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ykms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学继续教育应以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度,学分作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学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医学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学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本地区的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学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负责本机构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医学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机构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课程和培训活动;(三)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四)负责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五)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
第三章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三)医学伦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培训;(四)针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实际工作问题的培训。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包括:(一)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项目;(二)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培训和学术交流;(三)远程医学教育和网络教学;(四)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和实践活动;(五)其他符合医学继续教育要求的培训形式。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范文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医学继续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CME)是医务人员为了提高临床技能和专业知识而参与的教育活动,是医务人员持续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有效管理和推动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1)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2)促进医务人员的持续学习和职业发展;(3)保障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权益。
2. 意义:(1)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2)推动医疗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3)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三、组织管理1. 组织机构:(1)设立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医生继续教育的规划、统筹和监督;(2)设立医学继续教育办公室,协助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 职责:(1)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 负责制定医学继续教育的政策、计划和指导方针;- 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监督和评估医学继续教育的质量;- 对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定期汇报继续教育工作情况。
(2)医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协助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的培训活动;- 统计和分析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协调与外部教育机构的合作。
四、培训计划1. 培训内容:(1)根据医务人员的职业需求和发展方向,确定培训的内容和形式;(2)培训内容包括:临床技能、专科知识、医学伦理和法律等。
2. 培训形式:(1)在职培训:医务人员参加工作期间组织的培训活动;(2)离职培训:医务人员在工作之外参加的培训活动,如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3. 培训周期:(1)根据医务人员的职业阶段和特点,将培训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2)每个阶段的培训周期为三年,医务人员需要在每个周期内完成相应的学时。
五、学分管理1. 学分规定:(1)根据培训内容和形式,制定相应的学分规定;(2)每个培训活动对应一定的学分,医务人员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才能完成继续教育的任务。
二、1.4.3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以后学习医学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教育。
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专业活动中保持高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以适应世界科技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更好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医学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建立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谢桂英任办公室副主任,医务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置在医院医务科。
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是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部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日常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既是《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也是所从事职业的需要,全院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各科室部门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面要求达到100%(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人员不做要求)。
三、学分分类和学分登记管理(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情,学分实行分类记分:1.一类学分由全国、省级继教办批准的继教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一类学分。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华西远程”网站学习、省中医管理局组织的四部经典著作培训考试均属此类。
2.二类学分各县(区)继教办、州级继教项目认可单位授予的继教学分属二类学分。
我院属二级中医院,在院内开展项目活动中,对参学者实行入场登记、学习后严格记分。
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完成医院要求参加的继教次数,年终完成学术论文一篇后,为完成二类学分。
(二)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分类构成:各专业卫技人员继教学分每年度不得低于二类25学分(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实行年度考核办法,每年年度进行年审,获得规定学分者为合格。
每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获得规定学分,该标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及执业医师(护士)的必备条件之一。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2024新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2024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学继续教育是指医师、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依法取得执照或注册后,为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医学科技发展需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具有相关职称资格的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等。
第四条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的宗旨是: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医学科技的发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和社会声誉。
第五条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的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负责医学继续教育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主任和专家组成。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权益,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继续教育计划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和岗位要求,制定年度的医学继续教育计划。
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应当由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项目:包括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技术培训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明确培训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三)培训对象:确定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范围和数量。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医学继续教育活动的选拔、安排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实际需求和继续教育计划的要求进行,参加培训应当经过医务人员自愿报名,并经过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二条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和岗位要求划分不同的类别和级别,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参加。
第十三条医学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内容应当符合医学科技发展趋势和临床实践需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第十四条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可以通过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研究、在线学习、培训班、考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医学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教育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医学教育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内的医学教育和连续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保障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本制度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规定及医学教育与连续教育的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参加医学教育与连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学教育:指对医务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活动。
2.连续教育:指对已取得执业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进一步学习和提高的活动。
第二章医学教育管理第四条医学教育规划1.医院每年订立医学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计划布置。
2.医学教育工作计划经医务部门审核后施行,并向全体医务人员公示。
第五条培训需求分析1.医院依据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定期开展医学教育需求调查和分析。
2.调查结果作为医学教育工作计划订立的依据。
第六条培训内容和形式1.医学教育内容包含临床技能培训、学术沟通、科研讲座等多种形式。
2.医院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合作、在线学习等形式供应医学教育。
第七条培训负责人1.医学教育工作由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引导。
2.医学教育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培训计划订立、培训资源整合、培训内容确认等工作。
第八条培训考核与评估1.医院对参加医学教育的医务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2.考核内容包含医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临床技能的应用本领等。
3.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第三章连续教育管理第九条连续教育计划1.医院每年订立连续教育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内容和时间布置。
2.连续教育计划经医务部门审核后施行,并向全体医务人员公示。
第十条学分管理1.医院实行连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对参加连续教育的医务人员进行学分管理。
2.学分由医务部门负责管理,医务人员参加连续教育活动后,由相关责任部门及时记录并统计学分情况。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医学继续教育是医生和医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医学知识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内的医学继续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水平,医院需要建立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2. 目的和范围2.1 目的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务人员能够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医疗质量,同时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促进医学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
2.2 范围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3. 组织和管理3.1 继续教育委员会医院应设立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医学继续教育的实施方案,由医院高层领导和专家组成。
3.2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活动筹备、培训安排、资料收集等工作。
3.3 岗位继续教育专员医院应聘请专职的岗位继续教育专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包括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准备等工作。
4. 继续教育计划4.1 学习需求调查医院应定期进行医务人员的学习需求调查,了解他们的学习需求和意愿,为继续教育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4.2 继续教育活动安排根据学习需求调查的结果,医院可以组织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学术讲座、研讨会、技能培训等。
4.3 培训课程选择医院应选择符合医务人员需求的培训课程,包括国家认可的继续教育课程、医学会组织的培训课程等。
5. 继续教育管理流程5.1 继续教育计划制定继续教育委员会根据学习需求调查结果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5.2 继续教育活动组织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和安排继续教育活动,包括邀请专家讲座、组织研讨会等。
5.3 培训材料准备岗位继续教育专员负责收集和准备培训材料,包括课件、文献资料等,并提前分发给参与培训的医务人员。
5.4 培训记录和评估医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后,需要填写培训记录表,包括参与的活动、所获得的学分等,医院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
第三条医学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在完成毕业后教育后的终身学习过程,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各类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培训、研讨、学术交流等;3. 监督和评估医学继续教育的实施效果;4. 建立健全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医院医务科负责医学继续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和项目;2. 负责医学继续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跟踪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情况,做好学分管理;4. 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考核,确保医务人员达到规定学分要求。
第三章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2. 医学伦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3.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防范;4. 职业技能培训。
第八条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在职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学术讲座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2. 外出学习: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3.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学术交流等,方便医务人员随时学习;4. 临床实践:通过临床带教、实习、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其中一类学分主要用于高级职称评定,二类学分主要用于初级职称评定。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疗安全保障水平,特制定《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为医院继续教育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规划、实施和监督医院继续教育工作。
其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及相关专业负责人。
三、继续教育计划医院继续教育计划由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医务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计划内容包括继续教育的目标、范围、时间、任务和重点内容等。
四、继续教育内容1.以现场教学、学术交流、培训讲座等形式开展临床、护理、行政等方面的继续教育活动,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2.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学术会议、论坛等活动,拓宽医务人员的学术视野,增强其专业素养。
3.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撰写等活动,提高其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五、继续教育管理1.建立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
2.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定期评估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对达标者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达标者进行督促整改。
3.建立继续教育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医务人员的学习热情。
六、继续教育经费医院应优先保障继续教育经费,确保继续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经费来源包括医院预算、财政支持及其他渠道。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经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未尽事宜,由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以上为《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全体医务人员认真遵守,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活动,共同努力,为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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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无名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院教育干事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本院中级职称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必须撰写(不少于1篇,2000字)专业论文或译文,并在本院医学论文交流会上交流。
六、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七、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八、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市、区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管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九、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十、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一、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不低于25学分、72学时,其中:
1、医、药、技人员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
2、主管护师Ⅰ类学分4分、Ⅱ类学分21分;护师(士)Ⅰ类学分2分、Ⅱ类学分23分。
3、院内医学讲座每课时0.5学分。
4、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教育干事备案。
十三、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培训通知后,经院
长批准,教育干事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
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十五、学分成绩由医院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并向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