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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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代表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要求,为教师提供了参加教育培训和提升个人专业能力的机会。

以下是常见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培训需求调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进行教师培训需求调查,以了解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

2. 培训计划:根据教师培训需求调查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3.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包括教学方法、课程设计、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多样化,包括集中培训、网上培训、学习小组、研讨会、讲座等形式,以满足不同教师的需求。

5. 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以是工作日、周末、寒暑假等。

6. 培训费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财政预算或专项资金为教师提供教育培训费用补贴或报销。

7. 培训证书和学分: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完成后会颁发培训证书,并认定相应的学分。

8. 教师培训档案: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记录将被纳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依据。

9. 教师继续教育评价:教师继续教育完成后进行评价,以了解培训效果,并作为提高培训质量的参考。

10. 激励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评选优秀教师、加薪奖励、晋升提职等方式,激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一、背景现代社会的快速变革和知识更新迫使教师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素养。

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长期发展和成长,落实素质教育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二、政策原则1. 客观公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选拔和培训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基础。

不得因种族、性别、地域等因素限制教师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并确保教师的参与平等。

2. 灵活多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提供多样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包括专家讲座、研讨会、在线课程等形式。

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3. 积极激励为了鼓励教师参与继续教育,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例如奖励优秀教师、提供经费支持等。

同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应给予教师积极的反馈和评价,促使教师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成长。

三、继续教育机构1.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提供和培训评估等。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专家和社会机构合作,共同推进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

2. 学校学校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场所,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校的发展需要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活动。

学校还可以邀请外部专家来校进行授课,丰富师资力量。

3. 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可以提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多样化课程,例如在线学习平台、教育研究机构等。

社会机构还可以与学校合作,共同开展教师培训和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培训内容1. 学科知识更新中小学教师应不断学习学科最新的知识和研究成果,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机构应提供相关的学科培训和研讨活动,使教师能够迅速掌握新的教学内容。

2. 教学方法改进通过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可以学习和掌握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邀请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来校进行授课,分享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方法。

3. 教育理念更新继续教育也可以帮助中小学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制定规划和政策,保障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和质量。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更新教师的专业知识,扩展教师的学术视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三)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四)教育科学研究:鼓励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

(五)教育教学技能训练: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

(六)现代教育技术:学习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一)脱产进修:教师参加脱产进修,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培训。

(二)半脱产进修:教师参加半脱产进修,边工作边学习。

(三)远程教育: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方便教师进行学习。

(四)校本培训:学校组织教师进行校本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五)学术交流: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监督继续教育的实施。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三篇)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三篇)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是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不断发展、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1. 继续教育的目标- 提高教师的学科知识水平- 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提升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理念- 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2. 继续教育的内容- 学科知识更新与拓展:包括学科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的学习与研究- 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评价与测量、课程设计与教学评价等的学习与研究- 教师职业发展与管理:包括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培训与发展等的学习与研究3. 继续教育的形式- 学习班:教师参加学科、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专题学习班- 研修班:教师参加专业化研修班,进行深度学习和探讨- 学术会议:教师参加学术国内外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和探索- 在线学习:教师参加在线学习平台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实践研究:教师参与教学研究课题或教育改革项目,进行实践和研究4. 继续教育的时间与学分要求- 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例如每学年内不少于60学时(或相应的学分)- 教师进行继续教育需要达到的学分要求:例如教师职称晋升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5. 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 学校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建立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继续教育工作- 学校、教育局等单位制定继续教育计划,确定继续教育课程和活动- 学校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支持6. 继续教育的评估与证书- 继续教育的学时或学分达到要求的教师,可获得继续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的成果和效果可通过考试、论文、研究报告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二)是指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其持续发展和更新知识和技能,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的专业素质建设,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在职教师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三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应遵循自愿、有利于个人发展、以教育教学实践为导向、注重实效和持续性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是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五条学校应设置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六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方法、学科知识、教育管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第七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应根据教师的不同岗位、不同职称和不同需求,设立不同层次的培训内容,满足教师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第八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应经过科学论证,符合教师的成长需要和学校的发展规划。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教师的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定期地组织各类培训、讲座、座谈会等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应体现思想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导向性,使教师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能够获取知识和技能,更能够提升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界定。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应配备足够专业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计划、预算和考核评估等具体事项。

第十四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公安的原则,保障教师的学习权益和发展空间。

第十五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教师的学习需求。

第十六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应注重实效和持续性,建立健全学习评价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确保培训效果可持续。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七条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价应分为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两种形式,定期评估是指每年一次的统一考核,不定期评估是指按需求的考核。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各乡镇教委、县办民办各学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全面提升教师素质,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适用范围:1、凡在职的中小学教师,均应根据本人的任职要求,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

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者,必须先参加合格学历培训。

2、继续教育是指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教育。

一般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教育理论学习、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的补充和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训练及法制教育等。

3、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施教、分类指导、除尘滤布讲求实效、学用结合的原则,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实践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坚持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形式,以业余、自学、短训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

二、中小学继续教育分类:1、新教师培训:对新分配到中小学任教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培训,在一年实习期间,培训时间为120学时,其中由教师所在学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2、教师职务培训:按教师现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和高一级职务部分要求进行的培训。

培训时间为每年72学时,五年一个周期。

3、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骨干教师的要求和现有骨干教师按学科带头人的要求进行培训。

培训时间在教师职务培训每年72学时的基础上,另加50学时。

4、应急培训:根据工作急需进行的专题内容的培训5、提高学历层次培训:对已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中小学教师进行高一层次学历的培训。

参加这一类培训的教师,免予参加同期教师职务培训。

三、目标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切实做到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修养和法制观念,补充必要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同时依照职务级别提出如下的目标要求:1、高级职务教师:通过学习和研讨,熟悉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和信息,完善知识结构,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独立开展教学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实践问题、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且能进行经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使其成为学科带头人,部分教师成为教育教学专家。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5篇)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5篇)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

培训时间应不少于____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

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____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条____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

小学继续教育 规章制度

小学继续教育 规章制度

小学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家校合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继续教育是指小学教育的延续和拓展,是学生在小学阶段学习完成后,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和渠道继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的过程。

第三条小学继续教育的宗旨是发展学生智力、品德、体质、审美、劳动等方面,为他们的成长和未来做好准备。

第四条小学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是学校,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学生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五条教师是小学继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他们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按规定参加小学继续教育,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独立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第八条学生应尊重教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助,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擅自离校或违反学校纪律。

第九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注意个人卫生,文明礼貌,不得在校园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环保活动。

第三章家长管理第十一条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教育者,应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合作育人。

第十二条家长应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需要,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家长应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鼓励孩子参加各种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家长应教导孩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家长应配合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如有不良行为及时纠正,共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差异化教学。

第十七条教师应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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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
是指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促进其持续发展和更新知识和技能,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中的规定:
1. 继续教育目标与内容: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即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并制定具体的教育内容,如教学方法、课程设计、学科知识更新等。

2. 学时和学分要求:规定中小学教师每年或每学期需要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分要求,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学习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学时和学分。

3. 继续教育机构和平台:确定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的继续教育机构和平台,如教育局、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等,以及其他线上或线下的教育学习资源。

4. 学习方式和形式:规定中小学教师可以选择的学习方式和形式,包括参加教育研讨会、学习班、研修课程、观摩交流等,或者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5. 学习计划和评估:要求中小学教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等,并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如考试、论文等。

6. 继续教育补贴和奖励: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或者其他奖励,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7. 培训资源支持:提供培训资源的支持,如提供教材、教辅资料、教学设备等,以满足教师的学习需求。

8. 教师发展档案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教师的学习情况、成果和评估结果等,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章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和拓宽视野,提高教学水平,从而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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