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永久性标牌验收表(1)
永久性标牌

***工程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有限公司 *** ***竣工验收合格日期:201*年*月*日设计使用年限:50年注:一、设置永久性标牌的责任单位设置永久性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应保证标牌按要求制作安装到位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永久性标牌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装质量。
二、设置永久性标牌的位置与时间房屋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宜设置在建筑物主立面、标牌下边缘距离地面1.6米至2米且不影响美观的明显部位。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永久性标牌宜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如城市桥梁两端,隧道口,地铁站候车斤等。
永久性标牌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前制作并安装完成。
三、永久性标牌的材质和尺寸要求永久性标牌应选用硬度较高和耐腐蚀性较好的材料制作,尺寸不得小于长800(mm)×宽600(mm),字体采用仿宋体,字体大小以版面充实、清晰美观为宜,文字雕刻后用不易退色的防水颜料着色。
四、永久性标牌的内容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设计使用年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施工单位较多的,除施工总承包单位外选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的施工单位和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中合同金额较大的(以前5名为限)。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竣工验收时在任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姓名。
永久性建筑标志牌

合同编号:YY-GX-19-05竣工永久性责任标志牌制作及安装合同甲方:乙方:甲方:陕西永塬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陕西惠旭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将建筑永久性标志牌制作及安装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自愿协商,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定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及内容要求备注: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标牌材质为花岗岩(黑色金字),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
第二条、安装地点陕西永塬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本工程合同价款总额:(大写)捌仟壹佰元整(,制作定金元,样版审核通过后甲方转账给乙方定金,开始制作。
3.2 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两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元转账给乙方。
第四条制作安装施工期限合同生效后乙方制作标志牌,制作时间10天,接到甲方通知两日内进场,五日内施工完毕。
第五条工程验收1 、凭甲方认可的标志牌内容作为验收依据。
2 、乙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后,由双方组织人员共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设计方案的规格、数量完成工作,否则应承担返工责任。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设计方案、规格、质量、数量等,因此而造成的工程量按实计算,工期经甲方批准后顺延;2 、中途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按乙方损失的全额赔偿;3、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偿付乙方违约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5%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事项乙方制作、安装、施工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乙方进行免费维修,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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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冀建质〔2011〕156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现将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2011年3月3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由参建的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确保今年取得实质性推进。
对住宅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问题,各地要特别重视。
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时间和范围自2011年6月1日起,我省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宽≥35 mm。
关于落实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工作通知

关于落实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工作通知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了贯彻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5号),根据住建厅《关于做好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新建建函【2011】10号)和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的通知》(乌建发【2011】125号)文件精神,现将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6月1日起,凡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均应在建筑物的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
二、标牌应设置在建筑物正立面上,标牌中心线距地面不得高于2.5米,也不得低于1米,安装必须牢固。
同一小区(两栋以上)的建筑物标牌安装位置、高度应一致。
三、标牌材质采用黑色花岗岩凹刻(黑色金字),标牌规格和内容严格按标牌式样的要求设置(详附件)。
四、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向备案机关提交建筑物正立面照片一张,永久性标牌近距离照片一张,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条件。
五、备案机关对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和商品房住宅小区的抽查。
六、对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图片资料;经现场检查未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牌的工程,备案机关将不予备案。
附件:标牌试样及设置说明: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附件;标牌式样及设置说明标牌设置说明:1、标牌规格尺寸:800m m×600mm;字号字体:标题(工程名称)为100号宋体加粗,其余内容分别为72号隶书;边距:页眉60mm,左边50mm,右边50mm,页角60mm.2、标牌内容:标题(工程名称:如属住宅楼应标明楼号);正文内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永久性标牌

***工程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有限公司 *** ***竣工验收合格日期:201*年*月*日设计使用年限:50年注:一、设置永久性标牌的责任单位设置永久性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应保证标牌按要求制作安装到位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检查永久性标牌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装质量。
二、设置永久性标牌的位置与时间房屋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宜设置在建筑物主立面、标牌下边缘距离地面1.6米至2米且不影响美观的明显部位。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永久性标牌宜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如城市桥梁两端,隧道口,地铁站候车斤等。
永久性标牌应在竣工验收完成前制作并安装完成。
三、永久性标牌的材质和尺寸要求永久性标牌应选用硬度较高和耐腐蚀性较好的材料制作,尺寸不得小于长800(mm)×宽600(mm),字体采用仿宋体,字体大小以版面充实、清晰美观为宜,文字雕刻后用不易退色的防水颜料着色。
四、永久性标牌的内容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设计使用年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施工单位较多的,除施工总承包单位外选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的施工单位和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中合同金额较大的(以前5名为限)。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竣工验收时在任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姓名。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

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通知来源:作者:时间:2011-05-09 Tag:点击:575赣建建[2011]15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经研究决定,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2012年1月1日起必须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以下简称“责任标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置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时间和范围各设区市今年内选择2个住宅项目(一个保障性住宅工程和一个商品住宅工程)作为试点,并于5月底前向我厅上报试点工程名单,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责任标牌”中涉及的内容等。
自2012年1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竣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责任标牌”。
三、“责任标牌”的内容、尺寸、材质“责任标牌”必须明确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人代表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责任标牌”宽不小于750 mm,高不小于5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宽不小于35 mm、高不小于35mm,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耐久性材料,保存年限为工程的使用年限。
四、“责任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责任标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
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责任标牌应在可视范围内,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3米。
永久性标牌制度

永久性标牌制度
1、根据东建市【2014】7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14】124号文件的要求,竣工的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设立永久质量责任标牌。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3、、永久性责任标牌必须设立在工程主要进出口醒目位置(标牌底边离地面1800mm)。
4、凡不设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建设工程,不准竣工验收。
5、责任标牌的主要内容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其主要内容应与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内容相符。
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关于建筑工程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的通知(青建管字【2010】46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
青建管字〔201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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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工程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第5号部令)有关规定,现对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识牌的内容和要求作如下调整:
一、标识牌宜选用与竣工工程立面色饰和谐的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二、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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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具体部位、材质和字体颜色由设计单位根据立面特点在设计图纸中注明。
三、标识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
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标识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镶嵌好永久性标识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以上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建筑工程镶嵌永久性标识牌的通知》(青建质字〔1999〕253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样式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工程镶嵌标示牌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11月24日印发-2-
附件一:
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样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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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红星国际城(一期)6#住宅楼
建设单位:哈密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米伟创
勘察单位:新疆新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负责人:王厚庭
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孔敬芝
施工单位:三门峡朝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儒
监理单位:河南科扬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喻艳兵
永久性标牌简图
工程名称:红星国际城(一期)9#住宅楼
建设单位:哈密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米伟创
勘察单位:新疆新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负责人:王厚庭
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孔敬芝
施工单位:三门峡朝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儒
监理单位:河南科扬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喻艳兵
永久性标牌简图
工程名称:红星国际城(一期)5#住宅楼
建设单位:哈密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米伟创
勘察单位:新疆新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负责人:王厚庭
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孔敬芝
施工单位:三门峡朝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儒
监理单位:河南科扬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喻艳兵
永久性标牌简图密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米伟创
勘察单位:新疆新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负责人:王厚庭
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孔敬芝
施工单位:三门峡朝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儒
监理单位:河南科扬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喻艳兵
永久性标牌简图
工程名称:红星国际城(一期)8#住宅楼
建设单位:哈密春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米伟创
勘察单位:新疆新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负责人:王厚庭
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负责人:孔敬芝
施工单位:三门峡朝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王建儒
监理单位:河南科扬建设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喻艳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