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物的人员物资安全疏散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试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探讨

试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探讨摘要:安全疏散设计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合理布置安全疏散通道,为人们的安全疏散提供有利条件。
本文根据笔者从事高层建筑事业多年的工作经验分析,对安全疏散设施的防火设计作进一步的探讨,仅供同行参考。
关健词: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设计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引言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室内人员大多因火烧、缺氧窒息、烟雾中毒和房屋倒塌而造成伤亡。
国内外群死群伤的大量恶性火灾事故的统计分析表明,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和管理不善所致。
因此,必须根据建筑物不同的使用性质、不同的火灾危险性,对其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合理设计,才能保证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这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应引起高度重视。
1 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1.1安全疏散路线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路线应尽量连续、快捷、便利、畅通无阻地通向安全出口。
设计中应注意两点:一是在疏散方向上疏散通道宽度不应变窄,二是在人体高度内不应有突出的障碍物或突变的台阶。
1.2安全出口为保证使用人的安全,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
建筑设计中应密切结合安全疏散的路线布置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易于寻找,并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剧院、礼堂、体育馆的观众厅等公共建筑以及多层通廊式居住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及半地下室等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当建筑物层数较低(3层及3层以下),占地面积较小,使用人数又不多的时候,也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例如,当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以只设一个出口。
1.3疏散门疏散门是安全疏散路线中的最后关口,也是防火设计的重中之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疏散门的形式、宽度、开启方式与方向等都作了严格限定。
开启方向:单、多层民用建筑及厂房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门的形式,疏散用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库房门应向外开或靠墙的外侧设推拉门;但甲类物品库房不应采用侧拉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提交日期:2003-09-29 浏览: 155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消防疏散的规定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6 当高层建筑内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6.1.2 塔式高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6.1.2.1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6.1.2.2 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
6.1.2.3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
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
6.1.3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6.1.4 高层公共建筑的大空间设计,必须符合双向疏散或袋形走道的规定。
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民用建筑物的人员物资安全疏散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25330民用建筑物的人员物资安全疏散设计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民用建筑物的人员物资安全疏散设计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安全疏散是建筑物发生火灾后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建筑防火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内外建筑火灾的统计分析表明,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人员不能及时疏散到安全的避难区域造成的.因此,如何根据不同使用性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建筑物,对楼梯及楼梯间、疏散门、疏散指示及其他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合理设置,是保证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的必要条件,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安全疏散时间要求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距离、安全通道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总疏散时间(t总)是室内疏散时间(t1)、通过走道疏散时间(t2)、通过楼梯的疏散时间(t3) 三者之和.即t总=t1+t2+t3.为了使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就要求总疏散时间不大于建筑物允许疏散时间.即t总小于等于t允。
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范文

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范文1、建筑物整体设计建筑物是人们工作、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因此在建筑物的整体设计过程中应注重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
首先,在建筑物的平面布置上,要合理划分主要使用功能区域,比如办公区、会议区、休闲区等,确保人员分散和疏散的便利性。
其次,在建筑物的立面设计上,要注重通透和明亮,避免疏散通道的阻隔和暗藏。
此外,在建筑物内部的空间布局上,要合理划分疏散区和非疏散区,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找到逃生通道。
2、疏散通道的设置疏散通道是建筑物安全疏散设施中最为重要的部分,直接影响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
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可以确保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首先,在疏散通道的选择上,应选择地势较高、远离危险源的区域作为主要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的安全。
其次,在疏散通道的设计上,要保证通道的宽度达到规定标准,以便人员快速通过。
此外,疏散通道应尽量避免设置转弯或倾斜,以便人员顺利疏散。
同时,疏散通道的标识和指示牌也是至关重要的,应清晰明了,方便人员识别和迅速找到疏散出口。
3、疏散楼梯的设置疏散楼梯是建筑物安全疏散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高层建筑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合理设置疏散楼梯可以缩短人员疏散的时间,并提高人员的安全性。
首先,在疏散楼梯的选择上,应确保楼梯的数量和位置能够满足建筑物内人员的疏散需求。
其次,在疏散楼梯的设计上,要保证楼梯宽度、楼梯间距和楼梯坡度满足规定标准,确保人员的疏散顺利进行。
此外,疏散楼梯的安全设施也是不可忽视的,比如应设置扶手、楼梯照明和非滑防火地板等。
4、安全出口的设置安全出口是建筑物安全疏散设施中的最后一道保障,直接决定人员是否能够顺利撤离危险区域。
合理设置安全出口可以提高人员的逃生速度和安全性。
首先,在安全出口的选择上,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确定出口的数量和位置。
出口的位置应处于容易被人员发现和到达的地方,方便人员迅速逃生。
其次,在安全出口的设计上,要保证出口的宽度达到规定标准,以便人员快速通过。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的方案要点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的方案要点1. 疏散方案的制定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是一个建筑物内部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序地撤离建筑物的指导方案。
疏散方案的制定是建筑工程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疏散过程的迅速有序。
2. 疏散路线的规划在制定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内部的结构、布局和人员分布情况,确定合理的疏散路线。
应尽量采取多条疏散路线的设计,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3. 疏散设施的配置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需要合理配置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疏散门、疏散通道、紧急照明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快速、安全的疏散通道。
疏散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建筑、消防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疏散过程的组织和指挥在紧急情况下,疏散过程的组织和指挥至关重要。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需要明确责任人的职责、疏散指挥的流程和步骤,以及疏散过程中人员的行为规范。
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疏散过程。
5. 疏散演练和培训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的有效性需要进行定期的疏散演练和培训。
通过模拟紧急情况,检验疏散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完善和改进。
同时,定期对建筑内部人员进行疏散培训,提高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6. 疏散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在疏散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应设置紧急疏散照明系统,以确保在黑暗或烟雾中依然能够引导人员疏散。
同时,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还需要针对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确保他们能够顺利疏散。
7. 疏散信息的发布在紧急情况下,要能迅速有效地向建筑内部人员发布疏散信息。
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需要提前确定疏散信息发布的方式和途径,如警报器、广播等。
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人员迅速有序地疏散。
在建筑工程应急疏散方案中,还可以针对特殊的建筑结构和人员情况,制定相应的疏散方案。
疏散设置管理制度

疏散设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疏散工作,提高组织机构的疏散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标准GB50016-2014》《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物的疏散设置管理工作。
三、责任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疏散设置管理工作。
四、疏散设置管理工作1. 疏散通道的设置(1)根据本单位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建筑物。
(2)疏散通道的宽度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道两侧禁止设置障碍物。
(3)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确保通道上没有杂物、设备、货物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 疏散指示标识的设置(1)在建筑物内外的主要通道、楼梯间、走廊等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识,标识应清晰、明确,能够指引人员疏散方向。
(2)疏散指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标识的颜色、形状、尺寸、位置等应符合规定要求。
(3)疏散指示标识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或褪色,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疏散照明系统的设置(1)建筑物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系统,确保在断电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照明提供疏散通道。
(2)疏散照明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照明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3)疏散照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照明设施的安装位置、亮度等应符合规定要求。
4. 疏散演练(1)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自救自护能力。
(2)疏散演练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模拟不同的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地震、爆炸等,确保人员能够正确、迅速地疏散逃生。
(3)对疏散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5. 疏散设施的维护(1)建筑物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2)疏散设施的维护计划应定期制定,包括检查、清洁、维修等内容。
(3)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6. 疏散设施的改进(1)定期对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确保设施能够适应不同紧急情况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5.3.1 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 规定的2、3 层公共建筑。
5.3.3 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
当必须设置在其它民用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
5.3.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 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 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5.3.5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2 旅馆;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5.3.6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5.3.7 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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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物的人员物资安全疏散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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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物的人员物资安全疏散设计
安全疏散是建筑物发生火灾后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建筑防火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内外建筑火灾的统计分析表明,凡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可靠的安全疏散设施,人员不
能及时疏散到安全的避难区域造成的.因此,如何根据不同使用性质、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建筑物,对楼梯及楼梯间、疏散门、疏散指示及其他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合理设置,是保证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疏散的必要条件,
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内容,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安全疏散时间要求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
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距离、安全通道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总疏散时间(t总)是室内疏散时间(t1)、通过走道疏散时间(t2)、通过楼梯的疏散时间(t3)三者之和.即t总=t1+t2+t3.为了使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就要求总疏散时间不大于建筑物允许疏散时间.即t总小于等于t允。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为5-7min;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为6min,三、四级耐火等级为2-4min;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为5min,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为3min。
二、疏散楼梯和楼梯间的设计
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空间,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对楼梯间防火设计的一般要求是
1.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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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走道。
2.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
3.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
4.除与地下室、避难层连通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要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
5.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
6.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三、疏散走道的设计
疏散走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至房间门,或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的室内走道.疏散走道的防火要求是:
1.走道要简明直接,尽量避免弯曲。
2.疏散走道内不应设置阶梯、门槛等突出物,以免影响疏散。
3.走道中墙面、顶棚、地面的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4.走道与房间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全部填实所有空隙。
5.走道的宽度应满足疏散时最大人流量要求。
6.走道的疏散距离应根据相应建筑的疏散允许时间确定。
四、安全出口的设计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房间门,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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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2.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3.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4.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
(二)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数量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2.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3.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
五、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正常电源将被切断,因此必须合理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一)设置部位
1.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共用前室和避难层。
(2)观众厅、展览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下列部位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
(2)影剧院、体育馆、礼堂、医院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
(3)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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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要求:
1.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2.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连续供电
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30min。
六、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
为便于火灾疏散统一指挥,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其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数量应能保持从本楼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25m,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涉外单位的火灾应急广播应用两种以上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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