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规定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4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保密纪律管理制度

保密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保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提高保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密范围国家秘密工作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内容是指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科技、文化、国际关系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各个方面。
第三章保密等级根据国家秘密的重要程度和涉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等级的国家秘密是指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最重大影响的,需要严格保密的国家秘密;机密等级的国家秘密是指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需要严格保密的国家秘密;秘密等级的国家秘密是指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一定影响的,需要保密的国家秘密。
第四章保密责任1. 保密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 保密人员不得将国家秘密外传、披露、传阅,不得对国家秘密进行翻印、拷贝、扫描等行为。
3. 保密人员对掌握的国家秘密材料和信息应当善加保护,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销毁。
4. 保密人员应当按照保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妥善处理国家秘密。
5. 保密人员不得违反保密纪律在网络上发布涉密信息,不得参与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6. 保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超范围或超密级阅读国家秘密。
第五章保密管理1. 保密机关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
2. 保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3. 保密机关应当做好国家秘密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长期保存的安全。
4. 保密机关应当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规定,对保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保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5. 保密机关应当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保密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六章保密披露1. 保密人员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向上级领导报告或请示,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 保密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如需向其他保密人员或合作单位透露国家秘密,应当经过许可或授权,确保信息安全。
保密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兼职人员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保密;2.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3. 突出重点,确保实效;4.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第四条公司保密范围包括:1. 国家秘密;2. 公司商业秘密;3. 公司内部信息;4. 公司对外合作、交流、业务活动中涉及的秘密。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司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秘密;2. 机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秘密;3. 秘密: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秘密。
第三章保密职责和权限第六条公司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职责如下:1.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实到位;2. 岗位人员: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权限如下:1. 制定、修改和废止公司保密制度;2. 审批保密项目的密级;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4.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九条公司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密级、职责和权限;2. 对涉及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采取物理、技术、管理等措施,确保秘密安全;3. 对秘密人员进行审查、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4. 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条公司保密措施包括:1. 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不丢失、不损坏;2. 保密设备的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防止信息泄露;3. 保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保密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能力;4. 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保密监督检查机构,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保密管理制度标准

保密管理制度标准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保密管理机构1、设立国家保密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保密管理工作。
2、设立各地区、各单位和各部门的保密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保密管理工作。
3、保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管理保密文件和资料,审核和审查本单位的保密审批工作,保障保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保密范围1、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信息都属于保密范围。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获取、使用和传输上述信息时,都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能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第四部分:保密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保障保密文件和资料的安全。
2、严格控制保密文件和资料的传输和复制,禁止擅自外传或外泄。
3、设立保密档案室,保障保密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存放。
4、对于需要处理的涉密信息,实行“谁泄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保密审批1、严格审查和审核对外发布的信息,确保不违反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审查和审核单位内部的涉密信息的传输和使用,确保不泄密或外传。
3、建立健全保密审批机制,保证涉密项目的保密审批程序严密化和规范化。
第六部分:保密培训1、对于需要处理涉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他们具备保密意识和保密操作能力。
2、对于保密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和保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保密管理水平。
第七部分:保密检查和考核1、定期对各单位和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于保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约谈。
第八部分:对外协作1、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合作时,要严格履行涉密信息的保护义务,对于外来的涉密信息也要进行谨慎处理。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二)是指一个组织或公司为了保护其重要信息和商业机密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限制信息的获取、使用和传播,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竞争对手获取到这些信息。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保密责任:明确组织中每个人员对保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不泄露重要信息和商业机密,不擅自披露或传播相关信息,以及合理使用和储存有关信息。
2. 分类和标识:将组织中的信息进行分类,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给予不同的保护级别,为其进行相应的标识,如秘密、机密和绝密等。
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安全保密责任,规范信息安全保密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保密责任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员工对本人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员,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安全保密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组织体系,成立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制定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保密职责。
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定密、审批。
第十二条加强信息安全保密技术防护,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建立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制度,定期对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加强信息存储、传输、处理、销毁等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五条严格规范信息共享和交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开、传播涉密信息。
第十六条加强保密设施建设,确保保密场所、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违反安全保密制度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泄露国家秘密和重要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应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6篇)

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____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宋村煤业有限公司保密管理措施1、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不该说的____,绝对不说;不该问的____,绝对不问;不该看的____,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____,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____;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____;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____;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____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____事项;不携带____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____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3、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4、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____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5、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凡____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6、保密安全管理要求: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____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____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保密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的目的1.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防范和避免公司内部或外部的信息泄露风险。
二、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
2. 本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和运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数据及技术资料、市场调研、客户信息、员工档案等各种形式的信息。
三、制度制定程序1. 制定本制度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通过。
2. 涉及到较大变革的制度修改,需经全体员工讨论决定。
四、各项制度内容1. 保密意识教育1.1 企业将制定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制定完善的保密体系、保密条例和操作规程。
1.1.1 企业将保密管理责任纳入到经营管理目标,并按期考核经营管理目标达成情况。
1.1.2 企业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及保密技能。
1.1.3 企业保留对员工保密教育培训成果进行全面评估的权利。
2. 保密人员管理2.1 企业将确保信息保密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保障义务,并且会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2.2 企业将明确交接信息时各种机密性质文件的手续和程序,并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和行为监控。
2.3 企业将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和存储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系统、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4 企业将加强对公司人员的保密管理,确保保密信息存在的设备、系统、网络等非保密人员或外来人员不掌握和阻止泄露。
3. 泄密风险防范3.1 企业将针对不同情形定制保密风险防控计划。
3.2 企业将加强对保密信息的审查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泄密行为以及非法出版和传播涉密信息行为。
3.3 企业将对泄漏涉密信息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法律追究。
五、责任主体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 员工违反保密规定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违法责任,包括财务赔偿、纪律处分等。
六、执行程序1. 本制度的执行由被指定的保密管理主体执行,其中包括保密管理委员、保密责任人、保密管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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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条为保守本集团秘密,维护集团的利益,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集团[包括集团总部、各地区公司、各二级(项目)公司、合作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单位]秘密是指关系集团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地区公司、各二级(项目)公司、合作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单位的所有员工都有保守本集团秘密的义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四条以下所列事项均属保密范围:
(1)凡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
(2)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集团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集团公司在开发报建、设计施工、推广销售、售后服务及物业管理过程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诉讼或仲裁事项及纠纷的解决方案等;
(4)章程、合同、协议、意向书、制度、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集团公司内部上报、下发和相互交换的内部文件、资料;
(5)本集团公司和各部门、二级公司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综合文件、资料;
(6)集团公司各类行政、业务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
(7)财务运作、资金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金融管理部门的原始数据、资料;
(8)人事档案,职工个人工资、奖金及劳务性收入资料,职工情况综合材料;
(9)由本集团公司产生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题报告及有关资料;招投标资料、底价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等;
(10)生产关键技术、生产工艺、技改、营销策略等资料;
(11)工程预算、结算书和各种图纸;
(12)集团公司领导人住址、行踪;
(13)办理银行贷款按揭和产权所需的有关资料;
(14)购房业主资料;
(15)集团公司、各部门、地区公司及下属二级(项目)公司所有印章、财务用章、法人章等;
(16)集团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7)生产事故、意外或突发事件;
(18)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属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图纸等,应分类编定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密级。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公司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统计资料、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保密措施
第六条属于集团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经办人或电脑管理员负责保密。
第七条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传阅至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秘密件传阅至部门、二级(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非经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内部文件传阅至有关员工。
第八条密件应由行政人事部门分别盖上相应密级的印章。
第九条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保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属保密范围的物件,应有专人(兼职)保管,存放在保险箱、柜内;条件一时不具备的,也应存放在上锁的柜、抽屉内。
第十一条凡查阅、外借密件的,要经集团总部部门、地区公司部门、二级(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书面同意,并经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涉及公司重要机密文件、资料需经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复审,并经行政副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批准、登记后,才能借阅。
当天借阅,当天归还。
第十二条每项工作办妥后,须在24小时内将工作涉及的所有的资料或证、照原件交回公司指定的人员保存,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有资料原件。
第十三条离开公司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将其保存的所有工作资料交回公司保管;离开公司后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其所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众公开。
第十四条凡涉及保密内容的底稿、资料、文件、笔记簿等,废弃时必须销毁。
第十五条集团、地区公司领导的办公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进入。
第十六条未经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第十七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集团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集团公司秘密,在正常的工作交往中要注意保守集团公司秘密。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处理。
第十九条集团各级机构在生产经营中如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紧急情况,在场员工应立即处理,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有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除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外,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消息;确有必要对外发言时,应由地区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或在统一口径的情况下经地区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或认可后进行。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所称泄密是指: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者知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