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2015自治区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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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财政厅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财政厅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财政厅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整改落实方案的函【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桂财办函[2016]102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日期】2016.05.31【实施日期】2016.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财政厅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整改落实方案的函(桂财办函〔2016〕102号)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你办《关于反馈自治区直属机关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的通知》(桂绩办发〔2016〕14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处室对2015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中涉及我厅的52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并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相关处室、单位,同时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方案报送如下:一、关于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对市县财政扶持力度的整改措施(一)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预算处牵头)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草拟了《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于5月24日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该办法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重点增加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境地区等的财力性转移支付,细化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的各项要求,对未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要求按照预算法规定,除据实结算等特殊事项外,在自治区人大批准自治区本级预算60日内分配下达并细化明确财政厅和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办理时限。

(二)加大对市县财政扶持力度。

(预算处牵头)1.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

继续清理整合和规范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制定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向社会公开,2016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数量较2015年进一步压缩。

2.研究制定规范自治区现行配套资金政策。

对属于自治区和市县分担支出责任的事项,由自治区和市县按各自应分担数额安排资金;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同一专项对不同地区可采取有区别的分担比例,但不同专项对同一地区的分担比例逐步统一规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财税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财税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财税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3•【字号】龙政发[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财税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10〕34号)自治县财政局、国税局、土地局: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财税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税机关工作目标考评奖励办法为充分调动财税机关工作积极性,确保自治县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并做到均衡入库,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力保证,特制定本考评奖励办法。

一、工作责任目标(一)组织收入任务:全年完成组织财政总收入26680万元,其中:国税局完成13500万元,地税局完成10447万元(含契税347万元),财政局完成2733万元(不含契税347万元)。

(二)均衡入库要求:全年做到基本均衡入库,四个季度入库比占全年任务分别为20%、45%、70%、100%。

二、考评奖励办法(一)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国税和地税的考核分别为各自的总任务和按季入库比例情况;对财政的考核主要是总任务,其季度入库比例主要作为全县任务的调控指标。

(二)圆满完成考评任务各事项的,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年初预算资金中拨给奖励和征收工作经费,其中:国税局210万元、地税局210万元、财政局210万元。

国税局、地税局每超收1%,加奖1万元,财政局每超收2%,加奖1万元。

(三)完不成组织收入任务的,每减少征收任务的1%,扣减2万元。

不能均衡入库的,每减少按季入库比例1%,扣减1万元。

(四)奖励和征收工作经费的使用按年初与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执行。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创新计划(2008-2010)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创新计划(2008-2010)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创新计划(2008-201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6•【字号】龙政发[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创新计划(2008-2010)的通知(龙政发[2008]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将《龙胜创新计划(2008-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八年五月十六日龙胜创新计划(2008-2010年)《广西创新计划(2008-2010年)》和《桂林创新计划(2008-2010年)》正处在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展思想大讨论、不断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龙胜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依据《广西创新计划(2008-2010年)》和《桂林创新计划(2008-2010年)》,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和桂林市科技大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创新跨越之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龙胜,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龙胜各族自治县十一五科技发展计划》,按照区、市创新计划关于“多引进、促转化、兴产业、强支撑”的总体要求,以培育创新型企业为重点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在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龙胜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依托工业集中区的优势,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县域创新体系,基本建立推动技术创新工作的有效机制,初步夯实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基础,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贡献率进行一步提高,争创“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8•【字号】龙政办发[2010]52号•【施行日期】201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5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64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强和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县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提供详实、正确的决策依据,现就加强全县服务业统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服务业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要求。

加快发展服务业,对于我县优化经济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就业消费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加强我县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利于对服务业实施统计监测,跟踪产业发展动态,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供较为翔实的基础资料;有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县服务业发展的规模、结构和效益,为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服务业统计总体目标、内容范围、调查方式、实施主体(一)总体目标。

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形成政府综合统计与行业部门统计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调查体系,为政府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为我县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

(二)内容范围。

服务业统计包括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及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及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及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及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12 个行业门类、39 个行业大类、180 个行业中类、339 个行业小类。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3•【字号】龙政发[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06〕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6〕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桂办发〔2006〕24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市政〔200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救助。

第三条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收入650元,今后,随着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动,标准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适时调整。

第四条凡本县农村常住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的人员。

第五条县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

凡持有我县农村户口,并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人口,均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送县民政局审批,可享受农村低保救助。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30•【字号】龙政办发[2010]99号•【施行日期】201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9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自治区语委《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的精神和桂林市语委的统一部署,我县今年将接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韦秋燕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副组长:王珺珩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余杰略自治县教育局局长吴元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成员:石志远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于立民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梁吉斌自治县民族局副局长谭胜武自治县科技局副局长蒙世庄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杨进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邓佳平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韦建军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文雪山自治县旅游局副局长李庆崇自治县文化局副局长姚文申自治县市容局副局长邹定华自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如寒自治县广电局副局长龙怀军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潘明茂自治县交通局党组书记赵正谦自治县质监局副局长胡秋菊团县委书记吴春玲县妇联副主席刘仙梅自治县发改局纪检组长吴慕春自治县建设局纪检组长俸赵叶自治县人劳社保局纪检组长周恩华自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李嫦丽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姚海娟龙胜镇党委委员刘升山桂林骏达龙胜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的日常工作。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度招商引资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度招商引资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度招商引资与投资环境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发[2010]33号【发布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3【实施日期】2010.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度招商引资与投资环境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10〕3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度招商引资与投资环境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龙胜各族自治县2010年度招商引资与投资环境建设考核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加压鼓劲,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全面完成2010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实效,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标任务市政府下达给我县2010年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内资市外到位资金5.2亿元,同比增长73.33%;外资到位300万美元,同比增长525%;新引进亿元项目1个。

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区域位置、工作性质、经济发展等情况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任务到各乡镇。

二、考核对象承担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三、考评内容(一)本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数额(含设备和技术入股),既项目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二)本年度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合同金额。

(三)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质量,包括投资规模、科技含量、履约率、开竣工率、资金到位率等。

(四)投资环境建设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等。

四、考核认定(一)认定时限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认定条件1、所引项目必须在我县注册登记(国家和自治区特殊规定的除外),并在当地纳税。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8•【字号】龙政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08]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О八年五月八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加速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结合龙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

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依照奖励项目科学技术水平高低、创新程度、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及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大小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和科技进步先进个人。

第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和授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管理工作和广西、桂林市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进步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科学进步奖励工作,审定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项目及获奖公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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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工作总结2015年,自治区绩效办通过电话访问、下发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对我县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勤政为民等方面进行公众评议过程中,收集到公众意见和建议经过归纳整理共63条。

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经过年度全面检查,我县对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如下:1龙胜县2015年度公众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一、自治区级收集的意见建议序号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及整改情况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责任单位1 龙胜县瓢里镇思陇村留守儿童上学7-8公里,比较远,家里的留守老人无法接送,希望教育部门安排校车接送。

1.目前已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发放交通补助。

2、建议中高年级学生在校寄宿。

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1、在每学期末发放交通费补助。

2、三至六年级学生已到瓢里小学寄宿。

阳健谭宗彦瓢里小学基教股资助办梁永华周思慧杨昌能瓢里镇教育局2 龙胜县瓢里镇界泉村:对农村民生工程加大道路绿化、道路硬化力度。

积极争取交通、财政“一事一议”、发改、住建、扶贫等部门的道路硬化、绿化等项目逐年解决逐步改善当地交通状况(该村陇绵、暗寨、坡社、界元等组共有16公里通组公路未硬化,县、镇财力有限,只能逐年改善)。

完成时间:长期性工作整改情况:界元至坡社公路建设工程完成桥梁建设两座;陇绵二组通组公路700米硬化已完成,界元组通组公路500米硬化未完工。

凤明智瓢里镇交通站杨志学瓢里镇3 乐江乡金坪村相短组与大冲组山场权属纠纷(行政案件)一案判决20多年后仍未平息,希望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政府多次接访、协调、研讨、入村做双方思想工作;龙胜法院及时向桂林中院汇报;桂林中院已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听取双方的意见。

让双方当事人息诉罢访。

完成时间:长期性工作(依法定程序进行)整改情况:桂林中院已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审理,并由县政府重新组织进行调处。

杜宏干立案庭李琳法院24 农民种出来的农副产品部分被垄断,价格比较低,导致农民收入低,希望农业部门加大流通的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

1、强化流通管理和服务。

由县流通办牵头,组织销售大户和销售能人考察市场、拓展销路。

2.、发展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

以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健全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和网络。

3、鼓励特色发展,打造名优品牌。

对特色包装和获得质量认证、名特优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补贴或者奖励。

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积极参与展销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区内外的农产品交易会,全方位展示龙胜特色名优农产品。

制作特色农产品专题宣传片,提升龙胜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防止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1、农产品价格下跌趋势得到控制,价格有所回升。

如罗汉果收购价由小果0.15/个、中果0.35/个,大果0.5/个分别上升至0.18、0.38、0.53元。

每个果增加0.03元。

2、龙胜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初步显现,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

黄家余荣月英经管站经作站陆素琼蒙朝亿农业局5 龙胜县年轻人吸白粉太多,管理不到位,比较乱1.白粉是指海洛因。

龙胜县近三年查获的吸毒人员中没有吸食白粉的,都是合成毒品(冰毒和K粉);2.近三年来,龙胜县公安局对禁毒工作很重视,期间加大了禁毒宣传和打击力度,打击数从2012年的114人,增加到2015年的463人,是三年前的4倍。

3.除了加大对宾馆、KTV等娱乐场所的打击整治外,还不定期的深入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1.加大禁毒宣传和打击吸贩毒违法犯罪力度;2.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减少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

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1、大力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每个乡镇都建立一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让政府与每个吸毒在册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面对面,减少吸毒人员对社会的危害。

2、加大打击力度,2016年龙胜县公安局查获吸毒人员165人,强制隔离戒毒16人,全力打击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违法行为,2016年共逮捕起诉毒品犯罪人员16人。

陈克海禁毒大队石潮清公安局6 龙胜县乐江乡西腰村西腰通往陇城的路一直都不能立项,希望可以尽快修路,水利等方面也要加大资金投入西腰至陇城(湖南)公路作为跨省道路,在经调研论证基础上项目已列入龙胜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为三级公路,行政等级为县道,并已由交通部门纳入行业部门规划并上报,具体实施时间待自治区交通厅批复确定。

待业主提交项目建议书后,进行立项。

完成时间:长期性工作(由自治区交通厅批复实施)整改情况:已列入龙胜县“十三五”规划,待业主立项、落实资金后实施。

段政辉投资审批股石凌豪发改局交通局32004-2015年间,西腰村水利投资共计218.24万元,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引水渠、防洪堤及水毁工程。

完善西腰村水利基础设施。

完成时间:2015.12.30整改情况:2004-2015年间,西腰村水利投资共计218.24万元,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处、防洪堤0.37km、渠道防渗10.57km、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0.24万亩、架设水管0.75km。

今后将根据群众需要,尽量争取项目和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

严栋贵水利工程管理站农田水利站黄同凯黄维忠水利局7 龙胜县马堤乡芙蓉村,这里原来有一个卫生院,在今年五月撤了,只有一个私人诊所,这里人口有一万,看病很不方便,希望政府恢复卫生院。

已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龙卫计函[2016]3号)答复。

1、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撤销分院理由,芙蓉分院的基础设施全部无偿给乡村医生使用。

2、卫生院每月定期到芙蓉进行巡回医疗。

完成时间:2016.05.03整改情况:1、芙蓉村卫生室已经全部承担了本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2、马堤乡卫生院每月农历初八、十八、二十八日到芙蓉村开展巡回医疗。

石建革办公室李明杰卫计局8 龙胜县在民生医疗方面,各个地方都有的问题,确实能不能看得起病还是个问题,没有得到实惠,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加大落实力度确实起到惠民效果。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龙政发[2016]1号)。

明确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职责。

2、规范医疗收费。

1、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监督力度,明确职责,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规范医疗收费,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1、对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存在过度诊疗的单位进行规范医疗行为。

2、全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施零差率管理,直接让利于民。

曾德全龙怀军医政医管股基层业务股新农合办公室肖功文杨焕能刘应福卫计局9 龙胜县江底乡李江村的扶贫考察工作不到位,水泥路修了一半就不修了,希望政府实地考察,尽快修好水泥路,农民辣椒的价格被垄断,农民没有收入,辣椒市场不好,希望政府能有个农业专家去指导。

孩子上学远,希望政府能在村里建学校。

修通该水泥路;辣椒价格整治;村里设置教学点修通水泥路;价格市场化;村里设置教学点。

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1、该水泥路已全部修通。

2、李江小学一直开设学前班、一、二年级。

三年级以上全乡集中江底小学寄宿。

刘瑛秦友健沈馨乡交通站农业推广站乡中心校冯维锋刘配单聂国贵江底乡教育局10 龙胜县江底乡建新村的村民反映说:现在该村还有一条主干路没有建设好,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对该村的道路加强建设。

加快建设通村部主干道通村部主干道路硬化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8月底全部完成通村路硬化。

刘瑛交通站冯维锋江底乡411 龙胜县各个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只把个人利益当前,像扶贫,廉租房有房有车的都可以得到福利,真正租房子住的却不得,办事不实际,只是形式化。

1.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宣传栏等手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晓政策,了解现象实质。

2.严格执行申请户车辆、房屋审核制度及“三审两公示”制度。

3.加强日常巡查及例行家访,及时掌握住户信息,不符规定、不符条件的坚决纠正。

4.对群众反映的保障房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从快处理。

确保保障房分配、入住公平、公开、公正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县城范围内保障房住房家访290户。

在全县范围通过网站,微信及公告栏张贴保障性住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举报方式,并进行入住县城范围内所有保障性住房入户调查,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方式。

杨奇文房改办胡佐强住建局12 希望发动群众力量,群众意识还没有转变,需要长期引导。

1、文明办加强精神文明工作,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意识2、外宣办通过报纸、微信等方法加强引导群众转变认识。

积极发动群众力量,引导群众,转变群众认识完成时间:长期性工作整改情况:1、以全国文明县城巩固提升和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素质提升工程,引导全县各族群众向善向上,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升,认识不断转变,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2、利用《今日龙胜》、龙胜电视台、桂林龙胜官方微信等县属媒体重点开展党的方针政策、龙胜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红军长征过龙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宣传,加大正面典型的挖掘宣传力度,讲好龙胜好故事、传递龙胜好声音,不断增强群众的自豪感和幸福感,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蒲庆锋外宣办文明办贾丽平王媛丽宣传部513 龙胜县平等乡寨枕村的村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多对农村的危房改造多些补助。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在下达的危房改造指标和任务中优先保证我县59个“十三五”贫困村和2016年计划脱帽村的实施。

2、严格程序,精准认定。

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优先安排已经建档的贫困危房户,分年度制定改造计划。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危房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和建设。

3、整合资源,分类补助。

实行差异化补助,以精准识别结果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为基准,将危房改造对象按极端贫困、特别贫困、中等贫困、一般贫困四种类型,分类确定补助标准。

4、积极争取,多方筹措。

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加大地方配套,向社会筹措资金,努力加大补助。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全县贫困村脱贫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有效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完成时间:2016.12.30整改情况:全年任务1670户,现已完成1011户,争取明年5月底全面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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