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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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规定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规定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包括涉密文件、资料、信息系统等。

第三条涉密载体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依规使用、依责管理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保密。

第四条涉密载体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国家机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范围,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涉密载体应当根据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使用等级,分别施行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六条涉密载体的保密等级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

第七条涉密载体按照其形式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文件、资料、信息系统等,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采制管理第八条涉密文件、资料应当由专人负责采制,采制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并在采制时填写保密审批表。

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计和安装,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采用的软硬件应当经过国家机密安全认证。

第十条涉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系统的运行和使用安全。

第四章涉密载体的保管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的专门保管机构或人员,负责接收、保管、使用、借阅、调拨、移交和销毁工作。

第十二条涉密载体应当采取物理隔离、电子防护等措施进行保管,确保不被非法获取、窃取或损坏。

第十三条涉密载体的保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并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查。

第五章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涉密载体应当按照相应的保密等级进行使用,不得超越其保密等级的范围使用。

第十五条涉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责任,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有关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六章涉密载体的借阅管理第十六条涉密载体的借阅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借阅时应当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的目的和期限。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关于涉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载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合作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三、概念解释1、涉密载体:指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各种信息载体,包括纸质、电子、光盘、磁盘、硬盘、存储卡、移动存储设备、网络传输介质等。

2、秘密等级:指国家对信息资料的机密程度的划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密级标识:指对载体的密级、保密期限、管理控制标记的标识。

4、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指本单位指定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五、涉密载体的管理要求1、涉密载体的产生本单位所有的涉密载体产生时,必须进行密级标识和注册,载体的密级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对于不确定密级的情况,需进行评估确定。

2、涉密载体的存储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指定的保密地点,保密地点必须具有相应的保密设施和技术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密设施的维护。

3、涉密载体的流转当需要流转涉密载体时,必须经过统一的审批程序,涉密载体必须在密级标识的基础上进行签发、接收和记录,同时需追溯流转的情况和流转环节中的相应责任人。

4、涉密载体的利用和处理对于涉密载体的利用,必须在保密条件下进行,严禁在无权限的场所利用涉密载体;当不再使用涉密载体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和报废,严禁私自处理。

六、责任制度1、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本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涉密载体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涉密载体保管责任对于负责涉密载体保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涉密载体的保管和监控,确保不出现遗失和泄密。

3、涉密载体传递责任对于需要传递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加强对传递过程的监控和追溯,保证传递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同时严格遵守相关的传递程序和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秘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目录1.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加强国家安全保障1.1.1 预防泄密事件发生1.1.2 防止敏感信息外泄1.2 维护国家利益1.2.1 阻止敌对势力获取机密信息1.2.2 保护国家战略资料2.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2.1 法律法规建设2.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1.2《国家秘密条例》2.2 制度规章建设2.2.1 国家机密管理规定2.2.2 国家秘密管理办法3.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执行3.1强化管理措施3.1.1 严格审查权限3.1.2 加强监督检查3.2 增加技术手段3.2.1 数据加密技术3.2.2 安全防护设备4.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监督4.1 审计监督4.1.1 审计国家秘密管理情况4.1.2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2 监察监督4.2.1 监察违规行为4.2.2 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保障。

通过加强管理,可以有效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避免敏感信息被泄露对国家造成损失。

同时,这一制度的建立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阻止敌对势力获取机密信息,保护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料,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离不开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国家机密管理规定和国家秘密管理办法则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的保护。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执行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强化管理措施和增加技术手段。

严格审查权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而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安全防护设备等技术手段,则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秘密信息,防范信息泄露的风险。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监督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

涉密载体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管理规定

涉密载体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涉密载体管理制度1. 涉密载体管理总则1)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2) 我所国家秘密载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一类是我所内部在研发、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

3) 本制度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各部门。

4) 各涉密部门和担负涉密工程任务的项目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归档、保存、移交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5) 涉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及知悉程度:单位各部门收到秘密载体后,根据秘密载体密级、制发单位要求及工作需要,确定知悉该国家秘密的人员范围。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2. 载体密级、期限和标志1) 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确定a) 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b)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c) 我所确定、变更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依据是,国家保密局会同相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即保密范围)的规定及其说明。

d) 我所内部在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内的事项,以及承载这一事项相关信息的各类秘密载体,应按照本规定确定相应的密级。

e) 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确定方法:(1)依据新产生载体参照的背景确定。

新产生载体参照的背景为国家秘密,并包含全部或部分背景信息的,该载体应确定为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根据参照的背景信息的密级确定。

一般情况下,背景信息的密级即为新产生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

(2)依据产生载体业务领域的保密范围确定。

乡镇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乡镇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乡镇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乡镇涉密载体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级涉密载体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机要文件、档案资料、计算机数据等。

第三条乡镇各级涉密载体的管理,坚持依法管理、依规管理、依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管理机制,明确管理的责任分工和监督检查机制。

第五条乡镇各级应当加强对涉密载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涉密载体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六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七条乡镇各级应当配备专门的涉密载体管理人员,确保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乡镇各级应当加强对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的宣传普及,确保全员知晓、全员遵守。

第二章涉密载体管理第九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明确管辖权限和管理程序。

第十条乡镇各级应当制定涉密载体的存储、传输和处理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涉密载体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第十二条乡镇各级应当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控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注销制度,及时淘汰过期的涉密载体。

第十四条乡镇各级应当加强对内外部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评估机制,对涉密载体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

第十八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乡镇各级应当加强对涉密载体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乡镇各级应当建立涉密载体管理档案,留存涉密载体的使用记录和审查情况。

第二十一条乡镇各级应当定期对涉密载体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乡镇各级发生涉密载体泄密事件,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各种介质和物品。

第三条涉密载体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第二章制作和复制第五条制作涉密载体,必须依照《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六条制作涉密载体,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

第七条制作场所要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保密措施。

第八条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销毁。

第九条制作涉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

第十条复制涉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且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应在区保密局或本单位自备的保密复印机上进行;要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加盖复制单位复印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第三章收发和传递第十一条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传递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第十三条指派专人传递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第十四条向驻外机构传递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第四章使用和保存第十五条使用涉密载体,要根据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要求,确定知悉人员范围;第十六条使用涉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第十七条保存涉密载体,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场所,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措施。

第五章销毁第十八条涉密载体销毁,应按照《销毁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涉密载体销毁,应当由销毁单位负责,销毁过程应当有两名以上专人监销,确保涉密载体完全销毁。

企业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企业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企业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部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在企业涉密信息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应遵守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企业涉密信息的分类管理、涉密载体的管理、涉密信息的传输、存储和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管理机构,明确涉密信息的管理责任,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以确保全员知晓并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涉密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

第二章涉密信息的分类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信息四个等级,并进行标识和备案。

第七条绝密信息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信息,泄露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机密信息为对企业经济利益和商业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泄露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九条秘密信息为对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运作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泄露可能会损害企业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一般信息为不属于绝密、机密和秘密范围的信息,可以自由传播和使用。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的标识应明确信息的密级和涉密载体的安全等级,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的备案应建立详实的档案,包括信息的分类、责任人、存储位置等内容,以备查档。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管理第十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存储、传递和处理涉密信息的各种载体,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涉密信息的登记和借阅制度,对所有涉密信息载体进行明细登记,并实行借阅登记和归还制度。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的借阅应遵守借阅申请、审批、使用、时限和归还等规定,严格控制借阅人员的权限。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自己使用的涉密信息载体进行定期清查和监管,发现遗失或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和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涉密信息载体的保管制度,确保存储设施的安全性和灵活性,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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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对外传递涉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专人传递等方式完成。严禁通过普 通邮寄、普通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秘密载体和内部资料。
5.5对外报送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保密 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报送涉密文件、资料送达后应当办理交接手 续,由交接单位签字认可。
5.6外出携带机密级文件或秘密级文件较多时,须两人以上同行。
4.3因工作需要摄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试验现场背景和密品实物的 声像制品,由单位专职人员按批准的范围和数量完成摄制、编辑和制作,还 应进行密级分类,涉密音像制品应在图像播映首页和存储介质同时进行密级 标识。
4.4过程文件资料是涉密载体在起草、修改和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制作 过程中的多余份数、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保证涉密载体登记数量和实物 一致。
3.1涉密部门因工作需要制作涉密载体(含内部资料),应填写秘密载 体定密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保密办公室和定密责任人同意后到办公室进 行制作。
3.2办公室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记录载体制作数量和去向。制作涉密
载体应编排份号,并在台账上予以记录。
3.3涉密音像制品由摄制和编辑单位建立照相、录像登记表,对记录和
6.4汇编、摘录、引用国家秘密信息所形成的涉密载体应当按照其中的最 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进行标识和管理。
7、涉密载体的保存和销毁
7.1国家秘密载体(含内部资料)应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
7.2涉密部门须建立涉密载体台账,登记本部门保存的国家秘密载体, 并对涉密载体的密级调整与变更、使用、归档等情况进行管理或监督。
8、附则
8.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2原有制度与本制度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办公 室解释。
国家秘密事项台账
序号
名称
密级
J呆密期限
文件份数
文件页数
产生日期
载体形式
解密日期
变更情况
1.2适用于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 销毁等过程的保密管理。
二、职责
2.1办公室负责涉密载体的制作、复制与管理。
2.2保密办公室负责涉密载体的监督检查。
2.3党务工作部负责涉密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的制作与管理。
2.4涉密部门负责外来涉密载体、公司发放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
三、涉密载体制作管理
6、涉密载体的阅读和使用
6.1涉密载体的阅读和使用应遵循严格管理、 严密防范、 确保安全、方便 工作的原则,重点控制知悉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6.2涉密载体传阅,要做到每天一清,每天下班前必须将涉密载体放置于 公司机要室,不得擅自留用。
6.3办公室机要室、档案室、技术部门资料室要严格按照保密管理工作 要求对归档的涉密载体借阅、使用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接触、使用、借阅、 涉密载体人员,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变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 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 工作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1.1适用于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存储国 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
存储涉及军工科研事项的音像资料进行管理。
四、涉密载体复制管理
4.1涉密载体复制由办公室统一完成。禁止到营业场所复印、制作含有 涉密信息的载体。各类涉密载体必须按照原稿确定的密级、保密期限进行标 识,严格按知悉范围和批准的用途控制载体制作数量。
4.2因工作需要对涉密载体进行复制、扫描、存储和刻制光盘时,需办 理审批手续。涉密载体(含电子文档)的复制由业务部门申请经保密办公室 审批后办公室负责复制。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制作、复制涉密文件资料。涉密 载体复制件的密级标识应与原件保持一致,纸介质载体须加盖“中信机电制 造公司保密办公室复印专用章”印戳。
5、涉密载体的收发、传递管理
5.1涉密载体收发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确保 涉密载体处于受控状态。
5.2办公室应建立涉密文件收发文登记薄,对外来文件资料和公司产生 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收发登记, 记录文件资料在公司内部传递过程直至归档
公司产生的涉密文件发放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5.3涉密部门复制的涉密载体因工作需要提供给其它部门和公司所属单 位,需建立复制涉密文件发放登记表,对传递到其他部门和公司所属单位的 涉密文件名称、密级、份数、领用人等信息进行登记。
7.3公司各部门每季度应清查和核对涉密载体,检查保密防范措施的有 效性和涉密载体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保密办公室。
7.4办公室每季度应对公司各部门不需要留存的涉密载体登记造册并批手续,销毁涉密载体(含过程文件)需 保密办公室监督完成。
7.6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磁介质、 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涉密载体销毁应确 保涉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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