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如何调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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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

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计算公式为: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
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从计算公式看,农民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并不复杂。

但是,由于农民收入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现金收入,另一部分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好计算,调查结果是多少就是多少,复杂的是实物收入。

由于实物收入没有经过市场,因此,必须采取一个客观、准确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其价值量,才能正确反映农民收入水平。

在确保原始调查数据质量的前提下,如何计算实物收入的价值量成为准确计算农民收入水平的关键。

在现行的农村住户调查中规定,实物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将农户当年生产的农产品产量扣除出售部分,分品种作价后计算得出。

对各品种农产品的作价执行的是与市场挂钩的原则,即以农民在市场出售农产品的价格为基础,粮食、肉类打九折,其他农产品打八五折。

如果在下年出售了上年的结余农产品,根据出售价格与上年实物作价的高低,将出售结余农产品的损益计入下年收入。

一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

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标志。

二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

三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8000元。

四是恩格尔系数低于40%。

五是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六是城镇化率达到50%。

七是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20%。

八是大学入学率20%。

九是每千人医生数2.8人。

十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率95%以上。

关于农民收入状况的调查

关于农民收入状况的调查

关于农民收入状况的调查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问题和中心任务,也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缓慢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究竟农民收入现状如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症结何在?以及怎样使农民增收?2011年7月份开始,对我的家乡——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塘城村,历时2个月的时间,深入127个农户,采取听介绍、入户调查等形式,对全村农民收入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农民收入现状一,工资性收入。

指的是农户家庭成员从行政事业单位、其它非企业组织、本地乡镇企业和外出打工得到收入。

这个数字为元,占总收入的%。

二,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元,占总收入的%。

说明这个层面是农民收入的重头。

再往细处看,①从种植业、畜牧业等一产获得的收入为元。

农产品价格上涨成为第一产业增收的主导因素。

②从第三产业获得的收入为元,这说明以批零贸易、餐饮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保持了快速增长。

三,转移性收入,家庭非常住人口在外寄回、亲友赠送及家庭获得的救济金、救灾款、保险年金、退休金、抚恤金等转移性收入为元。

2004年以来,我村落实中央退耕还林政策,实施“大绿工程”,进行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项政策,农民转移性收入逐年增加。

二、制约当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通过调查来看,我村农民收入虽有一定增长,但农民收入增长仍面临许多制约因素。

1、农产品价格指数持续下跌。

随着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供求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造成农产品区域性、结构性过剩,价格持续走低,出理农产品卖难、增产不增收,甚至增产减收的现象,造成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逐年减少,直接影响农民人均农业收入。

2、农业生产成本连年上升。

由于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随之出现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

这种模式制约了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劳动手段的推广应用,导致土地生产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很多农产品生产费用居高不下,农业平均利润率连年下跌,造成了农民“增投不增收”、“增产不增收”,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

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一、人均纯收入的概念农村居民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计算方法: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贫困家庭常住人口按收入表现形式分: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按收入性质分:总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贫困家庭常住人口数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在册人口数。

二、人均纯收入的构成(一)家庭现金收入:指贫困户和贫困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馈赠现金物资不统计在内。

1、工资性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税费。

工资收入由支付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的,要在“工资性现金收入”统计。

2、家庭经营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贫困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第一产业收入(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收入(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1. 调查目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是衡量农村居民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了解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对制定农村发展政策和精准扶贫有重要意义。

本调查旨在了解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情况,为相关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 抽样方法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通过科学、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调查样本。

具体抽样步骤如下:(1) 制定抽样框架:抽样框架应包含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可采用村民户籍登记信息、农户档案等数据,确保抽样框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确定样本比例:样本数目应满足统计学要求,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样本比例,例如可以使用5%的抽样比例。

(3) 随机抽样:使用随机数表或计算机随机抽样方法,对抽样框架中的样本进行抽取。

抽样应遵循无偏性原则,即每个样本具有相同的被抽中概率。

3. 数据收集方法数据收集是调查的核心环节,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数据收集。

(1) 问卷设计:根据调查目的,设计合理的问卷内容。

问卷可以包括农民人口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来源、农产品生产情况、农村产业发展情况等相关内容。

(2) 培训调查人员:在实施调查前,需要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包括问卷调查的目的、方法、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施调查的质量。

(3) 实地走访:调查人员应按照事先排定的抽样方案到农村地区进行实地走访,与调查对象面对面交流,在保证数据真实性的前提下,观察并采集各类数据。

4. 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收集完成后,需要对收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处理和分析。

(1)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清洗,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数据处理:根据问卷内容,对数据进行分类归纳和编码,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统计。

(3) 数据分析:使用SPSS、Excel等数据处理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等,得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整体情况和相关因素。

农民人均纯收入及计算方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及计算方法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纯收入即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民家庭纯收入,既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又包括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法全国是完全统一的,计算公式为:
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其中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经营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收入;。

农民收入情况调查方案

农民收入情况调查方案

农民收入情况调查方案一、选题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石。

因此,对于农民的收入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也就显得特别重要。

通过调查农民的收入情况,可以了解到农村的实际发展状况,以及对于农业发展的影响,从而为制订相关政策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供参考意见。

二、调查目的本调查的目的是要了解我国农民的收入状况以及目前农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具体来说,调查的目的包括以下几点:1.了解农民家庭的收入来源及其比例,以及不同地区和不同职业农民的收入差距情况。

2.掌握农村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了解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和瓶颈。

3.了解农民的社会保障情况,包括医疗、养老、失业保障等方面。

4.分析当前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状况和技能现状,以及对于未来农业发展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1.问卷调查法:本调查将通过问卷形式进行,问卷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调查的目的,并且精心设计问题,以确保问卷所涉及的问题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个别深入访谈法:为了获取更加深入的信息,本调查将对于一定数量的农户进行个别深入访谈。

访谈的对象将从问卷调查中获取,并且访谈的过程需要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以便更好地整理数据和信息。

四、调查范围本调查将覆盖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地区,并且将涉及到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农民。

问卷和访谈对象的数量应当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尽可能涵盖到农民的不同群体。

五、调查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

2.家庭收入情况:包括调查对象家庭的收入来源、收入比例、收入变化情况等内容,并与其所处地区和职业进行对比。

3.农村生产经营状况:包括农村各行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投入产出比较、农产品价格等情况。

4.农民社会保障情况:包括农村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率、保险费用、报销比例等内容。

5.农村劳动力素质:包括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培训状况等内容。

关于农民收入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收入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收入的调查报告摘要:本调查报告旨在对农民收入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以便了解当前农民收入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农村家庭收入来源、农民收入水平、农产品价格波动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农村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提供参考依据。

一、引言农民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体现。

然而,当前农民收入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如收入来源单一、收入水平不高、农产品价格波动等。

因此,深入了解农民收入现状,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农村家庭进行,内容包括家庭收入来源、收入水平、支出情况等方面;实地访谈则重点关注农民对于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看法和对于收入增加的期望等问题。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1. 农民收入来源根据调查结果,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有农业生产、兼职工作、农村转移支付等。

其中,农业生产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由于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农民的收入存在较大不稳定性。

2. 农民收入水平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更是微薄。

这主要是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等原因所致。

3. 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

在调查中,许多农民表示农产品价格波动使得他们的收入无法稳定增长,导致生活负担加重。

因此,稳定农产品价格、建立有效的价格机制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四、解决方案1. 增加农业生产效益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先进种植方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等措施,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 发展农村产业通过发展农村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可以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农村电商、农村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农民的创业和就业能力。

202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方案

202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方案

202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方案如下:1.引言本次普查旨在全面了解2024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农牧业经济发展。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2.调查内容(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组成部分;(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来源和变化情况;(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地区差异及原因;(4)其他相关问题。

3.方法与步骤(1)制定普查问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来源、支出情况等内容;(2)招募并培训普查人员,确保普查过程标准化;(3)针对不同地区和群体,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4)严格保护农牧民的个人信息,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

4.数据处理与分析(1)对普查数据进行统一整理和录入;(2)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总体情况和特点;(3)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促进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

5.质量控制(1)建立监督机制,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建立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3)定期汇总和分析普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沟通与宣传(1)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增强透明度;(2)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解读和分析,提高调查结果的信服力;(3)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普查工作成果,提高社会对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问题的关注度。

7.总结本次普查将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情况的全面了解提供重要数据支持,为制定相关政策和解决问题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个人积极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圆满成功。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以上为2024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普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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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如何调查计算的
日期: 2009年02月06日
目前,部分群众对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提出质疑,特别是不少农民认为自己的收入没有那么多,统计数字高于实际。

这是由于部分群众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统计指标的定义不够熟悉,他们的直观感觉不等同于统计数据。

为正确理解这一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其专业定义、构成、数据来源、计算方法等作一解释和说明。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调查方法和构成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通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获得的。

根据国家统计制度统一要求,目前,我市采用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方法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以辖区内所有行政村人均纯收入近三年平均值为标识,从低到高排队,建立抽样框,以村人口为辅助指标,采取随机起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取调查村,每村抽取10户居民作为调查点。

接受调查的农户按照制度要求,在国家统一格式的现金收支帐和实物收支帐上,逐笔记录发生的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统计部门通过录入汇总这些原始数据,来获得一定时期内农民生产、生活、收入、消费等方面的详细数据。

我市农民收入资料来源: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在全市抽选确定了130户农村居民家庭调查户(涉及全市12个镇街的13个村,每村10户),调查户每天记录家庭收支流水账,各村辅助调查员对记账本逐笔编码后,由市统计局按月录入计算机处理汇总计算而得。

农民人均纯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可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出卖劳
动而获得的收入。

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三个部分。

(2)家庭经营纯收入:指农村住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相应地扣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3)财产性收入: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金、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费用等。

(4)转移性收入:指农村住户或住户成员无须付出任何对应物而获得的货物、服务、资金或资产所有权等,不包括无偿提供的用于固定资产形成的资金。

主要包括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亲友赠送、调查补贴、救济金、救灾款、保险年金、退休金、抚恤金等。

二、为什么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存在差异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家庭,通过详细记录这些家庭所发生的各类农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以及各项经济明细收支情况汇总产生的。

之所以部分农民家庭感觉到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他们的实际感受有差异,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整体的、平均的收入水平。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就业渠道日趋多元化,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个别高收入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抬升了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农民收入的差距有所扩大,一些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大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也有为数不少的家庭的实际收入达不到平均线。

统计部门抽样调查所反映的只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总体状况和平均水平,涉及到每个家
庭,可能有小部分家庭的收入高于我们公布的数据,而大部分家庭的收入低于我们的数据,这种情况不仅在我市是这样,在其它地区也是这样。

以2008年数据为例,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231元,但是有52%的家庭收入水平低于我们公布的数据,其余48%的家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调查还显示,我市20%的“最高收入组”家庭2008年人均纯收入约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7倍,而20%的“最低收入组”家庭的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45%。

二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仅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性收入。

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农民自产自用和结存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类产品等,都要按照市场实际销售价格进行折算,计入家庭收入,这也使得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人们感觉当中的年终现金分配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是统计范围的界定为在农村居住的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不仅包括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农户,还包括农村中经营非农业的常住人口,只要经济生活与农村家庭连在一起的人口都统计在内,如国家干部、企业职工等等,但在多数人印象中,这部分人的收入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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