用办法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基层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的同时,通过基层系统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并加盖县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县(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

(二)优化授权方式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中,取消签订《委托授权书》,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增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相互授权对方办理借款合同续签等事宜的条款。

四、工作要求
1、非毕业生才可办理此项贷款。

2、办理此项贷款的学生须是2011年前(不包括2011年)已经进入贫困库的学生(即:入库学生)。

今年有特殊情况且未入库的学生(即:未入库学生),须另办理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经本班评定小组评定,评定小组成员及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关于推荐0501班学生进入家庭经济困难档案库的名单”(见模板),方可入库。

3、(1)入库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表”纸质版,这两表各一式两份(机打,除签字外)。

(2)未入库学生:《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机打,除签字外)纸质版,这四表各一式两份。

4、各班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机打)。

电子版统一命名如“0501班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

5、申请表在此网址或 中下载);《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均在“临床医学院”QQ群101497500共享中下载。

6、网上申请有详细填写说明,请大家严格按照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且勿修改表格样式!!
7、此事关系大家利益,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合作,提高咱们彼此的效率,在6月9日前将以上相关材料以班为单位交系办高老师处,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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