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二章
保险学第二章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五、按是否足额投保分类 (二)不足额保险
1、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出险时的完好价值) 2、原因 • 自愿部分投保 • 对财产价值估计不足 • 标的物价值上涨 3、赔款计算 例:企业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0万元,在保险期限
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50万元,出险时 标的的实际价值为320万元,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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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三)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关系 • 保险关系 • 风险的分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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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四、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分类 • 定值保险 • 不定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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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四、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分类 (一)定值保险 1、定义 投保时已经确定保险价值,并以此作为保
投保时在合同中约定保险金额作为损 失的最高赔偿限额,在计算损失时以出 险时的保险价值为依据。 保险金额的确定 2、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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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四、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分类 (二)不定值保险 3、赔款计算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障程度 损失金额=损失当时标的完好实际价值-
残值 保障程度=保险金第额16页÷/共2损5页失当时标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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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Leabharlann 分类五、按是否足额投保分类 (一)足额保险
1、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出险时的完好价值) 2、赔款计算 例:企业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0万元,在
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 失50万元,出险时标的的实际价值为300万元, 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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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在理赔时,按规定的金额承担保险金给付。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1)我国人身险保险金额的确定 • 需要加能力、法律允许、协商约定 • 双十原则 (2)国外 • 生命价值理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他今后净收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

3.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
提供项基本目生活条件,促社进会社会保安险定而举办的保险。商主业要险人种身有社保会险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投保人
保障水平 劳动者基本生活要,与缴纳 决定于对保障水平的特求,
的保费无必然的等价关系
与缴纳的保费直接相关
3.2 商业保险与保证比较
保证(guaranty):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 做的一种担保。 共性:都是一种信用行为,都是一种契约关系。
• ①保证附属于他人行为发生效力,是从属合同,保险为独立合同。保证从属 于主契约,即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订立的契约的一种从契约。当债务人不履行 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保证人才有义务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非损失说
• (3)经济生活确保说。代表人物为奥国学者胡布卡 (J.Hupka)、日本学者小岛昌太朗和近藤文二。该 学说认为,现实中偶然事件的发生,将导致经济生活 不安定。保险即根据大数定律,集合多数经济单位, 由此形成一种最经济的社会后备金的制度。人身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目的都在于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
简言之: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 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1.3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千家万户保一家 2、法律性:一种合同 3、经济性:出险后都是货币支付 4、商品性: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等价交换 5、科学性:以概率论、大数法则等数理基础为支撑
1.1 保险职能说评介
• 单一职能论 • 主张保险只有经济补偿惟一职能。只是强调了保险机制的 目的和社会效应
保险学 第二章课件

不定值保险:最高限为合同列明的保额 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800000元,发生损 失为10000元,事后保险人对财产的估价为1000000 元,在施救中花费300元,保险人应支付的金额是?
按是否足额投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关 系)
足额保险 全损失 委付 不足额保险 超额保险
1.3.1按保险性质(是否盈 利)分类
商业保险:营利为目的,双方订立合同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 政策保险:以保险技术实现一定目的,如农业
保险、信用保险、输出保险、巨灾保险
1.3.2 按保险标的分类
人身保险:人的身体或生命
财产保险:财产及与之相关的利益 责任保险:对第三方负有的责任
4、 保险与救济的区别
• 都是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经济制度,但 是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有偿的;救济 不是合同行为。 (2)保险是双方行为,以投保人缴费为 前提,是对价交易;救济是单方行为, 没有对价作基础; (3)保险赔偿金大小依据损失情况而定; 而救济多少分情况。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分类
• • • • • • • • • • 按保险性质分类 根据保险标的分类 按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 根据是否盈利的标准 按经营主体分类 按保险客户分类 按承保风险分类 按保额确定方式分类 按是否足额分类
三、保险与其他相似制度 (或行为)的比较
1、保险与储蓄 2、保险与救济 3、保险与赌博 4、保险与担保
1、 保险与赌博
• 都存在一定的偶然性,但是, (1) 在赌博场合,风险是由赌博行为本身创造 出来的,风险从参赛者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而 在保险场合,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保 险转移。 (2) 赌博所面临的风险是投机风险;而保险所 面临的风险是纯粹风险。 (3) 目的不同。
保险学第二章

(三)1949—1968年中国 1949—1968年中国 保险
•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垄断中国保险市场。 垄断中国保险市场。 • 1968年,国内保险业全面停办 。 19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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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979年至今的中国保 1979年至今的中国保 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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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 信用、保证保险的产生和 发展
• 1919 年英国首先成立出口信用担保局, 政府开始 1919年英国首先成立出口信用担保局 , 年英国首先成立出口信用担保局 介入信用保险领域。 介入信用保险领域。 • 1934 年 , 英 、 法 、 意大利 、 西班牙发起成立 “ 国 1934年 意大利、 西班牙发起成立“ 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 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 • 二战之后 , 美国实施马歇尔计划 , 实行投资风险 二战之后, 美国实施马歇尔计划, 保险制度。 保险制度。 • 20 世纪 60 年代 , 为了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化 , 20世纪 60年代 为了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化, 世纪60 年代, 鼓励对外投资,发达国家创办了投资保证保险。 鼓励对外投资,发达国家创办了投资保证保险。
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保险组织,最重要的保险市场,是世界保险业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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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 1591年德国汉堡市酿酒业者成立了 1591年德国汉堡市酿酒业者成立了 火灾合作社。 火灾合作社。 • 1667年,伦敦大火之后,英国牙医 1667年 伦敦大火之后, 巴蓬独资开办火灾营业所, 巴蓬独资开办火灾营业所,采用差 别费率, 别费率,开创了私营火灾保险的先 成为“现代火灾保险之父” 例。成为“现代火灾保险之父”。
14
人身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保险学第二章(2015)

2.法律角度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保险法》第13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 险合同成立”。
《保险法》第11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 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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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功能角度
保险是一种风险损失转移机制 保险有“社会稳定器”之称
16
三、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以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 数单位和个人的风险,用科学计算的方法 共同聚资,建立专用基金,对特定的灾害 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约定事件的发生, 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与自保
比较
保险与储蓄
保险与救济
保险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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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与自保
自保
经济单位自己提留一定的货币或实物,作为 对灾害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的后备基金。
相同:
都是对灾害事故所
区别:
(1)所采取的具体方法不同 (2)保障程度不同 (3)对基金的权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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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经济损失进行补
偿的方法。
(二)保险与储蓄
相同:
观点: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 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 留为共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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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性质
1
经济角度
保险 性质
3
2
法律角度
社会功能角度
13
1.经济角度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看,保险起到 了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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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财产
2.人身保险
以人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内因保险危险的发生而伤残、死亡 或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约定的保险 金的保险。
保险学课件-保险学(第二章)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与经营规则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再保险等。财产保险主要承保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因自 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人身保险则是以人的 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再保险则是保险公司 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 的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
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 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 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对本 国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二是国家专 司保险监管职能的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 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 贯彻执行。
保险监管的目的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 序,确保保险体系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促进 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与治理结构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保险公司可分为股份有限保险 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等。不同组 织形式的保险公司在股权结构、经营目标、管理方式 等方面存在差异。
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
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 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财务和业务进 行监督;高级管理层则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保险单
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要约并承诺承担保险 责任的凭证。
批单
保险人批改保险合同时出具的证明文件。
保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要约
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的意 思表示。
Hale Waihona Puke VS承诺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 表示。
保 险 学(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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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利益的含义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特别注意:保险利益建立在保险标的之上,但并非保 险标的本身,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2.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 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当保险合同生效 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 保险合同随之失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 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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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商品属性
(二)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2.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质和量 (1)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它 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具体表现为: ①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 ②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 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但保险商品的消费 主要是观念上的消费,体现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 理念。 (2)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以货币为衡 量单位,具体表现为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 件发生后,履行赔付或给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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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举办主体
实施方式
保险公司
自愿
政府有关机构
强制
保费来源
保险金额 目的意义 权利义务
投保人
投保人自定 营利;经济保障 对等
个人、企业和财政
国家统一规定 社会公平 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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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政策性保险比较
政策性保险可分为两类,一是社会政策性保险, 即社会保险;另一是经济政策性保险,也就是 政府为实现某项经济政策而举办的保险,如农 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经济政策性保险的 对象一般是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大的项目。 (1)举办的主体不同 (2)经营目标不同 (3)承保机制不同
保险学第二章

双保险≠ 双保险≠双赔付
张先生参加了社会医保后,又参加了商业医保,满以为这 样就获得“双重保险”了。可是,当他报销住院医药费时,如 果他先在社保部门报销了,保险公司只能报销其差额部分。这 让张先生大惑不解,明明参加了两份保险,到最后却拿不到双 份保险,这不是吃亏了吗? 保险只是对未来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并非盈利手段。应 用在商业医疗保险中,偿付以实际医疗费用支出为最高限额。 最多只能获得100%的赔付,不允许被保险人因生病、住院而 获益。(损失补偿原则) 已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人,在购买商业医保时,可以选择住 院津贴型医疗保险。因为该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及 手术项目定额给付保险金的,与社会医疗保险不相干,各赔各 的,理赔时也不需要发票。
保险费率(Premium Rate)
指每一保险金额所应支付的对价比率,通常用百分率 或千分率来表示,人寿保险则按每个人的年龄及保险期限 的平均比率计算。保险费率一般由纯保险费率和附加保险 费率两部分组成。纯费率也称净费率,构成保险费率的基 本部分,在财产保险中主要根据保险标的的损失率(保险 金额与损失赔偿金额的比例)来确定;在人寿保险中,则 是根据人的死亡率或生存率和利率等因素来确定的。保险 赔偿基金就是保险人以纯保险费率计算收取保险费而形成 的。 附加费率,是指一定时间内保险人业务经营费用和预 定利润的总数同保险金额之间的比率。
第三节 保险的作用
微观方面: 微观方面:
【案情介绍】 2002年9月6日,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 损失巨大。承保的财产保险公司支付了总额达1.3亿元人民币的 赔款。这是02年国内企业财产保险单项赔款额最大的一件赔案。 【案例分析】 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 和经营者,要想立于不败之地,需要经受住形形色色的自然灾害 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考验。一场火灾可以把数十载的艰辛所 创下的辉煌基业付之一炬,一场洪涝灾害也能使企业的巨额财产 转眼间付诸东流。轻则使企业停工停产,重则使企业倒闭。企业 决策者们必须居安思危,加强风险管理。而企业财产保险以保险 所特有的分散风险、提供经济补偿和融通资金等职能,及时为企 业输血,使企业在财产受损后能迅速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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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险合同
一、选择题
1、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障性;附合性;射幸性;最大诚信性
2、保险合同的单证形式:投保单(也称要保书);暂保单;保险凭证;保险单;
3、保险合同的种类
1)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愿分类:自愿保险合同;法定保险合同
2)按承保方式分类:特定式保单;总括式保单;流动式保单;预约保单
3)按保险价值分类: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
4)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
5)按保障对象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转分保合同
4、流动式保单也称报告式保单
5、权益转让原则包括的两方面内容:代位求偿权;委付
6、保险费包括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纯保费是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的出险概率、以往的赔付率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并科学计算而产生的,用于保险赔偿或给付;附加保险费是保险人将自己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项费用摊入
保险费而产生的。
7、保险费的支付办法是指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地点、支付方式、使用货币等。
8、保险合同的终止情况:1)期满终止(最普遍、最基本的终止原因);
2)履约终止;3)协议终止;4)特殊终止
9、保险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2)意图解释原则;3)整体性原则;4)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10、按照国际惯例,保险争议或纠纷可以采用什么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1、国际性的仲裁机构主要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商会仲裁院
12、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影响最大
13、保险业务争议的仲裁地点,通常约定在保险公司的所在地
14、多数保险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都规定第一层仲裁人的费用,由各当事人自理。
15.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3)保险中介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16.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也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一般由投保人向保险从提出投保的要求,承诺又称接受提议,是指受约人在收到要约后对要约人表示愿意订立合同。
给予承诺的人可称为承诺人,在保险合同中承诺人通常指保险人。
17.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合法
18.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是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动。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的变动。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当事人之间享受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的变动,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泊变更。
二、名词解释
1、保险凭证:是保险人给投保人的一种表明保险契约已经生效的书面证明,它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与保险人
签发的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效力和作用。
2、特定式保单:是按特定保险标的逐笔予以承保的保险单,所以称为逐笔式保险,简称逐笔保单。
3、总括式保单:又称统保式保单,是保险人对所承保的同一地点、同一所有人的各项财产不分类别,只定出一个
总的保险金额的保险单。
4、流动式保单: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双方事先约定,对某些财产,在规定期限和移动区域内,对一定量的货物
实行总承保的保险单。
5、预约保单:又称开口保单或敞口保单,主要适用于大量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我国各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一般都与有关保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书”。
这种协议书是一种事先约定承保货物范围、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金额、保险费率以及保险费结算办法等的长期保险,所使用的保险单叫做预约保单。
6、定值保险: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事先对保险标的约定一个价值并载明于保险合同,按照约定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以此作为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和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规定的事故损失时,计算赔款依据的一种保险,故又称为
约定价值保险。
7、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所谓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它并非指
与损失的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这种原因与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联系。
8、代位求偿权:也称代位追偿,指当保险标的物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被保险人必须将其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保险人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和权利之前被保险人若从第三者那里已经获得了赔款,赔款则属保险人所有。
9、委付:指在保险标地遭受严重损失,虽然未达到全损程度,但全损的发生不可避免,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推
定全损赔偿,并将财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的一种法律行为。
10.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中“保险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指投保人为取得
保险保障,与保险人协商约定的在保险合同保障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简答题
1.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必须合法
2)保险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代位求偿权构成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损失必须是第三者因疏忽或过失产生的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所造成,而且第三者对这种损失,根据法律的规定
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负有赔偿责任。
2)第三者的这种损害或违约行为又是保险合同中订明的保险责任
3.重复保险进行分摊的原则:
1)顺序责任;2)比例责任;3)限额责任
4.简述保险合同的不同承保方式?
1)特定式保单:是按特定保险标的逐笔予以承保的保险单,又称逐笔式保险,简称逐笔保单。
2)总括式保单:又称统保式保单,是保险人对所承保的同一地点,同一所有人的各项财产不分类别,只定出一个
总的保险金额的保险单。
3)流动式保单:根据投保人的需要,经双方事先约定,对某些财产,在规定期限和移动区域内,对一定量的货物
实行总承保的保险单。
又称报告式保单。
4)预约保单:又称开口保单或敞口保单,主要适用于大量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
我国各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一般都与有关保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预约保险书”。
这种协议书是一种事先约定承保货物范围,每批运输货物的最高金额,保险费率以及保险费结算办法等的长期保险,所使用的保险单叫做预约保单。
5.简述保险合同争议的仲裁程序?
1)发生争议时,可由合同的任何一方在仲裁开始前一个月内,提交仲裁申请以及各种资料,另一方在收到申请书
一个月内提出答辩书。
2)由订约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人进行仲裁,双方的异议均应在裁决前的抗辩书中提出。
3)在仲裁之前,往往要求由双方指定的仲裁人再共同推行一名公断人。
4)倘若由两名仲裁人组成的第一仲裁能够达到协议,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双方都应共同遵守所做的结论,否则需交公断人继续仲裁,公断人所做的结论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必须共同遵守。
6.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一)投保人的基本义务
1)按时交付保险费
2)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有关单证
3)遵守有关保护保险标的安全的规定,接受保险人对安全情况的监督和建议
4)协助保险人执行代位追偿权
(二)保险人的基本义务
1)在保险金额内及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2)及时支付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为客户保密的义务
四、论述题
1、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P50)
1)保险利益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5)权益转让原则
6)分摊原则
2、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P57)
1)当事人条款
2)保险标的
3)承保范围
4)责任免除
5)保险期
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9)保险金赔偿或给付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3、仲裁与诉讼的比较(P68)
1)仲裁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在发生争议后,如果通过协商或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时,双方自愿将争议
提交仲裁,是属于双方行为。
诉讼属于单方行为,其原因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诉讼时,不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发出传票,
传唤双方出庭,另一方必须应诉。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没有法定的管辖权
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定的管辖权
3)仲裁比诉讼更加灵活,自由,而且由于仲裁人一般都精通保险业务,裁决比较及时,不公开“曝光”,对双方的
商业关系和信誉影响也较小
4)仲裁方法手续简便,解决问题迅速,费用低廉,诉讼案件需要时间长,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花费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