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的问题及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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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法制建设

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法制建设
应 该 学 习和 借 鉴 的主 要 方 面 , 不 是 套 用 其 模 式 本 身 。 并
社会保 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 , 法制规范是社会保 障 制度赖以建立 的客观 基础 与依据。而社保 模式 的选择 则
会保障 问题 不能囿于传 统的规 范式研 究方法 , 历史 文化传统 的视 角 , 探讨我 国社会保 障制度 模 式选 择这样 一个宏观 从 来
的命 题 在 我 国 当前 是 有 一定 理 论 和 实践 意义 的。
关键词 社会保 障体 系 社会保 障模式 法制建设
【 中图分类号】 9212 D 2.8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 编号】08 62 (000 06 — 4 1 — 33 21 ) 0 6— 07 0
பைடு நூலகம்
制度开始进入 了制度重构 时期 。我 国经过 了历年来 的 改


我国社会保 障制度模 式选择的历程及存在的 问题
革, 正在形成 中的只能是 一种混 合型 的模式 , 一种 带有 中 国特色的混合型模式 , 主要 是 : 国家 主导 、 统一 管理 , 责任
( 我 国社会保 障制度模 式选择 的历程 一)
我 国的社会保 障制度模 式 的发 展历程 就是 从新 中 国 成立初 的国家保 险型模式 到改 革后逐渐 形成 的一种 混合
型保 障模 式 。
共担 、 社会化 、 多层次 的 国家 一社会 保 障制。从模式 的变 迁过程也可以看 出我 国 的社 会保 障制度正 向着一个 更加
4 体系不健全 , . 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集 中 表现为保障体系缺乏协调性 , 历史责任 与现实责任划分不 清, 政府与企业 、 民间 、 市场 的责任划 分不 清 , 央政 府与 中 地方政府责任划 分不清 。部 门、 单位 之 间统一协 调 困难 , 加之机构重叠 , 以致相互扯皮 、 相互掣肘 的现象时有发 生。 这此因素都最终影 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作者:何巍来源:《中国经贸》2011年第10期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

目前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1.保障人权,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原则。

人的需求分为生活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表现的需要四个层次。

中国50年代初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对象仅是城镇部分职工且对部分人的保险福利水平过高,从而造成了劳动者之间实际上的不平等。

这种状况已经延续了数十年,因而,重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必须考虑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2.普遍性原则。

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是各国社会保障立法共同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

所谓普遍性,是指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凡是国家的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这一原则不仅要在社会保障项目中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中体现,也要在社会保障的其他项目中,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项目中体现。

3.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纵观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范围,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无一不受到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与影响。

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有随着本国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社会保障对象的范围由窄到宽,项目由少到多,待遇水平由低到高的共同特点。

4.公平与效率结合原则。

社会保障的不同项目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程度不同。

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部分社会福利事业支出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无偿享受,体现公平原则。

5.城乡有别原则。

又称“区别性”原则,所谓区别性,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成员制定不同的法规和社会保障标准。

现阶段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力水平、就业结构,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等方面差别很大,决定了我国社会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二元体制。

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希腊 罗马 基尔特行会制度 “友爱社”
1、社会保险起源的制度基础
(二)社会保险起源与私人保险制度
在基尔特制度的基础上,欧洲人寿保险在16 世纪发展起来
18-19世纪欧洲人寿保险业迅速发展,从欧 洲传到北美大陆,在德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之前,欧洲和美国已经存在大量的私人保险 公司
私人保险公司为社会保险提供了重要的制度 基础和技术基础
改革阶段(1984至今)
改革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险等多个角度展开
四、社会保险的重建和改革时期
养老保险的改革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1991年6月),以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 标志,它确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资金由 “三方负担”的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 模式
2、社会保险产生的理论基础
(一)福利国家理论 (二)福利经济学 (三)贝弗利奇报告
第三节 社会保险的改革与发展趋势
1、社会保险改革调整的背景与原因
进入20世纪70年代,整个西方世界经理 了国际货币体系的瓦解和能源、原料的 危机后出现了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停滞 并存的一系列经济问题。
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绝大多数西 方国家都迅速扩大政府开支,其增长速 度普遍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社会保险学
第二章 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1、社会保险的产生
学术界公认的现代社会保险制度最早产 生于德国。1883年德国颁布了《疾病社 会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 险法律,标志着现代社会化保险制度的 诞生。1884年德国又实行《工伤保险 法》,1889年实行《养老、残疾、死亡 保险法》,从此,社会保险体系便初步 建立起来。随后,欧美等工业化国家也 相继建立其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与思考

1 现有社会保 障信 息系统 的现状
我 市社会保 障信 息化建设 , 总体 为养 老社保 、 医保 、 失业 、 农 保等各业 务部 门独立分 散建设 ,造成 各业务信息 系统成为 “ 息孤 岛 ” 医保 中 心 、 保 中 心 独 自建 立 了 核 心 业 务 系 统 和 信 , 社 外 网服务系 统, 些业务系统采 用省统一软件 , 有 有些 业务系统 采用单机软件 。 各软件系统的架构也不一样, CSS 有 // 架构 、 / CS 架 构和 BSs架 构 等 。 /, .
联。
棋 ”造 成资源 浪费和 重复建设。② 由于建设 资金不足 , 能实 , 只
现各业务系统进行纵 向关联, 而无法实现各业务系统之 间横 向 集 成 , 成 各 业 务 系 统之 间 的关 联 性 弱 。 造
33 业务 发展膨 胀迅 速 -
随着我 国经济建设 的高速发展 , 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 的投 入越来越多 , 多惠民政策 的提 出加大 了社会保障业务 的复 杂 众 性, 为信 息系统建 设带来更大 的压力 。国家金保工程建 设提 出 了“ 录 一 生 , 理 一 生 , 务一 生 ” 记 管 服 的总 体 战 略 要 求 , 种 业 务 各
力 。具体 目标通过 引入面 向服务 的架构技术 , 设统 一的数据 建 中心并构建基础信 息库 , 建设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业 务 经办平 台、 公共服务 平台及监管 决策平台 , 建设便捷 的办公
自动化 管理 平 台 。
31 缺 乏规 范性和 统 一指导 .
由于历 史原 因各业 务系统 的规划 和设计主 要立足 于单一 业 务以及未来 3 5年的系统规划, ~ 没有考虑社会保障系统的信 息 共 享 、 联 整 合 以及 如 何 适 应 业 务 发 展 , 保 证 系 统 结 构 的 关 并 灵 活性和前瞻性 。随着各个系统 的不断升级改造 , 建设成果与 预先规划的细小差异 逐步积累,形成 了更大 的范 围内的差 异, 这 些 差 异和 变 化 对 当前 信 息化 建 设 产 生 了越 来 越 多 的影 响 , 也 为未来满足更高要求的业 务经办需要制造 了隐患。从这个角度 看, 必要从体系 结构上入手 , 有 对社会 保障信息系统 的大架构 进行重构 , 以适 应未 来 信 息 化 建 设 的需 要 。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税的实质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一种筹资手段。

各国社会保障税按实施特点主要分为两类:按不同的保障项目制定不同的征税标准(美国、德国、日本);不分具体税目,按统一的标准征收社会保险税(英国、澳大利亚、埃及)。

社会保险税的计算方法: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负所得税是政府以向个人支付所得税来代替社会福利补助的一种形式。

负所得税实质是一种穷人瞄准机制。

负所得税作为税收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结合物,有利于政府运用税收机制补助低收入者和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一国的储蓄包括公共储蓄与私人储蓄,后者又包括企业储蓄和个人储蓄。

社会保障基金又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

缴费制一般适用于具有共同保险性质的社会保险类项目,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较强;非缴费制一般适用于具有转移支付性质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项目,权利与义务也缺乏对称性。

短期津贴项目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包括医疗保险津贴、失业保险津贴、疾病保险津贴、生育保险津贴和工伤津贴。

长期津贴项目包括养老保险津贴、伤残津贴和遗属津贴等。

社会保险费用由集体承担,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

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方式有两种:横向平衡、纵向平衡。

这两种基金平衡方式在核心机制方面的区别在于有无基金积累。

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机制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现收现付制存在的问题:①不断升高的高额工薪税,可能积聚失业②劳动力逃往生产力较低的非正式行业③鼓励提前退休,减少熟练劳动力的供应④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分配⑤失去增长长期储蓄的机会⑥不能对低收入群体进行再分配⑦预料之外的代际转移⑧大幅度增长的公共养老债务和资金缺口。

完全积累制的基本特点是社会保障费用的世代调剂成分极小,每代人都是自己为自己攒钱换取保障,因而权益界定清楚,收支稳定、无代际矛盾。

受益基准制适用于长期津贴项目和短期津贴项目,缴费基准制一般只适用于长期津贴项目。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政策目标: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发达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特点有:一是投资渠道分散化、多样化;二是股票投资所占比重较高。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予帮 助 , 总体 看 , 有享 受 社会 保 障 的人 , 应 为社 会 保 障作 出 自己 但从 所 理
的贡 献 。
开展 社会 保 障的 关键 因素是 有社 会保 障专 项资 金 来源 , 国应 该采 用征 税 的方 式筹 集社 会保 障基 金 。 我 首
2 4 善我 国的社 会 保 障法 律 制度 .完
由于 我 国各地 区间 的人 均 国 民收入 和 失业 率存 在 很 大 的差距 , 在全 国
统一 方针 政策 的指 导 下, 各地 可 根据 自己的 实 际情 况和财 力状 况 , 力而 行 量 地 实 行社 会保 障。 财 力不 足的地 区 , 对 中央 财政 必须 给予 社 会保 障资 金转移 支付 , 保证 全 国 范围 内统 的基 本 社 会保 障 。
将举 步 维 艰 。 会保 障 制度 只 有通 过 立法 昭 示于 人 , 过法 律 实施 取 信于 社 通 民, 能得 以确立 和 健 全 , 才 并真 正 发挥 保 障 社会 稳 定和 促进 经 济 发展 的 目
的。 社 会保 障法 制 建 设 的首 要环 节是加 强 立法 , 当把社 会 保 障立 法作 为 应 建立 我 国社 会 主 义市 场经 济 法律 体 系 的重 要 组成 部 分 , 在 突出 位置 。 中 放 《 华人 民共和 国 社 会保 障法 将与 2 1 年 7 1日正 式实 施 , 是 我 国社 会 01 月 这
保 障 法律 制度 的进 步 , 望 由国 务院 制定 与该 法相 配 套的 系列 法规 , 多年 希 将
来 我 国在社 会保 障方 面的 成功作 法及 正确 的方针 政策 纳入 法制 的范畴 , 以保
先, 社会保障本身具有社会性 , 开征社会保障税能够被社会各界所接受, 而 且有利于树立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 其次, 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打破部 门、 行业、 区的封锁 , 地 在全国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实现社 会保障 目标。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和采取的措施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

目前通过立法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1.保障人权,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原则。

人的需求分为生活的需要,享受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表现的需要四个层次。

中国50年代初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对象仅是城镇部分职工且对部分人的保险福利水平过高,从而造成了劳动者之间实际上的不平等。

这种状况已经延续了数十年,因而,重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必须考虑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

2.普遍性原则。

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是各国社会保障立法共同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

所谓普遍性,是指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凡是国家的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这一原则不仅要在社会保障项目中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中体现,也要在社会保障的其他项目中,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项目中体现。

3.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纵观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范围,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无一不受到本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与影响。

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有随着本国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社会保障对象的范围由窄到宽,项目由少到多,待遇水平由低到高的共同特点。

4.公平与效率结合原则。

社会保障的不同项目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程度不同。

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和部分社会福利事业支出主要由国家财政负担,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无偿享受,体现公平原则。

5.城乡有别原则。

又称“区别性”原则,所谓区别性,是指针对不同类型的社会成员制定不同的法规和社会保障标准。

现阶段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力水平、就业结构,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等方面差别很大,决定了我国社会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二元体制。

因而,在保障形式、项目标准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方面要有所区别。

对重构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的思考

对重构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的思考

是人 口老龄化 高峰 ;二是个人账户” 空账” 的历史包袱。 对规模仍然继续加大。 25 年, 到 00 我国6 岁和 6 0 5 岁以 上的老年人口 数将分别达到 4 亿和 3 6 . 5 . 亿,占 3 总人 口的 3. 和 2. 2% 7 4 %。这意味着到那个时候,每 3 4 个中国
32
维普资讯
《 长江论坛 》 0 6 20 . 4期
总第 7 9期
政治与公共管理
人口比 例均为 1% O 左右,二者大体相当。到 23 00年,全
球 的这个 比例是 1%,中国的这个 比例则 高达 2 . 6 45 %。
问题之一 :以统筹基金弥补隐 陛债务导致社会统筹基 金的资金缺 口。“ 部分积累制 ”正常运行的前提是 “ 社会统 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需要 。然而 ,由于实施基金积累制前
另外 , 国老龄委员会 20 全 06年 2 2 月 3日公布的本世 筹”部分的基金应能够满 足没有缴纳退休金但 已经退休或
纪《 人 口 中国 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表明, 20 从 01
年到 22 , 00年 我国平均每年将增 加 56 9 万老年人 口, 年均 增长率达 3 8 . %,大大超过总人 口 0 6 2 . %的增长速度 。到 6
老龄化 社会。
寿命延长和生育率的降低 , 发展中围家的人口比T业化国
家 的人 口老龄化得更 陕。人 口老龄化 的问题 以及 南之引发
20 年, 03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 抽样调查统计, 上述比
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问题 ,己经成为世界各国 政府最为关 例进一步跃升至 8 4 . %。同年 ,中国人 口研 究中心预测 了 3 注的问题 。 25 前我国的老龄人口比例和老龄人口 00 规模。 根据这项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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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财经大 学 财税研 究 中心 , 江 江西 南 昌 30 1 ) 30 3
[ 要 】社 保 基金 作 为老 百姓 的 “ 命 钱 ” “ 命钱 ” 摘 养 、 救 ,其 监 管 工作 非 常 重要 ,我 国 已 经初 步 建 立起 了社 保 基 金 的 监 管体 系 ,监 管工 作取 得 了一 定的 成 效 ,但 由于 各种 原 因监 管 中仍 然存 在 一 些 问题 。 文章 针 对 我 国社 保 基
21万 亿 ① . 。
也 就 是 说 这 两 年 不 但 没 有 实 现 保 值 增 值 ,反 而 基 金 大 幅缩 水 。而 分 散 于各 地 的社 保基 金 只能 将其 存 银 行 或 购 买 国 债 , 收 益 率 只 有 2 ,若 考 虑 通 胀 %
率 ,情 况 会 更 糟 ,存 在 严 重 的 贬 值 风 险 。 这 与 作 为 战 略 性 储 备 基 金 的 属 性 格 格 不 入 , 势 必 影 响 到 我 国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影 响 到 人 民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影 响 到 和 谐 社 会 的 建 设 。 面 对 如 此 巨 额 的 资 金 存 量 ,如 何 加 强 对 它 的 监 管 ,实 现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安 全 和 保 值 增 值 , 是 既 项 重 要 的业 务 工 作 ,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政 治 责 任 。 也 我 国 当前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监 管 体 系框 架
21 0 0年 2月 第3 2卷 第 2期
当 代 经 济 管 理
Co N TEM P0 RA RY EC0 N 0 M Y & M AN AGEM EN T
F .01 eb2 0
VO . 2 NO. 1 3 2
论我 国社会保 障基金监管体系 的问题及重构
李春根,朱 国庆
金 监 管体 系运行 中存在 的 问题提 出了重 构我 国社 保基 金 监 管 体 系的 一 些 思路 。 【 系 ;体 系重 构 [ 图分 类号 】F 4 中 80 [ 献标 识 码 ]A 文 [ 章 编 号]1 7 — 4 l 2 0)2 0 4 — 4 文 6 3 0 6 ( 01 0 — 0 6 0
表 1全国}保基金历年投 资收益情况统计表 单位 ( ,% . 十 亿元 )
年 份 2 o o1 85 0 85 0 22 . 4 2o o2 】4 22 l4 2 2 2 l 2 o 2 o 2 o 2 0 2 o o3 o4 05 o6 o7 2o 08 基金权益总额 基金资产总额 基金收益额 1 2 1 6 1 5 270 43 8 51 I 5 O 4 3 6 9 7 3 3 l 2 1 1 2l8 28 8 43 7 5 2 5 l 3 7 l 2 9 64 3 4 4 6 5 3 16 9 l19 2 .9 34
20 0 6年 , 各 地 社 保 基 金 挪 ) 案 件 频 频 暴 露 。 T J 20 0 6年 上 海 社 保 大 案 中 ,社 保 资 金 被 挪 用 3 4个 亿 ,20 0 7年 1 1月 , 国 家 审 计 署 对 全 国 2 9个 省 ( 、市 )社 保 基 金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计 ,审 计 出 7 .5 区 13 亿 违 规 社 保 基 金 ,其 中 1 9 9 9年 前 发 生 的 违 规 金 额 为 2 .7亿 元 ,2 0 34 0 0年 以 来 发 生 的 违 规 金 额 则 高 达 4 .8亿 元 。审 计 还 发 现 ,有 些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存 78 在 截 留 社 保 费 的 问 题 ,如 建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与 工 行 贵 州 省 分 行 少 申报 缴 费 基 数 ,在 征 得 贵 州 省 社 保 局 的 同 意 后 ,对 已 提 取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和 失 业 保 险 费 64 26 ,2 .4万 元 予 以 截 留 。川 糟 糕 的是 ,被 而 审 计 出 来 的 可 能 只 是 冰 山 一 角 ,还 有 很 多 的 “ 巨 颚 ”没有 浮出水面 。 我 国 社 保 基 金 积 累 速 度 迅 速 ,截 至 2 0 0 8年 底 ,我 围 五 项 社 保 基 金 累计 收 入 13 .8万 亿 元 ,支 出 1 3万 亿 元 , 累计 结 余 1 . 0 . 4l万 亿 ;就 企 业 年 金 看 ,到 去 年 底 积 累 1 1 亿 元 , 比 2 0 , 1 9 0 7年 增 加 了 近 4 0亿 ; 此 外 ,我 国 战 略 储 备 的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0 达 5 1 l亿 元 。 也 就 是 说 我 国 社 保 基 金 累 计 结 存 ,3



19 9 7年 , 国 实 行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收 支 两 条 线 管 我 理 模 式 ,财 政 部 介 入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的 管 理 和 运 行 ,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财 务 监 管 职 能 。 19 9 8年 ,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设 立 了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监 督 司 ,各 地 劳 动 和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也 设 置 了相应 的 基金 监 督 机 构 。 审 计 署 也 成 立 了 社 会 保 障 审 计 司 专 门 审 计 社 保 基 金 。绝 大 多 数 省 份设 立 了社 会 保 障监 督 委 员 会 , 截止 2 0 0 7年 底 ,3 0个 省 、 自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建 立 了
省 级 社 会 保 障 监 督 委 员 会 ,全 国绝 大 部 分 地 市 设 立 了 基 金 监 督 机 构 并 开 通 了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监 督 举 报 电话 。2 01 1 0 年 2月 我 国颁 布 了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该 办 法 对 社 保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投 资 比 例 作 出 一 些 限 制 性 规 定 ,也 对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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