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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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提供的哪些材料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提供的哪些材料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提供的哪些材料?自2008年8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应按以下办理:一、提供的材料纳税人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报告;(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统一格式);(三)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四)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五)由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六)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七)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送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纳税人报送的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应当说明以下事项:(一)纳税人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商品(服务)销售及资金回笼情况;(二)本年税款实现、缴纳及期末欠税情况、当期实现应税收入及应纳税款情况;(三)当期纳税人各项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情况、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简要情况说明;(四)申请延期缴纳的税种、金额、原因和税款缴纳计划等。

纳税人因遭遇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出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灾情、事故证明;如果资金余额中包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纳税人不可动用的资金,应单独出具相关证明。

纳税人出具的证明,应在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纳税人公章;由其他相关部门(如银行、公安部门等)出具的证明,应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纳税人除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外,同一年度同一个税种的税款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缴纳。

三、受理受理环节审阅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交纳税人。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理由或应补正资料,相关资料退回纳税人。

四、核准受理环节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卡》(WS001)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WS002)连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转送管理环节。

经逐级核准后,管理环节转受理环节。

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WS003),领取核准延期纳税通知书。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文件舟地税函〔2006〕65号关于印发《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地税窗口工作流程》的通知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分局:根据《舟山市国家税务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通知》(舟地税发〔2006〕19号)文件精神,市局和市国家税务局将于6月20日起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为确保联合办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制定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地税窗口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联系。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地税窗口工作流程一、审批办证中心联合办证工作流程(一)设立登记1、受理办证中心国地税联合办证服务窗口地税受理岗受理纳税人开业登记的申请,发放相应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个体工商户实行免填单,由操作人员录入TF2000后打印《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由纳税人确认后签字),告知纳税人应报送的有关证件、资料。

2、核发(1)地税受理岗对纳税人提交的《税务登记表》、《纳税事项登记附表》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及相应的证件、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

如填报的内容、提供的证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核对无误的,一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实收资本明细帐》,对其投资人的属性通过“简易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有市属企业入股或其他应归属市库情形的,预算级次应为市级,否则为区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二;二是根据各税务分局的管辖范围,在《税务登记表》上加盖“预算级次章”,注明纳税人的主管地税机关、财政分片和所在片区;三是按照各分局的编制规则编制纳税人的企业编码(各税务分局的管辖范围及对应财政分片、所在片区及对应编码规则见附件三);四是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43号)文件精神,确认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管辖归属,如属于地税征管的,在其《税务登记表》上加盖“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收”章。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

玉溪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序号税收业务具体事项涉税资料采集内容纳税人报送时限采集机关1 1.税务登记1.1“五证合一”信息采集1.1.1《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注册地址所在行政区划、注册地址、注册地邮编、核算方式、注册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单位性质、适用会计制度、国标行业(主)等、财务负责人信息、办税人信息、注册资本信息、投资方信息、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等《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载明的所有数据项。

首次办税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1.1.2其他资料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明。

4.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的一照一码纳税人信息采集其他相关资料。

2 1.税务登记1.2“两证整合”信息确认 1.2.1其他资料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明。

4.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的一照一码纳税人信息采集其他相关资料。

首次办税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序号税收业务具体事项涉税资料采集内容纳税人报送时限采集机关3 1.税务登记1.3设立登记(临时登记纳税人)1.3.1《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批准设立机关、批准设立文号、开业(设立)日期、生产经营期限、证照名称、证照号码、注册地址等《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载明的所有数据项。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1.3.2其他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规定临时登记纳税人设立登记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 1.税务登记 1.4变更登记1.4.1《变更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变更登记事项、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等《变更税务登记表》载明的所有数据项。

财务税务文件清单汇编

财务税务文件清单汇编

Preliminary Document Request ListSet forth below is a preliminary document request listing based on our current understanding of your business. As we continue our due diligence procedures, additional documents or information may be requested. To the extent possible, we would like to utilize your existing reports. If you have information that may be similar tothe requested items, please discuss the applicable items with us before doing additional work. When providing the information to us,please mark it with the applicable section and item number (i.e., I-2).初步所需提供文件清单以下为我所初步所需提供文件清单。

在我所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后,有可能要求进一步提供其它资料。

我所希望尽可能地利用贵公司现成的报告,以减少贵司的工作量。

假如贵公司有与我所要求的项目相类似的文件,请与我们商讨。

请在提供的文件上标明相应的章节和项目号码(例如:I-2),以便我们对应。

注:所有资产负债表科目均需提供于X年X月X日止、2009年度以及最近月底(如2010年2月或3月)的科目明细表(如应收应付类应按公司或个人名称提供明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需按项目提供明细);损益表需提供截至从公司成立日到X年X月X日止期间、2009年度以及从2010年1月到最近月份(如2010年2月或3月)期间的损益表及其科目发生额明细表(如费用按费用类型,收入分不按类不及客户和地区)。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8.28•【字号】湘国税函[1998]231号•【施行日期】199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税函[1998]231号1998年8月28日)为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统一和规范全省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并附有《征管资料分类目录》,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征管资料分类目录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加强税收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征管资料档案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和记录征纳行为的各种表、证、单和磁盘等不同形式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以及专门案卷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条征管资料档案应按纳税人分户或职能单位分类建立与管理。

基层征收单位(征收分局或税务所)必须建立纳税人分户征管资料档案。

第四条根据征管资料档案来源与用途划分管理职责,对征管资料档案实行分级集中管理,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收集,严格审核,及时传递处理,维护各项征管资料的真实、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征管档案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文书、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和纳税义务人、非纳税义务人报送或提供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征管资料,建立征管资料档案。

第二章征管资料的主要种类第七条征管资料按其反映的内容及产生的环节不同分为:(一)税务登记类。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

税务文书或稽查资料:《税务稽查结论书》《税务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财产清单、扣押财产收据、查封财产清单、税务稽查证件、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检查账户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税务稽查专用证明》《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查封扣押证》《纳税保证金专用收据》《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税务违法案件移交书》《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税务处罚强制执行书申请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执行报告》各种违法行为法律处罚1.欠税:a.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逃避欠缴税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逃避追缴欠税罪)。

2.偷税:a.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3.抗税:a.追缴其拒交的税款、滞纳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b.构成抗税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骗取出口退税:a.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违反税务登记制度(1)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

纳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

纳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第一篇:纳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纳税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2009年12月02日(一)增值税纳税人需报送的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4、《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5、《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6、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7、机动车生产和经销企业报送的机动车辆各类表单;8、成品油零售企业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 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二)消费税纳税人还需要报送如下资料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3、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4、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5、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6、除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外,纳税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3)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4)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5)销售给乙烯、芳烃类产品生产企业作为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享受免征石脑油消费税的,提供《石脑油使用管理证明单》(免税联);(6)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的,提供《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7)已核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提供《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正规的公司歇业怎么申请

正规的公司歇业怎么申请

一、目前如何办理公司歇业1、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停业申请审批表》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

2、持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发票领购簿》;(3)尚未查验缴销的发票和收款收据;(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5)《停业申请审批表》;(6)《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暂停营业手续。

3、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4、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税款征收手续(在纳税专户中存入上月应纳税款)。

5、将《停业申请审批表》交税务分局分管局长审签后,交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录入电脑,并领取《核准停业通知书》。

停业期间,将停止发票和收款收据的供应,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在停业期满即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延期复业申请审批表》,将《延期复业申请审批表》交税务分局分管局长审签后,交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录入电脑,并领取《核准延期复业通知书》。

正规的公司歇业怎么申请二、正规的公司歇业怎么申请1、提出申请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内,向税务登记管理环节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

(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到发票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稽查环节分别办妥以下手续:①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封存发票事宜;②有在查案件的,到稽查环节办理结案事宜;③到征收环节办理清税证明。

(2)将各环节签字的《停业登记表》连同下列资料交税务登记管理环节:①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③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④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2、受理审核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及有关资料,审阅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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